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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与高水平大学建设

2014-04-01曹青林

关键词:科研院所协同

曹青林

(华中师范大学 科研部,湖北 武汉430079)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郑重宣布:“为了实现现代化,中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①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提出: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②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积极贡献。”③可见,协同创新和高水平大学之间存在内在联系。研究高校在协同创新中的角色定位、高校与协同创新的内在逻辑、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协同创新活动,对于进一步推进协同创新活动、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协同创新的基本内涵

所谓协同,就是指协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资源或者个体,协同一致地完成某一目标的过程或能力。1971年德国著名科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 Haken)在系统论中首次提出了协同的概念,指系统中各子系统相互协调、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及集体行为,结果产生1+1>2的协同效应。④而协同创新 (Collaboration Innovation)则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中心研究员彼得·葛洛 (Peter Gloor)最早给出的定义,即 “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的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⑤协同创新有别于原始创新的协调合作,也不同于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过程中的产品技术要素整合,其本质属性是一种管理创新。协同创新的基本内涵是:协同创新是企业、政府、生产知识结构 (大学、研究机构)、中介结构和用户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的大跨度整合的创新组织模式。它是通过国家意志的引导和机制安排,整合资源,实现互补,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和促成产业化的科研新范式。⑥

协同创新的关键是形成以大学、企业、研究机构为核心要素,以政府、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和创新平台为辅助要素的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创新模式,通过知识创造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间的深入合作和资源整合,从而产生更大的综合效益。相对于以往传统意义上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协同创新更多地强调政府的介入、金融的参与、中介的完善,为协同创新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支持。因此,它是在国家、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和企业之间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协同效益产生的过程,也是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1.高校是协同创新责任主体之一

21世纪初,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校长查理斯·R·范梅斯 (Charles.R.Vanhise)充分认识到高校职能除了教学、科研以外,还有提供社会服务职能,即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执行主体,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划蓝图,建设技术创新体系,要求产学研结合,在大幅度提高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建立科研院所与高校积极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建设知识体系,要求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促进科研院所之间、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之间的集合和资源集成,特别是发展研究型大学,努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共享的基础科学和前沿研究基地;建设区域创新体系,要求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建设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要求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团在科技中介服务的重要作用。可以看出,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主体,在国家创新体系的众多方面都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样,在我国协同创新战略推进过程中,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高校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高校具有多学科优势,可以为协同创新的高新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智力支撑,同时高校还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掌握真正核心技术,这些均有利于协同创新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高校通过和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可以拓宽筹措资金的渠道,改善办学条件;高校、科研院所和地方政府合作,可以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急需的人才;教师通过承担课题和科学研究,可以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高校学生通过科技开发和社会实践,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总之,普通高校在协同创新实践活动中,并不是靠边站或可有可无的 “副手”,而是协同创新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高校是协同创新活动的重要纽带

高校、企业、科研院所、政府、中介结构等都是国家创新体系中协同创新的行为主体,高校与科学研究、生产劳动的紧密结合,使高校成为协同创新活动联系的纽带。在知识经济时代,生产劳动的智力含量不断提升,科学技术成为生产发展的基础和生产力的决定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促进高校与科学研究和生产劳动相结合,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 《高等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机构以及企事业组织之间开展协作,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协同创新战略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和金融等中介结构根据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意图出发,为了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抓住新的机遇,加快技术创新,实现共同愿景、争取最佳利益、提高综合优势,结合彼此的优势资源而建立的一种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正式合作关系。在这个稳定的合作关系中,高校起到了重要的纽带作用。一方面,高校通过与企业、科研院所根据协同创新的需要,共同建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或研究院,通常侧重于将应用基础研究的研发平台设在高等院校,这样可以保证大型仪器实验装备和科技创新人才的共享,降低协同创新的成本;另一方面,高校利用自身科研创新优势全方位服务于社会的形式,即高校与科研院所、地方政府实现整体对接,这种合作方式是实现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的新途径,这些合作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有,高校根据协同创新的需要,整合高校和地方资源,采取校地共建、一园多校的大学科技园模式。建立研发平台、孵化平台和产业化基地以促进研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在上述协同创新实践活动过程中,高校是企业、科研院所之间的联系纽带,为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战略的实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高校的纽带作用,协同创新战略目标就不可能如期实现。

3.高校是推动协同创新的强大生力军

高校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摇篮,更是产生创新知识、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高校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的主要生产者和创造者,一方面能充分发挥人文学科发达和学科交叉渗透的优势,通过智力集成和创新思维对国家重大需求和市场需求作出积极的回应,满足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富有创新意识和活力的高校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大科技问题,凝聚知识、创新技

二、高校在协同创新中角色定位

术,日益成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发动机。例如,19世纪德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以柏林大学为代表的一大批创新导向、“研学”协同的创新型大学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当今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经济、科技中心,以 “产学研”协同方式服务于美国先进制造业的麻省理工学院、服务于美国信息产业的斯坦福大学等一大批世界一流大学功不可没。⑦美国的 “硅谷”科技工业园就是依靠斯坦福和伯克利两所大学发展起来的。1995年,在这个方圆几十平方千米的山谷中,收入高达850亿美元,而其中62%的收入是与上述两所大学有关的人和技术创造的。美国的波士顿科研中心则是著名的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为基础构成的。这些依托于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区,通过其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有力地推动和引领了本国科技创新的发展,成为知识经济时代大学现实生产力的示范区。⑧就我国而言,高校同样是高新技术生产的重要力量。高校凝聚了一大批高水平的科学家和学科带头人,成为协同创新的主阵地。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前沿领域取得了许多创新性成果。“十五”期间全国高校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75项,占全国科技进步奖的55.07%;国家发明奖64项,占全国授奖总数的53.57%,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后者打破我国连续6年无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局面。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高校研究人员贡献了80%的研究成果,为理论创新做出了重大贡献。⑨同样,高校的校办科技产业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必然会带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及技术的高新技术化,促进行业和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协同创新战略推进过程中,高校作为协同创新责任主体之一,在高新技术生产和科研成果转化方面也起到关键性作用。高校具有科技研发的雄厚实力,不论是科研人才或科研设备,甚至科研经费的能力,高校都具有相当的优势。高校在协同创新战略中具有研发主力的作用。

三、协同创新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内在逻辑

1.高水平大学建设客观需要协同创新

高水平大学或世界一流大学是一个动态的、比较性的概念,人们一般认为世界高水平大学或一流大学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学科门类齐全,拥有卓越的师资和一流的生源,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开展以学术为基础的社会服务,拥有充足的办学条件和优越的办学环境,国际化程度高。⑩因此,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是高水平或世界一流大学的崇高使命之一。而科技创新是高水平科学研究的主要目标,不同时代的科学技术的创造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由单一的科学家主体发展成为多元化的大众创造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成为科学和技术的创造主体。在信息化时代,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要以科学为基础,而高新技术的进一步开发与应用也促进了科学的发展和进步,两者必须融合才能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可见,高水平大学建设客观需要协同创新,通过国家意志的引导和机制安排,促进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发挥各自的能力优势、整合互补性资源,实现各方的优势互补,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活动,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活动。

2.协同创新可以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不仅能够深度开发人力资源、实现国家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更是推进我国高水平大学自身建设、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使高校树立自己的人才培养理念,着力构建科研与教学相结合、“产学研”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其成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中心、知识创新的源头和创新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促进高样逐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学校自律、社会监督、政府调控相结合的研究型大学管理方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重点支持优势和特色学科,构建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基础条件和长效机制;积极吸引国际创新力量和资源,集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协同创新,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加快我国高等学校的国际化发展进程。可以说,协同创新是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推进器,它必将促进高校汇聚优秀教师队伍,培养出高素质拔尖人才,取得领先科技成果,提供高效社会服务,形成公认的品牌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进而向世界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

四、我国高校协同创新取得的初步成效

1.及时搭建了创新平台

众所周知,高校拥有天然的多学科优势、丰富的人力资源以及多功能特性,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结合点,在国家创新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的作用,可以肩负起协同创新的重任。依托高校的优势学科群,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等建立深度合作,形成协同创新的有机整体,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重大科学问题,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也大大提升了我国普通高校的创新能力。为了进一步推进协同创新,2012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了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简称 “2011计划”)。事实证明,“2011计划”的实施,不仅有效地提升了国家创新能力,同时也大大提升了高校的创新能力。例如,2012年5月29日,天津大学和南开大学在其联合大厦组建了 “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在科研方面,两校联合研发纳米、生命、光电、环境、数学等5个前沿研究领域的13个科研项目,有5位两院院士、160多位正、副教授参加项目的研究,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由天津大学王静康院士和南开大学李正名院士联合倡导的 “天津化学化工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得到天津市的批准和1000万元的资助;由数学大师陈省身倡导并组建的 “刘徽应用数学中心”成立后,以发展应用数学相关研究领域为宗旨,邀请了多位海内外知名的大师来两校讲学,不久就产出了一大批符合国家水准的科研成果。西安交通大学在“2011计划”实施后,以千人计划学者为队伍核心,成立了具有鲜明的学科交叉特色、拥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准的基础科学研究院——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探索科研队伍建设的新体制,建立海外优秀人才聚集高地,适应21世纪学科前沿发展,加快物理、化学、生物、材料等基础学科建设,前来应聘的国外院士、国际知名学者、世界一流大学博士达400人——比预期更有吸引力;已经产生了一批重要的成果,发表在Nature Science、Physical Review Letters、Nano Letters等知名学术期刊上。中国人民大学则是以 “社会转型与管理”协同创新为重点,通过搭建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实行专家委员会咨询机制和 ‘2011计划’办公室日常协调机制,确保国内与国际力量的交叉融合,实现人员共享、资源共享和成果共享,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创新。该校搭建基于定量研究的四大学术支撑平台,包括全国高校最大的 “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代表国际领先水平的 “公共政策实验室”、涵盖多学科的立体化 “中国社会科学案例中心”、构建具有数据分析和管理资助知识产权的 “知识工程与数据工程实验室”,将政府数据、自主调查数据、互联网公开数据进行整合、对比、挖掘,将文科和理科进行交叉融合。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系统,为科学判断社会发展趋势提供相对客观的数据。“2011计划”实施后,该校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大大提高了该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可见,协同创新能提升了高校创新能力。

2.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

“2011计划”按 “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瞄准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点,大力推动协同创新,充分发挥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在国家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它是继 “211工程”和“985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大大推动了我国高水平大学的跨越式发展。例如,“2011计划”实施后,北京大学积极探索教学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组建了13个新体制研究机构,营造了 “类海外”的发展环境,以领先教学科研和培养优秀人才为核心使命,以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为首要目标,努力为北京大学科研活动的开展发挥引领作用。该校组建了量子材料科学中心,汇聚了以诺贝尔奖获得者崔琦为代表的一批国际著名学者,其中有5人入选中组部 “千人计划”,8人入选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5人获得国家杰出科学基金,已新批2项量子调控重大科学计划和重大科学仪器研制专项。“2011计划”的实施,提升了北京大学的创新能力和科研队伍水平,进而大大促进了该校向世界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迈进。南京农业大学是进行现代农业基础研究和培养高层次农业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而协同创新平台的建立,更使越来越多的学生和教师成长为解决农业经济现代化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生力军。该校坚持 “世界第一、中国特色、南农品质”的办学理念,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了学校科研水平,拓展了办学空间,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西安交通大学则立足自身学科发展优势,积极对协同创新模式进行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推出了机制灵活、定位准确、目标聚焦的多种协同创新模式,采用全新的体制机制探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新途径。此外,该校还通过工程坊、钱学森班以及管理实践平台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逐步形成了适合高水平大学发展特点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大大推动了该校向世界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的进程。以上事实证明,协同创新进一步推动了高水平大学建设。

3.促进了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协同合作

协同创新是以提高创新系统效率为目的,通过整合系统内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各种创新要素,使其结构功能优化,从而实现创新成果 (学科、人才、研究)产出的最大化。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协同合作,主要通过多主体互动,尤其是通过高校和企业之间的科技研发合作,实现教育、科技和经济一体化。以 “2011计划”为核心内容的协同创新战略势必会促进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协同合作,从而使高校通过联合科研、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共建产学研联合体等形式,帮助企业不断加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力量、努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之中立于不败之地。例如,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其目标是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高科技企业培育有机结合的新型协同创新模式,力促科技、人才、资本、信息、市场等创新要素的深度有机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衍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区域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由分别代表省市政府的国有企业、浙江大学、民营企业和金融、创业投资企业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金5.05亿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大学的全资公司——浙江大学圆正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55亿元,其余2.5亿元由12家省内外国企、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成。创新研究院不仅介入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的产业化研究开发,而且将积极引进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人才、资金、信息、市场等各方优质资源进行深化研究开发,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并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过程中孵化高科技企业。这一模式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的科技和人才优势、浙江省及杭州市的区域经济政策及民营企业的市场优势,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南京农业大学与江苏新天地集团共同组建的 “江苏省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高技术重点实验室”被誉为 “江苏省突破传统平台建设首例成功典范”,入选 “教育部十大产学研典型案例”。如今,南京农业大学与江苏新天地集团通过合作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8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第六届江苏省专利金奖1项,不仅促进了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也使学校和企业自身在发展中获得了良好的声誉和经济效益。

五、我国高校协同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校在协同创新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目前我国的协同创新活动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但由于刚刚起步,还存在不少突出的问题。就高校而言,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高校在协同创新中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2011计划”指出:“以高校人才、科学、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充分利用高校已有的基础,广泛汇聚社会多方资源,大力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深度融合。”可以看出,在 “2011计划”中,高校起到了主导者的角色,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在其中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例如,部分高校存在等待观望的心理,不愿主动和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协同合作;部分高校在协同创新活动中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足;部分高校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优势学科的集聚和协同作用,还没有彻底打破学科、单位、区域之间的界线,以行政而非学术为纽带,所以还不能充分释放和激发学术活力,难以形成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其次,高校院系、学科之间的藩篱还没有完全打破。高校院系之间壁垒森严,相互之间很少来往,学科交叉融合以及跨学科合作很难推动。第三,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不仅是国家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的重大需求,也是高校的首要和根本任务,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使命。但目前高校在协同创新实践活动中,高校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还远远不够。例如,很多院系没有将创新人才培养放在应有的高度,不明白创新人才的培养对协同创新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不明白它是协同创新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的强有力的后备力量。由此可见,高校在协同创新中的作用远没有充分发挥。

2.协同创新合作问题较为突出

目前我国协同创新活动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协同创新合作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协同合作的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协同创新合作的层次还仅停留在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等较低层次合作项目上,而共同建立产学研研发机构及技术合作联盟、共建产学研、科工贸一体化的经济体等高层次的合作不多见。其二,协同合作的深度不够。在目前的协同创新合作模式中,一般由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技术和人力资源,进行新产品开发和生产中的技术合作创新。在目前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中,不少大中型企业主动向高校和科研院所寻求合作,但是他们对短平快的项目较为感兴趣,对事关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的大中型长远合作项目则较少关心,而高校和科研院校则由于种种原因,协同合作的主动性不够,这种协同创新的深度显然不够,有待进一步深入。其三,协同合作的动力不足。协同创新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地发展,其内在的动力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需要及合作者之间内部相互利益的驱动。协同创新合作是不同组织间的合作,合作的目的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而不同组织间存在的性质差异、文化差异都会给协同合作带来很大的阻力,无法获得协同的正面效应,从而给协同合作带来不确定性。协同创新合作中创新的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非系统风险包括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资金风险等。而涉及到风险的主体包括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作为一种复杂的创新系统,协同创新合作涉及合作各方的风险。对于企业来说,面对承担高风险、高投入的巨大压力,往往对很多高新技术成果望而却步,不愿承担更大的风险。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来说,其动力主要来自内部和外部,就内部而言,高校、科研院所的教师和科研人员重视出论文、写专著,对科技成果不在行也不太重视,因此对科研成果面向企业、市场和实际应用的动力明显不足。就外部来说,目前的激励政策、政策推动对高校、科研院所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激励还远远不够。其四,产学研脱节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目前我国的协同创新活动发展虽然很快,但是产学研合作存在 “三多三少”的现象:各地为 “校、科、企”搭桥的协同创新合作会多,但最终成交的项目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提供的科研成果、专利项目多,满足企业的需要的项目少;在协同合作会上签订意向的合同多,会后成协议实施成功的少。

六、推进协同创新与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建议

1.加强协同创新的顶层设计

我们要运用顶层设计的理念,以系统论、控制论和协同论为理论依据,以顶层优先、系统构建、精炼简明、实用可行为基本原则,以协同创新为核心目标,进行法律法规系统的宏观设计、管理系统的中观设计与配套系统的微观设计,以期各子系统、任务单元的科学设计与执行到位最终达到协同创新目标。首先,就法律法规的宏观设计而言,我们要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及科学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并进一步研究其他配套法规,为我国协同创新的有效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其次,我们需要进行管理系统的中观设计,具体包括:建立由政府、高校、企业等多个协同主体参加的组织管理机构,对协同创新活动进行领导与协调,并开展相关的研究活动,为协同创新活动提供组织保障;拓宽融资渠道,设立协同创新专项基金,建立协同创新资金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健全项目经费的报账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以确保协同创新运行过程中资金的有效使用;完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为载体的服务体系,如加强科技孵化器、技术和产权交易所、信息服务中心、专利商标交易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结构的网络化建设,使它们从技术开发、产业化生产到市场化推广等各个环节发挥特有的功能。第三,我们要进行配套系统的微观设计,具体包括:通过建立信誉档案,加强协同创新主体的责任意识,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提高协同创新的合作效率;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和流动政策,打破高校僵化的人事制度,完善挂职锻炼或企业进修制度,加强高校教师向企业流动,也通过企业科研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来加强企业人才流动。

2.积极推进校企合作

校企全面战略合作主要涉及到高校和企业双方,但高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都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追求,因此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与协调作用,提供相应的政策措施来鼓励、引导和促进校企之间的全面战略合作,为校企合作保驾护航。所以,为了解决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政府、高校和企业三个层面,针对各自的问题改革创新,从而促进校企全面战略合作的实现与健康发展。首先,政府在推进校企全面战略合作中应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制订与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一方面要修改和完善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制定专门针对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明确高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地位,确定双方的法定权利与义务,为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政府还要制定和完善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在广泛听取行业、企业和高校的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利于建立平等、互信、双赢的校企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其次,高校要全力支持校企合作。高校要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设置专业和课程,了解和把握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和改革课程设置,使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反映经济现代化和社会信息化的时代特征,使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的生产方式、设备条件、管理模式、技术改造相适应;搭建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平台,为教师与企业的全面合作牵桥搭线。总的来说,校企合作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 “原动力”,是现代企业生存发展的 “磁场力”,是高校职能拓展的 “牵引力”。所以,校企合作需要政府和高校等多方共同努力来冲破校企之间藩篱,来推进校企之间的全面战略合作。

3.努力构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

产学研战略联盟 (即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是指包括企业、高校或独立设置的科研单位、政府、金融机构在内的产学研合作主体,为了实现某一或某些战略性目标而建立的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的伙伴关系。它是通过战略联盟实现企业与高校等主体的资源共享,实现研发风险或成本的共担,在保持企业与高校等主体自身独立性的同时,通过战略联盟的方式建立较为稳固的、长期的合作关系,进而通过相互之间的优势互补实现特定的战略目标,最终实现战略主体与社会总体的目标。首先,从制度层面来讲,要完善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有必要从法律层面对协同创新战略联盟中涉及到的产权问题、成果转让问题、利益分配问题、合约问题等予以明确,使战略联盟的各方在履行自己义务、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保护自身的利益,促进协同创新战略联盟的持久发展。其次,加强科技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我们要充分利用基于网络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多单位、多部门的共享与协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整合政府、企业和高校等主体科技信息资源,并且通过使科技信息资源数字化,建立信息资源数据库,并免费向社会公开等方式提高科技信息资源的传播和利用效率,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的建立奠定良好的信息基础。再次,完善高校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将协同创新战略联盟绩效纳入评价指标。要改进对高校科研人员的考核与评价标准,突出产学研合作的联动性,将协同创新战略联盟绩效指标纳入到新时期高校科技创新评价体系中去,引导和激励高校科研人员参加产学研协同创新,防止出现参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科研人员受制于传统单一的评价体系而在高校被边缘化的可能。

4.大力整合教育科技产业资源

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涉及到政府、高校、企业等不同责任主体,涉及到分属不同场域教育科技产业资源的优化与整合,涉及到教学、实践和科研三位一体方式的统一与结合。但是这种合作、整合与结合不可能自行发生,需要我们在明确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与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以推进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的健康发展。为此,首先,要探索与实践多元化的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模式。结合国外的发展经验,总的来说,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有以下五种模式:校校协同创新、校所协同创新、校企 (行业)协同创新、校地 (区域)协同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同创新。我们要根据各校 (企业、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身发展的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其次,要建立与完善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的管理体系。从政府方面来讲,为保证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的有序进行,各级政府应设立相应的组织管理协调机构,如组成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政府部门参加的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协同创新进行指导与协调,及时排除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以推动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活动的健康发展。从高校方面来讲,要积极与外界进行人才培养的合作与交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与政府、企业、行业等主体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真正把人才培养协同创新落到实处;高校要改革教师考核与评价制度,将人才培养协同创新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以鼓励教师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上。第三,要构筑与优化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的平台体系。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最基础的工作是构筑企业与高校之间人才培养的支撑平台。就高校而言,要进一步和企业密切合作,将单纯的学生实习基地转变为学生创业基地,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全方位创新人才。同时,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高校提供瞄准和跟踪行业企业最新科技发展的实践平台,更好地为协同创新实践活动服务。

注释

①江泽民:《江泽民同志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人民日报》1998年5月4日。

②⑩顾明远、石中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解读》,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62-164页,第173-174页。

③胡锦涛:《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1年4月25日。

④何郁冰:《产学协同创新的理论模式》,《科学学研究》2012年第2期。

⑤ “Collaboration Innovation Network.”http://en.wikipedia.org/wiki/Collaborative_innovation_network.

⑥陈劲、阳银娟:《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与内涵》,《科学学研究》2012年第2期。

⑦宁滨:《高校在协同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日报》2012年4月29日。

⑧常丽丽:《中国高等教育创新问题研究》,北京:气象出版社,2010年,第52页。

⑨周济:《创新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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