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管齐下 培养法治新闻人才
——谈法律与新闻在法治新闻人才培养中的兼容并蓄
2014-03-28鲍淑琴
鲍淑琴
(新疆法制报社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双管齐下 培养法治新闻人才
——谈法律与新闻在法治新闻人才培养中的兼容并蓄
鲍淑琴
(新疆法制报社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法治新闻报道着重传播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弘扬法治精神,强调法律对社会秩序的规范功能和对公众权利的保护。法治新闻应与法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密切关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法治现象和法治问题。因此,法治新闻人才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论及法治新闻工作中的困局、法治新闻人才以及培养途径。
法治新闻人才;培养;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与人们的生产生活越来越密切。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完善法治媒体管理制度、推动法治新闻发展带来重要契机。在新形式下,法治媒体如何抓住这一时代契机,培养符合时代需要的法治新闻人才,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我们还是先从工作中遇到的小事说起。
一、法治新闻工作中的两张皮
每年毕业季,总有一些大学毕业生,踏遍各家新闻单位的门槛,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新闻单位也经常抱怨招人难。对主要从事法治新闻报道的媒体来说,招法律系的还是招新闻系的毕业生呢?这确实是个问题。
有一名法律系本科毕业生,在新疆法制报社见习六个月,法律拿捏得尚可,但稿子一塌糊涂,不能顺利转正。而一名新闻系毕业生,做了七八年记者,在最近的一篇稿子中,把“起诉”写成“上诉”,把一次诉讼的一审二审,写成“两场官司”,还有其他法律术语错误。这两种现象不是孤立的,无论是专业新闻人还是法律人,都会觉得很尴尬。前者的问题是作者缺少新闻表述的基本功,后者问题的出现显然是作者缺乏法律基础知识。好的法治新闻作品,应该是充满浓郁的法律味,又读来有趣生动。
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新闻队伍中非新闻传播专业背景的从业者占68%,这些从业人员缺乏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学习,有些新闻作品缺少必要的新闻理论支撑,难以获得提高[1]。笔者从全国省级法制报社长(总编辑)会议上获悉,法治媒体从业者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人,也不足20%。隔行如隔山。我们经常所称的专业教育,对法治媒体来说,最主要的问题是法律和新闻两张皮,理论和实践脱节。
没有接受过法律科班教育的新闻人,无论年
长还是年轻,其实都面对同一个挑战。专业知识的缺乏会使记者在采访一线缺少准确掌握报道要领的能力,缺少与法律人士对话的能力,也缺少对报道内容的足够判断力。
而法律科班出身的人,有很多不合新闻规律的习惯,缺乏基本的新闻专业知识和技能,即便勉强上路,也缺少在更大范围内发现更具张力新闻点的能力,有的记者时间长了又出现学究气。
可以看出,法治新闻教育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新闻媒体尤其是法治媒体,缺乏法治新闻人才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明晰法治新闻人才的培养目标
法律的主要内容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关系,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法治新闻应具有新闻本身的真实、新鲜和及时的特点,有别于社会新闻、经济新闻、体育新闻,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
法治新闻人才是指对新近发生的具有新闻价值的法治活动进行报道的人,应掌握以法律与新闻为主要知识背景的表述能力,是一般新闻知识与法律知识相衔接的人才。法治新闻人才首要身份应当是新闻人。只有具备了新闻人的新闻敏感,才能具备对法治新闻线索的识别能力、对法治现象的观察能力,以及对法治进程发展变化的反应能力;只有具备新闻人的业务素质和基本理论,才能在工作中遵循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客观、理性、平衡地报道法治新闻事实。法治新闻人才同时也应该是“法律人”,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等。他们共有一个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法律思维的特点是,思维过程是围绕合法不合法、法律有没有规定以及是怎样规定的来进行,法律思维的本质特征就在于“规范性”。
法治新闻的报道,要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以法的正义性为灵魂,使法治新闻既体现媒体的公信力,又体现法治的权威性,这要求法治新闻人才要具备法律人的正义观。报道中避免法院未审媒介先判;避免媒介渲染;避免以媒体的好恶对抗法律的冷静;更不能出现法律术语错误或干扰司法独立,这是法律正义观对法治新闻工作最基本的要求。
显然,培养法治新闻人才是个非常复杂的课题,笔者认为,培养法治新闻人才的关键,不在于他原来所学专业是什么,而是如何引导他尽快实现法律与新闻知识在自身的兼容并蓄。一方面,必须让他们具备系统的新闻理论知识与技能、宽广的文化知识和科学知识,掌握比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他们应具备新闻知识、技能和视野,这也正是法治新闻人才的标准。无论是什么专业背景的记者,应该通过自身努力和实践的锤炼,弥补法学专业知识和新闻专业知识的不足,进而在更深厚的法治新闻报道战场上,赢得更大的业绩。
法治媒体在培养目标定位方面应全盘考虑,确立可行的目标和长远的发展理念。具体而言,法治新闻人才是培养懂法(具备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和法治理念)的新闻人,还是懂新闻(熟悉新闻传媒相关实务和功能)的法律人;要求具有全面扎实的新闻采编评等新闻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2]。
三、双管齐下培养法治新闻人才
基于从业者不同的知识背景,法治媒体应有针对性培养出真正的法治新闻人才,既懂法律理论、了解法律实务,同时也了解新闻业务,掌握采写技能。
那么,如何在新闻实践中促进新闻学与法律的兼容并蓄呢?
笔者认为,法治新闻人才的培养,仅有新闻学或法学师资显然是不够的,也很难将新闻学与法学两者的理念、知识融会贯通。迫切需要一批既懂新闻,又懂法律的具有跨学科知识基础,同时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又拥有实务经验的师资力量加入[3]。同时,新闻媒体不能走传统的新闻人才培养途径,培养目标一定要明晰化。法治媒
体要面向全社会报道法治新闻,媒体人要注意受众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作品不仅要能够吸引受众,还要做到通俗易懂。所以,法治新闻报道要注重通俗化、简单化、社会化视角,让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也能够看懂。
法治媒体应当有意识调整优、化采编人员的知识结构,甚至特意促成本单位新闻科班人才与法律科班人才的良性竞争,这或许是抓好队伍素质的一招好棋。鼓励从业者学习法学原理、民法学概论等法学知识,培养员工的法律素养,既通晓新闻学又熟悉法学[4]。接下来,更多的着力点应该是不断提高本单位法治新闻报道水平,使员工的成长与报道水平相辅相成。
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培养法治新闻人才要避免文学化,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软化”,避免以文学的思维方式、文学的理念进行培养,用文学手法写作新闻导致的结果是,培养出的员工根本不懂新闻的写作范式,经常在作品中“我想”“我认为”“我觉得”,甚至用虚构的方式去“创作新闻”。同时,培养法治新闻人才要避免“硬化”,所谓“硬化”是指,按照法律院校的培养模式和教学规划,满篇的法理、程序和法条,结果是员工系统掌握了法律知识,却对新闻采访不得要领,写不出通俗的法治新闻作品[5]。
另外,我们还应该锻炼法治新闻人才的沟通能力,包括几个方面,首先是和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等专业人士的沟通能力。其次是和编辑的沟通能力,在深入沟通的基础上,寻找最合适的报道方式。同时,还要具备跟受众进行沟通的能力,怎样把专业的、深奥的法律知识和现象转化为普通受众能理解的方式,这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好的法治新闻从业者,一定要锻造自己把法律和新闻两种知识、两种思维方式和两种技能融会贯通的本领。
[1]孙菲.媒体从业者多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J].新闻记者,2010,(5).
[2]蔡斐.法治新闻人才培养的检讨与修正[J].青年记者,2012,(17).
[3]张文祥,陈绚.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与路径——基于对国内外高校新闻传播与法学学科教学科研融合做法的分析[J].中国大学教学,2013,(1).
[4]罗朋.顺应融合趋势 走法新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法治新闻教育价值定向与目标定位探析[J].新闻界,2011,(9).
[5]武运波.媒体融合背景下法治报战略管理研究——以新疆法制报为例[D].新疆乌鲁木齐:新疆大学,2012.
G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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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469(2014)04-0044-03
2014-06-27
鲍淑琴(1962—),女,新疆法制报社社长,研究方向:新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