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狱情报告
2014-03-31周光曙
华声 2014年5期
周光曙
曾几何时,当一个个“人民公仆”刚刚慷慨激昂地反腐倡廉毕,旋即在公众视野中神秘消失,后传出“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此公竟是巨贪。这样的角色转换最刺痛民众的神经。
再过一段,贪腐分子被判刑,民众弹冠相庆——但,且慢——没多大一会儿,已重刑加身的昔日公仆,领刑后竟静悄悄回家了……
这并非影视剧中的情节,现实中并不鲜见。
当然,能直接回家的只是极个别人,多数人仍免不了受牢狱之苦的,但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是,某些贪官入狱后,却享起了“牢狱之福”,他们给狱警发工资、对监狱长呼来唤去、把监狱当宾馆,来去自由……
贪官狱情乱象,一次次挑战民众底线、亵渎法律尊严,撞击中央高层神经。如果任由这种现象持续,反腐终究只是自欺欺人。
好在这一切都在悄悄改变。
最近,中央对服刑贪官减刑制度做出了切实可行的硬性规定:原厅级以上贪官减刑,须向中央政法机关报备,死刑以上贪官减刑后,在法律框架内,至少服刑22年。
服刑贪官减刑的“神故事”,正在一步步逼近剧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