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践与思考
2014-03-23张延坤
张延坤,张 旸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 长春130021)
2002年2月,水利部提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建设,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我国节水型社会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技术政策和宣传教育体系。2003年,大连市被列为松辽流域首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之后又分别确定大庆市、四平市、鞍山市为第二批,哈尔滨市、长春市、辽源市、辽阳市为第三批,本溪市、延吉市为第四批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2014年6月,随着本溪市、延吉市顺利通过评估和验收,标志着松辽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全部结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的领导和流域内各省区的密切配合下,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松辽委)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要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松辽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 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效
经过十余年的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松辽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建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体系,扎实推进了节水型社会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了水务一体化管理,喷灌、滴灌等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工业节水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节水器具应用更加广泛,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进一步降低,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等节水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健全了节水管理机构,初步理顺了节水管理体制,形成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和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和支持的节水工作机制,形成了试点城市人们节约水、爱惜水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松辽流域用水效率和效益得到全面提高。
大连市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在工业布局上尽量将高耗水工业企业向沿海迁移布置,以加大海水直接利用量,还在一些海岛地区或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大力发展海水淡化。
大庆市从自身水资源条件出发,自主选择节水型社会建设道路,探索了一套石油开采、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工业污水回用和玉米膜下滴灌的节水增粮模式。
鞍山市按照“以水定产业,以水定发展”的原则调整了产业布局,水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大力推动节水工程技术体系建设,提升了各行业节水能力。
四平市完成了100 项重点节水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平台和载体建设,公众节水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哈尔滨市和长春市积极探索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之路,形成了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管理体制,为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提供了有力保障。
辽源市重点实施了城市供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示范小区、工农业节水示范工程等示范项目,以典型引路,带动各行业节约用水,形成了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风气。
辽阳市通过完善节水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了节奖超罚的水价制度、水资源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制度、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一票否决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制度体系。
延吉市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为核心,对现有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率由2009年的2%提高到58.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
本溪市投入22.23 亿元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将“强化水资源保护,节水与减污并行”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规划目标,实施的“碧水工程”项目以及国家和省级中小河流重点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小流域重点治理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改善了太子河流域水生态环境。
2 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总结
在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中,松辽委一方面指导和推动试点城市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在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工作中严格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把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促进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经过十余年的工作,形成了具有流域特色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
1)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
松辽流域的试点城市均编制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规划,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要求基础上,明确了试点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与任务,分析了各自的建设重点,提出了制度建设与政策建议,确定了重点领域的建设任务,明确了保障措施,为各试点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蓝图。
2)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松辽流域试点城市均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并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明确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和各项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资金投入保障
试点城市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和金融机构贷款,广泛吸收社会民间资本,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节水投入机制。各试点城市坚持“谁投资、谁收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利促进了污水治理、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和节水产品的推广应用。
4)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有力推动
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之路,形成了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管理体制,为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提供了有力保障。权责清晰,高效完善的水务管理机构符合水利改革的方向,顺应科学管水的要求,为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完善法律和制度保障
鞍山市制定出台了《鞍山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鞍山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修改了《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等规章。哈尔滨市修订出台了《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哈尔滨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多项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制度体系,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6)重视先进理念和科技技术应用
长春市探索利用生物措施、湿地恢复等综合手段,治理面源污染,取得良好成效;实施城市河湖治理和水系连通等生态工程,显著改善了城市水生态环境,提高了市民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本溪市投入22.23 亿元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的“碧水工程”以及国家和省级中小河流重点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小流域重点治理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改善了太子河流域水生态环境。
3 存在问题和建议
1)节水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健全
目前,我国节水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198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对当前形势下的节水工作指导意义有限。在我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形势下,颁布实施节水领域或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水利部2013年初印发的《水法规体系总体规划》将《节约用水条例》列入拟开展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和组织起草的立法项目名单,建议进一步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力度,健全节水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2)节水工作资金投入不足
在松辽流域各个批次试点城市的节水型建设工作中,都暴露出资金短缺的短板效应。第三批试点城市中,长春节水灌溉设施改造资金不足,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短缺,哈尔滨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资金不足,第四批试点城市中,延吉市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居高不下,改造资金短缺。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制约和瓶颈作用愈发凸显。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力度,尽快形成稳定可靠的专项资金投资渠道,同时从金融税收等领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鼓励民间资金投资节水型社会建设事业,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顺利开展。
3)节水型社会建设应与试点城市的整体建设同步协调
东北地区是我国传统的老工业基地,松辽流域的试点城市如大庆、本溪等都面临着经济结构重大调整,亟需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局面。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应与其规划的城市定位并行不悖,相辅相成,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在不同领域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4 结 语
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构建完善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立政府各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用水主体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起社会多渠道的投入体系,宣传和教育人们建立节水意识和行为方式,将是今后要面对的主要工作难点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