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为民 务实 清廉”的内在逻辑
2014-03-20沈建波
沈建波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有理论路线和实践路线两方面的意蕴。为民、务实与清廉的内在逻辑侧重于群众路线理论意蕴的研究。在理论上,党的群众路线是指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与党的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联系“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具体实际,创造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及制度相适应的党的根本路线。为民、务实与清廉的内在逻辑研究,即通过系统阐述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理论逻辑、思维逻辑等“内在逻辑”的具体内容,深度揭示党的群众路线一脉相承、发展演进的逻辑惯性及内在规律,从根本上说明党的群众路线的历史必然性、科学合理性和与时俱进性。
为民、务实与清廉的内在逻辑问题,是党的群众路线问题的实质和核心。
一、“为民、务实、清廉”内在逻辑的理论意蕴
“为民、务实、清廉”能否满足党的群众工作的需要,取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属性与实践主体理论需要是否契合。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属性与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理论需要的一致性奠定了“为民、务实、清廉”内在逻辑的理论基石。什么是群众路线?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党的性质和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
邓小平曾说过,“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党的群众路线及其内部结构呈现出群众基本成分复杂化、思想观念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群众工作内容形式人性化等新趋势。群众路线是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所作出的历史经验总结。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不断取得胜利和成就的科学依据。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曾指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1]党的群众路线是毛泽东等第一代中共领导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运用到党的全部活动中而创立形成的,而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则是“为民、务实、清廉”。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将“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要求。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它对于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性。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的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党的群众路线,全党务必要更加深刻地领会“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质内涵。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体,它决定了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公仆,它的落脚点就是群众路线的根本即“为民”。1992年1月,邓小平为了推动改革开放、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南巡讲话时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2011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关键在于落实》的文章中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是从历史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治国理政的重要结论。2012年11月29日,在参观复兴之路的过程中,习近平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只有把党的建设搞好了,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里所提到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落脚在“务实“二字上,而“务实“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途径和有效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3]“得民心者得天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党的内部一旦出现贪污腐败,就会失去“民心”,而“清廉”是群众路线的保障和落脚点,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命线,如果对党的贪污腐败的程度不加以遏制和有效地治理,它将会威胁到党的生死存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告诉我们,“为民、务实、清廉”三者统一于党的群众路线的伟大实践,“为民“是党的建设之根本和“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务实”是党的建设的方法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途径,“清廉”是党的内部建设与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三者辩证统一于群众路线的实践观之中,相互作用、密不可分,仍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不可或缺之“法宝“。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关于党的建设的一切理论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政党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深刻印证了党的群众路线“为民“是党的执政地位与执政之根基。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既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务实”与“清廉”这二者在实践中经受检验的历史经验总结。党的群众路线的发展关键在于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八大对统一于群众路线的“为民、务实、清廉”三者的关系作了深刻的阐述,明确指出为民、务实、清廉是长期革命建设历史经验的总结。在三者的关系中,“为民”是党建之根本,“务实”是党建之方法,“清廉”是党建之生命。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的深刻内涵,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政党,具有实践性、先进性,这就决定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性、科学性、先进性。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运用在党的全部活动中,形成党在一切工作中的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长时期在敌我力量悬殊的艰难环境里,进行革命活动得到的无比宝贵的历史经验和总结。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第一次提出了“群众路线”这个概念。自从“群众路线“被提出以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中国共产党把群众路线当作革命和建设的“传家宝”,群众路线把“为民、务实、清廉”当作自己的基本内涵。先进的理论指导中国人民实现伟大复兴的革命建设实践,产生了不可抗拒的社会变革力量,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实践,终于创立了让世界惊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因此,群众路线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及发展的早期历史时期,但并不具有历史局限性,它能够超越地理疆域的限制和时空的差异,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之法宝,从而将“为民、务实、清廉”推崇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践行群众路线执政理念的重要内容。党中央正在全党上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不断强化党员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营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要组织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工作”[4]。
在当前党的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十八大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在全党兴起一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活动,在全党上下真正地让党员领导干部将“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一个人民公仆的座右铭,牢记党的宗旨和责任。“为民、务实、清廉”在主义和理论、世界观方法论和价值取向等方面都继承和发展了群众路线,实现了真理性与价值性、时代性与科学性的高度统一,使群众路线获得了中国力量、中国气派和中国特色,为党的建设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重要理论依据。在理论形态上,党的群众路线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辩证法同中国的党情、国情及世情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举措,更是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施路径。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也是在新形势下,党中央顺应群众期盼,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智慧之举。在价值取向上,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信仰和遵从。正值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就遭遇了包括四川雅安地震、钓鱼岛国际争端问题、H7N9禽流感病毒、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不断显现等等新情况、新问题。多难兴邦,在国际国内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我们的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并且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共同迈向“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
事实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进的实践进程中,在任何历史时期、任何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的胜利,无不证明了在探索建设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过程中,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做好各项工作的传家之宝。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人的唯物史观这一基本原理,将群众路线理论在新时期的科学内涵界定为“为民、务实、清廉”也更加印证了党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转型时期驾驭改革全局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更趋成熟,这也正好符合当下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热切期待。
二、“为民、务实、清廉”的理论逻辑
党的群众路线是一个整体,无论是党的建设的横向维度(人民民主专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还是党的建设纵向维度(党的建设的历史),“为民、务实、清廉”作为党的建设理论的根基、途径和保障都是党的群众路线一以贯之的。群众路线具有鲜明的指导性和实践性,而其内涵则具有深邃的思辨性和全面性。党的群众路线是一个具有基础性和实践性的、科学而严谨的政治路线。群众路线由中国共产党在建党初期创立和建构,群众路线则继承和发展了这个基本内涵。因此,“为民、务实、清廉”不是群众路线之外的另一个独特的理论,而是群众路线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历史中的经验总结、智慧结晶,彰显着群众路线的时代意义和当代价值。因此,群众路线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的理论体系上、在理论旨趣上、在基本原理上、在精神实质上都是一致的。
在理论上,党的群众路线总结了国内外马克思主义政党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又站在时代的高度,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历史唯物主义与中国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用创新的理论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等一系列问题,建构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和党建理论形态的丰碑,创立和建构起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建的世界观方法论的理论体系。它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世界观方法论,以政治经济学理论和社会主义理论为分析内容,中心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实施路径。“为民、务实、清廉”作为群众路线的内在逻辑非常严密,体现了思想的深邃和辩证统一的分析方法。
在总论上,党建理论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它是对群众路线及其三大基本内涵——为民、务实和清廉,这一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党群关系是以群众路线为纽带的,因此,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在这样的关系之中,党与人民、干部与群众等具体的关系亦生成于实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现实、对象、感性得以生成和存在的确证。党群关系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科学标准。因此,践行群众路线必须从转变实际行动开始做起,使之将践行群众路线的活动转变方式逐步演变为从自动到自觉再到自律,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样,党的群众路线便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将群众路线概括为三大基本内涵,且各个内涵都是相通的,从而建构起了社会历史观和思维观相统一的彻底的唯物论,亦使得中国共产党拥有了自我建设和自我发展的功能,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与党的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党的政治路线。“为民、务实和清廉”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科学表述,论证了开展党的自身建设的科学方法和制度保障,描绘了“为民、务实和清廉”三者的内在逻辑,进一步将党的建设理论具体化和系统化。
群众路线作为党的建设的理论成果,是我们党实现治国理政的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的重要体现。群众路线的创立和发展,依然遵循着理论创新的内在逻辑,这就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世界观、方法论到具体理论,即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使之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相契合,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逻辑相一致,并由此形成群众路线基本内涵自身具有内在关联性的理论逻辑。群众路线创立的理论逻辑发端于以毛泽东为杰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理论探索和理论创建。对于新生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坚持群众路线具有“奠基“意义和价值。因为没有正确的方法就没有革命的成功,没有正确的制度保障就没有党的执政地位的稳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5]。为此,使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党的自身建设中与时俱进,群众路线的三大基本内涵“为民、务实、廉洁”的关键在于落实。群众路线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与党的建设实际结合起来,让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中国发扬光大,散发出万丈光芒,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分析和解决各种问题。群众路线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用唯物辩证法的概念范畴,用回应实践发展需要、解决现实矛盾和问题、回答群众思想上的疑问和困惑的话语体系的科学表述,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理论旨趣和精神实质蕴含在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中,并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
三、“为民、务实、清廉”的思维逻辑
“为民”是强调在各项工作中要坚持和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务实”则是强调必须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清廉”则是中国共产党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群众路线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党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的前提和基础,这也是对执政党最低限度的要求,离开了清廉,谈群众路线就会是一句空话。“一定要保持与老百姓的血肉联系,当一把雨伞,为老百姓遮风挡雨;当一头黄牛,为老百姓耕地种田;当一块石头,为老百姓铺路搭桥。”这句话是现任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同志在他的执政生涯中经常说到的一句话。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因此必然遵循一定的思维逻辑。
党的群众路线遵循的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思维逻辑,更重要的是尊重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客观规律。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党的执政条件和执政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这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的党不仅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回答问题,更要在实践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可归结为四大基本命题:即“一切从实际出发”、“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历史和逻辑相一致”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6]。事实上,正是将群众路线的三大基本内涵遵循了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所具有的方法论功能,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党建理论时所遵循的方法。党的群众路线主要遵循了以下基本思维逻辑:
第一,以现实问题为导向的开放思维。从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出发而不是从教条出发,从实践那里获得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正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创新的逻辑出发点,构成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时代逻辑性。从这个逻辑出发点出发,群众路线建构了面向具体现实问题的人民群众社会实践的、开放的、与时俱进的方法论,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的研究开辟了无限的空间。“《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近一百六十年的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7]群众路线只有与党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党的建设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因此,实践的观点成为了群众路线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回顾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形成和历史发展的主要经验,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践行群众路线将面临更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将面临许多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譬如群众利益主体多元化带来的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冲突,是市场经济建立以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面临的突出的新问题,党群关系面临的新情况、党的基层组织的弱化、传统社会动员、社会组织手段的弱化、意识形态影响力的弱化等情况都影响到党的群众路线的践行。必须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群众工作规律,创新群众路线的践行机制。
第二,以“党的自身建设”为宗旨的实践思维。从党的自身情况看,我们党的干部队伍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员干部的理想、素质、能力出现许多新的情况,存在不少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及不符合党的性质宗旨的问题。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四大危险”,即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因此,党的自身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为民、务实、清廉”是从国情出发,转换执政理念,继续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继续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跨越式发展,继续朝着中华民族的“中国梦”奋勇前进。这是中国党情的深刻变化必须坚持的正确的实践观和方法论原则。正是群众路线的确立,使得党的建设理论以“党的自身建设”为己任。“为民、务实、清廉”面向实践,在实践中形成,经过实践检验,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它是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有力保障。因此,实践的观点成为了群众路线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践行群众路线的实践观需要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更需要全党上下在思想上深入贯彻“为民、务实、清廉”,深刻认识党的执政规律的科学内涵,将“为民、务实、清廉”深入落实到制度建设中,为全面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第三,以批判创新为根本的辩证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辩证统一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与党的制度建设是辩证统一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与廉洁的政治生态环境是辩证统一的。实事求是地总结中国共产党历史的经验,毫无疑问,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一个最重要的法宝,在今天坚持这一根本法宝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关键,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前提和基础。
群众路线遵循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它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蕴含在“为民、务实、清廉”的基本内涵之中,形成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观与辩证思维。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党的建设的基础工作是群众工作,建构具有时代逻辑与历史逻辑的党建理论,实现群众路线的时间观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是搞好党的建设的重要前提。“为民、务实、清廉”遵循着“实践批判”的创新逻辑。它通过对当时党的现实状况进行批判,进而对党内“四大考验”、“四大危险”进行批判,对党的执政规律进行了重新审视。作为一种理论创新的思维逻辑,批判精神体现了辩证思维的精髓。这里的辩证思维是指以联系和发展的视野,揭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发展逻辑轨迹和辩证否定、批判继承、开拓创新的思维方式。群众路线的辩证思维从根本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创新的基本特征。群众路线是批判创新的理论成果,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的创新,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部署,是党的执政理念的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的新贡献,它的本质在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辩证统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我们更自觉、更全面、更深刻地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内在逻辑与科学内涵。
第四,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相统一的理论建构逻辑。群众路线是党的建设的理论成果,“为民、务实、清廉”的科学内涵是群众路线理论化和系统化的及概念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的理论体系。三者统一于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观。“为民、务实、清廉”遵循基本的建构逻辑,是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三者内在逻辑的建构要遵循理论建构的一般逻辑,具体而言,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法相统一。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内涵的理论建构即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创新和发展同样遵循着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统一的理论建构逻辑。
总之,依据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及新的时代实践,重新审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要实现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这两大任务,归结到一点就是创新和发展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为民”是群众路线提出思想基础,“务实”是党的群众路线实施途径,“清廉”是党的群众路线实施的制度保障。“为民、务实、清廉”是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水平、建立良好的党群关系、推进民主进程和实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群众路线的确立,为重新审视党的执政规律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深厚的世界观、方法论、认识论和逻辑基础。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33.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83.
[3]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18(1).
[4]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533.
[5] 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99.
[6] 侯惠勤.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四大基本命题辨析[J].哲学研究,2010(10):3-10,128.
[7]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