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政策
2014-03-26
国务院:推动发展科技服务业2020年规模达到8万亿
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发展科技服务业要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依托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整合开放公共科技服务资源,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新型科技服务业态。目标为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涌现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万亿元,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国务院:三网融合试点双向进入业务许可年底发放
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近期发出通知,要求第二阶段试点地区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尽快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双向进入业务的申请。根据协调小组第6次会议的要求,今年年底要完成双向进入业务许可发放工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双向进入业务许可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尽快组织确定当地第二阶段试点地区申请电信业务许可的有线电视企业主体并上报总局。
工信部、发改委确定39城(城市群)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
工信部、发改委近日确定39个城市(城市群)为2014年度“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长株潭城市群;其他城市及省直管县:石家庄市、大连市、本溪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哈尔滨市、大庆市、南京市、苏州市、镇江市、昆山市、金华市、芜湖市、安庆市、福州市(含平潭)、厦门市、泉州市、南昌市、上饶市、青岛市、淄博市、威海市、临沂市、郑州市、洛阳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成都市、攀枝花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贵阳市、银川市、吴忠市及阿拉尔市。
工信部、住建部:联合督查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情况
2014年9—10月,工信部、住建部组织4个联合检查组分别赴河南等8个省(市)进行了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受检省市通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基本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建立了协同工作机制,检查项目基本能够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光纤到户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光纤到户的住宅小区比例不断上升,住宅小区“入场难”的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国家网信办:将出台APP管理办法
10月25日,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在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座谈会上透露,我国将加强互联网立法,依靠严密的法律网来打造规范的互联网。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网信办负责网上内容管理和网上执法。国家网信办将出台APP应用程序发展管理办法。北京网信办主任佟力强表示,北京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APP应用程序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时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审批暂行办法》等系列法规。
网信办、广电总局:清理整治网络视频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11月6日下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清理整治网络视频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将重点围绕在线存储服务类网盘、APP下载服务、微信互动分享视频链接等五大领域,清理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虚假谣言等视频有害信息。
工信部杨学山:以操作系统为核心形成产业链和生态链
10月20日,阿里YunOS 3.0新品发布暨OS产业研讨会在京召开,工信部副部长杨学山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杨学山指出,工信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主要关注两个方面:第一是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要能做大做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第二是信息安全,要通过妥善的技术、制度和行业机制确保移动互联网上传输的个人信息、企业信息、国家信息得到保护。要想做到这两个点,核心的技术就是操作系统。杨学山表示,政府部门需要做到三件事:第一是支持创新;第二是形成产业链和生态链;第三是制定和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与行为规范,为产业链的发展、生态链的形成、信息安全的保障定下规范。
工商总局、工信部:联手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监管
近日,工商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工商总局和工信部要建立部际工作协作机制,设立常规工作沟通渠道和流程。加强对网络交易及电信业务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线索或收到的投诉举报,属本部门管辖的依法处理;超越本部门职责管辖范围、属对方部门管辖范围的,应依法及时办理抄告、移交手续,并做好协查协办工作。
广电总局:出台《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出台《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就5个重点方面的改革任务提出政策措施,并制定了23项具体措施。5个重点方向分别为:完善新闻出版管理体制;增强新闻出版单位发展活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出版产品和要素市场;推进出版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及提高新闻出版开放水平。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近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1)在维护我国民族文化主体地位的同时,适量引进境外影视剧供信息网络传播。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引进播出内容健康、制作精良、弘扬真善美的境外影视剧。2)网上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应依法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批准文件,并取得著作权人授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传播。3)依法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含有“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业务”的网站,可引进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
9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发出《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
广电总局:“调理”养生类节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9月29日下达特急通知,要求加强各电视台养生类节目的审查工作,严禁以养生类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该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指出,“养生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凡在专家资源、节目资金、制作能力等方面不具备条件的电视台,不得盲目跟风制作养生类节目,鼓励上星综合频道制作的优质养生类节目在地面频道播出。通知规定,严禁以养生节目形式发布广告,以及各种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广电总局:拟40亿建设央视全国地面电视覆盖网
继国家财政投入5亿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部署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站后,近期国家财政拟投入40多亿人民币,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全国覆盖工程。2014年11月2日,广电总局科技司主持召开了“地面数字电视和数字音频广播设备需求通气会”,总局计划在全国2 562个无线台站,每个站2部发射机,共计6 293部发射机,实现县级以上发射台站全覆盖,转播中央台除3、5、6、8之外的12套节目。
最高法:明确自媒体转载过错认定
10月9日,针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规定在网络侵权案件中,网站可单独成为被告。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呈现5大亮点: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个人信息保护范围,规范了自媒体、非法删帖及网络水军的担责问题,加大了被侵权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HTML5标准最终确定
万维网联盟(W3C)近日发布了HTML5标准的推荐版,并将其命名为用于创建网页与应用程序的HTML5标准的终极版。万维网联盟的主席蒂姆·伯纳斯-李表示,我们期望的是能够分享图片、网上购物、阅读新闻以及可以在任意的设备上随时随地浏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