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 实现伟大中国梦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公布
2014-03-22
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必须加强全局谋划。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
控制消费总量 保障能源安全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伴随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快速增长,环境污染和能源安全问题不断凸显。 行动计划提出,要重点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四大战略。
节约优先战略,就是要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 我国能源消费占全球总量的21.5%,创造了全球GDP的12.3%,但单位GDP能耗非常高。 按照到2020年不超过48亿吨标准煤的目标,今后几年必须把一次能源消耗总量的年增幅控制在3.5%以下。与此同时,我国能源安全问题日趋突出,能源对外依存度加大。 目前,我国已成为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铀资源全品种的净进口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近6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30%。 为此,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国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2亿吨标准煤,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85%左右。
控制煤炭消费 优化能源结构
当前,我国能源结构性矛盾凸显。 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开发利用方式粗放,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居世界前列。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要积极发展天然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 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在控制煤炭消费方面, 行动计划特别明确,要削减京津冀鲁、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煤炭消费总量。 到2020年,京津冀鲁四省市煤炭消费比2012年净削减1亿吨, 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是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制度保障。 推动能源体制革命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快和完善能源监管体制以及环境监管体制, 提高能源监管的有效性和效率,促进能源市场有效竞争,维护公正市场秩序。
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能源价格改革。 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 同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 推动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构建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
在能源监管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快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强化能源监管,健全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