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北朝《李骞墓志》考释

2014-03-30金传道

关键词:魏书墓志

金传道

(内蒙古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呼和浩特 010070)

【史学新探】

北朝《李骞墓志》考释

金传道

(内蒙古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呼和浩特 010070)

李骞是北朝赵郡李氏代表人物之一。近年来《李骞墓志》的发现,为研究其生平以及赵郡李氏的有关问题提供了新史料。结合墓志和相关史料可知,李骞原名希义,字景让,后改名骞,再改字希义;李骞家族原来聚居平棘,后来迁居柏仁;李骞庶长兄长钧未被记入《李骞墓志》,李骞长女宝信当为高延宗妃;李骞生于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公元508年),卒于东魏孝静帝武定七年(公元549年),曾在北魏和东魏担任多种官职;《李骞墓志》出土于河北省赞皇县。

李骞;墓志;北朝;赵郡李氏

李骞,北朝赵郡李氏代表人物之一,《魏书》卷三六、《北史》卷三三有传。学界对李骞的研究较少,较为系统者仅有曹道衡、刘跃进所著之《南北朝文学编年史》,但限于著述体例及史料,涉及李骞事迹者不多。《李骞墓志》近年来被发现,其内容多可补史传之阙。赵生泉曾撰文对该志加以介绍:《李骞墓志》现由私人收藏,“其形制颇巨,长78cm,宽78cm,高11cm,表面阴刻棋盘格,凡36行,满行36字”。[1]赵文提供了《李骞墓志》的拓片照片,但未予释文。鉴于该志所载之李骞本人及北朝赵郡李氏等有关情况,皆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笔者不揣谫陋,结合墓志与相关史料对李骞的生平仕历作较为全面的探讨,以期为进一步研究李骞以及北朝赵郡李氏做点基础性工作。

一、《李骞墓志》释文①本文据赵生泉《〈李骞墓志〉跋》(《东方艺术》2008年第4期)所附《李骞墓志》拓片录文。

齐故侍中使持节都督殷沧二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殷州刺史谥曰文惠李公铭

君讳骞,字希义,赵郡柏仁人,赵相广武君后也。汉魏以来,恒为著姓。曾祖宣王,少以儒雅取进,/晚节为将,扫清河右,文武之道,无二一时。祖兖州,兄弟四人,咸以盛德高名,显居朝列,万钟四/牡,同日共时。父尚书令文竫公,少为国华,早结民誉,胜范清规,标暎朝野。君承芳桂簿,袭美芝/田。因桥木而挺干,出钟山而为宝。志识和明,姿神秀杰。率情以孝,因心则友。足不履影,行未践/迹。动合名教,发中规矩。畜风云于怀抱,藏山薮于匈臆。英英与白云共远,晈晈与秋月连晖。出/言有章,何适非道。白圭无待三覆,玄珠止于一贯。始自童牙,灼然秀异。故取目黄中,见奇眸子。/珠玉不尽其名,神仙岂足为喻。虽取匹騕褭,标名茧角,乡称曾子,里号颜渊。自此而观,亦何能/尚。魏明幼年,有志于学。大开庠序,广命贵游。释菜致祀,降祉师圣。弦诵之举,唯帝难之。年十四/见召,为国子学生。于时比舍连房,莫非世族。故已托苗山上,擢本层城。怀伯鲁之心,同仲由之/对。君研精道味,备践堂室。淫书翫古,人寑不眠。既达礼乐之情,实睹圣人之面。太保崔公任居/师氏,尚齿贵德,朝望同归,频奏经通。明皇亲自策试。虽龙赵分涂,齐韩异轨,卢郑贾马之辞,□/夹服杜之说,发言中指,听者忘疲。既飨大赉,仍縻好爵。起家为太宰主簿。加陵江将军。又除中/散大夫,征虏将军,左将军,太中大夫,开府长史,通直常侍,典仪注,中书舍人,殷州大中正,中军/将军,散骑常侍。玄貂暎首,紫渥在握。从容顾眄,室内生光。转镇南将军,尚书左丞。①“尚书左丞”之“尚”“左”残泐,据《魏书》卷三六、《北史》卷三三《李骞传》补。绳违举直,夕/不暇旦。权豪敛手,台阁肃然。潘勖竭诚,庶官傅咸。亮直匪懈,持以为匹,此无愧辞。既玉帛未巡,/铜柱犹阙,欲先文德,必有羁縻。顾怀终贾,实应其选。复兼②“兼”字残泐,据《魏书》卷三六、《北史》卷三三《李骞传》补。散骑常侍,为聘梁使。主眷彼东南,非/唯竹箭。国不可小,彼有人焉。而君辞擅翰林,言穷辩囿,莫不心醉神骇,怀我好音。使还,寻以公/事去职。后兼太府少卿,除给事黄门侍郎。位列亲近,任参宰断,公家之事,实有力焉。天道辅仁,/不言而信。斯若可恃,宜其永年。而亭午沦晖,中霄坠羽,长收玉树,永败菆兰。以武定七年四月/廿七日卒。魏诏赠使持节都督殷州诸军事、征南将军、太常卿、殷州刺史。齐诏赠侍中、使/持节都督殷沧二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殷州刺史。君性理明慧,志识超远,出言必/雅,非德不行,御杂以和,养交唯敬。又抽奇石室,剖异名山。尽老屋之遗文,穷毁冢之残册。回千/载于目前,置四海于掌上。兼思比兴云,辞同写水。实见赏于烋弈,非假名于嗣宗。加以世有达/人,门多贵仕,虽七公十侯之重,五马六龙之盛,未能加也。而虚心引拂,殊流共归。敌年齐轸,父/党毕至。高堂日满,罇酒不空。散膏泽于枢机,流光华于几席。莫不周章藻缋,被服威容。而唯生/与位,俱未报善。遽信锺君之言,遂负建平之相。天之不厚,良验于兹。以天保元年十二月十日/窆于黄石山东十里。虑亡箧遗蕑,有乖事实,图金写石,岂异幽明。乃作铭曰:/

累土岩岩,长原淼淼。至人何贵,非鱼非鸟。不显弈叶,师韩相赵。自斯以降,蓝田生宝。宣王励种,/位隆衮衣。兖州树绩,功立名归。令君垂范,没有余晖。三组若若,四牡騑騑。世留旧德,家种余庆。/之子之生,金相玉暎。天情信厚,率由孝敬。兰室同归,清流可泳。亦既从仕,实应嘉招。文酋纶阁,/神王宰朝。夕郎务理,揆辖功高。輶轩远萃,实扬华貂。行駈逸足,方矫轻翰。年光未邪,生涂始半。/命之不渊,遽收遐筭。儵如烟聚,忽同雾散。即宫旷野,饯严城。风酸夜铎,雾绕晨旌。山禽自响,/垄月徒明。物是时异,空见哀生。

长兄希远,州主簿。二兄希宗,殷州刺史、司空、文简公。三/兄希仁,③“兄希仁”三字残泐,据《魏书》卷三六、《北史》卷三三《李顺传》补。侍中、领左右太子詹事、④“詹事”二字残泐,据《北史》卷三三《李希仁传》及《李希礼墓志》补。□□县开国□。第五弟希礼,太常卿□□□□□□□□□/□□嫔。大儿元卿。第二儿仲卿。第二女宝胜。小女宝女。

二、李骞名字考

志云:“君讳骞,字希义。”《魏书》《北史》本传同。《李宪墓志》则云:“第四子骞,字景让。”[2]第7册,219《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八《仪同三司文静公李宪墓志》补正云:“骞字景让,与《传》言希义者不同。疑初名希义,后改为骞,遂以名为字也。”[3]毛远明云:“以数子名希远、希宗、希仁、希礼例之,‘希义’当是名;以数子字景冲、景玄、景山、景节例之,志‘字景让’可信。”[2] 第7册,221但《新唐书》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二上》谓其名“希骞字希义”,《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二一亦载其名“希骞”。此二书所记当有所本。撰于元和十二年(公元817年)的《唐故谯郡永城县令赵郡李府君(岗)墓志》谓李岗“五代祖讳希骞,有盛名于元魏也”。[4]卢凝撰于大中十年(公元856年)的《唐故柳州刺史赵郡李府君(璞)墓志铭并序》谓李璞“八代祖希骞,仕后魏为黄门侍郎”。[5]

案,今据《李宪墓志》与《李骞墓志》,李骞未尝以希骞为名。盖李骞原名希义,字景让,后改名骞,再改字希义。《李骞墓志》所载,当为李骞最终使用之名、字。

三、李骞籍贯考

志谓李骞为“赵郡柏仁人”。《魏书》《北史》本传皆谓李骞为赵郡平棘人,而李骞家族墓志,或谓赵郡(国)柏仁人,或谓赵郡平棘人。如《李宪墓志》谓骞父宪赵国柏仁人,《李希礼墓志》《李祖牧墓志》《李君颖墓志》谓骞弟希礼、骞兄希远子祖牧、祖牧子君颖赵郡平棘人。陆增祥云:“宪之曾祖系官平棘令,盖先籍柏仁,后居平棘焉。”毛远明认同此说。

考《新唐书》卷七〇上《宗室世系表上》、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二上》,以及《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二一,自汉代李牧始,赵郡李氏即居柏人(仁),至晋,赵郡李氏李楷一支又迁居平棘,李骞家族出于平棘李氏东祖李叡。故《唐故谯郡永城县令赵郡李府君(岗)墓志》云:“其先出于周柱史伯阳,子孙食于赵之柏仁……至晋持书侍御史楷,三子始列为三祖。”可见,李骞家族墓志中的平棘也好,柏仁也罢,当均就其郡望而言,非指其实际居住地。陆增祥之说若正确,则《李骞墓志》不当言骞为赵郡柏仁人。

关于李骞家族的实际居住地,罗新、叶炜根据李祖牧葬地在柏人县境内,认为李宪家族居住地很可能本来就在柏人,而不在平棘。[6]222这个判断有一定道理。但据现有史料及考古发现,李宪家族墓地实际上有3个:一是在赵郡平棘县。《李宪墓志》清同治年间出土于现河北省赵县西25里的段村,[7]此地汉代属封斯县。《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七:河北道赵州平棘县有“封斯村者,李氏旧茔多在封斯”。《李宪墓志》有“越以元象元年(公元538年)十二月廿四日,合葬于旧墓”云云,可证此地为李宪家族墓地之一。二是在赵郡房子县。1975年冬,在河北省赞皇县南邢郭村发现一处李宪家族墓地,并出土了李希宗及其妻崔幼妃、其弟李希礼墓志。[8]据《魏书·地形志》,此地属殷州赵郡房子县。《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七:河北道赵州赞皇县有“百陵冈,在县东十里。即赵郡李氏之别业于此冈下也。冈上亦有李氏茔冢甚多”。李希宗等人的墓地当在百陵冈。《李希礼墓志》中有“归窆于先茔”[2]第8册,392云云,可证此地亦为李宪家族墓地之一。三是在南赵郡柏仁县。1975年冬,在河北省临城县西镇村发现四座墓葬。从其中出土的李祖牧及其妻宋灵媛、子李君颖三块墓志来看,一号墓为李希远之妻、李祖牧之母宋氏墓,二号墓为李祖牧及其妻宋氏合葬墓,三号墓为李祖牧第二子李君明墓,四号墓为李祖牧第三子李君颖墓。[9]据《魏书·地形志》,此墓地在南赵郡柏仁县。以上三处墓地,前二处当为赵郡李氏家族墓地,第三处才是李宪家族聚居地的墓地。

至此,可得出以下结论:李骞家族出于平棘李氏东祖,原先聚居平棘,后来迁居柏仁。此结论与陆增祥之说正好相反。至于李骞家族何时迁居柏仁,学界有不同看法。张金龙认为李宪在其伯父李敷被杀时徙居柏仁,赵郡李氏至北魏孝文帝时已全部徙居柏仁。[10]高诗敏则认为李宪是在北魏孝明帝初因被弹劾党附外戚高肇,仕途失意之余而迁居柏仁的。[11]以上两说均属推测。虽目前还不能确定李骞家族迁居柏仁的具体时间,但其聚居柏仁是可以肯定的。除上面证据外,还可从石刻史料的记载得到确认:《报德像碑》是北齐天保六年(公元555年)李清为报李宪、李希宗父子的知遇之恩而作,其中明确谓李骞兄李希宗之女、北齐文宣帝高洋之皇后李祖娥是“赵国柏仁县永宁乡阴灌里人”;[2]第8册,362《高殷妻李难胜墓志》记载,李骞兄李希远之孙女、李祖牧之女、北齐废帝高殷之妃李难胜亦为“赵郡柏仁永宁乡阴灌里人”。[6]194至于《李希宗妻崔幼妃墓志》记幼妃“薨于邺之道政里”,[2]第10册,113李祖牧及其妻宋灵媛、子李君颖墓志记三人皆卒于邺城宣化里,邺城当是李希宗、李祖牧等人在东魏及北齐京师为官时所居之地。

四、李骞家世考

志称李骞为“赵相广武君后”,“广武君”指李左车。《新唐书》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二上》谓李左车为李牧孙,《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二一则谓李左车为李牧曾孙。

志称“曾祖宣王”,“宣王”指李顺。《魏书》卷三六、《北史》卷三三《李顺传》皆载其谥号为“宣王”,《李宪墓志》称其为“宣公”,毛远明认为当以《李宪墓志》为正。其实“宣公”乃是简称,其谥号当为“宣王”,《李希宗墓志》、《李希礼墓志》皆称李顺为“宣王”。

志称“祖兖州”,“兖州”指李式。《魏书》卷三六、《北史》卷三三《李式传》载其官至西兖州刺史。传称李顺有四子:敷、式、弈、囧;而《新唐书》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二上》载李顺仅有二子:式、弈。《李骞墓志》称李式“兄弟四人”,可证《新唐书》记载有误。

志称“父尚书令文竫公”,“文竫公”指李宪。《魏书》卷三六《李宪传》及《李宪墓志》皆载其谥号为“文静”,《北史》卷三三《李宪传》及《李希礼墓志》则记其谥号曰“文靖”。据《续通志》卷一一九《谥略上》,古“静”与“靖”、“靓”通,又或作“竫”。

志载李骞有兄弟四人:长兄希远,二兄希宗,三兄希仁,第五弟希礼。此与《北史》卷三三《李宪传》的记载相符。但《魏书》卷三六《李宪传》记李宪之子,除上述五人外尚有希远庶长兄长钧、长剑二人。《李宪墓志》则载李宪共有六子:长子希远(少时即丧)、长钧,第二子希宗,第三子希仁,第四子骞,第五子希礼。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八《仪同三司文静公李宪墓志》补正、李慈铭《越缦堂文集》卷七《魏骠骑大将军定州刺史尚书令李宪墓志铭跋》、罗振玉《雪堂金石文字跋尾》卷三《李宪墓志跋》等均认为长钧、长剑实为一人,《魏书》误分为二。值得注意的是,《李宪墓志》未将李宪庶长子长钧排在第一位,而《李骞墓志》则只记其同母兄弟,反映出当时庶子地位之低下。此外,《新唐书》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二上》载希仁、希骞、希礼为李弈之孙、李庆业之子,赵超已辨其误,[12]《李骞墓志》的记载可为确证。

李骞子女,《魏书》和《北史》本传没有记载。志载李骞有二子三女,其中长子元卿,次子仲卿,次女宝胜,小女宝女。其长女名及身份当记于希礼之后、元卿之前,可惜碑文残泐,无法识别。《李宪墓志》记载李骞仅有一女,名宝信,此当即李骞长女,盖《李宪墓志》埋铭时李骞其他子女尚未出生。《新唐书》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二上》载元卿为隋淮阳令,仲卿为中山王开府咨议,并列出二人后嗣。《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二一仅列出仲卿一支。值得讨论的是《北史》卷三三《李孝贞传》所载“祖勋叔骞女为安德王延宗妃”。李建丽、李振奇《临城李氏墓志考》,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均认为《北史》记载错误,高延宗所纳当为李祖牧女。但《李骞墓志》将宝信置于李骞二子之前,其身份一定非同寻常。更为重要的是,有关宝信的碑文虽然残泐,但最后一个“嫔”字仍然可辨,足以证明其妃嫔身份。这样看来,《北史》的记载一定有所依据,高延宗同时纳李骞及李祖牧之女为妃也并非不可能。

五、李骞生平考

李骞的传记,《北史》本传非常简略,《魏书》本传较为详细。《李骞墓志》所载侧重于其仕历。此外,尚有一些零星材料涉及李骞。笔者力求综合有关材料,对李骞的生平作出较为完整的勾勒。

李骞的生卒年及享年,《魏书》、《北史》均无记载。《李骞墓志》载李骞卒于东魏孝静帝武定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但未记其享年。志云:“年十四见召,为国子学生。”《魏书》本传亦云:“年十四,国子学生。”《魏书》卷三六《李宪传》明确记载李骞入国子学的时间是在正光二年(公元521年)二月。据此可以推算出李骞生于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享年42岁。

李骞的仕历,《李骞墓志》与《魏书》本传的记载可互补。志载李骞入国子学后,“太保崔公任居师氏”,“频奏经通,明皇亲自策试”,以此“起家为太宰主簿”。但《魏书》本传谓李骞“以聪达见知。历大将军府法曹参军、太宰府主簿”。赵生泉以为大将军府法曹参军或为虚职。笔者认为,李骞当起家为大将军府法曹参军。首先,《魏书》作者魏收(公元505-572年)是李骞同时代人,且为李骞生前好友,《魏书》所记应属事实。其次,李骞起家大将军府法曹参军更符合史书相关记载。“太保崔公”应指崔光。据《魏书》卷六七、《北史》卷四四《崔光传》,正光二年春北魏孝明帝元诩开国子学,崔光执经南面讲授,四年十一月崔光卒。《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没有记载北魏有无太宰之设,更没有记载太宰主簿之职。或以为太宰为太师之别名,但北魏三师为虚衔,并无属官。俞鹿年指出,北魏末年所设太宰为与太师并置之官,且置有属官,其地位高于太师。[13]据《魏书》卷一〇《孝庄纪》,永安二年(公元529年)七月“甲戌,以大将军、上党王天穆为太宰”,三年九月“戊戌,帝杀(尔朱)荣、天穆于明光殿”。据此,李骞若起家为太宰主簿的话,最早也只能在永安二年七月以后,是时崔光已去世6年,皇帝是孝庄帝元子攸。而李骞《释情赋》自述出仕经历云:“在正光之御历,实明皇之拱己。曾问政于上学,著为君而我齿。叫阍人以望予,遂陟降于庭止。同崔骃之谒帝,若谢兼之来仕。”明确说明其出仕是在孝明帝时。志既云李骞出仕是由崔光举荐,“明皇”即孝明帝亲自策试,那么其出仕时间只能在正光二年二月之后、四年十一月之前,即正光三年左右,是时尚无太宰之设,李骞只能以大将军府法曹参军的身份出仕。特別值得提出的是,就现有北魏史料来看,任职太宰主簿的仅李骞一人。

北魏末年,李骞曾罢官闲居,直至高欢掌权始再度出仕。这些信息主要见于李骞《释情赋》。据赋前小序,该赋作于“单阏之年,无射之月”,结合全赋内容及李骞生平,应该是东魏孝静帝天平二年(公元535年)九月。李骞在赋中说明,自己看不惯孝庄帝时的政治黑暗,于是“入成都之旧宅,反观津之故扉”,待政治中兴后,始再度出仕。

《北齐书》卷二九《李绘传》云:“魏静帝于显阳殿讲《孝经》、《礼记》,绘与从弟骞、裴伯茂、魏收、卢元明等俱为录议。”据《魏书》卷三六、卷八四《李同轨传》,以及卷五三《李郁传》,此事发生在永熙三年(公元534年)春。李骞再度出仕当与高欢掌权有关。据有关记载,高欢于太昌元年(公元532年)消灭尔朱氏势力,杀节闵帝元恭,另立元修为帝,是为孝武帝。永熙三年,孝武帝逃往长安,高欢又立元善见为帝,是为东魏孝静帝。李骞永熙三年春为录议,说明他此时已再度出仕。李骞家族与高欢关系极为密切,这从赵郡李氏与北齐皇室的通婚关系可以看出。高诗敏、唐华全对此有专门研究成果,[14-15]可参看。

《李骞墓志》所罗列李骞仕历中,陵江将军(从第五品)、征虏将军(从第三品)、左将军(第三品)、中军将军(从第二品)、镇南将军(从第二品)为武散官,中散大夫(第四品)、太中大夫(从第三品)为文散官。李骞实际的职掌当是开府长史(从第四品上)、通直常侍(第四品)、典仪注、中书舍人(第六品)、殷州大中正、散骑常侍(从第三品)、尚书左丞(从第四品)。这些职掌的品级不像李骞所享有的散官阶那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可见多有兼任的情况。其中典仪注和大中正不见于《魏书·官氏志》,也值得关注。李骞所历上述官职,可能多是在东魏时期担任。《魏书》本传云:“历大将军府法曹参军、太宰府主簿,转中散大夫,迁中书舍人,加通直散骑常侍。”后载其《释情赋》。随后云:“寻加散骑常侍,殷州大中正、镇南将军、尚书左丞。”《李宪墓志》载李骞的官职为“散骑常侍、中军将军、殷州大中正”,李宪改葬于东魏孝静帝元象元年,墓志当作于此年。

志谓:“复兼散骑常侍,为聘梁使。”《魏书》本传谓:“仍以本官兼散骑常侍使萧衍。”本官当指尚书左丞。《魏书》卷一二、《北史》卷五谓兴和三年(公元541年)八月甲子,遣兼散骑常侍李骞使于梁;《梁书》卷三、《南史》卷七记大同七年(公元 541年)十二月壬寅魏遣使来聘,未言使者是谁;《资治通鉴》卷一五八则明确记载梁武帝大同七年“十二月,东魏遣兼散骑常侍李骞来聘”。盖李骞八月奉命出使,十二月到江南。《酉阳杂俎》前集卷一二记载李骞此次是与崔劼一起出使萧梁,其间与梁黄门侍郎明少遐有诗歌唱和,并与南朝文士有言语激辩。志中“君辞擅翰林,言穷辩囿,莫不心醉神骇,怀我好音”云云,盖指此。

志云:“使还,寻以公事去职。”《魏书》本传云:“后坐事免,论者以为非罪。”李骞因何事免职,志与传均未说明。《魏书》本传录李骞罢官后赠亲友卢元明、魏收诗一首,《北史》本传亦录该诗中的四句,并解释说:“盖失职之志云。”缪钺《魏收年谱》将此诗暂系于兴和四年。此诗所赠之人,魏收为骞友,卢元明为骞亲。《李宪墓志》载:“骞妻范阳卢氏,父文翼,开府咨议。”据《魏书》卷四七《卢玄传》,卢文翼为卢尚之之子,而卢元明是卢尚之之兄卢昶之子。此是北朝世家通婚之一例。

《魏书》卷八五《裴伯茂传》载,裴伯茂“卒后,殡于家园,友人常景、李浑、王元景、卢元明、魏季景、李骞等十许人于墓傍置酒设祭,哀哭涕泣,一饮一酹曰:‘裴中书魂而有灵,知吾曹也。’乃各赋诗一篇。李骞以魏收亦与之友,寄以示收。收时在晋阳,乃同其作,论叙伯茂,其十字云:‘临风想玄度,对酒思公荣。’时人以伯茂性侮傲,谓收诗颇得事实”。裴伯茂卒年史无明载,《南北朝文学编年史》系于兴和四年,[16]可参。

志云:“后兼太府少卿,除给事黄门侍郎。”《魏书》本传则谓:“后诏兼太府少卿。寻除征南将军、给事黄门侍郎。”所记较志更为详细。《魏书》卷一〇八之二《礼志二》载“武定六年二月,将营齐献武王庙,议定室数、形制”,“黄门侍郎李骞”与其议。这是有关李骞生前活动的最后记载。

《魏书》本传谓李骞“死于晋阳”,为志所不载。李骞死后所受赠官,志所记最为详明:“魏诏赠使持节都督殷州诸军事、征南将军、太常卿、殷州刺史。齐诏赠侍中、使持节都督殷沧二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殷州刺史。”据《魏书》及《北史》本传,李骞之谥号“文惠”系由北齐所加。

据《魏书》本传,李骞“所著诗赋碑诔,别有集录”,但其文集后来散佚,今仅存诗、赋各一首,残诗一句。

六、李骞葬地考

李骞的墓志现收藏于私人手中,出土于何时何地,未见明确记载。《〈李骞墓志〉跋》云:“该志未经科学挖掘,但志主李骞的兄弟李希宗、李希礼的墓志却于1975年即在赞皇县南邢郭村东南出土,所以此志亦应出自赞皇。”这一判断当是正确的。这里就墓志提供的材料对此加以论证。

《李骞墓志》云:“以天保元年十二月十日窆于黄石山东十里。”这里提到的黄石山,也出现在李骞兄希宗的墓志里:“以武定二年十一月,葬黄石山东。”[2]第7册,399黄石山在何处?《太平寰宇记》卷六一:镇州元氏县有“黄石山。《水经注》:‘槐水出黄石山,山连邑界赞皇山别阜。’”同书卷六〇赵州平棘县以及《初学记》卷八州郡部河北道第五亦引《水经注》云:“槐水出黄石山”。此为《水经注》佚文。据此,黄石山与赞皇山连在一起,属于同一列山系。《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七:河北道赵州赞皇县有“赞皇山,县东南二十六里”。可见李骞与其兄希宗、弟希礼确实葬在一起。

[1]赵生泉.《李骞墓志》跋[J].东方艺术,2008,(4):68-81.

[2]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M].北京:线装书局,2008.

[3](清)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104.

[4]吴钢.全唐文补遗:第5辑[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427.

[5]赵君平,赵文成.河洛墓刻拾零[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590.

[6]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5.

[7]王壮弘,马成名.六朝墓志检要[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

[8]石家庄地区革委会文化局文物发掘组.河北赞皇县东魏李希宗墓[J].考古,1977,(6):382-390.

[9]李建丽,李振奇.临城李氏墓志考[J].文物,1991,(8):85-90.

[10]张金龙.李唐出于赵郡李氏说[J].历史研究,1993,(5):183-186.

[11]高诗敏.北朝赵郡李氏的迁徙分布及其与李唐先世之关系[J].河北学刊,1996,(1):86-90.

[12]赵超.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M].北京:中华书局,1998:236.

[13]俞鹿年.北魏职官制度考[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246.

[14]高诗敏.北朝赵郡李氏的婚姻及其特点[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1989,(2):49-56.

[15]唐华全.赵郡李氏与北齐皇室通婚考论[J].齐鲁学刊,2010,(5):52-56.

[16]曹道衡,刘跃进.南北朝文学编年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503.

TheInterpretationof“LiqianEpitaph”inNorthernDynasties

JIN Chuan-dao

(CollegeofLiteratureandJournalism,InnerMongoliaUniversity,Huhhot010070,China)

Liqian was one of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Li family at Zhao Prefecture in Northern Dynasties. The newly unearthed “Liqian Epitaph” at Zanhuang County in Hebei Province provided new historical materials about the research on Liqian’s life and the issues of the Li family at Zhao Prefecture. Based on “Liqian Epitaph” and relevant historical materials,it is known that Li family had inhabited in Pingji County and then moved to Bairen County. Chang-jun,Liqian’s eldest brother who was just a civilian,was not recorded in Liqian “Epitaph”. Bao-xin,Liqian’s eldest daughter,should be one concubine of Gaoyan Emperor. Liqian occupied different official positions in Northern Wei Dynasty and Eastern Wei Dynasty.

Liqian; epitaph; Northern Dynasties; the Li family at Zhao Prefecture

2014-06-05

金传道(1974- ),男,安徽寿县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唐宋文学与文献研究。

K239.2

:A

1672-3910(2014)06-0017-06

猜你喜欢

魏书墓志
五代墓志所见辽代史料考
辽耶律公迪墓志考
辽代《韩德让墓志》疏解
“岛夷”称号与北朝华夷观的变迁
南阳出土两方唐代墓志
辽代《耶律弘礼墓志》考释
“处可寒”语源考
《魏书》的编纂特色与史学价值
北魏、元时期政教关系的分析比较
赋与唐代墓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