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
2014-03-20肖运红
刘 成,肖运红
(1.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中文系,湖北 十堰442000;2.长江职业学院 学工处,湖北 武汉430000)
一、大学生社会保障问题提出的现实背景
近些年,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在计划经济时代,高等教育实施的是精英化教育,能够考入大学的都是社会的佼佼者,高校的招生规模有严格的控制,学生的培养模式也和现在不一样,大学生完成学业不需要缴纳学费,大学生基本不用考虑其他方面的保障问题,其生活费用都是按照计划由政府拨款到学校,学校再按月发放给学生本人;考上大学就像进了就业的保险箱,工作都是在政府的统筹下进行分配,大学生毕业不存在失业的风险,并且学生在校期间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政策进行核销,生活上一般都享有与城市社会居民同等的政策和待遇,学生除了安心学习之外基本无后顾之忧,因此那时也就不存在大学生社会保障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理念不断渗透到我国社会的各个层面,高等教育领域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的办学理念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高校由精英化教育转向了大众化教育阶段。在这一阶段,高校逐渐取消了以往的多种弹性招生计划,并开始打破以往学生毕业包分配的招生模式;高等教育开始实施有偿教育,国家向大学生收取学费,而且学费标准也连年攀升,加上高校实施后勤社会化改革,大学生的生活费用也水涨船高,这些导致了大学生在校期间除考虑顺利完成学业之外,还要考虑学费、生活费、疾病、就业等诸多现实问题,这对于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而言尤其如此。于是,大学生的社会保障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
但是,高等教育在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的过程中,大学生社会保障问题并未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提上政府部门的议事日程,因而成为社会保障人群中的空白,其相关合法权益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二、当前社会保障问题对大学生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大学生的社会生存权受到影响
生存权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每个公民正常生活和发展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但大学生大多已年满18岁,从法律上讲他们是成年人,而成年人只能依靠自己的劳动求得生存和发展,因而其父母没有抚养的义务。在中国的现实中,对于那些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大学生来说,在校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大多是由家庭来承担的,因而他们的大学生活一般不存在什么问题;而对于那些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学生而言,他们从学费到生活费等一切费用都是不小的负担,这对他们的学习与生活无疑会带来不利的影响。虽然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勤工俭学获取一定的报酬,以缓解在校期间的经济窘迫,但大学生毕竟要以学业为主,无论是从国家赋予高等教育的任务,还是大学生入校学习的目的,以及社会对大学生的期待等方面来看,大学生在校期间其主要任务就是学习知识、增长才干,充实自我,为将来走向社会从事胜任的工作作好准备,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从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来看,从高中时代(职高除外)走过来的大学生一般都没有系统地学习过从事具体工作所必备的劳动技能,况且高校的课程设置也较为繁重,大学生没有更多的精力在保证学业顺利完成的情况下去从事额外的劳动以求得生存。因此,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体制和机制因素决定了大学生求学期间一般很难靠自己维持全部生计。他们虽然已成年,但是为了完成学业、积累生存的本领,必须要有学费和生活费用的支持,也就不得不依靠父母的抚养[1]。
(二)大学生受教育权受到影响
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在校大学生基本上还是依赖于父母才能生存和发展。长期以来,尽管大家对这种现象已经习以为常,也没有多少人去研究和思考此类问题,但是从法制社会的角度来看,这的确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大学生权益方面的缺失,这不仅仅对其生存权提出了挑战,而且对大学生正常的受教育权也带来不利影响。
社会上不时出现大学生因父母的失职而辍学的案例,从这类现象的发生可以看出,大学生的受教育权更多的是由其父母和监护人所掌控,并不能完全由学生自己所决定。还有的大学生尽管进了大学校门,但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不得不通过在校期间打工赚钱以维持生计,甚至有些学生为了赚取学费和生活费,采取休学打工的方式,等赚足学费后再到学校读书,近些年这类现象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尽管大学生通过这样的途径也可以达到完成学业的目的,但是精力的分散让他们的学业受到了影响,近年来还有个别大学生为了赚钱,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这一切不仅对大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造成了困难,同时还影响着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声誉,对社会产生的消极影响不容小觑,更为重要的是其暴露出我国在法律和体制方面存在的缺失和漏洞。
(三)大学生的社会公平权受到影响
社会公平体现的是人们之间一种平等的社会关系,包括生存公平、产权公平和发展公平,追求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也是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的要求。我国对社会保障问题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和实践,无论是针对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劳动者,都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来保障居民生活、医疗、住房、养老等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经济成分加重,社会保障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如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的社保问题,下岗工人失业保障问题等,在政府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下,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的保障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体现出我国政府尊重劳动、尊重人权的社会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平等的原则。
然而,在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却忽略了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在高等教育实施大规模的改革之前,大学生完成学业基本不需要多少学费,也基本不需要为生活费和医疗费发愁,大部分学生基本都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但是在高校扩招、并轨、就业市场化等改革举措实施之后,高等教育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政府对大学生求学期间的生活保障没有进行系统的思考和研究,致使大学生社会保障问题一直处于空缺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社会保障的缺失对在校大学生来说是有失社会公平的。
三、完善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一)解决大学生社会保障问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在目前之所以没有引起人们的太多关注,是因为大学生在校读书期间可以依靠父母生活,毕业后通过一技之长大部分人基本能够找到工作,加上目前高校自身对贫困大学生较为关注,也采取了种种手段和措施帮助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上的难题,因而缺失的社会保障问题并未显得十分突出。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体现了其能够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特征,其所欠缺的问题必然会在经济社会的发展的过程中得以完善[2]。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大学生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维护大学生人格尊严,让他们对政府和社会产生信任感,对生活树立信心和信念的需要,能够体现政府对大学生生存和发展权的重视。另外,从社会权利分享的角度来看,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有文化的劳动者,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后备力量,应该有权平等分享国家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历史发展的大量事实也足以证明:一个国家的强大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高精尖人才的创造性劳动与贡献。我国要想在新时代的世界性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重视对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必须重视对在校大学生的关心与爱护。应尽快对大学生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研究与设计,并尽早解决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后顾之忧。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生保障制度缺位之弊端必然会暴露得更加明显。总之,建立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时代进步的需要,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体现。
(二)解决大学生社会保障问题是维护大学生权益的重要体现
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维权意识更为强烈,目前我国政府和高校对大学生维权活动都十分重视,大学生维权活动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对待大学生维权活动,不能一味地搪塞和压制,而是要进行正确引导和支持,这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民主和法制社会的要求,更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社会保障问题是法律赋予公民应有的权利,然而对大学生群体来说,却不能依法享有自身的保障权,而是将保障权转移到了父母身上。尽管高校针对大学生基本的学习与生活保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通过实行贫困补助、设立奖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等方式,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然而这些措施只能惠及少部分学生,大部分学生依然缺少保障。大学生无论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方面,还是在学习费用方面,都没有得到政府和社会的保障支持。尽管当前大学生因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维权的行为还不多,但是此类问题已经引起了部分人群的关注,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大学生的社会保障问题迟早会成为重要的议题而摆上议事日程。同时,随着目前国际学术与学习交流的频繁,国外完善的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势必会引起我国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对这项问题的关注,大学生维权意识的觉醒也促使我们要尽早推进对大学生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
(三)建立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根本条件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而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应该是社会保险。针对大学生而言,需要得到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学习、生活和医疗等方面。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校学生不需要为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担忧[3],一切都是由学校和政府来担负,学校根本不需要收取学生的各项费用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高校实施改革后,虽然多数大学生能够依靠家长的经济支持完成学业,少数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尽管也可以借助国家提供的助学贷款等支持完成学业,但这毕竟不是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现。就大学生医疗保障而言,虽然国家在1989年颁布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中对大学生的医疗作了相应规定,而且该办法现在依然没有废止,但是社会的发展使得全社会的医疗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校医疗社会化制度改革成为必然。然而大部分高校的学生医疗保险改革依然不到位,有的学校为了算经济账,不愿意拿出经费为学生缴纳医疗保险,许多地方政府也不愿意接收大学生医疗保险,如果大学生遇到重大疾病或罹患慢性疾病,其治疗费用就会成为难题。显然,大学生罹患疾病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无疑会影响他们的正常学习或学业的完成。尽管一些高校试图通过自己的筹资渠道想方设法解决这一问题,但是没有国家制度层面的统筹安排和设计,一切都将是难以持续的。
(四)解决大学生社会保障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然而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越快,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就越明显,这是任何社会发展所必须经历的过程,也是对一个社会制度是否能够自我完善和长远发展的考验。高等教育在社会发展的浪潮中处于重要地位,其发展的速度从某种意义上也代表了社会发展的速度,然而高等教育体制中存在的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因素也在这个时期暴露得更加明显。大学生的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大学生群体不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换言之,只要将大学生的社会保障问题解决好,让学生能安心学习,高校的维稳工作也就做好了一大半。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高考考试资格的低经济门槛和高校入学教育的高经济门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大学生们好不容易依靠自身的努力顺利通过高考,被大学录取,却不成想高校高额的学费压迫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其整个家庭的压力可想而知。这难免会造成贫困学生群体的不稳定,短时间内这类问题可能只存在于高校内部,但时间久了就会成为一种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解决大学生的社会保障问题也是为了有效解决“校闹”问题。“医闹”大家已经耳熟能详,“校闹”是近些年继“医闹”之后时常出现在高校校园的一种社会现象。出现此类事件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学生不幸出现了各种事故、意外或纠纷,学生家属常常采取种种过激行为和方式妨碍教学和校园秩序以扩大事态,通过造成负面影响的方式给学校施加压力,目的是为了获得其提出的经济补偿,家属往往会对经济补偿提出过分要求。这无疑会给高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带来破坏和不良影响。“校闹”事件的出现,究其本质还是因为大学生保障制度的缺失。如果我们针对在校大学生有着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与安排,那么,一旦遇到大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不测之事,学校依照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对事情进行处理,就会容易得多。因此,建立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推进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构建其社会保障体系中还存在一些障碍,需要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分类试点才能稳步推进,而当务之急是要做好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失业保障。
(一)做好学习生活必须的保障
大学生保障问题既是社会问题,同时也是高校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政府要对建立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工作引起重视,加强对大学生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积极完善大学生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高校也要配合政府部门积极对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完善和落实。
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在生存权和保障权的要求上,在制度层面可以参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从地方政府领取一定的生活保障金,但是在当前的情况下,做好大学生保障问题,应首先从解决贫困大学生的生活、学习问题做起,确保他们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将贫困大学生纳入社会保障虽然不能覆盖全部在校学生,但是意义依然十分重大,也是迈出建立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一步,短时间即能见效。高校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贫困大学生的认定工作,保证工作透明度,纳入社会保障的贫困大学生必须公开公示;地方政府要将在校大学生视为该城市的居民来看待,突破户籍制度的限制,对认定的贫困大学生按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此外,高校可以加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力度,虽然大学生资助工作有别于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它是高等教育体系内部建立的一种保障方式,它的存在更加符合高校自身的特点,也不会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消失,而是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长期存在。要探索多渠道的资助方式,通过委托培养的方式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按照合约毕业后到该企业工作,让企业提前支付薪酬保证大学生完成学业等。此外,还要激励社会各界参与解决大学生的困难问题,获取多方面的支持,建立大学生保障基金,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保障。
(二)加大医疗保障力度
医疗体系的建设完善也是大学生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方面,如果没有一项完善的大学生医疗体系作保障,一旦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了大病和意外,无论学校还是学生个人都难以承受巨额的医疗费用,这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是十分不利的。目前我国急需建立一套由国家政策保险、商业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相结合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首先政府要通过文件和政策的方式突出医疗保险的重要性,保证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到每一名在校大学生,将大学生医保政策纳入地方医疗保险,作为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的主要渠道和方式,体现出国家医疗保险政策对大学生的公平性。其次要增强大学生的参保意识,鼓励大学生购买商业保险[4]。大学生群体是一个没有自己收入来源的特殊群体,当疾患和意外发生的时候,其经济损失就直接转嫁到家庭和学校,而商业医疗保险可以弥补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但是其购买只能采取学生自愿的方式。目前来看,大学生参与商业医疗险的意识不强,需要学校采取措施加以引导,加强对商业医疗保险的宣传,让学生认识到参险的好处。为方便学生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为学生集体购买,以增强应对意外风险的能力,为学校和社会减轻负担。此外,还可以积极吸纳社会力量的爱心捐助,多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提出倡议,筹集捐助资金,从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社会福利机构获取一定的基金,吸引社会机构、企业、个人的爱心捐助,建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基金,对需要帮助的大学生实施帮助。
(三)建立大学生就业保障机制
目前高校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也是社会的重要问题,在现行体制下的大学生就业工作,出现暂时性的失业是常有的事情,许多大学生毕业后就很难找到理想的工作,甚至相当部分大学生毕业即失业,这不仅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压力,而且在社会上也容易造成负面效应,是形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政府层面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监管,为大学生打造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给予他们一定的政策扶持,创建良好的创业平台[5]。除此之外,还应该想办法对未就业大学生的基本权利予以保障,为其提供一些基本的生活、医疗保障,替他们排忧解难。大学生作为国家有知识有文化的公民,应该将其纳入我国未就业公民保险制度体系,这不仅能免除大学生的后顾之忧,而且也是国家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的需要。政府要支持高校建立学生、学校、政府共同负担的未就业大学生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国家相关部门应该设立未就业大学生领取救助金的合理标准,为他们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培训,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尽早为社会创造财富。
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成为大学生生存的根本保证,是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的基础。我们要站在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审视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潜在问题,充分认识到建立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顺应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建立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要稳步推进,逐步实施,先从建立适应高校实际的基本制度开始,逐步过渡到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最终与社会保障制度接轨。
[1]龙四古,李 娟.社会保障与社会资助:当代大学生生存路径研究[J].人口与发展,2009(2):67-74.
[2]刘小春,刘宝源,廖先明.建立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J].教育学术月刊,2009(1):88-89.
[3]缪保爱.论社会转型体制下的高校学生保障[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310-313.
[4]林 翰.刍议重构高校医疗保障体系[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9):81-82.
[5]张励颖.浅谈大学生就业与我国的社会保障问题[J].民营科技,201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