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出台《意见》推动“两市一区”加快发展
2014-04-01
本刊讯:省农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吉林省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的县域经济快发展、大发展,为全省县域加快发展积累经验,加快(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动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支持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的有关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省政府关于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两市一区”)计划单列有关事项,凡省农委下放至市(州)级农业部门的审批、核准权,“两市一区”农业部门也同时拥有;凡涉及“两市一区”需报市(州)级农业部门审批、核准的事项,直接报省农委审批、核准;“两市一区”所在市(州)农业部门的审批、核准权下放给“两市一区”农业部门。
《意见》指出,将“两市一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与市(州)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同等对待,并纳入到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
《意见》指出,对涉及“两市一区”的农业建设项目、产业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专项资金,由省农委给予单独安排,并给予优先考虑、优先安排、优先投资。
《意见》指出,支持“两市一区”现代农业发展。鼓励和优先支持“两市一区”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大力发展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济体系,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努力使“两市一区”在农业深化改革上率先实现突破。鼓励和优先“两市一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农业技术、基础保障、政策制度、市场和人才体系,在产业政策上给予倾斜。
《意见》指出,支持“两市一区”培植支柱产业。鼓励和支持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县域经济长足发展,实现富民强县的发展目标。要充分发挥珲春地缘优势,鼓励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开展外向型农业合作项目,将其逐步打造成我省农产品出口基地,同时积极争取农业部,把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成苹果、苹果梨、园参、林下参标准化示范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实现强市富民。
《意见》指出,加强业务指导和人才培训。省农委根据需要,可安排处级干部到“两市一区”挂职、任职。同时,支持“两市一区”优秀农业干部到省农委挂职。
《意见》指出,凡涉及到“两市一区”有关农业农村事项,省农委在下行文时,在主送单位加列“两市一区”农业局。“两市一区”机构单列的农经局、园艺特产局、农机局、农垦局、乡企局、新农村办,参照此意见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