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交设计法优化红松松塔挥发油提取工艺
2014-03-21张曜武李文华
张曜武,李文华,丁 宁
(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山东青岛266042)
松塔系松科(pinaceae)松属(Pinus)红松、马尾松、华山松、油松等植物的球果,其中含有多种药理活性成分。张宇等[1]研究表明,樟子松松塔提取物具有抗氧化、抗炎作用。吕永俊等[2]研究表明,松塔有效成分具有较好的抗癌活性,该植物资源有着很好的开发应用前景。作者采用水蒸气蒸馏法对红松松塔挥发油提取工艺进行研究,优化了提取工艺条件,以期为红松松塔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提供参考。
1 实验
1.1 材料与仪器
红松松塔,青岛天元普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YP601N型电子天平,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挥发油测定器,青岛华东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1.2 方法
取60g干燥的已粉碎松塔置于挥发油测定器中,加入规定倍数水量,浸泡一定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3]附录XD挥发油测定法(甲法)提取一定时间,记录挥发油量。
2 结果与讨论
2.1 单因素实验
2.1.1 提取时间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
固定浸泡时间为1.5h、料液比(质量体积比,g∶mL,下同)为1∶7,考察提取时间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结果见图1。
图1 提取时间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Fig.1 Effect of extraction time on the extraction volume of volatile oil
由图1可知,随着提取时间的延长,挥发油提取量逐渐增大;当提取时间为5h时,挥发油提取量达到0.27mL;之后继续延长提取时间,挥发油提取量的增加趋于平缓。
2.1.2 料液比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
固定浸泡时间为1.5h、提取时间为3h,考察料液比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结果见图2。
由图2可知,随着料液比的减小(即提取剂水用量的增加),挥发油提取量逐渐增大;当料液比为1∶8时,挥发油提取量达到0.22mL;此后再增加水的用量,挥发油提取量逐渐下降。
2.1.3 浸泡时间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
固定料液比为1∶7、提取时间为3h,考察浸泡时间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结果见图3。
图2 料液比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Fig.2 Effect of solid-liquid ratio on the extraction volume of volatile oil
图3 浸泡时间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Fig.3 Effect of soaking time on the extraction volume of volatile oil
由图3可知,随着浸泡时间的延长,挥发油提取量逐渐增大;当浸泡时间为2.0h时,挥发油提取量达到0.24mL;之后继续延长浸泡时间,挥发油提取量不再增加。
2.1.4 粉碎度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
固定料液比为1∶7、浸泡时间为1.5h、提取时间为3h,考察粉碎度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结果见图4。
图4 粉碎度对挥发油提取量的影响Fig.4 Effect of grinding degree on the extraction volume of volatile oil
由图4可知,随着粉碎度的增大,挥发油提取量逐渐增大;当粉碎度为80目时,挥发油提取量达到0.23 mL;此后再增大粉碎度,挥发油提取量逐渐下降。
2.2 正交实验
在单因素实验基础上,以提取时间(A)、料液比(B)、浸泡时间(C)、粉碎度(D)为考察因素,以挥发油提取量为考察指标,按L9(34)正交表进行实验,结果与分析见表1。
表1 正交实验结果与分析Tab.1 The results and analysis of orthogonal experiment
由表1可知,4个因素对红松松塔挥发油提取量影响的主次顺序是:提取时间>料液比>浸泡时间=粉碎度。确定最佳提取工艺条件为A3B2C2D3,即提取时间5h、料液比1∶8(g∶mL)、浸泡时间1.5h、粉碎度80目。
在最佳条件下进行3次验证实验,60g红松松塔挥发油平均提取量为0.28mL。
3 结论
采用水蒸气蒸馏法提取红松松塔挥发油,正交实验确定最佳提取工艺条件为:提取时间5h、料液比1∶8(g∶mL)、浸泡时间1.5h、粉碎度80目,在此条件下,60g红松松塔挥发油提取量达0.28mL。该提取方法操作简便,稳定性好,成本低,可为红松松塔挥发油的工业化应用提供参考。
[1] 张宇,王莉,傅宇明,等.樟子松松塔抗氧化及抗炎作用研究[J].时珍国医国药,2010,21(6):1549.
[2] 吕永俊,王士贤,彭芳,等.松果有效成分研究-Ⅵ.红松与油松松塔及松子壳的抗癌活性[J].大理学院学报,2008,7(2):1-2.
[3]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M].2010年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160,附录63,附录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