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体制改革论析
——基于“举国体制”的辨析
2014-03-22蒋东升
蒋东升
(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虽然,2012伦敦奥运会上,我国体育代表团金牌数落入第二,也不及北京奥运会的51枚金牌,但我国体育代表团在本届奥运会上强势表现,依然显示出我国竞技体育强劲实力,事实上,伦敦奥运会也创造了我国本土外奥运会金牌纪录。中国竞技体育实力在奥运会上连续多届稳居前三甲,举国体制功不可没。然而,随着伦敦奥运会上“中国海外兵团的夺冠”、“国羽消极比赛”、“刘翔因伤退赛”等事件的持续发酵,“举国体制”再一次被推至“风尖浪口”,成为部分媒体“口诛笔伐”的“靶子”。单就事件本身本该无可厚非,但是,它却被放大成为抨击“举国体制”引子,大有将体育负面事件的罪魁祸首归咎于举国体制,举国体育似乎成了“过街老鼠”。其实,国人对“举国体制”的“讨伐”,并非事件本身的负面影响,而是对一个时期以来,我国体育事业中突出存在的问题的不满情绪的发泄。本文试图厘清“举国体制”的基本内涵,再现“举国体制”的运行机制,剖析我国体育问题的结症,为我国体育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1 认识举国体制
目前学术界对“举国体制”的本质、内涵仍然没有统一的认识。部分学者将举国体制与竞技体育捆绑在一起,认为,举国体制是专门为迅速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水平,为国争光而建立起的体育运行机制,将一条龙的训练体制、全运会赛制和国家队的长训制三者构成的竞技体育组织与管理方式称之为举国体制。[1]的确,在一个时期以来,我国集中相当的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发展竞技体育,突出了发展竞技体育为主要目标的体育战略,事实上,“举”办体育,恰恰反映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体育体制的特征。或许,结合我国历史背景、社会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分析我国体育发展历程,更能理解举国体制的本质与内涵。
1840年鸦片战争,英国殖民主义用坚船利炮,首先轰开了自以为是的清王朝的国门,之后,接踵而至的西方列强一步步蚕食着中华文明,至新中国成立的百年,中华民族饱受列强的凌辱,“东亚病夫”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深深地伤害了中国人的自尊心,百年的屈辱史,是国人心中难以磨灭的耻辱。
新中国成立后,帝国主义对新中国采取敌对态度,对新中国进行全面封锁,妄图将新中国扼杀摇篮之中。当然,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是不可能被吓倒的,反而更加激起中国人民的民族尊严感,在封锁与反封锁、制裁与反制裁的对抗中,体育场成为没有硝烟的战场,竞技体育无疑成为冲锋陷阵的“排头兵”,在当时的背景下,我国有着强烈的发展体育的意愿,试图通过在体育竞技场上的争金夺银,而向世界展示强大。正如共和国第一任体委主任贺龙所说的:“我国要坚持不懈地在体育上搞出成绩来”,年轻的新中国在百废待兴的困难时期,探索着体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采取了“缩短战线,保障重点”的发展战略,[2]“体委的主要责任是集中精力抓好竞技体育的发展”,[3]竞技体育成了体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建国后,我国实施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制度,生产资料归政府所有,用计划来解决资源配置和资源利用。体育体制是国家体制的一个子系统,移植了计划体制的基本运行方式,继承了计划体制的基本特征。建国初期,我国体育事业归属共青团和军队,1952年,团中央体育部长高荣棠、教育部长马叙伦分别向党中央提交建议,提出要加强我国体育事业的领导机构建设,在政务院(国务院前身)下设全国体育运动事务委员会的提议,同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前身,简称中央体委),之后,全国县以上政府机构相继成立了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其运行机制。[4]“中央体委”是政务院下设一个机构,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级体育行政机关,其机构设置与运行机制,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一样具有计划经济特征,体育运动委员会的这种天生的遗传性,决定了它的管理体制背景的政府性和管理手段的行政性。
对于举国体制的主体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这关系到体育体制改革的逻辑点。有学者将举国体制的基点定位于竞技体育。百度网站上,对举国体制的描述:“在体育上,就是以世界大赛冠军为最高目标,统一动员和调配全国有关的力量,包括精神意志和特质资源,来夺取比赛运动的好成绩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熊晓正认为举国体制主要是指竞技体育赶超发展的体制;[5]李国岩则认为,举国体制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政府主导、控制和集中全国人民的、有利于竞技体育发展的人、财、物资源,为奥运争光计划服务的管理模式;[6]有学者将竞技体育作为举国体制的限定词。[6]
其实,考查我国体育体制的历史沿革及运行机制,就不难厘清举国体制的主体问题。“中央体委”是国家最高体育行政机构,当然,它占有体育的绝大部分资源(学校体育属教育部管理),它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一部分,因而,它对体育工作的管理突出“政府行为”、“大包大揽”、“行政手段”等特点,这是“中央体委”与政府所构成的隶属关系以及国家体制所决定,国家成为体育利益的代表,所以,举人力、财力、物力办体育事业也就不足为奇了。20世纪50至80年代,我国体育工作主要围绕竞技体育而展开,将竞技体育列入重点发展战略,因而,也容易给人假象:举国体制是专为发展竞技体育专门建立的一种体制。事实并非如此,50年代,我国实施的“工间操”、“劳卫制”等制度,其行政行为气氛浓郁。其轰轰烈烈的场面,随处可见举国体制的影子。
举国体制成就了我国整个体育事业的发展,而不仅仅在竞技体育的领域。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重视开展体育活动,群众体育蓬勃兴起,我国体育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1949年10月,“全国体育工作者大会”在北京召开,提出体育事业要为人民服务,要为国防和国民健康服务的指导思想。1950年,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会组织配备了专职体育干部,组织职工体育的开展;1951年,我国颁布了第一套广播体操,并实施工间操制度,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职工体育活动的开展。随着行业性体育协会如雨会春笋般的建立,基层群众体育竞赛方兴未艾,可以说,在这方面,我国打破了一个神话:解放初期我国人均收入不过百元,群众体育却开展得有声有色,不能不说是举国体制创造的奇迹。而在农村,各地则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特别是我国传统的节日,来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在我国民间有广泛群众基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些传统体育项目得到了广泛的开展。1952年“中央体育委员会”成立,之后我国县以上各级政府体育组织相继成立,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60年间(截止2011年),中华体育健儿,各类国际比赛中共获得2500多个世界冠军,五星红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无数次在国际赛场上升起和唱响。
事实上,我国最高体育行政机构成立之际,其举国体制的特征就初显端倪,我国体育行政机构的出身、身份及基因遗传,使体育体制摆脱不了以政府行为、行政手段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子,所以,举国体制并非竞技体育的专利品,而用举国体制描述我国体育体制运行更加贴切。
2 现阶段,我国体育发展与人民对体育日益需求之间矛盾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体育事业的发展,60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随着人民群众对体育的需求与我国体育服务的供给矛盾日益突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质疑,特别是对举国体制,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一个时期以来,呼吁体育改革的声音此起彼伏,特别是体育领域内个别“负面事件”的曝光,更是激发了媒体对举国体制的声讨。事实说明,光芒四射的竞技体育,也隐盖不了我国体育事业日益突出的矛盾,我国体育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主要集中在:
一方面,突出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导致竞技体育与整个体育事业发展失衡。众所周知,我国竞技体育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也占据了相当的体育资源,虽然,媒体报道的每块奥运金牌成本高达7亿人民币的奥运金牌成本计算方式有待商榷,但是,竞技体育的“高消费”却并非空穴来风。而与之相反的是,国家对大众体育的投入却非常有限,我国大众体育发展难如人意,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还不及发展国家的四分之一,国家对农村体育事业的投入更是“凤毛麟角”,职能部门在组织、管理人民大众体育活动、保证人民大众体育权益方面还做得很不够,人民群众难以享受我国改革开放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事业等方面的发展所带来的实慧。
另一方面,我国体育事业内部各机构之间,权益、职责不清,矛盾也日益显现。体育职业化改革止步不前,“体教结合”结而不合,大众体育难有起色,一方面,人民群众自发性体育活动风声水起,广场舞舞动欢快的节律,草根体育社团企事业体育活动风起云涌,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其中却“难觅踪影”、“不作为”。问题集中于我国体育体制僵化,缺乏活力,体育工作重心转换不快。让关心中国足球发展的人伤心欲绝的足坛腐败案、赛场暴力、冠军落难、运动员的产权问题、“海外兵团”、“全运会战略”等事件,无不体现出我国体育体制运行不畅、“行政不作为”的突出问题。
分析我国体育体制运行,或许更能明晰我国体育事业矛盾结症所在。
3 我国体育体制的运行机制
体育事业的发展价值定位,即体育应该发挥的功能,是体育事业的目标,体育运行机制就是实现体育价值而建立起的工作模式。体育运行机制将体育价值观渗透到每个社会成员的思想意识之中,引导社会成员做出符合价值定位的行为选择。我国体育运行模式为政府管理为主和社会管理为辅相结合的复合型管理模式,基于政府体育机构和体育社团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事实和政府体育机构掌握绝大多数体育资源,因而,政府行使绝大部分体育职权,这是建国初期及之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体育体制的基本特征。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体制也进行改革,如足球的职业化改革。然而,体育事业的发展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的日益需求,人民群众对体育的需求与体育的发展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体育需求已经由过去相对单一向多元化方向转变,体育的政治功能在逐渐减弱,体育的经济、文化、娱乐健体的功能逐渐显示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但是,作为掌握绝对体育资源的政府体育机构,却未能及时调整我国体育事业的价值定位,利用金牌来展示国家尊严的时代已经过去,却仍然将金牌战略居于绝对地位,是我国体育体制饱受抨击的根本原因。
从我国体育体制运行模式图进行分析,政府体育机构和社会体育机构是体育事业的决策者,政府定位和社会需求两个方位,因政府掌握绝对的体育资源,并且存在社会体育机构与政府体育机构两块牌同一班人马,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机构具有体育价值定位的决定权,如果,政府定位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体育的价值定位就会偏失,从而导致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失衡,例如,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仍然过分强调竞技体育政治功能,集中了相当的人力、财力、物力发展竞技体育,我国大众体育、体育产业、学校体育等方面得不到应有的发展,体育事业的发展偏离了市场经济背景下及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对体育需求的现实,体现出利益主体单一的特点,体育利益分配不公,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不到体育为他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贡献。
我国体育矛盾不仅体现在价值定位的问题,体育机构内部各系统不能实现良性耦合,也是影响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体育机构内部各系统不能实现良性耦合,主要表现为制度冲突和制度真空,影响整个体育体制的运行,从而导致体育运行的效率问题。如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体教结合、运动员日常管理体制、运动员的退役保障等问题;体育用品业、体育场馆运营、体育娱乐表演业、体育健身行业、体育文化传媒业、体育产业投融资等政策及发展战略问题;体育发展不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错位、体育行业垄断壁垒严密;体育机构事权不明管办不分等问题(见图1)。
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对我国体育事业运行机制的分析,我国体育事业矛盾的结点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体育价值定位的偏失,另一方面,体育体制运行偏失。
图1 我国体育运行机制模式图
4 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思路
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我国体育体制的改革必须围绕人民群众对体育的日益需求与体育发展相矛盾这一逻辑点进行,寻找矛盾的结点所在,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才能把握我国体育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否则,体育体制改革就会迷失方向。
首先,是围绕体育价值定位的改革。长期以来,我国体育价值定位主要围绕竞技体育的发展,确立了体育为国争光的价值导向,建立了一整套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当然,与之相关配套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分配也相对稳定,也就是说,我国整个体育的利益格局已经形成。20世纪90年代以后,虽然,也进行了适当的改革,但是,仍未能有效地解决我国体育领域中突出的问题。正所谓“不破不立”,围绕我国体育价值定位的改革,实质就是我国体育利益格局的调整,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使我国整个体育事业各方面均得到协调发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推进体育的社会化和我国体育协会的实体化建设,是围绕体育价值定位改革的关键所在。原有的体育价值定位是基于政府掌握绝对多数体育资源,主要由政府决策,市场化调节力量微不足道,政府办体育没有什么不妥,关键问题是政府的决策顾此失彼。原有的利益格局能否被打破,以释放出更大的空间,让市场调节发挥更大的作用,这需要考验体育政府机构的智慧。
其次,是围绕提高体育体制运行效率的改革。我国体育体制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遗传了计划经济的基因,其运行机制、工作方法及思路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计划经济特征的烙印,虽然,上世纪90年代,我国进行体育体制改革,但是,仍然存在对计划经济体制运行模式下的工作方式的惯性依赖,反映出以政令工作,缺乏机动性、灵活性;大包大揽,导致缺乏工作激情,调动不起工作积极性;管得过宽,分身乏术,效率低下。现有体育体制运行的主要的特点是单纯依靠政令工作,当面对体育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以及多元的体育需求相矛盾之时,表现为手足无措,导致运行的效率低下问题,缺乏行政、市场、法律法规的协调,甚或出现体制真空。纵观体育领域中的部分“负面事件”,其实这只是个案,但是,被无限地放大。例如,运动员被开除出国家队,运动员街头卖艺或当搓澡工等现象,究其原因,根本原因在于没有理顺其中的相互关系,而不是举国体制本身所带来的,奥运金牌运动员“委身”于“卑微工作”的现象很正常,事实上,国外也存在奥运冠军“落魄”现象,所以,对于我国优秀运动员“流浪”或从事“卑微工作”没必要炒作,这一现象也恰恰反映了市场和社会对“人尽其才”的调节作用和体育部门对“大包大揽”的改革。
5 结语
对体育体制的改革,不能只是局限于竞技体育方面的改革,而是我国整个体育事业的改革,否则,我国体育体制改革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或将陷入迷途。
我国体育体制改革必须要把握住改革的基点。调整体育的利益格局,是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提高体制运行效率,既是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体育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举国体制并非“病入膏肓”,如果将发展竞技体育的热情,转移到发展大众体育、或学校体育、或农民工体育等方面,举国体制具有极大的优势。
我国体育利益格局的调整实质就是“简政分权”、“管办分离”。但是,不管是简政分权,还是管办分离,并不是在体育管理中不要政府,而是要改变政府职能,改大包大揽、行政干预为政府主导,市场调节为主。体育改革的简政分权还要防止弱势群体的体育权力被忽视问题,弱势群体的体育工作,需要更多扶持。面对体育利益格局的调整,体育职能部门要敢于自上而下的“放权”,逐渐改变职能,要舍得“割肉”。
体育职业化并非医治中国体育“顽疾”的良方,我国部分项目的职业化就是佐证。改革是渐进的,要防止在市场调节还未建立或完善的背景下,妄想一蹴而就,否则,可能造成“一放就乱”的局面。也要防止将竞技体育当作一切体育问题根源的思潮,而将其一棒子打死,抹杀我国竞技体育的辉煌成就,断送我国竞技体育领域的国际优势。
提高体育体制运行的效率是纯技术问题,我们认为,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育体制的运行效率问题定会得会改善。
体育体制改革是渐进的,需要一定的时间磨合。体育体制改革中阵痛是必须的,阵痛过后必是阳光明媚的坦途。
[1]鲍明晓.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举国体制的理论思考[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1,16(4):48-51.
[2]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中国体育——体育强国的辨析与建设[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8.
[3]熊晓正,钟秉枢.新中国体育60年[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0:167.
[4]郝勤.体育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6:378.
[5]李国岩.再议举国体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6,25(3):21-22,46.
[6]鲁飞,秦勇.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几个重要理论问题的探析[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9,24(1):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