我国农业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构建的研究
——以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为例
2014-04-01张和生梁斌
●张和生 梁斌
我国农业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构建的研究
——以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为例
●张和生 梁斌
构建与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是每所高校特别是农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文章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从共建和谐社会、关注“穷人”教育等理论角度,对我国农业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由国家、学校及社会三个方面,从经济解困到精神资助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农业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农业高校 贫困生 资助体系 研究
贫困生是高校里的一支弱势群体,并且一直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乃至教育战线各级领导的心。在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过渡的进程之中,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高校类别与层次差异以及学生家庭条件的不同等原因,高校中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且不同类别与层次的高校贫困学生数量与所占比例程度也各有不同,特别是农业高校更为突出。
2013年8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教育是民生改善的来源,传承文明的载体。让孩子受教育并且受到良好教育,是几乎每个家庭的共同愿望。……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是本届政府的三大任务,教育公平具有起点公平的意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可以使人们通过自身努力,提升参与平等竞争的能力,这有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要缩小中国发展中存在的城乡和区域这两个最大的差距,就要培养更多服务中西部和农村的人才”为此,建立与完善农业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不仅关系到我国农业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发展与稳定,更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实施。
一、我国农业高校贫困生的成因分析
1.大学贫困生的涵义。大学贫困生,即贫困大学生。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是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各项费用(包括学费等)难以达到学校及所在地最低标准,日常生活没有保障的大学生;广义大学贫困生,不仅包括前一层含义,还包括因经济贫困等原因而导致的自卑、孤僻、偏激、嫉妒与怨恨等不正常心理相交融的精神贫困。
2.我国农业高校贫困生成因分析。(1)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且区域之间差距较大。长期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增长一直呈现为东部沿海地区先行、先发的格局,且优势十分明显;入世以来,在原有的产业结构相对合理、集体及私有制经济灵活发展等优势基础上,产业结构调整更为顺利,完成了与国际接轨的进程。然而,中西部地区由于所有制结构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其发展既缺乏外需带动,又存在内需不足,依赖性很强,因此效率极低,潜力难以发挥。进而造成我国东、中、西部的发展不平衡性,且贫富差距不断加大,从而给一部分学生及其家庭带来了贫困。(2)高等教育的收费制改革增加了家庭教育支出的负担。高等教育自1989年开始实行收费制,起初,不同类型的学校、不同专业与层次的学生学费标准尚有较大差别,但是,1994年以后逐步实行“双轨制”;1996年以后,逐步推行“并轨招生”,学费逐步涨到4600元至13000元不等,极大地提高了家庭教育支出比例,避开其他因素影响,几乎一个城镇居民一年的收入才够一个学生一年的费用,而农村居民则要二至三人的年收入方够,使得贫困学生人数大幅度增加。(3)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致使低收入家庭的相对增多。根据基尼系数与洛伦曲线等指标分析来看,目前,我国社会贫富差距问题还相对比较严重,并且,贫困家庭的绝对收入较低,相反少数人掌握着大多数资源与财产,收入不平等情况比较严重,且差距在不断拉大。据世界银行《1998/1999年世界发展报告》提供的资料,中国收入最低的20%人口的收入比重只有5.5%,而收入最高的20%人口的收入比重高达47.5%,这种收入之悬殊,致使低收入家庭的相对在不断增多。(4)高校大规模扩招致使贫困生绝对数量大幅上升。事实上,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不仅使得高校贫困生在绝对量的方面有很大程度的增加,而且造成比例程度上的不断上升。因为扩招部分进校的学生,一般而言,相对贫困的比例要高一些。以扩招初期入学的情况分析,1995年入学的贫困生占招生总数的6.2%,1996年入学的比例为21.9%,1997年入学的比例为34.8%,1998年入学的比例为36.2%。而且,扩招进校的学生中,其成绩相对较差,大多因其经济条件、智力、心理或学习态度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因此就更容易成为贫困生。(5)社会及学生与家长的选择性是造成农业高校贫困生人数增加的又一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及学生与家长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错误认识,就是农业高校出来的学生是种田的,是与土地、泥巴打交道的,没多大出息。这种对专业的错误认识,再加上农业高校收费标准适当偏低,造成了越是城里的、条件好的学生,考农业高校的就越少,越是条件较差、偏远地区的“穷学生”则选择“大不了就上农业大学”。所以,这种社会及学生与家长的选择性倾向是造成了农业高校贫困生越来越多的又一主要原因。(6)经济的贫困及生源的成长环境是造成精神贫困的主要因素。由于农业高校生源来自农村及偏远地区学生相对偏多,恰恰这些学生多为“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条件较差,或多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大,性格往往存在缺陷。到了城里和大学之后,由于沉重的经济压力、城乡差别、消费差距、就业压力以及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些不公平现象,部分经济上贫困的学生,往往更容易产生自卑、抑郁、孤僻、无奈、偏激、嫉妒与怨恨相交融的心理疾病,形成精神上的贫困。
二、农业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构建
1.国家应当从宏观方面进行调控。(1)招生规模应合理控制。近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好势头,但是这并不代表高教规模就可随之盲目扩大。事实上,即使经济水平大致相同的国家,其高校的办学规模也各有不同;我国高教规模跃居世界第二位,但经济发展水平仅与高教规模位居第11位的西班牙相当,这说明经济发展水平与高教发展规模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政府及社会对教育在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作用的认识及重视程度,均已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因此,便导致了我国高校的连年扩招。这种高校的快速扩充,势必会带来很多弊病,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由于原来的基础薄弱且人口众多,贫富差距不仅存在且有扩大之势,必然导致学校里贫困生的数量不断扩大。
因此,即使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前提下,国家也应当从宏观方面适当控制高等教育的规模,不宜盲目扩大。(2)国家应当设立专门的助学贷款管理机构。助学贷款是高校贫困生解困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助学贷款存在贷款数额小,工作量大,学生信用度不高,毕业后流动性很大,联系困难,回收较难等原因,绝大多数银行没有将其当成一项主要金融业务来做,没有把它提高到科教兴国与服务于教育的层面来看待。因此就不会设有专职的机构或安排专职人员办理助学贷款,人力和财力投入相对不足,积极性不高,因而导致贷款周期较长,一般都要历时半年之久,势必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甚至使贫困生雪上加霜。
为更好地发挥助学贷款的作用,国家应当在高校就近的城市,通过政府指定银行设立专门的助学贷款办理常设机构,全权办理助学贷款事宜。同时,对该机构的工作职责、办理程序、权限、批准期限、申请人的确认以及贷款发放和还款事宜均必须加以明确,从而有利于减少环节、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保护学生的隐私、培养学生的信誉感与责任感。在这个机构,学生可随时前来申办助学贷款。(3)对因西部开发有针对性扩招增加的政策性贫困生以及涉农专业学生,应采取差别化拨款与收费政策。考虑到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西部开发与科学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对农业高校或高校涉农专业以及因西部开发有针对性扩招所致的政策性贫困生,国家应采取差别化标准拨款与收费的政策,减少这类学生家庭的教育负担,实现教育公平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2.高校应从微观上建立与完善具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1)牢牢把握奖学金这一解困主渠道。高校奖学金制度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现行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种专业奖学金、学校自设的各种奖学金、他方资助的各种专项奖学金。奖学金的设立,是关怀贫困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助于高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更有助于激励贫困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自立自强、全面发展。奖学金制度在学生资助体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具有资助和激励双重功效。(2)全面推进勤工助学解困措施。目前,高校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所获得的报酬己成为贫困生学习生活的相当一部分经济来源,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其家庭经济负担;同时,从另一方面看,勤工助学也有助于健全贫困生的人格,有助于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是一项既扶贫又育志的有效措施。高校可通过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收费制,允许学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计划,以利于贫困生有时间去进行勤工助学,为其顺利完成学业创造条件;另外,应当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规定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或将困难补助转化为勤工助学基金,变无偿为有偿,化被动补助为主动争取,变补助为劳动所得;再者,应将勤工助学工作与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课余科技竞赛活动、科研助研工作以及专业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勤工助学活动的层次,拓宽其范围与岗位,完善勤工助学工作。笔者所在的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每年将学费的8%~10%拿出作为学生困难补助,并将其中相当一部分转作勤工助学解困基金形式安排使用,培育学生自助自救能力。(3)对特殊困难学生采取非常措施以解特困。对遇到一些特殊性、突发性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对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特困生等,可采取临时性或一次性的无偿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辅之以学费减免或“绿色通道”等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各学校应从本校实际出发,将特殊补助、学费减免及“绿色通道”与其他相关解困措施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我院每年在学生报到时,对重灾区、携带地方政府特困证明材料或家庭其他特困证明材料的学生,一律进入“绿色通道”措施解决困难,包括学费减免、免费发放生活用品(一般由学生公寓化用品中标单位赠送)、免费吃饭(预充校园卡)等等。(4)大力关注心理解困工作。学校要努力增加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专职人员配制,提升他们的专业化水平与工作能力,加强对资助政策与措施的研究制定与宣传力度,不要让一个贫困生因宣传不到位而错过受助机会;同时要让受助学生了解资助的背景与意义,消除贫困生的精神压力,免除接受施舍的错觉。另一方面,要建立贫困生档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有效地减轻贫困生的心理负担。通过对贫困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信念的教育,鼓励其勤奋进取,不致造成“人穷志短”与精神障碍。(5)解困与育人并行、爱心与基金相长。学校在设立各类助学解困基金时,要以更人性化的活动与资助形式取代各种解困助学款项的发放,培养受助同学的爱心与感恩之心,进而在有条件的时候回报社会。我院有两个系就分别设立了“爱心”助学解困基金、“滴水涌泉”助学解困基金,其来源主要是由特殊党费、各方捐赠、受助同学毕业后的回报及学生困难补助经费等。安排使用时,让每一位受助同学均签订承诺书,承诺待将来有条件时要以同样的方式、更大程度地资助更多需要资助的同学。通过这种形式,一方面消除了受助同学接受“施舍”心理压力,另一方面又使基金不断壮大,使更多的同学受益受教育,这一助学解困形式的实施,使得解困与育人并行、爱心与基金相长,曾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过。
3.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和谐的贫困生资助环境。(1)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助人为乐之正气。媒体要积极宣传科教兴国的战略意义,并且通过正面典型宣传,努力营造关注“穷人”教育的社会氛围。譬如:爱心手拉手活动,城乡一对一夏令营活动,我院的“爱心”助学解困基金宣传等,在全社会范围内激起共鸣。(2)鼓励社会各界要广泛参与到这一爱心解困助学活动之中。可以通过个人捐赠资助、励志项目共建、校企勤工助学项目合作、企业定向培养资助、设立各种专项奖学金等各种形式实施解困助学。同时,国家对于各类型单位与个人的资助,应当给予免除各类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学校可以通过建筑物冠名、发放捐赠证书或对于捐赠资助达到一定数额者以一定程度优先接受教育的资格等形式进行宣传与鼓励,以树新风与弘正气,关注“穷人”教育和促进教育公平。
总之,构建与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切实保障贫困生等弱势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发展,是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高校特别是农业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更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需要国家、学校、社会、学生本身乃至家庭等各方面广泛参与、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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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914(2014)01-157-03
张和生,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计财处处长,硕士,副研究员,从事高教财务管理工作;梁斌,男,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计财处副科长,助理会计师,从事高教财务管理工作 江苏南京 2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