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资本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的作用研究
2014-03-21朱婉菁
朱婉菁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导致广大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主体严重缺位,政府用于“三农”发展的公共投资欠账较多,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农村刚性发展需求强烈。但由于受制于财政压力以及制度僵化,一些基本的例如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上都捉襟见肘,更何况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建设。因此,在广大农村内寻求创新途径,充分利用资源,以自救式生产实现村庄公共体育服务的有效供给可谓是迫在眉睫。而关系资本作为一种理论范畴,在学术研究上愈发展现生机与活力。但更为重要的是,“关系资本”作为获取农村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的一种创新机制,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制度绩效不佳的缺憾。同样的,对于寻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实现的,其现实意义不言自明。
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深入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群众体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也逐渐被提上了日程。但是相较于城市,许多农村地区却仍然处于被遗忘的角落,享受不到应有的公正待遇,这也正是为什么有关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学术研究频见报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作为具有相对排他性和竞争性的体育服务和产品,旨在满足农村社会的公共体育需求,适应农民健身活动的发展趋势。而农村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加之农村居民特有的生活习性和独特地理环境影响,都使得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较之城市呈现出一种独有的态势。其中政府提供被视为理所当然,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供给也基本限定在政府层面。伴随“市场万能论”的推崇,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官方都期以市场来填补农村供给的空缺。但是现实中“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轮番来袭以及理论上对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政府抑或是学者都已经认识到单一地仰仗政府、市场或者是社会团体来解决问题,都将无可避免地陷入困境。因此,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问题上,既要充分考虑到目前农村的诸多客观因素,又要以发展的眼光洞悉新农村建设中的各种创新之举。
1 关系资本的内涵
有别于西方社会的“个人本位”,我国社会最大的特点是“关系本位”。“关系”无论是从实践还是理论研究上来讲在我国都有很长的历史。早在20世纪40年代,梁漱溟[1]即指出我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中国人的一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这不仅仅体现在文化理念上,还附着在社会结构中,并强化成一种“制度化”积淀,成为流淌于我国人民日常生活中间无形的文化概念[2]。
而关系资本较之关系则另当别论。二者之间需要一定的条件和转化过程。具体而言,关系资本就是个体对其自身所拥有的关系网络资源进行有目的性的投资和动员,使静态下的关系转变为具有社会资源特性的动态网络结构,从而达到配置资源,获取经济收益的目的,进而实现由关系向关系资本的转化。正如布迪厄所言:“关系网络是投资策略的产物……即把偶然的关系,诸如邻居关系、工作场所关系,甚至亲属关系,转变既必须又有选择性的关系,转变成从主观上感到有必要长久维持其存在的关系,转变成在体制上得到保障的东西。[3]”当这种“体制化”的特殊联系成为乡村社会中人们获取资源的重要手段时,“关系资本”之于农村社会的意义也就突显出来。而这其中,乡村精英是关系资本运作的关键。相比较农村内其他成员,乡村精英无论是在信息、人际关系还是能力上都具有相对优势,而正是这种相对优势的合理利用,关系资本的效能才会被激发,成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2 关系资本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的实证分析
当前,对于农村地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根源问题在于资金的短缺。当然,政府、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志愿行为能够填补一定的空缺,但是坐等着上级的任务式扶贫以及私人企业大发善心的捐赠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而乡村精英关系网络的调动,可以为足够甚至超量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提供保障。著名社会学家帕累托认为,社区精英可定义为社区中那些具有特殊才能、在某一方面或某一活动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社区成员,他们往往是在权力、声望和财富等方面占有较大优势的个体或群体[4]。据此,可以对乡村精英作如下的定义:所谓乡村精英,是指那些在农村中相比其他村民具有特殊优势的成员,他们或在文化知识,或在物质财富上,或在人际关系上,都比他人要更胜一筹,并且能够借助于这些优势为农村做出贡献。而在乡村精英的划分上,目前较为普遍的是将乡村精英分为体制内精英和体制外精英。具体而言,体制内精英指得就是那些掌握村庄内正式权力资源的成员,主要就是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代表的村干部;而体制外精英则是指那些较早致富并占有大量经济资源的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在村庄内具有较高声望的知识分子、宗族领袖、外围关系广泛的能人等等。
李军[5]对乡村精英的作用概括更好地阐述了其重要性。其一,他们是农民组织化的凝结点,社会网络的编制者;其二,他们是社会规范的维护者,道德舆论的提倡者;其三,他们是社会关系网络的联接者,外部网络资源的拓展者。其中与获取公共体育服务资源最为密切相关就是第三点,乡村精英的确可以运用自身的关系网络让资源匮乏的农村地区获得更多的外部支持,从而解决了村庄内资源短缺的现实困境。乘势新农村建设的浪潮,大量的财力人力流向农村,各种惠农项目也活跃投产建设。但我国农村地区地域辽阔,而需要专项发展资金的服务项目众多,财政有限,难免出现粥少僧多的局面。因此项目和资金的划拨名额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稀缺资源,资源争夺就为关系资本的运作创造了舞台。因为这些项目审批权或者资金划拨权基本上都是掌握在少数部门或者少数人手中,而乡村精英广泛的关系网络可以为争取这些稀缺资源提供很大的便利。本文运用个案研究方法,旨在厘清乡村精英“关系资本”的运作模式。
2.1 案例1:体制外精英的“关系资本”运作模式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鹤盛乡盖潭村地处永嘉东北部山区,是鹤盛乡下的一个自然村,该村人口较少,共有109户村民,不到600人,且无村办企业,农民基本以外出打工收入为主,留守的基本上都是年龄介于60~80岁的老年人。出生在该村的X是一名私营企业家,在外经营皮具生意,收入颇丰,是从该村走出去的较为成功的人士,典型的体制外精英。出于生意上需要长期的“感情投入”加上为人处事圆滑,使其与当地县级各部门领导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虽然,X已经在县城内安了家,但家乡观念使然,加上父母还在村内居住,逢年过节,X都会回家探望。一方面为了改善父母在家乡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能够在村庄内获得良好的声誉,在2007年,X出资10万元修建了一条由村庄通往永嘉县国道的水泥路。在2010年9月份,X获悉有一项关于农村社区体育健身器材的拨款项目,便通过自身的人际关系(其与当地财政局局长关系匪浅)联系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一项农村老年人健身器材的专项拨款。在这种背景下,由X向相关领导打声“招呼”,该村的村委在向上级部门申请拨款时就十分容易。目前该村已获得10件体育健身器材,包括站式扭腰器、漫歩机、腰背伸展器等等,总共价值2万元。对于这样一个相对较为贫困的村庄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极大地丰富了当地村民的休闲娱乐活动。
2.2 案例2:体制内乡村精英的“关系资本”运作模式 东皋乡东皋村地处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北部,全村共18个村民小组,964户,总人口2 608人,且村内绝大多数村民都是同姓,沾亲带故,是一个典型的宗族村庄。因此,村委干部的威信较高,该村的村长K于2008年上任,在上任之初就积极筹划村内事务。得益于K在村中的威信,在K的号召下,村民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同时,村委会还向该村以往考上大学在外工作或者在外经商的40多名人士发出了倡议书,号召他们为本村捐款。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村民共同集资18万元修建了村内宗祠、水泥路、水塔等公共基础设施。在2011年,K已担任L村的村委书记,通过对外围关系网络的有效挖掘,该村成为了本县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在这种“光环”的衬托下,该村在申请拨款时就轻而易举。目前,该村的乡村休闲娱乐小公园、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一应俱全,极大稳固了他原有的乡村政治地位和民间影响。
公路、水库、体育健身器材等等此类的基础设施的提供,原本应属于地方政府的责任,但“吃饭财政”的窘境往往会使他们无暇顾及农村的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加之农村地区又存在明显的“市场失灵”现象,因此,这种基于乡村精英对外围关系网络进行挖掘而形成的供给机制就显示出了其特有的生机。资源困境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而项目基金或者扶贫基金又是及其有限的,这就决定了在审批权的争夺上是相当激烈的。这种情况下,人们势必会“另辟蹊径”,而动员关系资本就成为了正规制度之外的最佳途径。上述两个案例,是两种较为典型的乡村精英运作模式——体制外精英和体制内精英。X与K通过自身关系网络的成功运用,使得当地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而这在常规制度运作下却是难以实现或者难以迅速实现的。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当现有的机制运转不畅或缺乏相应的政策时,关系资本可以在一定规则限定的范围内赋予制度以张力和弹性,缓和农村地区公共体育服务紧缺的客观现实,牟取公共利益。当然,乡村精英的运作模式类型林林总总,因人而异,很多时候并不是单纯地由一种类型的乡村精英进行运作,而是共同合作参与公共事务。虽然这种运用关系资本而获取稀缺资源的做法是游离于体制外的一种非正常手段,但同时也显现了当代农民正努力凭借自己微薄的力量改变自身处境,其中不乏颇具智慧的创举。
3 关系资本介入的现实意义
“三农”问题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伴随新农村建设的逐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治理改革获得了强大的动力和契机,有关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创新的研究成为主旋律。无论是官方、学术界还是平民大众,都在积极探求更有效率的运作模式来服务于农村建设。以往,“关系资本”因其在建构上的非程式化和运作流程上的非正规化,长期以来并没有引起普遍的重视。但随着社会转型的剧烈变革,以及市场利益的诱惑和政策制度性强迫安排下,关系资本理所当然地被现阶段的中国农民理性行动者所普遍采纳和认同,同时,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也逐渐凸显了其应有的价值。
3.1 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关系资本作为公民之间的一种信任网络,在经济意义上,是市场和政府之外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要比政府所主导的资源分配方式更节约也更有效率。因为随着交易次数的增加,社会关系网络的不断深入和巩固,关系资本不断得到累积,与此同时,交易成本也趋向于零。另外,关系资本还有一个独有的特性,那就是“不会因为使用但会因为不使用而枯竭”[6],这对于改善我国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资金匮乏、资源不足、效率低下的境况尤为重要。
3.2 制度外的社会资源替代物 多渠道的供给机制的确缓和了当前激化的矛盾局面,但政府不是万能的,市场也不是万灵丹药,制度总是带有其天然的局限性。运行上的失效或者制度不完善,都会导致资源供给无效。体制内渠道的不畅通使得关系资本这种非制度化的运作路径进入人们的视野,甚至演变成为一种规范化的常态。“在中国人看来,从社会关系网中获取自己所期望的资源,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的潜移默化,积淀成为自然而然的社会知识,其所具有的取之不竭的生命力、用之不尽的丰富性和熟悉、方便的可操作性,使其自然成为非制度的社会资源的替代物。[7]”
3.3 促进村民与外界的良性互动 当前公民的政治参与渠道并不通畅,农民的利益诉求在很多时候并不能得到有效的传递,更谈不上反馈。但是通过人际关系网络——这个体制外的沟通平台,可以有效地促进政府,企业以及各个其他社会组织与村民之间的良性互动。这其种乡村精英是关键。相比其他的农户而言,他们所能获取和利用的资源更多,利用自身良好的外围关系网络,可以集中村民的利益诉求进行上传;另一方面,他们也担当着村民与外界联系的角色,是村民获得外部信息的重要渠道。
当前的学术导向大都是一味强调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等等,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立足于现实国情,这种坐等政府扶贫式的救济方式显然是徒劳的。只有从村庄自身出发,挖掘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活跃关系网络,才能实现实质上的飞跃。因此,考察乡村关系资本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中的作用,不仅是学术需要,更是新阶段下农村地区的现实需求。作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乃至整个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下的创新力量,“关系资本”所释放的效能可以极大改善时下的尴尬局面。
4 关系资本参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负效应
4.1 主观依赖性强 关系资本是由人际关系网络演化而来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个人主观性,往往乡村精英的个人情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当前腐败成风,个别党群干部风气日益下降,这直接导致了村委干群关系紧张,村民对村委会的信任度极低,怨恨感尤强,认为项目资金的获取不会真正用在造福村民身上,而是进了个别村委的腰包中饱私囊。在这种意识作用下,对于农村资金拨款的获取就带有一定的敌意,其中不排除个别乡村精英会通过个人的关系网络,对上级的决策产生影响,进而可能导致项目资金的“流产”。关系资本较强的主观依赖性,很大程度上也对于村庄内的公共物品供给造成了阻碍。
4.2 扭曲社会公平 关系资本的运作者擅于越过既有程序,以截夺公共资源为前提达成自身目标。所以,有时候这种利用单方行政强权提供的公共服务,极有可能是在掠夺其他方合法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当前我国的现实国情,在农村公共服务的资源分配上仍然是僧多粥少的局面。就公共体育服务而言,这种稀缺性更为突出。一旦关系资本介入,便会在资金的流向上加注更多的主观因素,设置更多的关卡。人为因素的干扰,使得公共体育服务的分配导向很大程度上与公平背道而驰,呈现出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即乡村精英聚集的地区,则资源的获取机率也越大,数量也越多;而在关系资本孱弱的穷困农村,无论是体制内或体制外渠道都被拒之门外。
4.3 社会交易成本增加 何清涟在其《现代化的陷阱》一书中曾深有感触地指出:“转型期,中国社会中的特殊主义往往凌驾于普遍主义原则之上。不通过社会关系网络个人将很难做成任何事情。即使那些有明文规定必须去做的事情(例如司法),也要借助社会关系才能更好地执行。现实生活中人人痛恨社会关系网络,但人人又都经营着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庞大的关系网络体系的笼罩下,为己谋私的行为已然成为社会风尚”[8]。在这种社会“共识”之下,通过寻求、投资创造关系资本以创建快捷途径牟取特殊利益已然成为当下“理性人”的最佳选择。对于个人,可能表面上单笔或者数笔的交易节约了成本,但就整个社会而言,交易成本在被不断增加。如果任凭这种关系资本的升格而不加以规范,不仅不能切实提高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效率,反而会使这些增加的交易成本分摊到农民身上,加重农民负担,进一步加剧制度的失效,使社会发展陷入迟滞。
4.4 政府公信力弱化 关系资本的隐形运作模式在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中频繁出现,使政府行政不断面临“关系”的挑衅和背离,整个过程不再固守在政策制度的权威之下,而是以一种非制度化、非常态化的轨迹演进,长期的资源分配不公导致公民对政府的心理认同度严重下降,同时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将面临着“公域”与“私域”之间界限模糊,底线混乱的困局。最终“关系”凌驾于正式制度之上,以牺牲公共利益和公信力为代价侵蚀政府执政的合法性。
4.5 异化公共行政精神 根据“社会契约论”的精神,国家公共权力的本质是来源于人民权利的让渡,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共体育作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早已成为共识,因此在公共体育资源的分配上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而这也正是公共行政精神的应然之意。但现实中不乏一些关系资本运作者会以自身关系资源为依托,为牟取自身利益通过各种手段让行政人员“以权谋私”,而让“关系”凌驾于正式规则之上大行其道,“人情泛滥”,潜规则的“如鱼得水”势必会引发公共行政精神异化的危险。行政人员不再以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为己任,而是以牺牲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为代价,满足自身的人际关系需求,这极大地助长了政策执行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各种假公济私、贪污腐败的现象也会蜂拥而至。
5 结论与建议
当今的中国正处于社会深度转型时期,各种现实问题给理论研究带来无限的探究空间和价值。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问题上,由于受制于传统路径依赖,制度性安排的局部缺陷或不足是在所难免的,目前资金和资源的短缺是制约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最大障碍,而通过乡村精英成功运作自身的关系网络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很多情况下,它所蕴含的巨大的社会资源,可以及时有效地填补政府治理缺位,以及弥补制度运行灵活性不足的缺憾,从而赋予其极大的价值;但若不限定一定的规则和范围任其过度膨胀,将严重侵蚀政府公信力,增加社会的运行成本,最终导致政府制度的扭曲。因此,必须制定有效的措施来规避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关系资本的负面影响。
5.1 规范关系资本,培育农村社会资本 将关系资本严格规范在法制建设的框架之内,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寻求对口支援以及在政策执行中情感沟通的正面功能,成为公共体育服务生产和融资的重要渠道和力量,推动当政者进行制度创新。同时,培育以互惠、信任、开放为基础的现代化“社会资本”,逐步瓦解农村内部封闭、狭隘的关系结构网络。特别是在乡村精英的道德价值引导上,要以重建社会公平为突破口,在关系资本的运用上要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前提下,严格遵循既有政策程序,构建规范、合法、积极向上的关系网络。
5.2 严苛政策执行标准,加强监督机制 在公共体育资源的分配上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专项经费的发放上要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实现政策执行过程的高效、廉洁、公平和透明。对于违反政策有效执行的行为一律严惩,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在基层资源分配过程中,要建立开放、多渠道的监督机制,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质疑权,勇于揭露曝光政策执行中的违规“关系运作”,使“公域”内的谋私行为消失殆尽,重构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5.3 培育村民公民意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在农村这个“熟人社会”,关系强于政策,人情大于法理的观念根深蒂固,要从根源上防止关系滥用,必须通过思想文化创新,在保障村民的基本权利的同时,积极培育村民的公民意识,提高其参政议政的主动性,确保其树立平等、民主、参与的现代化公民精神和价值理念。
公共体育服务本质上是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其目标和价值的基本取向理应是实现均等化共享。而“关系资本”的运作一定程度却与这一目标背道而驰。但即便如此,在实践中,其作为提高村庄内诸多公共服务供给绩效的重要动力却毋庸置疑,它使乡村内部的可利用资源有效整合凝聚,使关系网络下所蕴含的巨大能量及时填补了政府职能的空缺。诚然,追求公平和公共福祉是政府的天然职责,但在外部资源孱弱的农村地区,村民运用关系资本自救式地生产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伟大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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