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声誉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策略研究
2014-03-20孔龙
孔龙
(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基于声誉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策略研究
孔龙
(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企业应当如何寻求社会责任与社交媒体交融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CSR)实施策略?这已成为全球经济面临的现实难题,对于处在声誉压力下的中国企业更是如此。文章通过全面回顾“声誉机制与CSR之间存在关联”的相关研究成果,以来自中国的两家企业(联想与宏碁)为商业案例,从公司治理、工作环境以及企业公民实践三个维度对其CSR实践进行了详细比较与系统分析,以期验证西方学者提出的“声誉机制对CSR实施策略具有正面影响效应”观点。结果表明:声誉机制确实可以促进企业加强自我约束,选择负责任的商业实践,成为法律规制、政府监管等正式制度的有益补充和替代,对中国企业来说也不例外。最后,结合中国企业现实处境,文章提出从回报角度认知CSR、取得行业标准认证、从局部小处起步等将CSR策略性
企业声誉;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管理;管理体制
一、引言
企业应当如何寻求社会责任与社交媒体交融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CSR)实施策略?这已成为全球经济面临的现实难题。由于CSR被更多地界定为企业的自愿性行为或选择性责任[1],同时企业任何偏离契约的机会主义行为都受到更多来自声誉等社会规范的惩罚,而非法律[2],国外有学者据此提出,一旦利用得当,声誉机制可以促进企业加强自我约束,选择负责任的商业实践,对于CSR实施策略具有矫正效应[3],从而成为法律规制、政府监管等正式制度的有益补充和替代。对于处于声誉压力下的中国企业来说,欲摆脱“频频荣登国际财富排行榜,却屡屡失利可持续排行榜”[4]的尴尬境地,更是迫切需要借助声誉等非正式制度的治理作用。文章拟通过梳理中外以企业声誉与CSR为议题的研究成果,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以“相对滞后的制度建设很难有效约束企业释放负的外部性”的转型期中国经济为背景,探寻中国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征的声誉管理政策、选择更积极的CSR实施策略的可行性路径。
二、研究综述
声誉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勿庸置疑(李延喜等,2010)。那么,什么是企业声誉?Christine K.Jacob(2012)在其《金融危机对CSR的影响及对声誉风险管理的启示》一文中写道:“声誉是利益相关者在一段时期内对企业的总体评价。此评价源于该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行为的感知,包括在与企业沟通过程中以及与企业同行竞争者比较后形成的印象。”
在以CSR与企业声誉为议题的研究中,Fombrun&Vanriel (2000)、Mahon&Wartick(2003)、Brammer&Pavelin(2004)、石军伟等(2009)、辛杰(2012)以及张鲜华(2013)等中外学者都将前者视为评价(或者影响) 后者的指标之一。根据Reputation Institute(声誉研究所是由Charles Fombrun and Cessvan Riel于1997年创建的全球领先的声誉咨询机构),企业声誉七个维度(公司治理、工作环境、企业公民实践、财务绩效、领导力、产品及服务以及创新精神)中的前三个维度与CSR的范畴完全重合。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声誉是企业不得不关注CSR的重要动因之一。然而,要声誉机制发挥其对CSR的正面影响,前提条件有两个:其一是利益相关各方能够方便地获取与企业CSR行为相关的信息(Toms,2002;Adams,2008;董伊人,2010;沈洪涛等,2011;等等)。其二是,如果企业要达到声誉与自身在CSR领域的努力程度成正比(Graafland&Smid,2004),也就是使企业的CSR行为起到提升声誉的作用,就需要企业的CSR行为具备四方面的特征:有价值:为企业创造新商机或缓和企业运行环境中潜在危机;不常见:并非同行业其他竞争者都在实践;不可仿效:其他企业很难模仿照搬;不可替代:很难找到能取得同等效果的行为(Barney,1991)。具体见图1。
图1 企业声誉与CSR
近年来,对CSR与企业声誉的研究由于融入了更多的情境条件而得到了深入与细化。例如,策略化的CSR行为便于利益相关者“识别”与其个人价值观相吻合的企业,企业声誉会由此得以提升(Carroll&Buchholtz,2008;田志龙等,2011;刘凤军等,2012)。还有观点认为,负面事件发生时,企业前期良好的CSR表现具有声誉保险作用,最终有效保护股东价值不因此而遭受损失(Godfray,2009;Dylan&Morgan,2011;江炎骏&徐勇,2012;孔龙,2013)。除此之外,还有研究表明:企业声誉和CSR之间存在着双向复杂的协同演进关系,当负面事件发生时,企业之前积极的CSR形象可能更易成为媒体关注焦点(Luo et.al.,2012),使声誉受损;同时,受损的企业声誉可以通过矫正其CSR实施策略而得以挽回(van Tulder,2010)。
综上所述,此领域的研究成果已颇为丰硕。然而,对于我国学界来说,依然存在着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首先,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不同CSR行为的感知存在一定差异,而现有研究多以单一利益相关者(如消费者)对某一类型CSR行为的反应作为研究视角;即使部分研究覆盖了多个利益相关群体,也存在着对某些叠加反应没有进行细分的问题。其次,现有研究因受声誉及CSR相关数据信息来源所限,研究方法单一,并存在相关变量不匹配、解释命题不充分等问题。最后,社会化媒体是CSR强有力的推动者,并日益改变着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方式,尤其是其中的网络意见领袖们所拥有的声誉影响力,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文章力图克服以上不足,用来自中国商业案例来验证和补充“声誉机制会正面影响CSR策略的选择与转变”的观点,以期对此领域的研究做出有益补充。
三、研究设计
1.研究方法
采用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的案例研究法。选择此研究方法的原因,正如Robert K.Yin(2003)在其论著《案例分析研究—设计和方法》(Case Study Research—Design and Methods)中所言:当需要研究的问题属于“怎么样”和“为什么”的解释性类型,研究对象是目前进行中的事件,且不在研究者控制范围内或控制程度极其有限时,最适宜采用案例研究方法[5]。
2.研究样本
2014年年初,Reputation Institute沿袭九年以来的惯例,针对全球15个市场中的55000名消费者进行“2013全球企业声誉100强”(Global RepTrak 100)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消费者对一家公司声誉的评价,41%基于其对该公司CSR表现的感知。于是,该机构决定在发布“2013全球企业声誉100强”榜单的同时,首次发布“2013全球企业CSR 100强”(CSR RepTrak 100)榜单。令人欣喜的是,该榜单中出现了两家中国公司的身影—中国台湾宏碁集团(Acer Group)(位列第77位)和联想集团(LenovoGroup)(位列第91位)。
表1 样本公司基本概况
文章选取以上两家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两家企业恰巧在诸多方面存在可比性(如同是两岸出色的IT企业,同是通过并购走国际化路线,等等),下文将对样本公司在CSR领域所做出的努力加以详细而客观的分析与评价。
3.信息数据来源
只有将践行CSR的信息真正传递给利益相关各方,并使各方相信企业的动机并非纯粹利己,企业声誉才可能得到有效提升。因此,案例分析过程中样本公司的所有信息及数据皆来源于向公众开放的公共信息平台,包括企业官网、企业公开披露的CSR报告(或永续发展报告)以及财务年度报告,等等。
四、案例分析
1.企业概况
表1中具体列出了两家样本企业的基本概况信息。可以看出:台湾宏碁创立于1976年,历史长于联想,于1988年在台湾上市;联想成立于1984年,直到1994年才在香港上市。然而,联想发展迅速,至2012-2013财年结束,其全球员工人数已超过3.5万,近乎宏碁的4.5倍,年营业收入也达到了295.74亿美元,为宏碁的两倍。
2.CSR表现
从运用最广的《财富》杂志声誉测评方法来看,企业的CSR表现与创新能力、管理水准、财务状况、长期投资价值等因素一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评判指标。下文首先对两家样本公司各自采取的CSR政策及策略进行整体描述,在此基础之上,特别选取Reputation Institute企业声誉七个维度中与CSR相重合的三个维度:公司治理、工作环境、企业公民实践,从几个方面进行逐项、细致的分析与比较,并据此得出案例分析结论。
(1)CSR政策与策略
有学者指出,企业需理性履行CSR[6]。在澳大利亚学者Jeremy Galbreath(2006)看来,可供企业选择的CSR实施策略有四种:以股东为中心的、利他的、互惠的以及全球企业公民的,其中只有全球企业公民的CSR实施策略才能最终为企业带来有形及无形的回报,前者如财务业绩得到改善,后者如企业声誉得到提升[7]。
通过详细分析两家样本公司CSR政策与策略所涵盖的6个方面(见表2),首先可以看出的是,两家公司选择的是全球企业公民CSR实施策略。因为该策略具有两个特征:第一是企业会尽可能在错综复杂的利益相关各方需求中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第二,企业会尽可能地将利益相关各方的要求融入其日常经营决策中。从两家企业的努力来看,策略性CSR关键领域、CSR政策、CSR现阶段工作重点基本上都能照顾到利益相关各方;为了实现将CSR融入企业日常经营决策中,两家公司均成立全球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或称全球CSR委员会),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由最高主管领导推动(联想为高级副总裁兼首席可持续发展官Peter Hortensius,宏碁则由计算机产品全球运筹中心事业群总经理担任主席),具体实践CSR,并规划出与产品及服务相关且兼具可行性的推动计划。这是两家中国企业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登上“2013全球企业CSR 100强”(CSR RepTrak 100)榜单的最重要原因。
表2 样本公司CSR政策与策略
与此同时,通过对两家企业在CSR政策与策略方面的比较,似乎也很容易找出宏碁在“2013全球企业CSR 100强”(CSR RepTrak 100)榜单上领先联想10多位的原因。首先,宏碁在其CSR报告中清晰地描述了其CSR实践各阶段的重点:从2005到2007年为准备阶段,2008至2010年为打底阶段,2011年正式迈入CSR策略阶段,并延续至2014年,于2013年规划选定部门的CSR关键绩效指标,使CSR实践能与日常营运紧密结合,并于2015-2020年间能通过无形资产的累积,加强品牌的差异化,构建一个拥有价值创新能力的市场领导力品牌;而在联想相关信息平台中未能找到相关规划的表述。其次,在CSR现阶段重点工作方面,联想从社会、环境以及经济三方面笼统地表述了其要达到的目标;而宏碁所列出的现阶段目标似乎要更为详尽与具体,例如,各区域总部加强CSR议题内化程度、开始策略性运作CSR议题以及CSR关键绩效指标等内容。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宏碁每年会对过去一年目标达成的状况进行总结,对于部分完成以及未完成的议题进行原因解释;与此同时,宏碁还公布其在第二年CSR领域的目标与承诺,比起联想的“科技赋能世界,用科技的力量推进世界更美好”、“公益创投,探索企业推动社会创新的新模式”以及“利益相关方沟通,创造共享价值”的CSR展望,看起来似乎显得琐碎,但正因为目标具体,实施中才更具可行性。
表3 联想与宏碁“公司治理”议题比较
(2)公司治理(Governance)
在分析了250家跨国公司的CSR报告后,Kolk et.al.(2010)发现,半数以上的样本公司在其CSR报告中都有关于公司治理内容的独立章节。这充分表明,通过公司治理这一内部制度安排落实CSR已成为一个全球企业的趋势。
从治理架构来看,两家样本公司均在符合相关法律及法规要求基础上,采取了更高的专业标准(见表3)。从董事会组成来看,联想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占比超过一半;宏碁的7位董事会成员中只有2位为独立董事,但宏碁显然已意识到此方面的不足。在其《2012宏碁企业责任报告书》中写道:“本届董事会逐步修订及颁布多项内部规定,其中包括将正式设立一个审计委员会,取代监察人的职能,董事会人数也将增加至9 11人,其中将至少有3名独立董事。”值得一提的是,联想还另设有1名董事会观察员、新董事委任程序、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及董事就职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以及任何决策均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其次,两家公司在董事会下都设立了三个委员会:联想的“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基本等同于宏碁的“财务报表暨内控查核委员会”及“酬资报酬委员会”;第三个委员会都由企业重量级人物负责,但职责区别较大:联想的“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监督董事会的组成、制定公司治理原则及政策以及审核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宏碁的“资产处理执行委员会”似乎更偏重于对投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
总体来说,两家样本公司在公司治理领域的表现皆不俗。早在2009年联想集团就成为联合国全球契约(UN Global Compact)的缔约方和成员,其作为落实CSR内部制度安排的公司治理显然已达全球化企业的基本水准:建立了与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主办组织委员会)框架相一致的内部监控综合框架,管理层在此框架内对企业风险进行定期评估、持续监控并呈报应对重大风险采取行动的进展。此外,联想还设立了独立的全球内部审核系统,调查可能违反业务操守指引或反贿赂反腐败政策的指控。与之相比,宏碁虽然在此领域略逊一筹,但该企业已将强化公司治理作为下一年的目标与承诺,并将全面实施已完成筹划的“全球企业社会责任专案计划”。
(3)工作环境(Workplace)
工作环境议题是一家企业CSR框架中的核心内容之一,一般会涉及员工的工作条件、业务行为准则、激励与认可及其职业发展等方面,其重要性不亚于维持企业的整体表现与可持续性。根据两家企业对外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分析比较主要从薪酬福利及激励、沟通与融合、职业发展以及工作条件等四个方面进行(具体见表4)。从薪酬福利及激励制度来看,两家企业均为员工提供了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定了相对人性化的福利体系;在与员工沟通与融合中,皆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并开展了覆盖面广的全方位多类别培训,为员工的成长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工作条件方面,也均取得了全球通行的相关认证。
然而,从总体来看,宏碁在工作环境方面的表现比联想更具人性化。宏碁全球员工平均年龄仅为36岁,但平均供职时间达6.2年,2012年平均离职率仅为11.9%(除中国大陆区域),仅此一点就很能从侧面说明宏碁的工作环境对员工的吸引力。宏碁另设有一种“提早退休制度”,只要工龄满15年,年满50岁,即可提出退休申请,便于员工尽早规划未来生涯。此外,宏碁每2年进行一次全球员工在线意见调查,其中包含CSR落实程度的意见调查,如对CSR计划的认知、绿色产品、企业伦理、CSR信息披露、个人在CSR中的角色,等等,巧妙地将CSR理念融入与员工的沟通之中。不能忽略的是,宏碁还详细公布了其在2012年全球范围内工伤发生率的详实数据,这似乎比“联想(中国)凭借完善的健康计划和低工伤、低职业病率获得多个奖项”的表述,更令人信服。
表4 联想与宏碁“工作环境”议题比较
(4)企业公民实践(Citizenship)
从全球CSR领域的成功案例来看,最具可持续性的企业公民实践并不是纯粹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的“利他行为”。相反,企业公民实践应该是一种“利人利己”的行为,其本质目的是将社会效益与企业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8]。
从两家样本公司的企业公民实践角度来看,联想与宏碁都相当重视在企业主营业务优势与广泛的社会问题之间找到交集,并通过业务创新的方式解决相关的社会或环境问题,为企业带来商机。例如,联想在其《联想(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2/13》中的“为社会-让爱心更有力量”部分,再三强调“助力公益组织信息化,推动行业数字化发展,用科技的力量助力缩小数字鸿沟,推动社会信息化发展。”宏碁也在《2012宏碁企业责任报告书》的“社区参与”部分中提到,“我们从核心能力出发,致力于提升数字包容,历年来透过宏碁数字行动车、偏乡数字机会教室等,让弱势族群能够运用信息科技,为生活创造机会。”两家样本公司在此领域更具体的表现详见表5所示。
从企业公民实践来看,两家样本公司都不愧为中国企业中的优秀典范。例如,联想每年将最高达税前收入的1%投入于全球社区投资计划。尤为可贵的是为确保计划成功,还在计划完成时根据预定目标评估每项投资计划的成效。同时,两家公司在其践行全球企业公民责任过程中,不再拘泥于现金捐赠等简单、直观的方式,而是做出多种有益的尝试。例如,在教育方面,两家公司均做到了积极与全球及当地的非营利组织合作,采取多种形式推广与探索科技与教育相结合,帮助弱势族群与青年学子做好在信息经济中成长的准备。
3.分析结论
通过对样本公司的CSR实践分析可以看出:联想与宏碁两家上榜公司已处在Zadek(2005)责任竞争力进化示意图[9](见图2)金字塔中的第二层,即已策略性地规划其CSR行为,在公司治理、工作环境以及企业公民实践方面的表现可圈可点。虽然与微软、迪斯尼、谷歌及宝马等全球先行公司仍存在差距,但已超越为缓解短期声誉受损而临时抱佛脚,或只进行局部性成本效益分析的短视做法。其经验与做法可以说明,中国企业完全可以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兼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尽管两家样本公司在其未来践行CSR的进程中还面临着诸多挑战,但依然可以成为更多中国企业学习和传承的典范。
五、现实启示
通过前文中的文献回顾与案例分析,显而易见的是,能够赢得声誉的CSR表现绝非是企业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捐赠现金或物品这样简单和直观。只有将CSR策略性地融入到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中,使其在企业总体战略和日常决策中有所体现,才可能找寻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交集,从而实现企业与全社会的双赢。那么,对于还处在Zadek责任竞争力进化金字塔第三层中的中国企业来说,应当如何开始其CSR进程呢?结合我国企业所处的现实处境,借鉴Sustainable Brands执行制作人Ben Pawsey提出的“创立可持续品牌指南”,文章提出以下几点现实启示:
表5 联想与宏碁“企业公民实践”议题比较
1.从回报角度认知CSR
对于CSR理念感到陌生的企业,可以先从投资回报角度来认知CSR。Reputation Institute在针对“2013全球企业CSR 100强”上榜企业的研究中发现,73%的被访者愿意推荐他们认为CSR表现好的企业产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诚如Michael Porter所言,如果运用分析核心业务的标准来分析,CSR就不再仅仅是成本、约束或一项慈善活动,它应当是能为企业带来的机遇、创新与竞争优势的源泉[10]。
2.取得行业标准的认证
图2 样本公司与Zadek责任竞争力进化图
在对CSR理念取得了积极正面的认知后,企业下一步工作就是考察所在行业或者行业翘楚企业都采取了哪些标准、认证或奖项,并为之而努力。由于认证竞赛体现着理性和无偏检验的思想,是合法性机制在某一制度背景下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取得相关认证可以有助于企业获得利益相关各方的认同,进而使其企业声誉得以提升。
3.从局部小处起步
在践行CSR的起步阶段,企业不可避免地要承担较大的财务风险,引发股东与管理层的置疑。在此情况下,企业可以从某个分支机构或非核心部门开始,甚至可为此目的另外成立一家独立公司,既降低了企业所面临的整体风险,又迈出了最为艰难的第一步。最重要的是,由此获得的宝贵实践经验可能会彻底改变企业发展的方向。
4.将CSR融入企业形象
将CSR融入企业形象的极端实例是社会企业。它们不是纯粹的企业,亦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是通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更重视社会价值,多于追求最大的企业盈利。例如,TOMS Shoes,美国设计师Blake Mycoskie在阿根廷创立的牌子,采取全新的营销理念:承诺每当您购买一双Toms鞋子,将会送一双给全球需要的孩子。
5.化竞争对手为盟友
竞争对手之间是完全可能存在对双方皆有益的协作关系的。2012年,全球规模最大的美国邮政署(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USPS),和全球最大的快递公司 UPS(United Parcel Service),联合出台“蓝色和棕色可持续计划”。该计划使两家企业共享运输工具与路线成为可能,都降低了燃油成本,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而且使过去的竞争对手化敌为友。此种协作方式在各行各业中越来越常见。
6.盈利不是唯一目标
不以盈利为目的经济(Not-For-Profit Economy)正在兴起。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不意味着没有利润,而是需做出更为明智的投资选择。由于在税收等方面能够享受到优惠,不以盈利为目的企业还是能取得足够大生存空间的。据分析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大公司开始与非盈利组织及慈善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使“精通负责任赚钱的公司”与“精通负责任花钱的机构”形成强有力的联盟。
7.改变传统竞争模式
全球知名企业已开始改变通过挤压利润空间来获取市场份额、抢占资源,甚至相互诋毁的传统竞争模式,改为争作“行业内最负责任的企业”。2011-2012年间,耐克发起 Better World行动,新产品不仅助力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强调运用环保物料,减少废物和有毒物质的排放;几乎就在同期,其老对手阿迪达斯启动Better Place计划,与发明了DryDye印染技术的Yeh集团合作,在为衣物染色时节省50%的能源和化学排放。
8.用真心培育品牌
经管界的最大分歧往往集中于“如何规范一个自由市场”。但是,市场真是自由的吗?雄心勃勃寻求上市的企业,在为自己打开了无数扇通向光明未来之门的同时,也被赋予了使命:无止境地为股东增加投资回报。然而,企业不可能在不丧失诚信或良知的前提下做到无限扩张,而如此扩张又无异于自取灭亡。因此,在此背景下,遏制贪欲,用真心培育品牌,远比任何刻意塑造都要简单容易得多。
毋庸置疑,无论是企业开始约束自身行为,还是最终选择更为积极的CSR实施策略,这种转变是多层次互动引发的断续性平衡。只有通过政府、社会及企业三方共同努力,实现声誉机制对CSR实施策略的正面影响效应,才能使之成为推进我国企业履责的主要动因之一,最终帮助中国企业摆脱集体声誉不佳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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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ZF)
Study on CSR Strategies from Perspective of Reputation
KONG Long
(School of Accountancy,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Lanzhou Gansu 730020,China)
How to pursue an active strategy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in the context of mingling of CSR and social media?It has been becoming a realistic challenge for the whole world,especially for Chinese companies under huge pressure of reputation.To verify whether reputation mechanism pays off for companies to invest in good reputation by an active CSR strategy,the author firstly presents a theoretical review that demonstrates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reputation and CSR strategies.After that,the author performs on an extensive case study on 2 Chinese companies'(Lenovo and Acer)CSR practice,focusing on their governance,workplace and citizenship areas.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 reputation mechanism provides enough incentives for companies to engage in CSR activities,Chinese companies are no exception.Finally,the author also provides directives for Chinese companies to strategically manage their reputation assets and CSR activities,ultimately improving their long-term performance.
Corporate reputation;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Enterprise management;Management mechanism
F276.6
A
1004-292X(2014)09-0042-06
2014-05-27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XGL008);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2013B-049)。
孔 龙(1963-),男,甘肃天水人,教授,主要从事会计理论与方法研究。
融入到企业日常运营中的几点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