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内发式发展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路径*
2014-03-30刘信阳张茂聪
●刘信阳 张茂聪
基于内发式发展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路径*
●刘信阳 张茂聪
内发式发展理论以其强调发展的相对独立性、自发性,更加注重以人为本,重视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尊重地域特性以及突显发展方式的多样性等特点,给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尤其是如何走向优质均衡的实践探索以深刻的启迪。而通过营造自主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构建紧密的学习和实践共同体,因地制宜地发展县域特色等方式,调动县域内部教育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实力,实现县域内部教育发展张力和外部发展拉力的有效对接,是早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目标的有益探索。
内发式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涉及到教育环境、教育资源、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等诸多要素,关涉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前,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对教育薄弱地区、学校进行补偿性投入,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方面取得了有效的进展,与此同时,教育质量普遍提高、教育内涵特色发展等教育均衡发展目标问题更加凸显。
一、内发式发展的基本内涵
“内发式发展”亦称“内生式发展”或“内源式发展”。其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初,联合国社会经济理事会针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提出了不同于发展中国家普遍实行的外生发展模式的五点共识,强调平等、自由和经济民主化等内部因素对发展的影响。[1]20世纪中期Dag Hammarskj财团在为联合国大会第七次经济特别会议准备的报告书《我们应该做什么》中提出了“另一种发展”的概念,内发式发展则为其属性之一,包括重视人、环境、文化、生态和多样化发展等内涵。[2]日本学者鹤见和子、川田侃在20世纪80年代末从社会学的视角正式定义了内发式发展,将其表述为“不满足模仿发达社会,立足于自己的传统,结合本地区条件,创造性地运用外来模式的发展方式”,并将该理论运用到后发型社会。[3]而后,“内发式发展”倍受经济学界关注。Vander Ploeg、Long认为内发式发展是一个本地社会动员过程,通过建立将各种利益团体集合起来的组织结构,构建符合本地意愿的战略规划过程及资源的分配机制,实现提高本地在技能和资格方面能力的最终目的。[4]Antonio Vázquez Barquero把县域内发发展和县域内发产业化过程联系起来,认为县域内发发展是追求满足当地需求,积极参与当地社区发展的过程。国内对该理论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在逐步推进,涂人猛指出地区自主权使地区内资金和力量朝着有利于地区发展方向集聚起来,使贫困地区形成造血机制。[5]周大鸣、刘志扬认为内发发展理论是一种参与式发展理论,将发展看作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赋权”过程。[6]
各学者虽对内发式发展的说法不一,但都彰显了其共同内涵。综上所述,内发式发展是指一个地区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试图摆脱外在强加的同质化压力,从自身特质、传统和文化背景出发,充分调动县域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发展资源,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各发展要素协调,在经济发展基础上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的发展方式。它强调发展的动力来自组织内部,试图将外部“治理”转变为内部“自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发展为了人,发展依靠人;更加需
刘信阳/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张茂聪/山东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要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相互沟通,群策群力;更加关注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讲求立足地域自然、文化和历史背景,创新实践,达到适切而又特色地发展。
二、内发式发展理论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作用
历史上,内发式发展曾作为促进后发国家教育发展的重要理论被引入到教育学领域。[7]在当下,义务教育追求均衡发展之际,内发式发展理论依然能够以其内在特质为解决发展问题提供良策。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内发式发展理论的指引
至2001年我国已基本实现义务教育普及的目标,但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并直接导致了择校等教育现象,影响着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引起了国家及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及教育部门先后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实施。同时,与各省及新疆建设兵团签订了均衡发展“备忘录”,按照“一省一案”原则,确定了各地推进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均衡发展责任到省。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也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如加大教育的补偿性投入、重新规划学校布局、建设标准化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组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教师流动制度等。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义务教育非均衡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教育投入显著提高,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校舍及各硬件建设已趋于标准化,师资条件等日益均衡。
在肯定成绩之余,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目前的均衡发展的着力点是在“补弱”上。重视教育资源的增加,忽视资源的优化使用;重视整体规划,忽视地区间差异发展;重视外在行政力量的驱动,忽视学校内在发展潜力;[8]重视快出成效,忽视教育的迟效性。显然,目前的均衡发展模式是外发的,这种发展方式在资源匮乏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期对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效果是快速和显著的,但是投入的增加不会无限的和必然的带来教育质量的提升。因此,如何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就成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后期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以及下一步发展的导向为内发式发展理论作用发挥提供了契机。
(二)内发式发展理论能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从理论层面看,内发式发展理论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外因理论和当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具科学性又富时代感,能够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障碍。内发式发展注重以人为本,以人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为出发点,而不是只片面地抓住学习成绩提高不放松,有利于师生的全面、共同发展,化解片面、低水平均衡的难题。内发式发展讲求互动性,发展力量更加多元化,改变了行政部门单一主导的偏颇,增强了均衡发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内发式发展追求公平,讲求整体协调的原则,内在地兼顾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更加注重公平即整体的协调,否认了只追求效率而忽视全面的外发式发展路径,也是对集中力量办重点校、重点班的传统非均衡教育发展方式的否定。内发式发展理论以地域为分析单位,有利于承接地域传统、凸显地域特色,实现发展多样化,打破了均衡即“一刀切”的嫌疑。内发式发展不汲汲于快出成绩,要求在实践和创新中推进教育结构的优化,教育质量的提高,符合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在要求。
从实践层面讲,当前我国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县域具有教育事业发展的较大自主权,使内发式发展理论的作用发挥更具政策保障。再者,县域内薄弱学校具有后发优势,学校教师、学生都渴望摘掉“落后”的帽子,有较强的发展内驱力,一旦发展环境适宜,便可走向内发式发展之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其提供了内发式发展的资源和环境。对于优势学校来说,薄弱学校的发展,会撼动其优势地位,给其发展造成压力,促使其在自主反思的基础上,自觉进行内部结构的优化和改革。薄弱和优势学校竞相走上内发式发展道路,有利于推动县域教育走向高水平均衡,形成均衡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以内发式发展理论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的路径
以内发式发展理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以内部发展张力为核心,增强县域内部教育均衡发展的意愿和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内外部资源,同时加强外部拉力,为内部张力的发挥提供物质、制度、政策等条件性保障。
(一)树立自主发展意识,形成发展主体理念,明确发展责任和使命
从“要我发展”到“我要发展”,是从外发式发展到内发式发展模式的首要转变。作为一个县域,要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仅靠外压式的国家政策规划、上级物资填补是治标不治本,也是不可持续的,这也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来,虽然国家及教育部门一直在加大教育投入,尤其是加大对教育薄弱地区及薄弱学校的补偿性投入,且目前各学校无论是硬件配备还是师资都趋向于基本均衡的情况下,各学校教育质量差距依然很大,择校现象愈演愈烈的一个主要原因。为此,促进县域均衡发展,要激发县域及内部诸要素即学校的发展需求,达成“渴望发展”的共同意愿。只有建立在共同意愿基础上的发展才能更具向心力;要形成自身是发展的主体的理念,克服“等、靠、要”的消极发展心理,树立“我能”的发展决心;要进一步明确自身发展的责任和使命,进一步思考“我”作为发展主体应该怎样发展的问题。只有明确了自身发展责任和使命,才会争取自主发展的权利,否定他律的、被支配的发展,才能在发展过程中攻坚克难,勇往直前。
(二)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制定科学发展规划,促使发展特色化和多元化
每个地区的发展状况不尽相同,而每个县域的各个学校的状况也差异万千,因此,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也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和绝对的模式。这就要求各县域和学校在借鉴外在经验的基础上,摆脱外界模式的灌输和强压,立足于自身特殊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文化、传统,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规划并脚踏实地地实践和摸索,走出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这条符合县域和各学校发展特点的道路必将是特色鲜明和形式多样的,比如济南市中区为发挥强校的辐射作用,实现“强强联合、以强带弱”而采取的集团化发展方式;济南市天桥区根据黄河南北学校发展差距大建立起的“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等。
需要强调的是各县域及学校发展无论选择怎样的发展道路都必须以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在教学上,坚持育人为本的教学观,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开展丰富多样的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好奇心,使学生乐学。在课程方面,鼓励各地区、各学校结合自身的传统与优势、学生的特点与需要,从知识拓展、学科结合、智能开发、实践应用、技术创新以及传统文化等不同的层面开发县域和校本课程。坚决抛弃课堂教学满堂灌、课后作业做不完、师生围着考试转的现象。[9]
(三)增强内部发展实力,保障全员广泛参与,提高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然是人尽其才、物尽其力、财尽其用的发展,这就要求各区政府和教育部门进一步整合县域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尤其是激发人力资源,调动全员参与,在形成共同愿景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硬件资源,增强组织内各元素的能量。就人力资源建设方面,其一是领导层建设,尤其是各学校校长,要加强其领导力,增强其问题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感以及执行力。要进一步搭建校长间的经验交流平台、加大校长培训力度、重视校长的择优选拔。其二,要增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师自我蝶化发展和专业发展。为此,各县域在健全完善教师流动制度的基础上,不仅要通过工资补贴等外部推动力促使教师流动,更要增强内在感召力,给流动教师以持续关注和人文关怀,及时解决流动教师的工作和生活问题,让流动教师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体会到作为教师的价值,从而更好地为组织的发展尽心、尽职、做贡献。此外,各县域要做实教师培训,可通过建立县域内部“学习共同体”等方式,增进教师的交流、学习和借鉴,使教师在实践中日新,在培训中反思、进步和成长,做好理论与实践的对接,使新的教育教学理念能够及时被老师们了解并鼓励教师对其进行选择性应用,进而提高教育质量。其三,要调动起学生想要学习的欲望,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意义和乐趣,提高其学习和生活能力,实现个性化的、潜能最大发挥的均衡发展。这就要求县域在保障各学校生源均衡的前提下改进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更加注重因材施教和绿色评价。其四,还要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使家长意识到在发展中的一些做法的目的和可行性,进而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最后,加强组织内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营造有序发展环境和自由发展氛围,使各要素能够自由、可持续发展。总之,要进一步增强并注重挖掘组织内部各要素的实力,提高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实现既内发又内涵地均衡发展。
(四)加强外部力量支持,创设自主发展环境,减少发展干扰和阻力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内发式发展并不意味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摆脱外在教育行政部门、政府、高校等组织的支持。相反,内发式发展更需要组织外部门为该组织提供充分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发展空间。
首先,县域上级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为县域自主发展提供可行空间,减少发展阻力。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应该给各县域及学校以自主发展的权利,减少强制性的行政指令性干预,相信各县域及县域内各学校有自主发展的能力,尊重其发展成果,在评价县域及学校教育发展状况时,更加注重增量和社会的满意度,放眼长远,给正在寻找发展出路的地区和学校多一些发展时间和空间。县域上级各部门要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搭建平台,提供物资保障,增强服务意识。内发式发展的中心虽重在解决教育资源的利用和教育质量提高的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就相当于“无米之炊”,再好的发展方式也无济于事,只有加强外部财力、物力支持和制度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路才能持续推向前进。其次,加强县域教育与高校的合作,发挥高校学术优势。县域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的信任,发挥高校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带动作用。高校教育理论研究者可为县域教育进行整体设计规划,并负责具体的推动、实施和指导。如首都师范大学开展的以促进县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U-D伙伴协作研究”,就为区、县设计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策略;华东师范大学“新基础教育”研究团队在上海闵行区和江苏常州地区整体设计的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生态区’推进计划”等。[10]此外,高校还会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
总之,内发式发展路径的选择,既减轻了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实现了其由发展的决策者到协助者、服务者的角色转变,又增强了发展主体的实力和竞争力,提高了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决策的执行力。实行内发式发展,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和必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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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涂人猛.内源式乡村发展理论的渊源及发展[J].经济评论,1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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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伍红林.论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多重转向[J].教育科学研究,2013,(10).
[9]吕莹.薄弱学校内发式发展改革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09.
(责任编辑:刘丙元)
国家社科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我国县域基础教育政策评估体系的构建研究”(BFA12003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