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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的网络公共领域:形态、成因与秩序建构

2014-03-19张亮,邹旭怡

关键词:哈贝马斯网络空间领域

摘要:网络空间是社会空间向线上世界的延伸,为人们敞开了一个新的话语空间.运用“公共领域”的理论,基于对哈贝马斯和查尔斯ű泰勒关于“公共领域”含义的综合理解,研究当下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态、成因及秩序构建.通过对新媒介技术带来的机遇、网络空间中的参与状况、寻求共识的可能性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发现在中国的网络空间中,存在一些具有公共领域特征或公共领域理想的具体场域,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阻挠网络公共领域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我们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来维护网络公共领域的秩序,推动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从而有利于中国的政治发展.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4.06.011

收稿日期:2014-07-19

作者简介:张 亮(1980-),男,湖北省武汉市人,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新媒介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邹旭怡(1987-),女,贵州省铜仁市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政治与传播研究.

当网络传播与民主政治相联系时,“公共领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议题.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新媒介被赋予了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期待——能够提供信息充足的、理性的公共讨论,以及秩序井然而又不失活力的公民参与.与此同时,另一种声音又认为,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中无处不受到外部权力关系的左右,并不能成为实现政治参与促进民主发展的“新大陆”.并且,对于互联网讨论中的公共性缺失、伦理缺失的研究,也给“互联网是否能够成为实现公民参与的公共领域”打上了问号.新媒介的技术属性、参与者、文化、制度等众多因素共同影响着新媒介是否能够成为公共参与、公共讨论的平台.那么,当下中国的网络公共领域呈现出怎样的形态?能够通过怎样的途径使其完善从而有益于政治发展呢?

一、理解公共领域

对“公共领域”的论述,最早的系统阐释出现在汉娜ű阿伦特1958年出版的著作«人的境况» (The Human Condition)中.她认为“公共”意味着两层含义:一是公共领域具有最广泛的公共性,二是“公共”一词表明了世界本身.阿伦特对公共领域作了这样的描述:作为一个共有的世界,公共领域可以说把我们聚在一起,又防止我们彼此竞争 [1].哈贝马斯在1962年出版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将公共领域概念化,哈贝马斯是以“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作为研究对象,指出公共领域是“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并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 [2]35.查尔斯ű泰勒在认同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阐述的基础上,更多关注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公共领域如何存在的问题.泰勒以公共讨论的社会议题为视角来理解公共领域,其中公共媒介是必要的因素.他认为公共领域是“透过非直接隶属于政治系统的媒体,或政治立场中立的媒体,进行分散讨论的公共空间” [3].泰勒在研究公共领域时,强调了要避免政治权力的影响,却忽视了市场机制对公共性的蚕食,这一点也正是哈贝马斯所批判的,然而泰勒把公共媒介引入公共领域的研究,并拓展公共领域的内涵,这给网络时代的公共领域研究提供了更宽广的视野.

结合哈贝马斯和泰勒的研究,可以总结出理想形态的公共领域主要具有以下特征:其一,公共领域是具有开放性的公共论坛.这个公共论坛不必是物理性的存在,可以“是由议题所串联而成的形而上的空间” [4],原则上而言所有人都能够进入论坛参与讨论;其二,公共领域内的参与者要遵循的普遍原则是平等、自由、理性;其三,要在理性批判的基础上,形成公共意见或舆论.这里所说的公共舆论是“在受过教育和知情的公众有能力形成某种意见之后在公共讨论中形成的” [2]77.这种公共意见的形成不同于一般性意见表达,而是参与者在公共论坛中遵循平等和自由的普遍原则展开理性的公开讨论而形成的.哈贝马斯认为,公共讨论的结论要具有合理性,并且根据这种合理性的观念,从更有说服力的论证中产生出来的公共舆论集正确性和公共性于一身 [2]58.

尽管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研究是基于18世纪欧洲的历史情境,但是学界将其广泛运用于跨文化的分析中,认为公共领域理论“已经从一个特殊的经验分析,演化为一个拥有广泛解释力的理想类型” [5].因此,对于当下中国出现的网络空间,可以借鉴这一“理想类型”,并结合实际的经验语境进行考察.

二、处于雏形阶段的中国网络公共领域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媒介形式——如社会化媒体——的普及,在网络中形成了一个虚拟空间,这个空间以web1.0时代的门户资讯网站,web2.0时代的博客、论坛(BBS)、微博等形式存在.从web1.0时代到web2.0时代,网络用户从被动在网站上获取信息,发展到能够运用自媒体、社会化媒体进行信息的生产和沟通交流,网络空间的层次、内容以及参与者都呈现出愈加丰富的态势.那么,网络空间是否能够被视为公共领域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出发,并结合当下具体的经验语境来进行考察.

(一)开放的公共平台:新媒介提供的内在结构性机遇与外部权力结构之间的张力

公共领域的首要原则就是“开放”.尽管对互联网技术是否能带来政治发展的怀疑越来越多,但我们还是应当客观地看待新技术带来的机遇, 从web1.0发展到web2.0时代,网络用户能够运用多样化的终端产品更加便捷地获取信息,生产信息,以及在社会化媒介中进行横向纵向的互动交流.互联网因其技术特点,改变了政治传播的方式,进而为政治参与、民主发展提供了技术可能性.我们从互联网上的事件起因、扩散规模、影响范围和强度上,都能够观察到互联网上的政治传播更具有去中心化和多元化的特征.我们可以观察到在社会化媒体(如微博、论坛等)中有大量关于公共事务的讨论.因为互联网本身具有开放性、平等性的特点,各种具有公共领域特点或是被赋予公共领域理想的网络社区悄然兴起,形成了开放的公共论坛的雏形,为公共讨论提供了平台.

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外部权力结构对网络公共领域的影响.哈贝马斯在分析欧洲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时指出,公共领域逐渐为金钱和权力所操纵,丧失了其公共的性质,不再成为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基础 [2]170-282.网络公共领域在发展之初就无法避免来自外部权力结构的影响.我们可以考察网络中几个社交媒体——强国论坛、凯迪社区、四月社区、新浪微博,其中强国论坛是国家所有,隶属于«人民日报»,其他三个均属商业公司所有.各个网络社区的发展历史也都大相径庭.外部的结构性因素对这些网络社区呈现出怎样的形态,持有怎样的政治立场,势必产生重要的影响.但是线下的权力机构,在网络空间中的权威地位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新技术的发展本身无法自然而然地生成一个理想的公共领域,然而它提供了一个“开放”的空间,它的运行方式能够为培育公共领域提供条件.在新技术提供的机遇与外部权力结构向线上蔓延的夹缝中,网络公共领域正在寻找自身存在的方式.

(二)网络空间中的参与状况:希望与困境

公众是否能够平等地参与,并且进行公开、理性的讨论是考察公共领域的一个重要视角.在网络空间中,参与者的态度、行为方式、参与内容都直接影响着公共领域的成长.

1.网民增长与数字鸿沟.基于网络空间的媒介特性而言,所有人都可以平等地进入,公开的进行有关于公共事务的交流、互动.根据国际电信联盟2012年在«衡量信息社会-2012年»中的数据,在数量上,中国互联网用户占全球互联网用户总数的23%,并呈逐年增长态势,然而从ICT(inG 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发展指数 ①上来看,中国处于第78位,仍然排名在中下游,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社会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虽然在原则上来说,互联网空间给所有人平等的进入机会,然而由于经济、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互联网的用户是否参与政治讨论、如何进行讨论,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

2.平等的诉求与匿名制的困境.关于平等,哈贝马斯提到“这种社会交往的前提不是社会地位的平等,或者说,根本就不考虑社会地位的问题” [2]41.当然,能够平等地参与到网络公共领域的政治讨论中,并不意味着话语权的平等.我们可以观察新浪微博中的话语权现状,“大V”们因其在现实社会中拥有的身份和资源,他们在线上仍然掌握着话语权,有研究者认为,在微博中所谓平等的话语权对于“草根”而言也许只是幻象而已.匿名制一直被视为实现话语权平等的规则,避免受到来自现实社会中身份的干扰.然而匿名制又引发了新的问题,有可能使个体之间的交流缺乏来自文明社会的压力和责任.今年9月,号称“互联网第一报纸”的美国«赫芬顿邮报»(HuffG ington Post)开始停止匿名评论功能,这是针对网络谣言和谩骂甚至威胁而采取的举措 [6].

3.批评有余而理性不足.在谈到话语权的平等问题之后,必然会引出话语内容的价值是否平等的问题.话语价值的平等并非是公共领域所追求的目标,而是追求遵循一个公平、合理的规则来评判话语的价值.哈贝马斯认为这个评判标准应当是“理性”.一个论坛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理性,判断话语价值的高低不遵循市场的逻辑和政治的逻辑,只按照理性的原则,判断其是否合理、正当.观察当下网络空间中公共讨论的形态,显现出“批判有余而理性不足”的状态.个人保持批判的意识,与公权力部门的宣传和大众主流媒介的声音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对于保有个人的独立精神是十分重要的,这是公共领域所必需的因素.然而,这种批判的基础在于理性.有学者对具有代表性的网络论坛中的政治讨论进行内容分析,并得出结论认为,在当下的政治讨论中,仍然受到意识形态的较大影响,在有限的论坛群体和议题群体中展现出极化的现象 [7].在网络政治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存在着大量的情绪化的表达以及以预设立场、意识形态为评判标准的论述.但同时也存在理性的声音,在一些网络论坛中,有固定的群体进行长期的交流,在这种情况下,更容易形成参与者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理性沟通,这为如何发展完善的网络公共领域提供了借鉴.

尽管依然存在着数字鸿沟,话语权的不平等,然而,在网络公共领域的实践中,我们确实看到了对传统传播体制的挑战,扩展了平等,普通公众在制度性参与渠道不足的情况下,获得了在网络平台上发出声音的机会,并在互动过程中提升了参与感.

如果把网络空间中的行为者大致看成三个部分——国家、精英、普通公众,那么我们可以观察到,国家一边在提高对网上秩序和政治行为的治理手段,一边以“政务微博”等形式嵌入网络社会中;政治、财富、知识精英在网络讨论中逐渐担当起意见领袖的角色,主流媒体纷纷进驻web2.0平台,传统的大众传媒体系与新媒介的传播模式相互影响,传统主流媒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网络舆论;就普通公众而言,能在网络空间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有可能在参与实践中获得公民身份的认同感以及提升公民素养.

(三)寻求共识的可能性

“能够理性批判并形成公共意见”是哈贝马斯在讨论公共领域时谈到的特征.互联网空间中,意见的多样化甚至碎片化,从而形成僵局,无法达成共识,成为一些学者对网络空间失望的重要原因之一 [8].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描述是一种理想的形态,我们要结合网络空间的实际情况,考察在目前的网络空间里,公众的政治讨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就目前在网络空间中主要集中于社交媒体平台的政治讨论而言,实现意见的聚合,是具有更大现实可能性的目标.关于互联网中的声音是否等于“民意”的质疑很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声音至少是“民意”中的一部分.由于众多现实因素的制约,我们不能期望能够在网络空间中看到“民意”的全貌,而只能将其作为公权力部门听取民间声音的一种渠道.

网络空间中的意见冲突是普遍存在的,相较于现实社会中的情况,表现得更为激烈.网络空间为参与者提供了自由表达、自由辩论的平台,却无法确保理性的参与和达成共识.在网络空间中的政治讨论,我们追求的共识,在当下最为重要的是在参与的过程中遵循理性态度及正当行为的规则.如何将网络政治讨论有效地整合入政治过程,是值得更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发现,在当下的网络空间中存在一些具有公共领域特征或公共领域理想的具体场域,同时也存在一些困境成为发展的障碍.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并未出现过严格完善的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本身就是一个具有理想色彩的术语,我们将其作为研究对象的目的正是在于以此为理想目标,寻求不断靠近这一理想形态的路径.

三、网络公共领域形成的原因探析

要充分认识当下中国的网络公共领域,不仅要观察其现状,还应该追溯其发展历程中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正如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之规则»中阐述的原则:“决定一个社会事实的因素应该在它之前的社会事实中去寻找”. [9]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毫无疑问,当我们考虑网络政治空间形成的原因时,首先会想到的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论是人们日常的看法,还是学术界的观点,技术的发展通常被视为塑造现代社会形态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上文,我们已经探讨了互联网的开放性、平等性为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在此就不再赘言.

(二)国家现代化与信息技术基础建设

现代化是一股具有全球冲击性的浪潮,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无论对科学技术抱有何种态度的人,都注意到了在现代社会中科学技术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不仅仅是与互联网技术在中国的发展和普及同步,并且也是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同步的.

信息技术在中国的发展与国家现代化建设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政府在互联网的发展进程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政府主导的推动下, 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的信息技术基础建设实现了快速的发展,不仅有效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而且使互联网本身成为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发展和互联网运用的普及为网络空间的出现打下了基础,公众开始在网络空间中展开对公共事务的讨论.

(三)现实政治环境与网络政治参与

从宏观的政治体制层面来看,公共领域并不是民主体制中的一项制度安排,然而“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需要法治国家机制的保障” [2]29.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发展已经进入二次转型的阶段——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向以人为本和培育现代社会为重.“以人为本”、“培育现代社会”本身就内含促进公民参与政治的要求.这也印证了金耀基先生对现代化的基本层次的阐述 [10]:从器物的现代化,到制度的现代化,再到思想、文化、行为的现代化,也就是人的现代化.这三个层面的现代化并非是严格区分的三个阶段,它们互相渗透和影响.自1978年开始的第一次转型,中国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就是“器物”层面的发展过程.与此同时,社会结构在发生变化,许多社会矛盾突显出来,如何构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秩序的优化,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实现第二次转型的重要环节是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创新.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建设为公民权利的行使提供了保障.同样,民主也是政治发展中的核心命题,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然而,政治参与的制度性渠道远远跟不上公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愿望,政治参与制度落后于民主需求,党和政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民主压力.网络公共领域的出现,既是在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社会矛盾突显、公众参政意识增强的背景下自发成长起来的,也能在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政府主导的二次转型的过程中,寻找到生存的空间.

从以上成因的分析中,我们不仅能够挖掘网络公共领域得以形成的因素,也能了解为何其存在诸多的不完善之处.改革开放以来,在强势政府的主导下,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着持续高速的发展,而在现代社会培育和参与制度构建方面却仍有欠缺,公众的公民素养也难以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得到训练.

四、秩序建构:推动网络公共领域的健康发展

如何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有效,是面对处于雏形阶段的中国网络政治空间需要探究的问题,秩序是实现发展的必要基础,没有秩序的参与难免会走向极端、散乱,从而为政治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本文主要从制度的维度出发,思考如何推动网络公共领域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主导与多元共治

思考网络公共领域的秩序建构,应当将其放置在整个互联网治理的背景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既要求治理者善用制度思维、法治思维进行治理,也要求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在网络空间的发展及治理中,政府一直起到主导的作用,在面对国际国内复杂的安全形势,以及在上文中分析的处于雏形阶段的中国网络公共领域存在的诸多不完善之处和困境,政府作为主导的角色仍然是有必要的.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在治理的过程中坚持法治思维和制度思维,以避免不恰当的权力介入.社会力量参与治理,主要包括网络运营商、公民自治组织、公民个人.社会力量在治理过程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不只是因为政府的强势,还因为社会力量本身存在不成熟之处,例如网络运营商有可能违背其本身制定的制度,成为秩序的破坏者;而作为参与者的公众,也有待于在参与过程中提升公共讨论的能力和公民素养.

(二)完善具体的制度规范,加强制度执行力,影响参与主体的行为

在网络空间中公众能否平等地参与,能否进行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表达和沟通,能否维持适当的参与秩序,是判断公共领域是否完善的重要因素.马奇和奥尔森在«重新发现制度——政治的组织基础»中驳斥了将政治行为仅仅视为精明的利己行为或是毫无规律可循的“即时之选”,认为制度化的规则对人们的行为方式能够产生影响.他们认为“人们的活动更多地基于其是否合乎规范、恰当的行为范畴,而不是计算选择其行为的所得回报” [11].参与者的行为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也受到从家庭、学校、社会中习得的行为规范及惯例的影响.在网络空间这个特殊的语境之下,需要适当的制度、规则约束参与者的行为.政府在进行网络治理时反复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2000年,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2年着手对此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公权力部门针对新情况出台相关的制度用以规范网络空间中的秩序.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以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边界,是从法律的层面来规范参与者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网络空间中的社会化媒体也制定了各自的管理条例,如人民网强国论坛的«强国社区管理条例»,凯迪社区的«凯迪网络BBS互动区用户注册及管理条例»,新浪微博的«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四月社区的«四月社区管理规则总纲»等.除了具体的管理条例之外,在这些社区中都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所秉持的理念,如四月社区的“求真务实,理性交流”,凯迪社区的“客观、公正、理性、宽容”等.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网络社区的管理规定及所持理念,都算是“规则”的范畴,规则内含某种责任和义务,因而其中的参与者如何行为大多会受到规则的影响.当然,规则并不能完全决定人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它还受到参与者自身身份认同感及受教育程度、资本或权力的影响程度、参与的效能感等因素的共同作用.虽然仍然有诸多因素需要考量,但完善制度和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应当是有效规范参与者行为的必然选择.

(三)将网络政治参与整合进政治过程需要恰当的制度设计

公共领域是否健全,还有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它是否形成了真正的公共舆论,影响着公共权力的运作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这里就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将网络政治参与整合入政治过程,使其能够成为政治系统中“输入”的角色,需要恰当的制度设计.由于传播技术的发展、新应用的普及,人们获取信息的数量和渠道都快速地增长,在网络空间中,同时存在着对大量公共问题的讨论,呈现出多样化、碎片化的状态.如何形成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意见”?什么样的问题能够成为公共议题进入公权力部门的视野呢?这主要存在两条路径:其一,从议程设置的视角来看,主流媒体的议程设置在当下的网络时代受到网络舆论的影响,某个事件最初在某个网络社区中展开讨论,引起了大量网民的关注和讨论,就有可能迫使大众媒介关注到本被忽略的问题,造成更广泛的社会影响,进而成为公共部门的议题;其二,网络公众与政府的直接对话,例如,政务微博中网民与官方的直接对话,以及地方政治论坛中地方政府对公众诉求的回应.近两年,“网络舆情分析师”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这个职业在中国兴起于2008年,负责对网络信息进行监测、分析舆情态势.应对网络讨论问题的多样化和碎片化,由专业的网络舆情分析师来进行信息的整合和分析,不失为一种“从问题到议题”的方式.但是,因此也带来了质疑和恐慌——网络是否会成为福柯所说的全景监狱,因而如何把握好监测信息与保护隐私和自由之间的度,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技术的进步无法简单直接地带来益处,这也是为何需要通过制度安排来使技术进步的正面效应最大化.当下中国的网络公共领域只是呈现出雏形的状态,如何能够实现进一步的完善,本文主要从“制度”的视角进行了思考,认为恰适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能够为培育一个遵循秩序且不失活力的舆论场提供有力的支撑.然而,单从“制度”一维去考察显然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开阔的视野,着手于多样化的视角才能更全面地透视当下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这些都有待于更进一步的研究.

注释:

① 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发展指数,是由全面反映信息化发展水平的11个要素合成的一个复合指标,涉及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化使用、知识水平、发展环境与效果、信息消费等各方面,如,拥有计算机的家庭数量、互联网的使用人数以及掌握的水平等. [参考文献]

[1]汉娜ű阿伦特.人的境况[M].王寅丽,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32-39.

[2]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3]查尔斯ű泰勒.公民与国家的距离[M]∥汪 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北京:生活ű读书ű新知三联书店,2005:207.

[4]李丁讃.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M]∥许纪霖.公共空间中的知识分子.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71.

[5]许纪霖.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形态、功能与自我理解:以上海为例[J].史林,2003(71):77-89.

[6]新华网.美«赫芬顿邮报»社论说网上恶意言论应予以管理[EB/OL].(2013-09-13)[2014-04-10].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3-09/13/c_117365514.htm.

[7]乐 媛,杨伯溆.网络极化现象研究:基于四个中文BBS论坛的内容分析[J].青年研究,2010(370):1-12.

[8]Lynda Lee Kaid.Handbook of Political CommunicaG tion Research[M].London:Lawrence Erlbaum AssoG ciates,2004:515.

[9]Émile Durkheim.The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 [M].The Free Press,1982:110.

[10]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31-134.

[11]詹姆斯ű马奇,约翰ű奥尔森.重新发现制度:政治的组织基础[M].张 伟,译.北京:生活ű读书ű新知三联书店,2011:21.

(责任编辑 文 格)

Internet Public Sphere in China: Form,Causes and Order Construction

ZHANG Liang 1,ZOU XuGyi 2

(1.School of Marxism,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Hubei,China;

2.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Hubei,China)

Abstract:Cyberspace is the extension of social space to the online world,which opens a new discourse space for people.Based on the theory of“public sphere”,this article researches on the form,causes and order construction of internet public sphere in China.Through the study of this three aspects:the opG portunities brought by new media technology,participation in cyberspace and the possibility of seeG king consensus,some concrete space with characteristics of public sphere is found in cyberspace.MeanG while,some problems obstruct its healthy development.In view of the above situation,we consider that system should be constructed to maintain public order in cyberspace and promote internet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which will be conducive to China's political development.

Key words:new media;internet public sphere;system;order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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