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盗墓筹军饷
2014-03-28魏羲之
魏羲之
盗墓,在古代被视为十恶不赦的罪行,一旦被人告发缉拿归案之后,就要课以重刑。如唐朝《大唐律》:取五脏,烹而祭之;《大明律》: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至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清朝,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可见历代统治者对于盗墓的惩罚都是非常严厉的。这跟统治者标榜的“以孝治天下”的治国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然而,尽管封建统治者制定了严酷的刑法惩罚那些盗墓者,但中国历史上从不缺少铤而走险的人,其中也有一些罔顾法律和人伦道德的乱世枭雄。早在三国时期,被称为一代枭雄的著名军事家曹操就已经明目张胆地开了先例。
曹操年轻时恰逢天下大乱,西凉军阀董卓秽乱朝纲,任意废立汉朝皇帝。曹操当时在朝廷担任警备司令部的一名校尉,因计划刺杀董卓败露,被董卓通缉追杀而一举成名。曹操逃回家后,把自己的房屋和田产全部卖了,拉起一队人马,跟董卓对抗,因为曹操打着“除汉贼,兴汉室”的旗号,很快就汇集了一帮愤青,并很快就发展成为一股强大的军事力量,成为继袁绍之后的另外一股军事力量。俗话说,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要打仗就要有粮草,否则就寸步难行。面对当时已经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破败社会,粮草问题一直就困扰着曹操。
后来,曹操的核心智囊团中有一位名叫郭嘉的谋士向曹操秘密献计,军饷不够可以靠“摸金”补足,其实就是盗墓,曹操初不解其意,后经郭嘉解析才恍然大悟。
说干就干,为了使盗墓工作开展得顺利,曹操特别成立了一个盗墓机构,叫做“摸金校尉”,属于曹操军队的正规军编制,建制相当于一个师,规模之大、级别之高令人咂舌,当然,其主要任务就是盗墓,这个在汉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有记载:“操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
曹操大张旗鼓地成立盗墓的军事机构难道就不怕社会的攻击和士兵的离散?其实,在当时那个大动荡的社会里,是没有人能够制止这种大逆不道的罪恶行为的。再说,曹操的盗墓机构,是专门盗掘古代帝王陵寝,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需要担心自己的祖宗被盗挖,于是,曹操盗起墓来也就畅通无阻,很快曹操就靠盗墓得来的雄厚资本来武装自己的部队,逐步成为黄河以北的霸主。不久之后就成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最强大军事集团。
据历史记载,曹操盗墓最先下手的是汉代梁孝王的墓冢。《水经注疏》记载:“操发兵入砀,发梁孝王冢,破棺,收金室数万斤。”为此还特别招来了河北霸主袁绍的讨伐,袁绍特别让当时文坛宗主陈琳写了一篇讨曹檄文,罪名之一就是盗掘皇家陵墓。
盗墓毕竟不是光彩的事,再说,受时代的局限,曹操本人也非常迷信,他一辈子挖了这么多人家的祖坟,担心自己百年之后也遭到别人的盗掘,于是,在临死时交代儿子造了七十二座假冢,让盗墓的人无从下手。宋代俞应符有诗云:“生前欺天绝汉统,死后欺人设疑冢;人生用智死即休,何有余机到丘垄。人言疑冢我不疑,我有一法君未知。直须尽发疑冢七十二,必有一冢藏君尸。”
近年来在河南安阳发掘了曹操墓,但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估计曹操在天有灵或者地下有知也会感慨万千:早知今日被人掘,何必当初掘人坟。
选自《文史博览》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