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丢捡来的巨款需赔偿吗
2014-03-21
初中生张某和胡某放学后结伴回家,途中发现地上有一纸袋,打开一看,竟是整整10000元现金。二人商量后,决定各拿500元零花,将剩余9000元埋藏一隐蔽处,留着以后取用。未想三天后二人再取钱时,发现所藏款不翼而飞。一月后,失主王某听说此事,找到张某、胡某的父母,追要丢失的10000元现金。其父母以钱是孩子们拾到的,况且其中9000元又丢失为由,拒绝赔款。请问,王某的主张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张某和胡某拾得10000元属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就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的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利益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张某和胡某拾得现金后应归还给失主或将拾得款上交学校或有关部门,由此所支出的费用应由失主王某承担,即使在途中发生现金被盗或丢失,二人也不负返还义务。但张某、胡某没有这么做,而是打算将钱分掉,二人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该款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私分和埋藏的行为,所以,张某和胡某应对私分的1000元和丢失的9000元承担返还责任。因张某、胡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付责任。
劳动争议未经仲裁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王某不服公司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协商不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王某发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人与单位领导很熟,担心仲裁方偏袒公司,于是决定放弃仲裁请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法院会受理王某的起诉吗?
按照我国《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只有经过仲裁,当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本案中,王某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院提起诉讼。如果王某认为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与本单位领导有较好的私人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他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但不能未经仲裁而直接起诉。
收到一审判决后可马上再婚吗
冷某欲与丈夫宋某离婚而宋某坚决不离,于是冷某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离婚,冷某拿到一审离婚判决后第二天就与另一名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冷某这样做合法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可以在15天内提出上诉,在15天内未提出上诉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下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在15日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冷某虽然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但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冷某与宋某的婚姻关系还未解除,她立即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是非法的,其婚姻关系也是无效的,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中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大进步。”法学专家如是说。
我国法律对触犯刑法的行为有犯罪数额、情节等方面的规定,例如盗窃,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才会受到刑事处罚,对没有达到这些“尺度”的罪行轻微、但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人,往往被划归到劳教范围处理。我国的刑法主刑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管制的期限是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专家说,就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而言,劳动教养比管制、拘役处罚可能更严厉。
专家还表示,由于废止劳教制度还涉及最高立法机关,需要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劳教制度才能最终正式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