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农村合会兴起的文化溯源
2014-03-31邵传林秦领邵姝静
邵传林,秦领,邵姝静
(兰州商学院金融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发生于农村地区的不受官方部门监管且不用纳税的融资制度安排及金融组织。尽管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严禁个人或企业组织或参与各类非正规金融活动,但在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户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广大农村地区还是内生出了各类非正规金融组织。合会就是其中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其兴起引起了决策层及学界的广泛关注。
合会是标会、轮会、摇会、抬会、义会等的统称,又叫轮转基金或互助会,是一种世界性的民间融资现象,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及地区都存在。它通过会员间的合作来达到互助、互惠之目的,是一种集储蓄、借贷于一体的民间互助组织。追溯中国经济史可发现,合会作为一种典型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可谓源远流长,早就存在于以人缘、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乡土社会里,并广泛流传于中国东南沿海的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区,是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改革开放后,合会既为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民营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渠道,又为资金富余者提供了一条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渠道。合会作为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安排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初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甚至可以说,若没有这种民间融资形式就没有个体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因而,深入研究合会这类特殊的融资制度有助于正确理解区域农村经济增长之谜。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是,自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在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的诸多融资形式中,合会这种独特的融资制度为什么偏偏最早生发于温州等东南沿海地区,而没有出现在内陆地区及华北沿海地区呢?或者说为什么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会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性呢?与东南沿海地区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中西部农村地区虽也存在私人借贷、银背、农村互助社、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形式,但却没有普遍生发出合会这类民间融资形式,这应如何从理论上进行有说服力的解释呢?
众多国内外学者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研究了合会的制度效率及其治理机制[1-7],但却鲜有学者专门从亚文化或地方文化的视角探究区域经济发展中合会的兴起。事实上,文化不仅会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信任程度、个体的价值观和偏好以及制度变迁过程,还为企业家的商业活动及创业行为提供丰富的知识来源,在企业家创业活动及创新行为中还发挥着“社会资本”的功能,进而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笔者拟在深入分析文化如何影响经济制度变迁的基础上从文化的角度来探究合会这类组织发展的逻辑,以期获得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一些新的发现或结论。
二、文化对经济制度变迁的影响机理
制度经济学家柯武刚和史漫飞[8]将文化界定为共享的价值和一套基本上不可言传的规则系统,以及某共同体内在社会交往方面的各种更为具体的要素。比较制度学家青木昌彦和奥野正宽[9]把文化看作是一个经济社会中人们所共有的价值观念,而且文化由人们的偏好所反映。冯兴元[10]则认为,文化是指一个群体所共同拥有的知识,这些知识使得该群体能够以同样的方式表达其生活经验,并依据共同约定的规范行动,而且文化还具有自我永续、多层次、不易变等特性,或者说一个群体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思想、理念、行为、风俗、习惯、代表人物,以及由该群体整体意识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都表现为文化。
“文化”一词内涵宽泛,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笔者拟尝试着从认知和规范意义上对“文化”予以界定。笔者认为,若从认知意义上来讲,文化为个人决策者制定了一个清晰而具体的行动程序,也即文化是某群体所享有的共同知识或信息,而且这类共同知识或信息有较大一部分属于默会知识,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从规范意义上来讲,文化是一种社会规范,它告诉决策者哪些行为或做法是合理的、适当的,应该坚持、推广、践行,哪些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应该坚决否定、杜绝。由此而言,文化可能是认知性的,抑或是规范性的,要依具体情况而定。
文化提供了一个以语言为基础的概念框架来对由感官传递至大脑的信息进行编码和演绎[11]。文化为人类认知世界提供了一个框架或结构,或者说文化为行为人的主观感知提供了一种语境。然而,文化的经济学意义并不止于此。North[11]指出,文化还会影响制度创新,为制度创新提供知识性源泉。文化究竟如何影响制度创新,其内在机制是什么呢?
总的说来,文化影响制度创新的成本,至于究竟是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还是提高其成本则取决于文化的性质。在人类的合作秩序中,早已存在的文化传统发挥着供给共同知识或信息的作用,这类共同知识或信息并不需要追加投资。一般说来,新的制度安排最好与已存的文化传统相一致,否则文化因素不仅不能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还会成为建构新制度的阻碍因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特征。新构建的制度对应于传统文化所提供的共同知识越多,其构建成本就会越低,或者说越是能充分利用传统文化的制度创新,其成功的概率就越高[12]。因此,要想提高制度变革的成功率就不能不考虑该社会已存的文化性质,比较成功的制度变迁或具有较低变迁成本的制度革新往往发轫于既定的文化传统。
文化的要义在于为相关群体进行制度创新提供一种知识结构或信息结构,具体到经济制度,也可说文化为其群体配置资源提供新的经济机会。虽然如Bromley 所言,“制度确实界定了个人和集团的选择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该选择集会因文化的差异而变动。比如,在传统穆斯林世界里,妇女是不能参与生产劳动的,因而其经济制度安排与一个妇女能普遍参与经济活动的社会的经济制度安排必然不同,进而决定了其生产可能性边界的位置和形状也不同[13]。这意味着,文化能够影响可选制度集合的边界,进而影响生产效率和收入分配。另外,当在既有的制度下经济主体难以捕获新的赢利机会时,而政府又限制或不允许微观主体自主进行制度创新攫取潜在的利润,或者说由于某些原因政府会把某些制度从制度可选择集合中剔除掉,此时会因制度的失衡而使得原本缺乏效率的制度安排可能在这种有限制的可选集合中成为占优势的制度[14]。在这种境况下,文化开始发挥重要作用。一定的文化会在某种程度上自觉不自觉地改变制度安排集合的边界,影响制度的可选择集合范围,或言可行性制度安排集合是文化传统、制度遗产、社会科学知识、创新实践等因素的函数。事实上,对制度创新而言,文化的意义正在于它能够改变制度安排集合的边界。
文化状态不同或者说群体间存在文化差异时会导致不同的生产可能性边界进而使社会总产值迥异。假定文化状态A 所对应的社会群体偏好生产劳动,该群体具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并积累了丰富的生活及生产方面的知识与经验,且该群体成员还具有勤奋、诚实、俭朴的生活态度;而文化状态B 所对应的社会群体并没有悠久历史,且其个体成员厌恶生产劳动、缺乏诚恳品质、偏好投机取巧,在其基本生活用品足够用的情况下,一般不会主动努力地进行生产创新试验,且该社会个体偏好稳定的生活状态。上述的两种不同地方文化形态可称为地方亚文化。在两个群体具有其他方面的相同条件,如相似的资源禀赋、科技水平和管理技术等的情况下,前一种社会更容易产生具有生产性的制度安排,因为在其群体成员的知识结构或文化遗产中具有更多或更好的可供选择的生产性制度集,而且所选的生产性制度安排由于具有相一致文化意识的支撑往往还会导致较低的建立、推广和维持成本;与此同时,后一群体更偏好具有分配性的制度安排,而且在其心智构念中也缺乏生产性制度的信息,因此他们不知道如何来构建更具生产效率的制度安排,不得不付出较高的学习成本或创新成本,而且该社会群体还缺乏进行制度创新的意愿,或者说即使该群体中的一部分人率先进行了制度创新,新制度也难以大范围推广,因为他们缺少相应文化体系的支撑。总之,一定的文化会扩展或缩小相应社会群体的制度创新选择集空间。
上述研究虽然仅从抽象层面一般地探讨了文化对经济制度变迁的影响,但它对笔者探究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发展中的合会兴起无疑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接下来,笔者拟从文化方面对温州农村合会的兴起寻根溯源。
三、温州农村合会兴起的文化因素分析
在20 世纪六七十年代,温州处在东南沿海前线(距离台湾基隆仅148 海里),国家很少在此投资,国有和集体经济不发达,农业收入非常有限,许多村民靠国家返销粮和救济款生活,一直到改革开放前,温州农民生活都比较困难。改革开放后,温州农民十分重视开展经济活动,但农民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资金不足成了农民创业的头等难题。那么,在农村正规金融缺位的背景下,温州农民到底是如何来解决融资问题?
事实上,当面临资金短缺时,绝大部分温州村民会参与各类合会(也叫“钱会”),如标会、轮会、摇会、抬会等。合会一般由会首(即会头)邀请若干个亲戚朋友(即会员)发起设立,并约定每隔一定的时间举行一次聚会来缴纳一定数量的会款,轮流交给一人使用。一般来说,会头先使用第一次聚会所募集的会款,此后,或按照竞标的方式,或按照摇骰子的方式,或根据会员的不同需求来决定会款的使用次序,并且每个标会成员都有一次获得会金的机会。会首在合会的运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离开了会首合会就无法运行,因为会首不仅负责定期召集会员竞标,还要监督会员按期缴纳会金,甚至替不能按期交纳会金的会员垫付会金。
在温州的农村中,有一个名叫项东村的村庄受到了学界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其合会兴起情况可见一斑。项东村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江南片的水网平原上,是中国著名的“温州模式”的发源地之一。项东村四面环河,水路交通自古就很发达,水利资源丰富,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但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 亩,户均不足1 亩,属于典型的人多地少村庄。截止到2005年,项东村共有293 户村民,1 105 多人[15]。1972年该村创办苍南县日用制品厂,开启了村工业发展,带动了该村一大批家庭私营工业的创建和发展。项东村农民很少有人得到银行贷款,大部分村民都是通过民间金融组织——合会来融通生产性资金和消费性资金[16]。胡必亮的入户调查资料表明,该村82.8%的农民参与了合会,融通资金的平均规模约为6 000 元,平均运行周期大约为2年,此种方式的年融资总额约为130 万元[17]。一般来说,他们参与合作的目的主要有二:一是为了融资,二是为了投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发展商品经济成了必然选择,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也逐渐生成,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旧有的国有计划型金融制度没有及时变革,不仅不能有效地为农户的生产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反而成了农村资金流出的主渠道。在此背景下,农村经济行为主体在国有正规金融制度之外自发演化出了非正规金融。显然,合会这类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兴起是中国发展商品经济的必然结果。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合会这类非正规金融组织为何仅仅兴起于以项东村为代表的温州等东南沿海地区,而不是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扩展而普遍流行于中国其他地区?再者,在政府没有出台针对合会这类组织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合会金融契约的执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情况下,该类组织又是如何保障其契约的履行呢?笔者以为,要解开这个谜底,就不得不提及温州所处的地方亚文化环境。
1.地方亚文化的主导
早在解放前,温州地区就普遍存在合会组织,其历史至少可追溯到南宋时期,当然,这与该地区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传统密不可分。为了厘清该地区的文化对当地农民群众经济行为的影响,可从温州先哲们的学术思想中窥探出其文化特质、历史传统及其社会影响。在中国社会思想史上,有一个很有特色的学派,即浙东事功学派,该学派是南宋以后兴起于浙江东部一股大的具有鲜明反经学和理学倾向的新思潮,在当时的学术界影响极大[16]。这个学派由三个分支学派组成,即以陈亮为代表的永康学派、以吕祖谦为代表的金华学派、以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他们都特别强调学以致用,倡导对社会实际问题的研究,注重实践精神,反对虚言空行,尤为反对儒家学说的只重义而不讲利的观念,主张“以利和义”与“义利并举”,而不是“以义抑利”[17]。事功学派的文化思想实际是浙东人一直践行社会观念的某种理论总结,或者说它是地方思想观念的理论化产物①。该学术思想对温州人影响深远,温州人的种种“不安分”则具有该学派之遗风。1956年合作社时期,温州地区的农民就开展了“包产到户”,公开反对集体化[18]。当代温州人普遍具有较强的经商意识,其行为具有鲜明的个人主义色彩。温州地方文化思想其实与现代市场经济理念是相通的,注重对利润的追求,强调通过个人奋斗来实现其价值,强调通过商品生产来获利。这正是该地区工商业长期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②。这种地方性亚文化的意义在于为温州人参与合会活动提供了合法性来源,潜意识暗示他们这种逐利行为自古就是天经地义的。这就是为何合会这类非正规融资方式偏偏在浙东地区如此流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2.商业文化传统的影响
温州地区历来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加上又极易受台风、洪水、海潮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历史上温州人的经济活动多以经商为主、农业为辅,早在北宋时期温州就是中国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之一,此后不论哪个朝代该地区商业都很发达。经过近千年的文化积淀逐渐成就了其重商轻农的文化传统精神③,也因此繁育了浙东人的机智敏锐、开拓意识和冒险精神,并在实践中习得了经商之道。这种商业文化精神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家精神和商业意识是一致的。不过,在新中国成立后,上述商业精神被政府强大的行政控制给压了下来,该地区也因此成了计划经济时代最落后的地区之一。幸运的是,改革开放后,这股商业文化传统再次兴起并成为市场秩序扩展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原初动因[19]。个体私营经济之所以在改革开放后最先在温州等地区兴起,与本地的重商主义传统和功利主义思想密不可分。正如前文对文化理解的那样,该地区的商业文化传统,为当地群众快速融入市场经济提供了一种共同知识或共同信息,而这种知识或信息是从事商品生产和市场运作的先决条件,因而当全国其他地区还在对市场存疑或者沉浸在社会主义国家到底要不要发展市场经济的争论中时,温州人早已将其商品或业务打入了全国各个市场,并在市场中占有了一席之地。
尽管在计划经济时代,该类民间融资形式曾因国家的强行控制而暂时消失,但关于合会的知识却完整地存留在了当地农户的记忆深处,一旦国家的金融管制政策发生松动,自发的民间融资活动便再次复活了。换言之,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该地区早就积累了丰富的关于合会如何运作的基本知识,可直接承袭已有的融资模式而无需再进行制度创新试验。总之,该地区独特的商业文化传统不仅为当地农户扩展或创新其融资方式提供了必备知识,还使新的融资模式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推广。
3.宗族文化因素的约束
宗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要素[20],家庭只是作为宗族的一个部分而存在,并不具有独立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南方的宗族不仅拥有较大的族产和具有共同意识形态,还具有保护本族弱小者的职能。如项东村具有同一祖先的项姓人口在村里占绝对统治地位,而且他们还拥有共同的项氏祠堂和族谱④,并通过日常红白喜事而联结在一起。无疑,项东村属于中国南方典型的宗族型村庄,正如胡必亮所言“项东村从严格意义上讲应该具有比较强的以项氏宗族为基础的村落家族共同体的性质”[17]。对于合会而言,地方宗族文化的意义在于,在本村同姓农户之间签订私人双边借贷契约时宗族隐约地充当着契约的第三方强制执行者,如项东村的老人协会就发挥着这方面的作用,这不仅有利于降低合会的运作成本,还能增大违约者的风险和成本。当然,最重要的在于宗族文化给合会参与者施加了无形的道德压力,进而保障契约具有自我实施特征。大量针对项东村的调研也表明,像合会这类的活动,其参与范围基本上限制在本村同姓村民和邻近的亲朋好友之间,而相邻村民之间互相组会的情况并不普遍[17]。当然,这有助于借助宗族文化来最大限度地约束参与者发生道德风险,降低民间金融活动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进言之,虽然合会这类不具有合法性的非正规金融组织无法依赖现有的法律制度来降低其运作风险和成本,但宗族文化的存在正好能够有效地克服因国家正规法律秩序缺失所引致的无序进而降低民间私人借贷交易的不确定性,因此,宗族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发挥了关系治理的作用。
四、结论与启示
尽管主流经济学家早就将文化从其“个人在局限条件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一核心假设中分离出去,但前述论证表明,文化对制度变迁确实至关重要,文化不仅影响制度创新的成本,还影响制度安排选择集的变动,其具体影响效应依文化性质而定。温州人在童年时代习得的地方性亚文化传统为其独特的融资秩序的持续存在提供了基础,也为当地小商品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顺利转型提供了信念基础;地方亚文化使温州人内生出了一种关于世界应该是什么的地方性群体观念,尽管政府禁止私人组织或参与非正规金融活动,但深受地方亚文化影响的温州人依然认为私人间的资金互助活动不仅有助于改善其私人福利,而且也是可接受的、适当的、公正的,没有什么不妥,并不违背人们的内在认知观念。这就是为什么仅在温州等深受事功学派影响的地区自发生成了一种由民间金融主导的市场体系。可见,地区性文化差异导致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的地域差异。此外,还要认识到,该地区功利主义、重商精神及其宗族文化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一方面该文化为微观行为主体提供一个共同的价值观,进而有效地降低了融资活动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为其行为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及信息,进而扩展可选的融资制度集合。需要强调的是,笔者把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在浙东地区的兴起归功于地方亚文化的特殊性,并非有意否定其他因素的作用,如地方政府的支持态度或容忍程度、个体私营经济的强融资需求以及对非法融资收益的过高预期等,只是想把文化的独特作用从各种因素中剥离出来,单独分析其对制度演进的影响。
显然,在合会这类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兴起、推广、流行的背后是有一种特定的地方亚文化与之相联系的,因而要想正确地探究非正规金融制度兴起的原因就不能不考量文化对它的影响。当然,笔者所强调的地方亚文化与非正规金融制度的关系是双向的,或者说二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而不是单方向作用的,文化促进合会这类非正规金融的生发,同时普遍流行起来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反过来又强化或证实人们所具有的地方亚文化。上述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在于:既然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并不具有同样的成因,就不能用“一刀切”金融政策对待各种形态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有必要采取差异化的金融政策,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金融制度创新试验,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模式;此外,还要从《宪法》的高度切实赋予农户自由签订金融借贷契约的权利,保障借贷契约权的永久性及稳定性,鼓励农户签订借贷合同,明确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引导其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户,并消除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壁垒,鼓励农村非正规金融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转型,并保障其合法地位。
注 释:
① 笔者以为,这种文化精神是由该地区特殊的地理资源禀赋决定的。浙东地区自古以来就人多地少,或者说人地关系矛盾突出,农业落后,于是,很多剩余劳动力自发地从事家庭手工业及商业贸易活动,从而缓解了资源瓶颈的约束,并经过长期演化出了一种重利精神。时至今日,这些客观条件依然存在,因而其重利观念得以长期存续并深入人心。
② 根据史料记载,该地区自宋以来就是中国重要的通商口岸和工商业中心。
③ 笔者在此地调研时发现,在当地流行着一种说法“一流人才经商,二流人才读书上大学,三流人才在家务农”,而且很多老百姓都这么认为。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该地区的重商精神。
④ 笔者在调研时曾对位于项西村东侧和项东村西侧的项氏祠堂进行了参观,该祠堂由专人负责维护,而且这两个村几乎每年都要举行祭祖仪式。显然,这与北方平原上的典型村庄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地方特色,而华北地区的大多数村庄不仅没有祠堂,而且同宗族的仪式也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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