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取消紧急状态法
2014-03-19
环球时报 2014-03-19
本报驻泰国特约记者 孙广勇泰国看守内阁18日通过决议,19日解除在曼谷和周边地区实施的紧急状态法,但同时开始实施管制程度相对较低的国内安全法直至4月30日,以维护上述地区的安全局势,保证泰国上议院选举顺利进行。看守内阁成立了一个新的维护安全稳定中心,由劳工部长差林担任主任,负责协调6万多名军警和行政人员维护局势。目前,军方设置在曼谷街头的掩体已被移除。紧急状态法1月22日开始实施,为期60天,虽然对维护政治冲突发挥一定作用,但同时对泰国经济支柱之一的旅游业打击巨大。泰国国家警察总署署长阿伦18日表示,警方仍须密切监测第三方可能制造的暴力袭击事件。而支持政府的“红衫军”推选更为激进的乍都蓬担任主席,乍都蓬表示将发动“保卫民主制度的行动”。反政府示威者也在隆披尼公园公开培训2000多名安保人员,被批评可能加剧局势紧张。18日,看守总理英拉拒绝参加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等6个独立机构作为中间人的谈判建议,理由是反政府示威领导人素贴缺乏诚意。泰国空军司令巴津当天表示,如果各界认为需要军方作为中间人进行调解,军方随时可以出面。泰国陆军司令巴育17日则称,“选出一些没有道德的人作为领导人,就等于拥戴坏人,民众应该眼睛亮,耳朵灵。难道要泰国人自相残杀吗?最好的途径还是各派协商解决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