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路径探析
——安徽省X县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报告
2014-03-28张家智
张家智
(滁州学院思政部,安徽 滁州239000)
一、安徽省X县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安徽省X县是集山区、库区、老区为一体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县,欠发达地区的特殊县情决定了教育事业发展的艰巨性。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过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持续不断的努力,该县各项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毋庸讳言,与全国其他贫困地区一样,该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存在着相对滞后的情况。特别是农村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现象严重地阻碍了他们正常获得科学保教的机会,影响到他们人生中最基本的教育公平。自2010年被国家列为学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及时抢抓机遇,主动奋发作为,积极创新办园模式,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督导评估为抓手,全面实施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农村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路子。
近3年来,X县共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36个,其中新建乡(镇)中心园15所、民办园3所,改扩建一般园9所、附属园9所,目前已达到乡乡有园、65%乡镇有中心园的阶段性目标。全县现有幼儿园99所(不含民办幼儿园看护点),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学生14012人,特教学校学生53人;学前教育3年毛入园率77.8%,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92%(注:数据来源于2012年X县教育统计,止点为2012年9月20日)。
(二)主要做法
1.制定改革目标。X县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X县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意见》、《X县农村学前教育十二五规划》和《X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提出要通过3~5年的努力,最终实现新建100所规范化幼儿园,完成所有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和重点村幼儿园建设和“一乡镇一中心园、村村有园”的目标。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通过乡镇协调解决土地、利用闲置的社会教育资产等途径,逐步建设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通过给予公办园同等用地政策、减免建设收费项目等途径,积极引导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在此基础上,对所有幼儿园一律实行“资格准入、法人管理、编制单列、园所独立”的办园模式,以期真正建立起“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2.加大建设投入。X县主要是采取向上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安排、社会引资等多种渠道,切实加大学前教育的建设投入。两年多来,全县共投入幼儿园建设资金4531万元,新增幼儿园(所)舍面积近3万平方米,其中中央投资2845万元,省级配套121万元,吸纳民间资金840万元,县财政在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主动从财政性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和新增教育经费中配套725万元,保证了建设资金的需求。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X县学前教育也较为关注,不少公益人士积极捐资助学,支持力度逐步加大。
3.创新办园模式。在幼儿园的运营管理方面,X县积极探索并建立了公建公办、民建民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四种办园模式。公建公办,即由政府全额投资兴建并举办,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标准收费,覆盖人口较广。这类园目前是X县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的主体。民建民办,即由社会资本独资举办的幼儿园,收费最高标准由政府限定,参照同行业基准收费(相比公办园而言较高),这类园是全县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满足不同家庭及幼儿的个性需求。“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幼儿园是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出资兴建或委托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个人管理运营,具有相当程度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幼儿园作为政府行为与社会力量的有机结合,是对创新公办园运营管理模式、提高办园质量、降低收费标准的有益尝试。
4.充实师资队伍。X县注重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抓补充、提质量。自2010年以来,县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了8名财政定额补贴制的幼儿教师,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50名财政全额拨款幼儿教师。此外,还从现有小学教师中选调了60多名教师充实到中心幼儿园工作,并对所有幼儿园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切实提高全县幼儿园的科学保教水平。
5.严格规范管理。为了严把幼儿园(所)入口关,X县制定了幼儿园标准,建立并完善了幼儿园注册审批、定级分类管理、收费等级挂钩、保教质量评估、园长(幼师)培养培训、年审年检和综合督导等一系列制度,并对新建幼儿园实行准入制度。对全县现有的幼儿园(所),将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进行清理整顿,逐步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所)。针对幼儿园(所)收费的管理,公办园政府严格定价,民办园指导合理定价,控制高收费,杜绝乱收费。在安全防范上,积极联合多个职能部门抓督查、促落实。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工作,与中小学校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健全幼儿园及周边环境、交通、用电、食品卫生等安全防范制度,并支持有条件的园(所)积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
6.倡导科学保教。X县教育局还指导成立了学前教育专业咨询委员会,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的研究、咨询和指导工作。县政府职能部门还确定每年的5月份为全县“学前教育宣传月”,通过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学前教育公益广告或专题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全方位开展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及程度上克服了学前教育“保姆式”、“小学化”的倾向。[1]
二、X县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
1.发展还不够平衡。首先是不同乡镇或园(所)之间学前教育的水平差异明显: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师资齐备、生源充裕、保教水平较高;而偏远(落后)乡镇(村)的园所办学基础薄弱、师资欠缺、生源分散、保教水平偏低。其次是公、民办园幼儿教师身份、待遇、职业发展前景差异大,公办园教师工资福利、职称待遇参照中小学教师标准,民办园幼儿教师自己聘用和准入的标准虽与公办园相同,但工资福利待遇却普遍偏低,并且职业发展前景没有根本性的保障,目前只有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指导性的意见,无法吸引、保留合格乃至优秀的教师。不少偏远乡镇自身财力本就有限,招商引资的能力也不强,出于办学效益或经济回报的考虑,乡镇(村)及社会资本主动投入或改善(提高)办学条件与水平的积极性、主动性均不高。加之学前教育目前仍未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围,它们的发展只能靠项目规划来推动,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自是在所难免。
2.科学保教面临新情况。贫困地区农村绝大多数青壮年人口常年外出务工,不少幼儿出生后不久就被留在老家由祖辈抚养,父(母)子相聚时间严重不足(由于国家取消了婚前医学强制性检查制度,农村未婚青年更难系统地获知优生、优育相关的科学知识,幼儿出生缺陷率也因此增加)。贫困乡镇(村)财力不足,幼儿保教设施不全,加之祖辈幼儿保教知识匮乏,日常保教方式、方法不当,导致“保姆式”溺爱现象较为普遍。尽管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严禁学前教育“小学化”,但少数家长依然热衷于急功近利、揠苗助长,主动(或变相)地促使不少幼儿园(所)对幼儿进行识字、读写等内容的成人化教学活动,这些都会对幼儿的营养卫生、认知情感、心身健康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目前该县只有一所特教学校,且位于县城。尽管国家有政策性的补贴,但因交通等诸多因素限制,部分农村出生缺陷、残疾(障)幼儿不得不留在家中抚养,他们无法参与正常的康复训练和科学的保教活动,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前景堪忧。
3.民办幼儿看护点亟待帮扶。民办幼儿看护点指已经开办但尚未达到幼儿园准入标准的、规模较小的民办托幼机构,根据它们自身的条件状况,可分为A类、B类和C类三个级别。由于X县地处山区,部分镇村人口集聚度低,幼儿园生源分散,加之农村义务教育资源整合,目前,这些镇村幼儿的学前教育只能由民办幼儿看护点来承担。但是,不少民办幼儿看护点教师的素质不高(学历及专业均不合格),身份不明,待遇低下,师生比例失调(每班无法配齐2名教师和一名保育员),办园条件简陋,无法达到“四有一无”的标准(即有合适的桌椅,有清洁的饮用水,有安全的厕所,有必要的玩具,无危房);不少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安全性能低,再就是幼儿膳食的科学与营养也难以保证。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民办幼儿看护点短时间内还无法升级达标(目前,它们还不能被简单地取缔或撤消,但按照规定,它们又难以享受国家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政策)。
(二)巩固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成果的建议
1.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由国家层面来专门规范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尚属空白。国家应该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提供法律保证,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各级政府的职责、财政投入、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幼儿教师身份与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了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的教育性和公益性,政府目前至少应将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围,实行免费及补贴政策,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的公平、均衡和可持续发展。[2]
2.确保合格师资的培养培训。国家现在既然有对免费师范生实行统招统分的政策,可以尝试让免费师范毕业生先到欠发达地区工作3~5年,并应优先分配到基层农村学校锻炼;省级政府可利用农村教育特殊岗位、大学生“三支一扶”基层志愿服务等政策来补充合格师资力量;还可以尝试通过委培或定向招生,适当降低标准,着眼于培养实用型学前师资,确保建立欠发达地区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同时要继续强化对农村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让他们更新观念,遵循幼教规律,从不同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用较高的保教水平来防止幼儿教育的“小学化”。此外,还应继续加大宣传的力度与范围,以帮助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幼儿保教观,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关爱幼儿成长的良好氛围。[3]
3.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要积极建立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村之间的长效帮扶机制,积极推进骨干园在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并通过送教下乡、对口支援、上挂下派、园本培训、区间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工作。要大力开展乡镇中心标准示范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其指导和辐射作用。应继续围绕“县办幼儿园优先、中心幼儿园领先、分步实施、共同发展”的格局,坚持“稳定全局、完善典型、以点带面、系统推进”的方针,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农村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之路。[4]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中西部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无力自身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当然也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的力量),目前应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辖内学前教育管理的统领责任。与此同时,县级政府应对县域内学前教育的管理负有指导责任,要严格规范幼儿园教师的人事聘任、考核制度,保证各类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与社会保障,确保县域内幼儿园的合理布局及规范运转。乡镇政府应在贯彻和执行县级政府各项任务要求的基础上,全面履行对幼儿园基建管理、规范办园、业务指导、办学质量和安全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只有国家和各级政府统一认识、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确保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5]
[1]金寨县以督导评估为抓手 全面实施学前教育综合改革[EB/OL].http://dds.ahedu.gov.cn/show.asp?id=1235.
[2]庞丽娟,韩小雨.中国学前教育立法:思考与进程[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5).
[3]沙莉,庞丽娟.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地位——法国免费学前教育法律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10,(09).
[4]赵亮.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师范大学,2012.
[5]洪秀敏,庞丽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与政府责任[J].学前教育研究,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