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妇联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优势
2014-03-26袁翠清阎澍青
袁翠清,阎澍青
(1.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大同 037009;2.山西省矿区妇联,山西大同 037003)
论社区妇联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优势
袁翠清1,阎澍青2
(1.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大同 037009;2.山西省矿区妇联,山西大同 037003)
矿工家庭暴力是矿工家庭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矿工工作性质导致了大部分矿工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社区妇联是联系妇联与社区女性的桥梁。社区妇联的地域、人力、环境、公权力、体系及建议优势,决定其能有效的防治矿工家庭暴力行为,帮助受害者维权,协同驻区煤矿企业对施暴者进行心理疏导和说服教育,使矿工家庭暴力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维护矿工家庭的和谐。
矿工工作;矿工家庭暴力;社区妇联;防治家庭暴力优势
1 社区妇联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市民婚姻家庭观念的变革和市民生活观念、生活方式的多元化趋势发展,社区建设和发展对人们生活水平及质量的提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社区的功能也由单一走向多元化,即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和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与此同时,妇联的工作对象也逐渐趋于多样性发展,逐渐扩大到辖区内的职业女性、无业女性、家庭女性、外来打工女性、下岗女性、离退休女性等群体,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加重了妇联的工作任务,降低了妇联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因此,为了能更好地为广大女性服务和维权,妇联必须将大量工作下移至社区,成立社区妇联。社区妇联因密切联系基层女性和社区生活,能更有效地解决女性的实际困难,实现女性的现实需求,为女性提供及时、有效的援助,使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社区妇联就可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维权,并可与上级妇联及其他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防治家庭暴力行为[1]。
1.1 社区妇联的工作定位
为了适应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社区妇联的工作定位是:依上级党政部门的政策和指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及社区妇女的现实需求,充分发挥社区妇联的各项职能,服务于社区全体女性、服务于社区经济及文化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反映社区女性的最大利益。努力协调社区内的各种利益关系,实现社区妇联与社区居民及社区居民间的良性沟通,促进社区性别平等及和谐发展。
1.2 社区妇联的工作机制
为使妇联工作更好地深入社区,社区妇联遵循如下工作机制:首先,社区妇联工作应严格遵循市级妇联的指示,社区妇联工作也应接受区级妇联的指导和监督。其次,社区妇联应建立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教育、劳动、财政等多个部门的联动机制,这些部门有义务支持社区妇联的具体工作。最后,社区妇联工作由社区妇联干部及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者组织,由社区的相关服务部门及广大志愿者承担主要的具体工作任务[2]。
1.3 社区妇联的工作方法
社区妇联工作是面向全体社区妇女的,其工作方法具有多样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大妇女群体的利益。首先,社区妇联工作是以需求为导向的。社区妇联是代表广大社区妇女利益而设立的,因此其开展的一切工作都应以妇女利益为导向,哪里有妇女需求,哪里就应有社区妇联。其次,社区妇联工作是以服务社区妇女为导向的。社区妇联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妇女,为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为她们增权,为她们维权铺平道路,为她们快乐、健康、和谐的生活和工作提供各种组织支持和服务。最后,社区妇联工作是以结果为导向的。社区妇联工作的目标是实现广大妇女的最大利益,提高她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2 矿工家庭暴力现状分析
矿工家庭暴力指在矿工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矿工对矿工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的肉体、精神及性权利进行侵害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等。矿工工作及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引发矿工身体和心理的一些不适应感和身心问题,这些身心问题导致矿工在处理家庭和生活矛盾时,表现出激进的暴力行为[3]。有些矿工由于自身性格存在缺陷,再加上矿工工作的影响,激发其产生暴力心理和暴力行为。据调查,大部分矿工在家庭中用暴力树立自己的权威,用暴力发泄自己在工作中的压抑情绪,用暴力与子女沟通或不进行有效的沟通。大部分矿工有酗酒和打牌的习惯,在酗酒或打牌输钱后,将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当做发泄的对象,对他们施以暴力,以发泄自己的不满、不悦和压力。
矿工工作是在用生命换钱,因此工作带给他们的思想压力和心理负担很重,加之矿难等的威胁,使他们原本就不愉快、不轻松的心情更加压抑;此外,矿工们是轮班作业的,生物钟的失调,使原本疲惫的身体和压抑的心理,更趋恶性发展。长此以久,引发了一些矿工生理和心理疾病。绝大多数矿工都存在过度急躁、焦虑等心理问题。他们下班回家后,常常会对配偶和子女百般挑剔,常会因一些生活琐事与配偶和子女发生矛盾。但由于大部分矿工的文化素质很低,他们缺乏良好的与人沟通和处理矛盾的能力,因而极易引发家庭暴力。
矿工家庭暴力的发生频率很高,有90%的矿工家庭会经常发生丈夫打老婆、父亲打孩子的现象。问题的关键是,矿工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他们认为家庭暴力是日常生活的调味品,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并不是违法行为,而且别人也管不着。矿工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即矿工配偶和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的环境和阴影中,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受传统父权、夫权思想的禁锢,为了维护家庭的完整,不得不选择忍受这种暴力行为,但久而久之,矿工家庭暴力使她们产生了压抑感、不幸福感、焦虑感等心理问题。导致有些矿工家属,在矿工外出工作期间,出去赌博排解内心压力;有些矿工家属搞婚外情或通奸,来找寻婚姻无法给予的幸福感;有些矿工家属无心料理家事、教育子女,天天沉迷于购物,通过购物她们可以暂时忘却家庭暴力给她们带来的身心痛苦。
由于矿工家庭暴力对矿工子女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影响,一些矿工子女对生活和学习失去了信心。荒废了学业,出去混社会,成为某些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一些矿工子女发生了早恋的现象,由于处于青春期,逆反心理严重,进而会出现早婚、早孕的现象,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总之,矿工家庭暴力问题在矿区家庭中相当普遍,矿工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大部分矿工家庭的一种生活习惯,这种家庭暴力行为不仅造成矿工发泄内心压力的恶性循环,而且给矿工配偶和矿工子女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彻底毁灭了她们对生活的美好愿望和追求,使他们的生活变得恶劣不堪,改变了她们的命运[4]。因此,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矿工家庭暴力问题,预防和惩治矿工家庭暴力行为,使矿工内心的压抑能更好的排解,使矿工家属和子女能过上幸福而快乐的生活,使每一个矿工家庭走向和谐文明。
3 社区妇联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优势
3.1 社区妇联具有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人力优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社区群众思想观念及生活模式的多样化、多元化发展,社区妇女的现实问题呈多变性发展,社区妇女的现实需求呈多层化发展。因此为了满足社区妇女对社区妇联的要求,首先,社区妇联在吸纳社区妇女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模式,在本社区成立各种妇女联系组织及妇女志愿者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人力资源,扩大社区妇联的工作面,充分发挥社区妇联的工作能力,服务于社区妇女、服务于全体社区成员。如:由社区妇联联系各方共同开设“妇女维权工作站”“妇女庇护所”“妇女心理咨询站”等。当矿工家庭暴力发生后,那些受害妇女就可以得到及时的救济和帮助,使她们尽快从家庭暴力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面对生活;社区妇联还可设立“妇女职业培训点”“妇女职业介绍站”“妇女创业服务中心”等。此外,社区妇联由于地处矿区,与煤矿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联合相关煤矿企业建立“妇女就业创业基地”等,为广大社区妇女解决就业问题,使她们能自食其力,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在家庭中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并与矿工拥有平等的家庭地位,有效防治矿工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5]。其次,社区妇联工作应严格遵守妇联章程规定,即妇联的根本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为此,社区妇联应努力做到维护社区妇女权益与社区发展相结合,提高社区妇女素质与丰富社区文化生活相结合。在实践中,社区妇联可组织开展一些有妇女特色的社区活动,如:开展学法律、学政策、学技术、学国学等活动,提高广大社区妇女的法律素质及文化素质,使她们能知法、懂法、用法;每年定期举办“家庭文化节”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丰富她们的业余生活,陶冶她们的情操,使她们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和生活观,营造和谐的家庭气氛,防治矿工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创建文明、稳定的社区和矿区。
3.2 社区妇联具有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环境优势
社区妇联是独立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团性组织,按照妇联章程自主活动的基层组织。社区妇联有自己独立的工作队伍、工作对象及独特的工作方法。社区妇联在社区民间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还可尽力联系驻区单位的妇女组织,使其参与到社区妇女工作中来,积极发挥驻区单位的优势和作用,使驻区单位树立社区意识,协助社区妇联更好的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保护社区妇女的合法权益。因此,矿区社区妇联可以利用驻区煤矿企业的优势,充分发挥驻区煤矿企业的资源和人力优势,对社区妇女进行职业培训或为社区妇女解决就业问题,改善社区妇女的家庭经济情况,将矿工家庭暴力扼杀在萌芽状态。
社区妇联的工作目标可以细化为微观目标和宏观目标,从微观而言,社区妇联是要通过处理个别家庭矛盾、妇女问题等达到改善社区环境,使社区妇女自信、自强、自立的发展;从宏观而言,社区妇联则担负着实现社区妇女最大化解放和社区男女性别平等的重任。因此,社区妇联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处理一些妇女问题和家庭矛盾外,必须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有关男女平等的各项法律制度,如:《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民调解法》等,还可利用网络等大众传媒工具对男女平等、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进行宣传,教育广大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性别平等观念。通过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使社区居民树立防治家庭暴力的意识,当家庭暴力发生时,能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恶化[6]。
此外,社区妇联应充分利用与驻区煤矿企业的联系,建议并与其合作成立“社区家庭暴力心理辅导中心”,对矿工进行定期心理辅导,缓解工作和家庭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和压抑,使他们的这种压力和压抑能得到有效的、科学的排解,避免对家人造成伤害。改变部分矿工的家庭暴力习惯,使他们能更加健康、阳光的工作和生活,使矿工家庭暴力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3.3 社区妇联具有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公权力优势
社会上普遍存在家庭暴力是“家庭私事”的观念,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一般不愿让公权力介入,公权力机关也因此不愿主动介入家庭暴力案件。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严重,有些甚至会引起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如:重伤、杀人等。因此公权力对家庭暴力的介入是势在必行的,公权力可依靠自身的强制性有效遏制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同时有效遏制危害性后果的进一步发展。但公权力对家庭暴力的介入又必须是合理的、适当的,因而,公权力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应当在社区妇联的协助下进行。首先,社区妇联可协助相关公权力机关培养社区居民的公权力干预意识,使社区居民认识到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当发生家庭暴力后,能主动让公权力介入,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其次,社区妇联是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重要人力基础。通过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公权力机关对社区妇联工作人员有关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方面知识的培训,使社区妇联工作人员树立性别意识,同时,掌握基本的防治家庭暴力的知识和方法,这样社区妇联才能更好地协助公权力机关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有效干预[7]。最后,社区妇联是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重要参与者。随着社会及家庭的发展和变革,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手段也必须灵活、多样。家庭暴力行为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其具有隐蔽性和私密性。社区妇联因地处社区内部,对干预家庭暴力有很大的地域优势,公权力机关对家庭暴力的干预,也必须在社区妇联的协助下进行。如:社区妇联可协同公权力机关人员对家庭暴力的当事人进行造访,搜集相关资料和证据,为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行为提供物质保障;对于那些因心理问题或个性偏执而引起的家庭暴力行为,社区妇联可以协助相关公权力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指导,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的进一步恶化。
政府也是干预家庭暴力的重要公权力机关之一,政府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干预也同样需要社区妇联的协助。政府可设立家庭暴力受害者援助基金,资助生活困难的受害者,对受害者实施有效的救助。该项基金的管理权应授予社区妇联,因为社区妇联对发生家庭暴力行为的家庭的情况比较了解,也知晓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和困难,能将基金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处理,实现基金资助受害者的初衷。同时,社区妇联使用该项基金的行为应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使基金能公平、公正的得到分配,解除受害者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
3.4 社区妇联具有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体系优势
为了更好地实现新时代社区妇联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我们必须发挥妇联的体系优势,加强社区妇联自身建设及防治矿工家庭暴力体系建设。针对矿工家庭暴力问题,社区妇联应加强防治家庭暴力体系的建设,形成防治家庭暴力的合力。社区妇联可协助法院,在法院内部成立妇女委员会,在法院处理妇女及家庭问题时提供合理的建议;在司法所设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更有效地解决妇女维权问题,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社区妇联可在检察院和法院的协助下,成立妇女法律宣传部,定期向社区妇女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讲授妇女维权的相关知识;联合高校成立法律诊所,帮助社区妇女解决婚姻、家庭及维权等方面的难题[8]。
矿工家庭暴力发生后,社区妇联可与其他相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惩治矿工家庭暴力行为。首先,社区妇联与上级妇联间建立防治家庭暴力的联动机制。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后,上级妇联在接到当事人投诉后,应及时联系并转交给社区妇联,要求其对该家庭暴力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社区妇联处理该家庭暴力问题时,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难题时,应及时向上级妇联进行反映和汇报,请求上级妇联的帮助。上级妇联则应积极应对并帮助社区妇联解决困难。有关该家庭暴力问题的处理结果,社区妇联应及时、准确地反馈于上级妇联。其次,社区妇联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形成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联动机制。社区妇联应设立防治家庭暴力启动机制,当接到当事人的家庭暴力投诉后,应立即启动干预机制。将受害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保存相关证据,若受害者是轻伤,则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家庭暴力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施暴者进行监督,密切关注调解的执行情况。若受害者是重伤,且施暴者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社区妇联应协助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调查和相关证据的搜集,并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社区妇联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将家庭暴力中受害者的维权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3.5 社区妇联具有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建议优势
上文提到公权力干预矿工家庭暴力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们在重视公权力对家庭暴力干预的同时,也应建立公权力干预矿工家庭暴力行为的反馈机制。因为反馈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对公权力干预矿工家庭暴力行为的方法、技巧和策略等的反思,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权力干预矿工家庭暴力的实效性和成效性。建立公权力干预矿工家庭暴力的反馈机制,社区妇联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社区妇联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天然优势,决定其可帮助公权力机关对干预后的家庭暴力的相关家庭和当事人进行电话或上门回访,及时、准确地了解调解和诉讼后,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家庭及受害者的现实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实际效果[9]。另外,有效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离不开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一部防治家庭暴力行为方面的专门性法律,这对防治家庭暴力行为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障碍,因此健全和完善相关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社区妇联作为接触家庭暴力行为的第一机关,结合自身多年来防治家庭暴力行为的经验,可为立法部门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使其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范围、职责认定及责任追究机制等作出更加明确和可操作性规定,实现法律惩治施暴者,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的目标。
4 结语
社区妇联是社区联系社区妇女及社区家庭的重要纽带。新时代社区妇联的建设关系到社区和谐、稳定及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因此我们应关注社区妇联的建设及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对于矿工家庭暴力问题,社区妇联拥有地域、环境、人力、体系、公权力等优势,我们应充分认识到社区妇联的这种优势,有效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当矿工家庭暴力发生后,能及时惩治施暴者,有效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使矿工家庭暴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同时,社区妇联功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在社区营造良好的、文明的、和谐的生活氛围,大大降低矿工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率。
[1]陈苇.中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研究:第1版[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47-50.
[2]王世园.论国际人权法之妇女人权——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相关问题[J].法制与社会,2009(16):37-40.
[3]蒋月.中国家庭暴力问题实证研究──以福建省为例[J].金陵法律评论,2006(1):43-45.
[4]刘俊,顾昭明.社会工作者如何介入家庭暴力[J].法制与社会,2009(10):16-17.
[5]陈雯.家庭暴力研究:回顾与前瞻[J].学习与实践,2008(8): 139.
[6]郝佳.论保护令在家庭暴力法律防治中的作用[C]∥夏吟兰,等.婚姻家庭法前沿.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165-167.
[7]张霞.社区建设与妇女发展的关系[J].妇女研究论丛,2002(7):43-46.
[8]王金玲.妇女应是社区建设的主体[J].妇女研究论丛,2002 (7):16-18.
[9]汪琦.试论社区建设中加强妇联组织建设的重要性[J].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2(2):23-25.
责任编辑:沈宏梅
On Community’s Advantages of Women Federation for Preventing Miners’Domestic Violence
YUAN Cuiqing1,YAN Shuqing2
(1.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Shanxi Datong University,Datong 037009,China; 2.Women Federation of Mining Districts of Shanxi Province,Datong 037003,China)
Theminers’domestic violence is a common problem among their family.The features ofmining job lead to their psychological problems.The women federation of community is a bridge to link the women federation and community women.The advantages of women federation such as locality,labors,environment,power,system and suggestions resolve that they can preventminers’domestic violence effectively,help sufferers to safeguard their rights and cooperate with themining company to takemeasures for educating and curing theminers’psychological diseases,making the problem of theminers’domestic violence be effectively solved and keeping the miners’family harmonious.
mining job;miners’domestic violence;women federation of community;advantages for preventing domestic violence
D669
A
1009-3907(2014)11-1587-05
2014-04-10
袁翠清(1981-),女,山西大同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