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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罗斯特宏大“家园”叙事研究

2014-03-29李天紫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银川750021

名作欣赏 2014年14期
关键词:弗罗斯特家园诗意

⊙李天紫[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银川750021]

罗伯特·弗罗斯特宏大“家园”叙事研究

⊙李天紫[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银川750021]

弗罗斯特关注在现实环境下人的生存状态,他的理想家园为寄放肉体和心灵都提供了场所。弗罗斯特的诗歌启示我们,人类迄今为止所能达到的最高智慧就是关注人的生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地球的和谐共存。

弗罗斯特家园诗意栖居诗意生存和谐

导言

本期的三篇关于弗罗斯特的评析文章以诗人发现问题、反映社会现实、指点出路为着重点,而不是在字里行间挖掘主题、申发议论。家园梦想和童真遭遇反映诗人认识社会、把握作品主题的智慧和胆识,从社会现实角度入手写他们的希望奋斗和不幸遭遇,令人深思和同情,让人总想帮助他们寻找新的出路、摆脱困境、奔向希望。玫瑰是美丽的,作者从美学角度揭示玫瑰的隐喻含义,写形象美,论姿态美,谈色彩美,挖掘语言美,引导读者深入学习思考,享受美带给人们的甜蜜,增添向往美好的动力。追问这玫瑰到底是诗人、诗歌,是你、是我、还是他,只要有孩童般的好奇、“情人”般的执着,就会有生动的回答。

当今中国社会乃至全球华人都在追逐的中国梦,就如玫瑰一般鲜艳生动、活泼美丽,招人喜爱。十三亿人信奉向往并为之奋斗,它的美学意义和社会现实意义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中国人有执着、永不停息的奋斗精神,相信它一定会很快实现。喜爱美好中国梦想的就是你,就是我,就是咱们大家。到那时,再读这组评析文章,或许会有不少更新的体会和建议。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是一个具有浓郁家园情结的美国诗人,洞穴、地窖、烟囱、房屋、农场、城镇,甚至国家,凡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场所都能激发起他对家的想象。弗罗斯特不以外在形态为重心简单探讨家的价值及其美学意义,而是超越固有的家园审美模式,以家园为背景探讨人类情感和行为的复杂性,他对家的刻画凸显自然和社会的双重价值,涵盖着家(存在)、回归、寻根、信仰、公正和爱等多种意识,目标直指人类的精神世界。弗罗斯特以超大智慧讴歌生命、赞美自然,探讨人性光辉映照下的大千世界与人的关系,他的诗歌负载着追寻生命价值的重担,充满着人文关怀。家是弗罗斯特对人类内心深处的依恋的诉说,在他看来,家的意义完全取决于个人对家的认知,因此弗罗斯特是在更宏大更深远的背景下探讨家园的意义。弗罗斯特是站在精神高度上进行哲学思考的人。

一、爱映照下的家园叙事

古今中外,家首先是爱的场所。以爱为家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在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过程中,爱是人类本源的表达,也是我们矢志不渝的追求;也就是说,人类一直希望自己能够在爱的巢穴中“诗意地栖息”。弗罗斯特《在最后阶段》中寄放了他的栖居理想。“放弃了灯火通明的城市街道,回到了我们很熟悉的、但为乡下的黑暗”①,琴瑟相和的老夫妇“把一幢房子里的所有家具搬空,再把十五英里外的另一幢房子填满”。他们说,“我们被倒进了乐园,而且快活”,“这儿有我们没失去的东西”,这里的一切都“像我们吃下肚的一样稳当”。两位老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完全放弃城市舒适熟悉的生活,回到乡下做“有用的农夫”。站在新家的窗户边望着窗外洗碗水滋养的荒草向外延伸,穿梭往来的岁月在女主人心里掀起波澜,她极具哲理地对“新”与“旧”做出总结:人还是以前的人,家具也是以前的家具,“我们存在的地方一切都不是新的”,搬家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只是生活的中间过程,所谓的“新”只不过是城里人玩弄的字眼,可生活终归还是发生了变化,丈夫的心喜悦了,话多了,人变得幽默了,生活的色彩开始显现出来。夫妇二人在简单而宁静的土地上找到了他们存在的本源,这是他们向往的生活。这里没有喧闹,没有奢华,只有世世代代熟悉的生活,苹果、樱桃、桃树、松树、槭树、牧场、水井和小溪构成一座农场,快活、有用、稳当就是生活的全部意义。这里没有返乡的忧愁,没有奥德赛归家的纠结和羁绊,只有内心深处对土地的依恋,荒草与苹果园美丽和谐,夫妻俩相亲相爱,快乐生活。“农场”就是弗罗斯特理想的栖居地,弗罗斯特心中真正美好的家园就是这样的乐土。弗罗斯特十分用心地选择一对相濡以沫的老夫妇,以他们毫无保留、毫无遗憾地放弃舒适的城市生活回归大地、亲近大地喻示人类最完美的行为和最美好的结局,可谓匠心独运。老夫妇把“家”与自己连根拔起,从城市搬到了乡村,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们的家已远远超出桌子、椅子的意义范畴,成为一种难以感知、难以触摸的东西,是创造意义和价值的地方,是从混乱中创造秩序的地方。家作为地方,已很少与结构关联,而是与思想和关系关联。他们的家,是他们寻找自我和彼此的地方。无论在哪里,有爱的家总是充盈饱满的,向外泛溢向外延伸的,从城市到乡村,从旧到新,由里到外。“当厨房里不再有提灯的灯光时,/点点火光从炉子的缝隙中透出/像一个个金色的小人在天花板上跳舞,/跳得那么自在,仿佛那儿一直是家。”家就是这样的温馨平常,跳动的火苗把欢乐由人间延伸到了天堂。回到乡村,人更加贴近大自然,面对实实在在的存在和生活,心情也豁然开朗起来,“让他们(年轻人)去爱城市吧”,弗罗斯特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慨。

但是生活往往超乎人们的想象,简单地颂扬“诗意”未免轻浮造作。弗罗斯特的确为爱提供了场所,他的诗歌中有许多美好温馨的家庭场景的显现,他十分巧妙地告诉人们事情并不总是那么简单,爱之中总有着不和谐的音调。新婚之夜,异乡客来到门前希望借宿,“新郎望着使人困乏的远道,/看见的却是屋里的新娘,/他真想把她的心装进金盒,/再用一把银锁将它锁上”(《爱情和一道难题》),因为他不想“让新房里有潜在的祸根”。全世界的爱情都是如此自私,《围城》中的景象又在这里显现,新郎的心理不仅道出了爱情的自私和独占欲,更显示出人与人之间猜疑、不信任的本性。在此情形下,怜悯之心、祝福之举都会黯然失色。不仅如此,爱的小屋里也盛载阴谋与谋杀。在《科阿斯的女巫》中,农场主家的阁楼上经常闹鬼。实情是四十年前,科阿斯女巫,也就是农场女主人的丈夫为了她杀死了另一个男人,而她竟帮着丈夫把情敌埋在了自己家地下室的地窖里,冤屈者冤魂不散,被无情地关进了房子的阁楼里。至此,爱情的美酒里掺进了毒素,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开出了恶之花,让人情何以堪!美好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降低了人们对爱的崇拜,减弱了人们对“在家”意识的期待,增加了“人在家中”的困难,使“理想栖居”蒙上了阴影,从而更深层地揭示了爱之沉重和家之不易的本质。

除了诗意空间里人类自身的弱点,弗罗斯特还站在本源的高度批判长期以来人类只知索取不知回报、对大自然无比自私的行为。他提醒人们要时刻牢记生命的源头,懂得人从何来,这是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弗罗斯特以他独有的“根意识”来指证人类的起源,“根”的具象是“洞穴”和“地窖”,这种意象在他的诗歌中俯首可得。在《悬崖居所》中,弗罗斯特写道:“那道石灰岩悬崖上/的黑点不是污迹或阴影/而是一个古老的洞穴,/曾有人常爬进洞穴安息/抛开他无法摆脱的恐惧。”大地施予生命,为人类提供了遮风挡雨、繁衍生息的场所,人们应该永远铭记并心存感激。洞穴作为初始的居住形态为人类提供了最初的温暖和安全,是人类生命喷发延续的地方,也就是根之所在。在《世世代代》中,弗罗斯特揭示了“最初的世界”和人类的关系。斯塔克家族所有的后人为了寻祖觅宗集聚到新罕布什尔的鲍镇,“一个农业已衰退,遍布岩石的镇区,/一片斧子已过时,只剩下芽林的土地。/有人曾实实在在地住在这土中,/在小路旁的一个古老的地洞里,/那儿就是斯塔克家族的发源地。”回到初元,探究过去,追根溯本,以人之爱回报大地之恩惠,是人对自我的认可,也是对大地的感激,这种彼此尊重彼此联系的关系将使人懂得珍惜自然,以子女的态度关爱大地之母,实现生态美学意义上的审美观照,从而达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状态。事实也是如此,一对同姓斯塔克却互不相识的青年男女相逢在这里,他们一道研究家谱,一起探究那洞穴里存有的东西,相同的根使他们有了共同的话题,爱的种子开始在他们心中发芽,生命将重新续写新章。

家是爱意萌发生长的地方,也是爱情毁灭埋葬的地方。在《家庭墓地》中,生与死是如此的接近,生者与死者共存在一个家园里。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一对夫妻面对孩子的死亡,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妻子身陷悲痛无法自拔,她亲眼目睹孩子被埋葬的过程,无法理解丈夫如何能亲手埋掉自己的孩子,并且在鞋上还沾有坟头新土的时候就若无其事地大谈“鸡毛蒜皮”的事情,“我可以重复你当时说的每一个字。/‘三个有雾的早晨再加上一个雨天/就能让编得最好的白桦篱笆烂掉’。/想想吧,在那个时候说那种事情!/白桦树条要多久才会烂掉,/跟家里办丧事有什么关系呢?”妻子看不懂白桦树烂掉与丧事之间的关系,也就无法看透生与死的关系。丈夫不能理解妻子的心情,也就无法丈量心与心的距离;人与人相对,心与心向远,结果感到窒息的妻子只能选择“离开这所房子”;疏远与隔阂、孤独和折磨,心与心的距离就是生与死、爱与不爱的距离,当心无法在家的时候,爱也就死去了。

二、人文思想映照下的诗意生存

从生态美学的角度看,人不仅应该诗意栖居,还应该诗意生存。但在弗罗斯特心中,诗意生存其实比诗意栖居更重要、更有意义。因此,与诗意栖居相比,弗罗斯特更关心人的诗意生存,关心人在现实状态下的生存境况,尤其关注如何在非诗意栖居状况下体现人的生命价值,他的家园观更符合以人为本的现代审美意向。弗罗斯特笔下的家不仅仅是一个生存场所,而且是承载着心灵、良知、勇敢、尊严、纯洁、爱心、诚实等精神原则的宏大家园,是一个具有巨大的精神感召力的地方。他的家园释放出强烈的回归信号,释放出人类灵魂深处对土地自然的依恋。心有所属是人类最基本的精神追求,弗罗斯特的家可以安置心灵,家园是归置情感和精神的地方,是心灵休憩的地方。在长篇叙事诗《雇工之死》中,弗罗斯特通过雇工塞拉斯之死为我们提供了家的两个意义:“家就是在你不得不进去的时候,/他们不得不让你进去的地方”,但家更是“不一定非得值得才享有的东西”,家中既要有父亲的严厉,也要有母亲的宽容。家的意义不再取决于值不值、配不配,而取决于一个人内心对家的感知,当我们需要温暖和关怀的时候,心灵所向的地方就是家之所在。雇工塞拉斯对他生活劳动的沃伦农场怀有强烈的依恋和认同感,他在临死之前回到沃伦夫妇的农场——他的家园,而且还带着重新再来的诺言,也就是他最后的希望,寻求他最后的灵魂栖息地。从表面上看,塞拉斯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总是为了一点烟钱在农场割草季最需要帮工的时候离开,又总是在冬季农活忙完之后回到农场,出走的理由仅仅是不愿因讨烟而欠人情。事实上塞拉斯身上具有矛盾性。一方面,他具有新英格兰农民吃苦耐劳、自尊自强的优秀品质,善良守法,不卑不亢,不阿谀奉承,靠劳动吃饭,这些品德使他充满人格魅力;另一方面,简单的欲望扭曲了他的精神轨道,使他走向异化,丧失了家庭成员所应具备的责任感和同甘共苦的精神,缺少了农民本应具有的憨厚和质朴,造成他人格的缺失和不完美。值得庆幸的是,生存状态的非诗意化并没有泯灭塞拉斯的良知,在生命的终点,他的内心依然闪烁着希望的火花,希望回到农场从头再来,期盼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做有用的人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准则,是诗意生存的必要条件;重新再来则是美国精神的具体体现。弗罗斯特曾多次表达人要“回到地面,重新再来”的思想。对塞拉斯而言,重新再来既是“保全自尊”的手段,也是他的价值所在。塞拉斯问题的根源在于男人的尊严,出走缺乏理性,却是“卑微”的塞拉斯维护尊严的“卑微”的手段。塞拉斯以最后的回归证明,有尊严地活着,有尊严地死去,那么人就有存在的基本价值。自尊和重新来过的愿望值得尊重,诗意生存的意义就在于自尊自强。

的确,弗罗斯特“家”的画面中到处都是破败的农舍、荒芜的田地、砍伐殆尽的森林、冷漠的邻里关系、濒临破裂的婚姻、单调乏味的家庭生活,景象惨淡。弗罗斯特把这些废墟景象置于前景,遮云挡日,蒙蔽性之强使人难以拨云见日,看到废墟里真正埋藏的东西。《世世代代》中的两个年轻人在祖先的洞穴里找到了芝加莫茨托神话——印第安人诞生的七个洞穴,那是塔斯克人走出的地方,年轻人听到了老祖母对后人的批评:人不能贪图舒适,要多见生活的艰辛。他们明白了世世代代存在的代沟,血缘和理想之间,青年人将永远为理想而活。他们还聆听了老祖母的神谕——重新再来。《世世代代》给我们的启示在于每个洞穴、每段过往的历史都是有生命的,生命存在和延续的意义远远胜于岁月留下的残痕,弗罗斯特正是以事物之颓废映照生命之光辉,以生命之美尽显人类之本色。

弗罗斯特的诗歌中充满着矛盾和悖论。一方面,自然无情,生活困顿艰难,生存状态极不理想;另一方面,人生总有希望,一切可以从头再来。而弗罗斯特总是把目光投向后者。《世世代代》中的老祖母如此,一贫如洗的塞拉斯也是如此。战争和灾难使我们的世界千疮百孔、满目疮痍,岁月的侵蚀也会使曾经的家园变为废墟,而在现代社会中,高度的物质文明挤压了人的精神生存空间,心灵的压抑和创伤更是现代人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在如此惨淡的局面下,如何重新恢复和确立存在的意义,抵御生存危机,在坚守和回归中寻找生存的价值是弗罗斯特十分关注的问题。废墟是上世纪新英格兰北部随处可见的场景,也是整个现代诗歌世界所着力描绘的现实世界,许多同时代诗人如艾略特等以现实的荒原借喻精神的荒原,渲染现代家园的无根性和无家可归性,夸张人在失重状态下的迷茫和无助。虽然所有这些特征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都有迹可寻,但他在诗歌中很少展现丧失的颓废与悲凉,而是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出路,他的笔触明快而充满希望,心态平稳而缓和。在《指令》中,弗罗斯特建议我们“抽身离开目前对我们来说太多的一切,/返回一个因丧失细节而简单的年代”,回到“一个如今已不再是镇子的镇子上,/在一座如今已不再是农场的农场上/有一幢不再是房子的房子”……“那是你的终点和你命运的小溪。/小溪就从那座房子里发源,/泉水涌出源头,清澈冰冷,/那么高洁那么原始却不汹涌……这里就是你的甘泉和饮水之地,/喝吧,你会摆脱困顿重获新生。”重获心灵和肉体的完整是每个现代人面临的难题,身体疲惫,心灵干枯,我们渴望清泉的灌溉。房子,“不再是房子的房子”——废屋,却紧紧地与孕育生命的源泉联系在一起,因此,家园的意义不在于新旧,而在于能否为生命提供养分。在弗罗斯特心中,败裂破旧或废弃的“房子”,才是“真正的房子”,因为它们有“负载”。例如,牧师和我来到这个早已废弃的小屋,娓娓讲述小屋主人的故事,《黑色小屋》曾住过一位在南北战争中献出丈夫的老太太,她一生坚信“所有的人都生而自由平等”。如今老太太业已离世,子女远走他乡,但她把崇高的精神留在了屋里。小屋作为理想的载体,“它在我看来永远都是一个标志,可量出五十年把我们带走了多远”,这“信念将会使我们烦恼上一千年。每一代人都得把它重新审视一番”。老太太的执着精神影响着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即便是信奉上帝的牧师,也发出如此的感慨,“当我坐在这里的时候,我常希望/我能成为一片荒凉土地的主宰,/我能将那片土地永远奉献给/那些我们可以不断回归的真理”。美国精神、真理、人类的理想和精神,寄居一处,有了生存的场所。在《人口调查员》中,人口调查员来到“如今已成为屋里既没有男人也没有女人”的废屋,方圆一百里被伐光了树木的山区荒野中唯一的房子,“这房子是在一年内腐朽倒塌/还是在一千年后才变成废墟/都同样使我心中充满了悲凉……因为我希望生活继续延续”。房屋延续着生命,废墟中孕育着生命,悲凉中生存着希望,这是多么崇高伟大、真挚朴素的家意识啊!

房屋作为弗罗斯特家园意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人与大自然关系的缩影。房屋的外在形态对弗罗斯特并不重要,他常常超越家的外观形态探讨人的内心世界、人与大自然以及整个宇宙的直接联系,借以说明他深刻的价值观。在《布朗下山》中,弗罗斯特告诫我们: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顺势而为才是返回山顶家园的最好选择。“有些事似乎只能顺其自然……别因为布朗爬不上那溜光/的山坡,就以为他会放弃/重新返回山顶家园的希望。/他体面地顺从了自然的法则”。弗罗斯特在《一个老人的冬夜》中描写了黑夜的恐惧,夜发出“林涛呼啸树枝断裂的声音”,“屋外的一切都是阴险地朝他窥视”;人的茫然无助,屋内老人已忘却自己的年龄,站在一些木桶间“茫然困惑”,“他是盏只能照亮他自己的灯,那个/此时已坐下,与他所知有关的自己,/一盏静静的灯,然后连灯也不是。”“一个年迈的男人不能照料一所房子/一座农场,一片乡村,即使他能,/也不过像他在一个冬夜里之所为。”弗罗斯特借用老人说明人类的能力所能达到的程度无非如此,在浩荡的宇宙和无垠的大自然面前,人应该懂得节制和自爱,现代人不能走上“不归路”。

三、弗罗斯特家园叙事的现实意义

弗罗斯特抛弃了人类狂妄征服自然的妄想症,把人的生存价值置纳在人性化的框架之下,号召人们修养身心,是从真正意义上体现人的诗意生存。生活在一个并不美好的世界里,生活单调乏味,事业失败,婚姻家庭破裂,亲人死亡,疾病缠身,生活的压力、物欲横飞的诱惑扑面而来,肉体和灵魂跟不上生活的节奏,生活的水分在日复一日的重复和劳碌中被抽干了,身不能动,手不能抬,眼不能转,脑不能思。这些特征映射到精神上,则体现为心灵枯竭、精神压抑,久而久之,思想必然枯竭。在困境面前,弗罗斯特没有牢骚,没有抱怨,他为我们提供了解救灵魂的办法:重新找回完整的自我。放缓脚步,反思我们的行为;回退一步,舒缓心态,舍弃和丢掉过多的东西,进行一次涤荡心灵的迷失之旅,在放松中恢复疲惫的身体;放慢脚步,退出现已身处的困境,带着希望和目标积极回归原始的简单。这就是弗罗斯特所倡导的诗意生活方式。要治愈心灵的疾病,必须学会抛弃和放弃,知道转身,懂得放弃。只有在生命的高地上而不是在生活的最前端畅饮清冽泉水的人,才能保持精神和肉体的完整。精神家园是心灵赖以生存的地方,是人类内心深处的精神向往和归宿,在生命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弗罗斯特把现代人文关怀注入精神家园,把自己的家园世界建立在人类崇高的精神追求和享受之上,把理性和希望寄托在充满诗意的田园之中,为人的肉体和灵魂都提供了生存空间,使得生存家园和精神家园互为一体,形成人和家相互依存相互观照的和谐关系。

弗罗斯特多维度立体化地呈现家的复杂和生存困惑,使得他的家园叙事成为一个引人入胜耐人寻味的宏观命题。他通过诗歌传递思想,使我们对生命之爱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和领悟。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之间内蕴着人类之爱,人类应该以此为中介生成和珍惜与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之间的血肉联系,彰显对大地的生命之爱。弗罗斯特警示我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智慧促成世界的美好和精神的富有安宁。在论及精神与诗的关系时,弗罗斯特说道:“用精神来说明物质和用物质来说明精神是诗的最高境界,是所有思想的最高境界,是所有富于想象的思想的最高境界。”在最高的境界里,弗罗斯特带领我们经历历史变迁,领略家的各种形态,提示我们,无论家的外形多么丑陋,世界多么阴森恐怖,内心永远要纯净,心灵永远要完整。弗罗斯特让我们在现实世界的逼真形态下寄居灵魂,以圣哲的姿态关爱人类的灵魂,这是弗罗斯特独有的智慧。在智慧的映照下,他把探索人类的本质视为诗人的最高职责,他说:“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诗人们会渐渐消失在哲学之中——如果他们不消失在别处的话,他们会消失在智慧中。”在诗的世界里,他说“诗中必须得有智慧”,又说“诗不可没有负载”。弗罗斯特的诗歌承载着人类进步所带来的困惑和不协调,这些诗歌启示我们,人类迄今为止所能达到的最高智慧就是关注人的生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激发人的生命活力,协调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实现地球的和谐生存。

弗罗斯特自己的生活悲凉凄苦,早年丧父,中年丧子,晚年丧妻,他的六个孩子中有四个离他而去,儿子卡罗更是自杀身亡,剩下的两个孩子患有精神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他一生中多次经历过家的变迁,十一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从东海岸迁居新英格兰投奔祖父;三十八岁时变卖全部家产举家迁居到英国伦敦,追求诗歌理想,开创他的事业后又返回美国;到了晚年,他总是在佛罗里达度过冬天;他生活的每个地方都有好几处住所。弗罗斯特处处表现出他对家的眷恋和执着,不幸的生活经历使他倍加珍惜家的温暖。他从不怨天尤人,挫败中充满希望,风刮不倒雨淋不湿的积极乐观的态度构成了他基本的人生信仰。弗罗斯特的家园理想中有我们自己的根、生命的源泉以及生存的乐土,他对家园的描述和分析能引导我们走出迷惘,不再为寻找出路而痛苦烦恼。人类经历了家园意识形态变迁和丧失的痛苦,应该更加珍惜自己生存的根基,解决“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现代追问。正因为如此,他的家园包含了更多的人文关怀。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对生活的乐观态度,少了抱怨,少了牢骚,以更宽容开阔的胸怀容纳了家的世界。现代人应该学习他乐观积极的精神,从容面对危机和挑战。

弗罗斯特把家园建立在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大地的诗意栖居的审美关系之上,超越结构和地方的概念范畴,把家园建立在比身体、亲属、房屋等概念大许多的空间里。家是接纳、保留我们内在需求和心灵的空间。他的家园叙事以一种更大的叙事话语来表达人类试图寻找自己生存根基的愿望和决心,这种叙事呼应了和谐美好的时代主题,符合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核心美学价值观,从而在美学层面上开启了栖居的新内涵,他的“新英格兰农场”也是我们每个人梦寐以求的美好农庄。弗罗斯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诗的世界和精神的殿堂,确保了海德格尔提出的“人,诗意地栖居”的哲学命题在对现实社会中生存的人的观注下得以成立。弗罗斯特的农场不仅可以安置肉体,也可安置精神;弗罗斯特打消了我们的迷惘,使我们的心灵不再漂泊,无家可归的主题神话被打破,这是弗罗斯特最值得我们佩服和尊敬的地方。从弗罗斯特的诗歌中,我们懂得了自我,找到了未来的出路,我们的心灵会释放,我们的灵魂会歌唱,我们有方向,我们备感轻松和快乐。我们满怀信心,期盼人与自然和谐适调,期盼生命充满活力、生机勃发,人的精神自由解放,人的发展全面完善,真正实现人类的和谐生存。

①文中所有引用弗罗斯特诗歌的原文见Collected Poems of Robert Frost,译文参见理查德·普瓦里耶、马克·理查森编:《弗罗斯特集:诗全集、散文和戏剧作品》,曹明伦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文中所有关于弗罗斯特的诗歌引用均出自此书,不一一另注。

[1]Frost,R.Collected Poems of Robert Frost[M].U.S.:Halcyon House by Henry Holt and Company,INC.Copyright,1936.

[2][美]理查德·普瓦里耶,马克·理查森编.弗罗斯特集:诗全集、散文和戏剧作品[M].曹明伦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3]王青.生态文学批评:家园意识与理论自觉[J].齐鲁学刊,2013(3).

作者:李天紫,硕士,宁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

编辑:康慧E-mail:kanghuix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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