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制假售假沉疴未除
2014-04-01
河北中医 2014年12期
9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近期中药材及饮片专项抽验结果,在抽检的772批样品中,93批样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率高达12%。
针对中药材市场存在的乱象,2012年7月,国家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查制假售假、掺杂掺假、增重染色、以劣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2013年8月,国家食药总局约谈亳州、安国等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政府负责人,要求其签署《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责任书》;2013年10月,国家食药总局、农业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对中药材种植养殖、产地初加工、专业市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全链条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本次抽验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中药材及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共抽取蒲黄、柴胡、川贝母、血竭、薄荷、木通、苍术、附子、制川乌、制草乌10个品种的772批样品。此次抽验结果显示,中药材及饮片染色、增重、掺伪、掺杂等制假问题依然突出。除薄荷、木通和制川乌外,其余7个中药材及饮片品种均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其中,蒲黄的不合格率最高,共41批样品存在染色、增重及掺杂等问题;柴胡17个批次产品存在掺杂或掺伪问题;川贝母16个批次产品存在掺伪问题。
目前,国家食药总局已组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中药材及饮片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相关单位依法查处,并要求各省(区、市)加强对中药材及饮片质量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