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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云南的商人会馆及其经济影响

2014-03-25马晓粉

思想战线 2014年5期
关键词:会泽县会馆商人

马晓粉

明清以来,中央政府对云南的政治、军事控制日益强化,云南经济逐步对内地开放,这种开放在清代内地商人及商人组织的推动下更为明显。以往云南经济史研究中,云南经济的“对外开放”备受学者关注,而“对内开放”则关注较少,对商人会馆的研究更少。因此,本文拟对云南的商人会馆进行研究,探讨商人会馆对清代云南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云南商人会馆的发展与分布概况

云南的商人会馆出现于明,兴盛于清。早在明万历年间云南就出现过商人会馆,[注]道光《定远县志》卷3《祠祀》,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刻本。但明代云南的商人会馆发展有限。清代,云南的商人会馆获得空前发展,并受云南社会经济变迁之影响,呈现出阶段性繁荣的特点。康熙至乾隆年间是云南商人会馆发展的首个高峰期。清初,随着中央王朝边疆开发政策的启动,大批内地工商业者自发迁移到云南开发这片处女地,商人会馆随之兴起。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康熙年间云南的商人会馆数量约为16所,经过雍正年间的发展,至乾隆年间已增长为70余所,其中至少有50所建于乾隆年间。嘉庆至道光年间云南商人会馆发展速度减缓,新增会馆10余所;咸丰、同治年间是云南商人会馆发展的停滞期,会馆数量不仅没有大幅度增加,之前修建的许多会馆还被战火毁坏,会馆发展受到前所未有的重创。光绪、宣统年间是云南商人会馆发展的第二个高峰期。战乱平息后,云南经济恢复发展,内地商人陆续返滇或至滇贸易,再次掀起会馆建设高潮,期间全省新增会馆数十所,战火中被毁的会馆陆续得到重建或重修。有清一代,内地商人共在云南建立了200余所会馆,各府、州会馆分布数量,详见表1。

表1: 清代云南各府、直隶州、直隶厅会馆数量统计表

资料来源:云南府:康熙《云南府志》16卷《祀典志》;光绪《云南通志》卷91《祠祀志二》;道光《昆明县志》卷4《祠祀》;乾隆《宜良县志》卷3《杂稽志》;雍正《安宁州志》卷12《祠祀庙寺附》。大理府:康熙《大理府志》卷17《祠祀》;道光《赵州志》卷5《艺文志》;光绪《云南县志》卷6《祠祀志》;民国《大理县志稿》卷6《社交部》;民国《弥渡县志稿》卷11《寺观》;佚名:《白羊厂汉回械斗案》。临安府:乾隆《蒙自县志》卷3《祠祀》;宣统《续蒙自县志》卷3《祠祀》;乾隆《续修河西县志》卷2《祠祀志》;康熙《阿迷州志》卷9《坛壝》;宣统《宁州志》《坛庙》;民国《续修建水县志稿》卷9《寺观》。楚雄府:康熙《楚雄府志》卷2《寺观》;宣统《楚雄县志》卷5《祠祀》;光绪《姚州志》《祠祀志》;民国《姚安县志》卷51《祠祀志》;雍正《白盐井志》卷3《寺庙》;乾隆《 嘉志书草本》《募建萧公祠引》;光绪《镇南州志》卷3《祠祀略》。澄江府:民国《路南县志》卷5《祠祀志》。顺宁府:光绪《续修顺宁府志稿》卷19《祠祀志》;民国《缅宁县志》卷13《商务》。丽江府:乾隆《丽江府志略》《祠祀》;光绪《剑川州志稿》《祠祀》;民国《维西县志》第4《舆地》。曲靖府:乾隆《沾益州志》卷2《祠祀》;咸丰《南宁县志》卷3《祠祀》;民国《宣威县志稿》卷3《舆地志》;民国《罗平县志》卷3《典礼志》。普洱府:道光《威远厅志》卷4《祠祀》;光绪《云南通志》卷92《祠祀志二》;光绪《思茅厅志》《祠祀附》;《新纂云南通志》卷113《祠祀考》。永昌府:乾隆《腾越州志》卷4《城署》;光绪《永昌府志》卷26《祠祀志》;民国《腾冲县志稿》卷20《商务》。开化府:道光《开化府志》卷2《建置》;民国《马关县志》卷2卷2《祠祀志》;民国《新编麻栗坡特别区地志资料》中卷《坛庙寺观》。东川府:乾隆《东川府志》卷7《祠祀》;光绪《续东川府志》卷1《寺观》;民国《巧家县志稿》卷2《天文·舆地》。昭通府:乾隆《镇雄州志》卷3《群祀》;民国《恩安县志》卷4《祀典》;民国《昭通县志稿》第4《舆地》;民国《大关县志》卷2《群祀》;民国《绥江县志》卷2《舆地》;民国《盐津县志》卷3《舆地》;光绪《云南通志》卷92《祠祀志二》。广南府:民国《广南县志》卷3《舆地志》。其他直隶厅、直隶州:嘉庆《景东直隶厅志》卷3《城池》;光绪《续修永北直隶厅志》卷4《义学》;乾隆《弥勒州志》卷15《祠祀》;民国《续修新平县志》第4《舆地》;乾隆《续修蒙化直隶厅志》卷2《祠祀》;光绪《云南通志》卷92《祠祀志二》。限于篇幅,不一一详注。

表1反映,商人会馆在云南的分布非常广泛。云南有14个府、4个直隶厅、2个直隶州分布着商人会馆,同时,部分府州的会馆分布较其他府州密集,如昭通府、东川府、临安府、顺宁府的会馆数量相对高于其他府州。

商人会馆在各府州的城镇、集市、矿厂中均有分布,其中城镇是商人会馆分布最广泛、最密集的地区。从省会昆明,到昭通、会泽、蒙自、个旧、曲靖、宣威、新平等中小城镇,再到麻栗坡、腾越、马关等边境城镇,都有商民修建的会馆。同时,部分城镇的商人会馆分布较其他地区密集,如云南府昆明县城、临安府蒙自县城、东川府会泽县城、永昌府保山县城是全省会馆分布较为集中的地区。商人会馆分布的城镇、集市、村寨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工商业相对发达,或为全省中心地城镇,或为矿区商业城镇、集市、矿厂,或为交通枢纽。

一是中心地城镇,如昆明县城。云南府昆明县城是云南经济发展的中心地城镇,随着云南与外界商贸联系的加强,昆明作为全省交通枢纽、商品货物集散中心的经济职能凸显,商业发达,商贾云集,会馆分布较为集中。早在康熙年间就有四川、湖广、江南、江西等省商人来昆明贸易,并建有会馆。如四川会馆 “滇会城东,西来古寺,系我蜀人香火地也,创自康熙戊辰(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注]昆明县乾隆五年(1740年)《西来寺新建客堂碑记》,原在昆明县城四川会馆内(今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一带)。两湖会馆,“寿佛寺,一名禹王宫,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建”;江南会馆,“兴福寺,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江南客民建”;江西商民建有会馆“萧公祠”。[注]道光《昆明县志》卷4《祠祀下》,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刻本,第28页、第29页、第23页。清中期,江右、山陕、福建等省商民陆续来到昆明经商,建立了同乡商人会馆。如福建商民建有会馆“天后宫”,[注]道光《昆明县志》卷4《祠祀下》,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刻本,第24页。山陕商民建有会馆“关圣行宫”。[注]光绪《云南通志》卷91《祠祀志二之一》,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刻本,第2页。清末,昆明开埠通商,商品流通进一步扩大,各地商人相继汇聚昆明经商,重建、新建会馆。

二是矿区商业城镇、集市、矿厂,如会泽县县城、那姑村、汤丹厂。东川府会泽县是清代滇南著名的铜都,境内有汤丹、大碌碌等著名铜厂,铜矿储量和质量都居全国之首,年供运京师铜矿量达6 331 440斤。[注]乾隆《东川府志》卷12《铜运》,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东川师范学堂重印本,第1页。矿业的兴旺,吸引了大量内地商民聚集东川会泽县,并在该县县城建立了江西会馆“万寿宫”(共4所,其余3所为江西府、县级会馆)、江南会馆“吕祖阁”、湖广会馆“寿佛寺”(一在汤丹厂)、陕西会馆“陕西庙”、四川会馆“川主庙”、贵州会馆“忠烈宫”、福建会馆“天后宫”等7省11所会馆;会泽县城西北那姑村(今娜姑镇白雾街)为东川府各铜厂铜矿转运会泽县铜店的必经之地,商人们在此建立了江西会馆“万寿宫”、湖广会馆“寿佛寺”、贵州会馆。[注]今云南省会泽县城以及白雾村尚存各省会馆建筑。

三是交通枢纽地城镇、市镇,如保山县。永昌府保山县是清代滇缅、滇印贸易交通干道上的重要中转站,商业发达。据光绪《永昌府志》所载,保山县为滇省首屈一指的商业城镇,“市肆货物之繁华,城池风景之阔大,滇省除昆明外,他郡皆不及,人以此谓之小南京焉”,[注]光绪《永昌府志 》卷8《舆地志·风俗》,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木刻本,第2页。该地吸引了四川、湖广、江西等地商人陆续到此经商,并兴建会馆,该地有湖广会馆“寿佛寺”、 四川会馆“川主宫”、江西会馆“萧公祠”等5所内地商人会馆。[注]光绪《永昌府志 》卷26《祠祀志·俗祀》,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木刻本。

商人会馆的时空分布特征向我们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即它是在云南经济相对发展的时期被建立在各工商业城镇的。

二 、商人会馆的性质及经济功能

那么,内地商人为何会选择于康、雍、乾盛世以及清末两个时期在云南工商业城镇兴建会馆呢?我们认为,这与商人会馆经济组织的属性和它所发挥的经济功能有关。

首先,商人会馆是内地商人为适应贸易扩大需要而建立的有制度、有体系的经济组织。清代,中国国内市场进一步扩大,尽管商品生产还处在小规模或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生产阶段,可是商品的流通量却非常大,流通距离非常远,交通运输条件有限。单个商人的力量已经无法满足贸易不断扩展的需求,只有将一个个商人的资本、人力、物力联合起来,结成利益联盟,才能组织大宗商品的长距离贩售。云南地处边疆,距离内地较远,山高路陡,瘴气弥漫,内地商人入滇经商不仅面临着各种风险,还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为此,内地商人起初结成商帮,集体在滇开展贸易活动,然而商帮是同籍商人之间较为松散的联合体,制度性弱,系统性差,且没有固定的联络、互助平台。

随着地域商人在云南的不断客居和贸易规模的拓展,他们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固定的、有制度、有体系的经济组织,来配合他们完成在当地的贸易活动。不过,清代政府对民间组织有着严密的控制,如颁布了禁止士人结社法令,“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注]《皇朝太学志》卷1,台湾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图书馆藏清刊本。取缔天地会等秘密组织。商人若公然以管理业务、保护自身利益宗旨结社,势必为政府所不容,故商人只能选择一种比较隐忍的方式结社。于是,他们选择了“会馆”结社方式来建立经济组织,以“同乡”关系作为组织原则,以“祠庙”为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使该组织逐渐制度化、体系化。

商人会馆“借庙为馆”的建筑特色和“同乡”关系的组织原则,并非简单的乡土文化怀念,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组织的凝聚力,为商人的商业活动服务。几乎所有的商人会馆都供奉着一尊或多尊乡贤偶像、神灵,这些神灵乃是流寓商人心中的保护神和心灵家园。如,江西水神“萧公”本是江西民众普遍信仰的本土乡贤,江西商人则赋予了萧公拯救商人于水火的传说,使其成为江西商人的保护神,“伯轩……一日起坐,语家人曰:‘某地某水,三舟将覆,吾力救之。’人以为异,问舟过临江者,三舟皆巨商也,言合,神之。……众商闻之,争施舍,以萧置庙中”。[注]乾隆《腾越州志》卷4《坛庙》,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刻本,第17页。再如,关公乃三国时期著名将领关羽,以忠义而闻名于世,关中商人则将其视为保护神,并将忠、义视为该地域商帮的商业精神。这种乡土神灵信仰消除了旅滇商人心中的不安,使他们能安心留在云南经商,以确保组织成员的稳定性和商业活动的持续性。

“同乡”关系则“可以跨越阶级及其他纵向纽带”,[注][美]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等译,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644页。使商人以及商人组织获得来自不同阶层的互助,增进商业合作者之间的信任、忠诚。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高度的血源性和地缘性”,[注][美]何炳棣:《中国会馆史论》,台湾:学生书局,1966年,引言,第1页。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都对血缘、地缘有着高度认同,基于这种认同,人们对“同乡”有着特殊的亲切感、信任感。商人选择“同乡”结盟,细微的乡音、共同的习俗,不仅使彼此之间的交流、合作较他乡人容易,还有助于监督、约束商人行为。同时,虽然清代商人社会地位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仍游离于国家权力体制之外,无论是对组建商人组织本身而言,还是对商人贸易活动而言,均需要来自社会权力阶层的支持、保护,也需要其他商人或工匠的信任、配合。“同乡”关系则能拉近官员、商人、工匠各阶层之间的距离,将他们同时吸纳入会馆组织,商人可以获得官员的庇护,亦可以与同籍商人或工匠、劳工达成合作。

其次,商人会馆在商人积聚资本、获取信息、规范交易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商人组建会馆的根本目的是为其商业贸易服务,可是会馆留存的碑刻大多详细记录了会馆祀神、联谊的功能,如会泽县江西会馆碑刻载:“江西福主许仙真君,弱冠慕至道师,……故凡立庙,祀真君必并祀三圣”;[注]会泽县乾隆二十年(1755年)《万寿宫碑》,现在今云南省会泽县城江西会馆内。昆明四川会馆碑载:“盖为兴帮建会,原为祈福禳愆,……藉以乐叙乡情”,[注]昆明县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北川碑》,原在昆明县城四川会馆内(今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一带)。这看似与商人目的大相径庭,实际上则密切相关。

祀神、聚会活动是商人会馆组织特有的融资方式,商人可通过会馆聚集商业资本。资料显示,会馆建设、置产、祭祀等项目所需资金主要是通过向会员认捐筹集的,这种方式最大的优点是无偿、无风险、速度快、金额大。如,乾隆二十年(1755年)会泽县江西省众商家募银1千余两,[注]会泽县乾隆二十年(1755年)《万寿宫碑》,现在今云南省会泽县城江西会馆内。修建“万寿宫”崇祀许真君;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会泽县湖广籍工商业者募银4千余两,[注]笔者据会泽县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禹王宫碑》(现在今云南省会泽县城湖广会馆内)镌刻捐款额统计。修建“禹王宫”供崇祀大禹。商人会馆筹集的资金,一部分作为组织建设经费,一部分则可转化为商业资本。据昆明四川会馆《福是会碑》载,福是会“各善举之费外,下有盈余,议以公正廉毅者,总管经放生息”,[注]昆明县光绪八年(1882年)《福是会碑》,原在昆明县城四川会馆内(今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一带)。同籍商人即可向会馆借贷资金从事贸易活动。

商人可通过会馆获取商业信息,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会馆祀神、聚会活动除了有常规的议事、祭祀仪式、捐款项目外,还设立唱戏、酒席等娱乐项目,如会泽县湖广会馆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的开支中就有“迎梁上梁酒食、戏文、杂费钱一百五十千文”一项。[注]编纂者不详:《东川湖广会馆传书》(原书共6卷,现存第2、3、4、6卷)卷3,刊刻时间不详,现藏于云南省会泽县图书馆。在会馆举办的娱乐活动间隙,官商之间、商人之间、工匠之间能够进行简单的沟通、交流,商人可以通过交流获得商业信息,诸如商品生产、流通、销售行情,亦可以向工匠、劳工传递招工信息,还能够从政府官员方面了解相关商业政策。

当商人会馆在地方的影响力提升后,异籍地方官员、商人亦会出席会馆活动,商人获得信息的范围会远远超出“同乡”范畴。如乾隆十九年(1754年)会泽县陕西会馆“关圣宫”建设竣工典礼上,东川府知府义宁(满洲正白旗)、经历陈撤(河南永宁人)出席并捐款;[注]会泽县乾隆十九年(1754年)《□□碑》,现在今云南省会泽县城陕西会馆“陕西庙”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会泽县湖广会馆举办佛像开光仪式,陕西八当铺和该县酒商受邀出席。[注]编纂者不详:《东川湖广会馆传书》(原书共6卷,现存第2、3、4、6卷)卷6,刊刻时间不详,现藏于云南省会泽县图书馆。商人可以从这些异籍官员、商人那里获取商业信息,甚至与他们洽谈业务。

商人可通过会馆议定贸易规则、规范交易秩序,从而保护商人利益。面对日益激烈的商业竞争,商人会馆能组织商人联合起来应对竞争,在必要时制定行业交易规则,维护商人利益。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昆明江右会馆经营棉花的商人倡导制定了云南省《棉花行条规碑》,“兹据江西等省客民熊积山、梅占先……等□□”。据该碑文记录推测,当时云南棉花交易市场秩序混乱,政府管理滞后,“从前原定行中条规,事远年湮,居多更易,秤制、银色各项,均不画一,难免狡混”,抚州棉花行商利益受损。他们便联合同籍以及其他籍商人呈请整顿条规,并将条规勒石竖立于会馆内,约束商人行为。新条规对棉花质量、称量砝码、称量方式、银两成色、议价方式、惩罚规则等做了明文规定,如规定棉花若在运输途中被淋湿,应“先为晒晾”;棉花称量时“棉皮照旧除皮五斤”,若包扎太重则应“将原包称过,卸出花斤,再除绳席等”,[注]昆明县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棉花行条规碑》,原在昆明县城江西会馆“万寿宫”内(今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一带)。参见方国瑜《有关云南清代文物概说》,载《云南史料丛刊》第13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66~767页。以此限制市场不正当竞争,维护行商及客户双方利益。

商人会馆还为商人提供住宿、囤货等服务。会馆建筑群除了有宫、祠、戏台之外,还常建有东西厢房以及其他房间,供往来同籍客商住宿、集屯货物。如,会泽县湖广会馆《重修山门》[注]会泽县《重修山门》,该碑现在今云南省会泽县城湖广会馆内。碑刻镌刻的认捐名单有“公施房价银六十两”的记录,这当为会馆向往来客商提供住宿所收取的费用。 嘉县(今双柏县)江西会馆为往来官商提供住宿服务,“有公事则聚商其所,而过往官绅、士庶亦赖以居停”。[注]乾隆《 嘉志书草本》《募建萧公祠引》,云南省图书馆藏乾隆十一年(1746年)稿本。

可见,商人会馆向商人提供了诸多交流和互助机会,有利于商人聚集资本、获取信息、规范交易秩序等商业活动的开展。因此,随着内地商人在云南贸易中的不断壮大,内地商人会馆被建立在云南各商业城镇中,商业越发达、商人越集中的地区,商人会馆越密集。

三、商人会馆对云南经济发展的影响

内地商人在云南兴建会馆,为云南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商人以会馆为纽带,不断拓展其在云南的商业活动,对云南经济发展形成重要影响。

第一,商人投资能力增强、贸易规模扩大,促进了云南商业的繁荣。早在明代,就有内地商人入滇经商,不过商人资本有限,加上本省民众不善商贾,商业发展较为缓慢。清代,内地商人入滇贸易者逐渐增多,商人会馆建立后,地域商人结成利益联盟,形成一个资本集合体,资本实力增强,贸易规模扩大。如,江西商是较早到云南经商的内地商人,康熙年间他们仅在昆明县、云南县、楚雄县、巍山县、罗平县、会泽县6个县城城镇建立了会馆,至乾隆年间他们已在云南的30余个城镇、集市建立了会馆,说明江西商人的贸易范围从原先的6个地区拓展至30个地区。同样,湖广、四川、贵州、广东等地商人亦大肆兴建会馆,整合商人资本、人力、物力来拓展贸易,全省城镇、乡镇、集市、村寨均有内地商人活动其间。云南“歇店、饭铺、估客、厂民以及夷寨中客商铺户,皆江西、楚南两省之人”;[注]吴大勋:《滇南见闻录》《人部》,据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藏清乾隆刻本传抄本。昆明“县城凡大商贾,多江西湖广客。领当贴设质库者,山右人居其太半”;[注]道光《昆明县志》卷2《物产》,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刻本,第10页。鹤庆松桂会上“川、黔、陕、豫各省商人蜂拥而至”;[注]乾隆《丽江府志略》《礼俗略》,清乾隆八年(1743年)刻本。在维西“西吴、秦人为商于其地”;[注]余庆远:《维西见闻纪》《夷人·古宗》,《丛书集成初编》,上海:中华书局,1935年。在蒙自个旧“商贾贸易者十之八九,土著无几”。[注]康熙《蒙自县志》卷1《厂务》,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刻本。

商人贸易的拓展,活跃了商品流通范围,刺激着云南城市商业的繁荣以及乡村集市的形成和发展。随着内地商人会馆的建立,云南行政性或军事防御城镇的商业人口增加,商业店铺增多,城市商业日益繁荣。如,腾越州(今腾冲县)地理上与缅甸接壤,是全省重要的军事防御性城镇,清代滇缅贸易日益繁盛,内地商人聚集该地,在腾越州(今腾冲县)城内建立了6所商人会馆,[注]民国《腾冲县志稿》卷7《坛庙寺观》,1942年刊本。商贾辐辏,百货云集,这里逐渐发展成为滇缅贸易的货物聚散中心,“乾嘉间,海运未开,凡闽粤客商贩运珠宝、玉石……一切缅货,皆由陆路而行,必经过腾境”。[注]寸开泰:《腾越乡土志》卷8《商务》,云南省图书馆据清稿本传抄本。再如,鄂嘉县城原“僻处山隅,村落寥寥无几人”,建城时间较晚,且主要为衙门所在地。然而,“逮哀牢道路开通,镇、普、元、威客货多就此经由。迩年以来,行商坐贾,渐次凑集,要之江右客居多”,[注]乾隆《嘉志书草本》《募建萧公祠引》,云南省图书馆藏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稿本。商业日益繁荣。此外,全省各地形成了众多定期、不定期开市的乡村集市,其中大理“三月街”、鹤庆“松桂会”等地方集市市场逐渐发展为区域商品交流市场。这些繁荣和发展,是与商人会馆的协调、整合息息相关的。

第二,推动了云南经济支柱产业——矿业的勃兴。云南“山多田少,民鲜恒产,……唯地产五金”,[注]《张允随奏稿》乾隆十一年五月初九日,云南省图书馆藏抄本。矿资源储量非常丰富,虽然滇矿开发历史可远溯至汉代,但直到明代这项产业才逐渐发展起来。清代,国家继续推进滇矿开采工程,实行“听民开采”、“放本收铜”政策,矿业开发的生产环节向民间商人全面开放,商人借助商人会馆力量,在云南矿产区组织投资、生产和管理等业务,实现了对滇矿的全面、有效开采。商人投资采矿,需巨额资金,“每开一厂,率费银十万、二十万两不等”,[注]唐 炯:《筹议矿务以招集商股延聘东洋矿师疏》,载葛士濬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6《户政三》,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上海书局石印本。而且采矿冶矿生产周期长,短期内无法实现资金的回收和升值。面对这一难题,地域商人组建商人会馆,与同籍商人合作,将单个商业资本聚集起来转化为产业资本投资采矿。清代云南采矿业资本来源有两种途径,一是商人自筹资本,一是国家借贷,不过国家借贷途径主要适用于铜矿开采(放本收铜),故商人自筹资本成为当时矿业资本来源的主要途径。商人自筹资本途径又有独资和合资两种形式,富商大贾办厂资本多为独资形式 ,“从前厂利丰旺,皆由三江、两湖川广富商大贾,厚积资本,来滇开采”。[注]王文韶:《续云南通志稿》卷45《食货志·厂员》,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刻本,第5页。众多中小商人办厂的资本则多为合资形式,据王崧《矿厂采炼篇》载:“当其(矿硐)开采之时,需用饭食、油炭。或一二十家,或三四十家,攒集出资,始能开一硐”,[注]吴其浚:《滇南矿厂工器图略》卷1《附录》,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刻本。即办厂资本为商人合资形式;另据林则徐奏:滇省“矿厂向系朋开,其股份多寡不一,有领头兼股者,亦有搭股分尖者”,[注]林则徐:《查勘矿厂情形试行开采折》,《林文忠政书》丙集,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文德堂石印本。此处矿业资本亦为商人合资形式。至于商人合资形式是如何实现的,上述文献资料中没有详细记载。不过,矿厂资料以及会馆资料表明,内地商人是通过建立会馆的方式来实现资本的聚集,即同籍或同族商人合资采办“硐尖”。据《白羊厂汉回械斗案》 记载,道光元年(1821年)以前白羊厂就有“湖南客民建立寿佛寺,临安人建立会馆,回民建立礼拜寺,各作公所”,湖广籍、临安籍、回民硐主各以自己的会馆或公所为纽带,与同籍或同族商人合资开办硐尖。如湖广会馆客长向中心与湖广会馆成员唐立纲合资开办了硐尖,“小的(唐立纲)在云龙州白羊厂与向中心伙办硐”。再如,回民会馆的成员马思训(寻甸人)、马良才合资在白羊厂采办一硐尖,“小的(马思训)在云龙州白羊厂与马良才伙办□发硐” ,[注]佚名:《白羊厂汉回械斗案》,参见荆德新《云南回民起义史料》,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12页、第43页、第35页。即开办该硐的资本是由马思训与马良才合资的。此外,在会泽县湖广会馆一通碑刻上有□厂“众炉户捐银三百两” 的记录,[注]会泽县《攒补彩画碑》,刊刻时间不详,现在今云南省会泽县城湖广会馆内。捐款者未以个人名义向会馆捐款,笔者推测其原因在于他们共同为□厂的出资者,所捐银两应是从众炉户股资或矿产品销售额中抽取的。

商人聚集资本后,借助商人会馆招募工人组织规模生产。云南矿厂有诸多硐口,每一硐为一独立的生产单位,“开一洞口,有十石米分做者,有二十石米分做者,或数十人同供一洞,或六七十人同供一洞”,[注]康熙《蒙自县志》卷1《厂务》,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刻本。硐主或与工匠合作进行生产,或雇佣工人生产。硐主雇佣的工人,大多是他们熟悉的同乡或同族,而且他们都是同籍乡人会馆的成员。硐主通过会馆集体活动或同乡之间的口头传递佣工信息,将同乡工匠、砂丁(劳工)雇佣至矿主的矿洞采矿,并以商人会馆来稳定他们之间的雇佣关系,降低劳工自由解散的概率,为矿业生产源源不断地提供劳动力。如,《白羊厂汉回械斗案》中所记载的湖广会馆成员中,向中心、唐立纲、向中孝(湖南黔阳人)、曾祥(湖南武冈县人)、朱老五(湖南兴化县人)为硐主,其砂丁多为同籍乡人。[注]佚名:《白羊厂汉回械斗案》,参见荆德新《云南回民起义史料》,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

在生产中,商人会馆有助于矿厂的管理,使生产、分工持续进行。随着雇佣制的不断发展和开采、冶炼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分工日益细致,生产规模扩大,也加速了硐主和工人之间的利益分化。硐主为了维持现有生产秩序和自身利益,借助会馆乡情、神灵信仰和组织权威力量来约束、管理厂民。据《个旧锡矿临安会馆碑记》载:“个旧银锡二厂尤为福国而庇民,是以各省士民商贾往采者络绎不绝,云集如响,几遍天下焉。且各设会馆以为厂规约束之地,而奉香火以崇祭典。”[注]《个旧锡矿临安会馆碑记》,转引自方国瑜《有关云南清代文物概说》,载《云南史料丛刊》第13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61页。暂不谈条规内容的利弊,商人会馆所维护的“厂规”确实成为云南矿业开发中的管理条例,为投资商、贸易商、工匠、劳工所接受和遵守,客观上促进了矿业的生产稳定和持续。

第三,推动了云南省际贸易的发展,加强了云南与全国市场的联系。内地商人是云南贸易发展的主要载体,他们以商人会馆为链接,往返于内地、云南市场之间,调节市场有无,沟通商品流通。按照惯例,商品入市须投行,方可销售。在商人会馆的组织和保护下,贩运商免受牙商的盘剥以及其他商人的排挤,他们将众多内地商品运至云南销售。江西商人将江西盛产的棉花、[注]昆明县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棉花行条规碑》,原在昆明县城江西会馆“万寿宫”内(今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一带)。参见方国瑜《有关云南清代文物概说》,载《云南史料丛刊》第13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66~767页。瓷器运抵云南销售,湖南商人贩运湖南所产笔墨纸张入滇销售,[注]周钟岳等纂:《新纂云南通志》卷143《商业考一》载:“外省商之贸易于滇者,最早为江西帮、湖南帮之笔墨庄、瓷器庄”,江西帮、湖南帮开设店铺所售商品当来自江西、湖南地区。四川等省商人贩运川烟、川丝、川绸等入滇销售,[注]云南省清理财政局编:《云南全省财政说明书》,经济学会清宣统二年(1910年)刊印本。陕西商人贩运内地所产布匹、米面、皮货等商品至滇销售,[注]会泽县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马王庙常住碑记》、嘉庆二年(1797年)《关中众姓捐资修建三皇阁碑》、嘉庆十年(1805年)《关中布行义捐常住碑记》(三通碑刻现均在今云南省会泽县城陕西会馆“陕西庙”内)三通碑刻镌刻了陕西商人在会泽县所开始了面行、布行、皮货等行业店铺,东川府素不盛产面、布、皮货,这些商品当来自内地市场。等等。同时,内地商人还将云南所产铜矿、药材、鸦片运销至内地销售,如汉口“药,……艾车来自荆州,其他来自江西、云贵、山陕;……铜,白铜、黄铜、红铜、铅铜、锡铁来自云贵、四川”。[注]章学诚:《湖北通志检存稿一》,《章氏遗书》第24卷,吴兴刘氏嘉业堂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商人会馆对云南省际贸易的繁荣,对密切云南与全国市场的联系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总而言之,清代商人会馆遍布云南工商业发展地区,它是内地商人为了拓展其在云南的商业贸易活动、保护商人利益而建立的制度化、体系化经济组织,在商人聚集资本、交流信息、规范交易秩序、寄屯货物等商业事务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经济功能。在商人会馆的整合下,内地商人的投资能力增强,贸易规模扩大,促进了云南商业的繁荣,推动了云南经济支柱产业的发展和省际贸易的繁荣,增进了云南与全国市场的联系,使云南经济发展呈现出开放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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