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垃圾焚烧厂称重系统的选择
2014-03-18张瑛华刘海威
张瑛华,刘海威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 100038)
垃圾称重系统作为垃圾进入垃圾焚烧厂的第一环节,主要目的是记录进出垃圾焚烧厂的各种物料情况,包括对进厂垃圾、燃油等各种物料消耗、出厂飞灰或稳定化物、出厂炉渣等各种废弃物的称重、记录、打印与数据处理、数据传输等。
根据国内多个城市调查结果,城市垃圾运输一般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运输工具多为载质量5~20 t/(车·次) 的卡车。垃圾焚烧厂物流入口应根据日进出厂的垃圾、飞灰、炉渣及其他物料量、运输车规格、高峰期车流量及卸车平台容许的作业车数量等配置垃圾称重系统。垃圾称重系统主要由汽车衡和称重管理系统组成。
1 汽车衡的型式
1.1 汽车衡产品型号说明
衡器产品型号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推荐的组成内容顺序见图1,制造厂家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其内容[1-2]。
汽车衡标准配置主要由承重传力机构(秤体)、高精度称重传感器、称重显示仪表3大主件组成。常用规格有:宽3.0~3.4 m,长6~24 m,称重范围30~200 t。
1.2 动态汽车衡与静态汽车衡
按衡器称量形式,分为动态汽车衡和静态汽车衡[3]。
动态汽车衡是指在称量期间,载荷相对于衡器承载器存在相对运动。具有称量时间短、自动化程度高的优点,但准确度等级低于静态汽车衡,并且需配套车辆识别系统。按称量形式不同,又分为整车称量动态汽车衡和动态轴重衡。整车称量动态汽车衡称量的结果是动态车辆的整车,称量不出车辆的轴载荷,常被做成动静两用电子汽车衡,主要用于非单纯地按照称量结果进行贸易结算,而以称量结果进行的技术判断和统计,适用于海关、港口等部门进行商业性称量,准确度等级通常为0.2级和0.5级。动态轴重衡称量结果是车辆的轴载荷,主要用于公路超载车辆检查。
静态汽车衡是指在称量期间,载荷相对于衡器承载器没有相对运动的称量,静态称量总是非连续的。
1.3 模拟式汽车衡与数字式汽车衡
按传感器型式,分为模拟式汽车衡和数字式汽车衡[3]。
模拟式汽车衡是指输出和(或)指示的值是被称量值的连续函数的衡器。随着用户对称重精度和长期使用稳定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模拟式汽车衡越来越显出其缺点,无论从传输距离、偏载调整均难以保证称重数据的精确度与长期稳定性。
数字式汽车衡是指能提供数字化输出和(或)数字显示的衡器,具有指示结果简单、直观的优点,但需配置数字式传感器,传感器反应时间略慢于模拟式传感器,设备价格也略高于模拟式汽车衡。
数字化电子汽车衡作为模拟式汽车衡向数字式转换的中间产品,称重传感器仍为模拟式称重传感器,输出的也是模拟电信号。只是接线盒发生了改变,也就是在接线盒中完成了信号的模数转换,经过数字接线盒内部的放大、A/D转换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这样从接线盒输出的电信号就变成了数字电信号。与数字式电子汽车衡相比较,其蠕变、线性等指标还远不能相提并论。
1.4 地上衡与地中衡
按衡器的基础形式,分为地上衡(无基坑秤)和地中衡 (有基坑秤)[3]。
地上衡是指结构上容易拆卸、运输,装配在地面的临时或简易基础上的平台秤。具有维护简单方便,设备防水防腐环境较好的优点,但由于上下汽车衡需沿坡度控制车速,对衡器的测量结果准确度不可避免有一定影响。
地中衡是指杠杆系统或称重传感器在低于地面的基坑中,秤台上通行面与地面平齐的平台秤。具有汽车衡称重方便,但设备防水防腐要求高,需考虑基坑排水。
2 汽车衡的性能
2.1 计量性能
动态汽车衡的整车总质量的准确度等级划分为6个等级:0.2、0.5、1、2、5、10;最小秤量、分度值、最小分度值及最大分度值应不小于表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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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汽车衡为非自动衡器,通常0.2级和0.5级的自动衡器的静态准确度应符合非自动衡器中的中准确度级;1.0级和2.0级的自动衡器的静态准确度应符合非自动衡器中的普通准确度级。非自动衡器的准确度等级划分见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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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传感器性能
称重传感器作为汽车衡测量准确度的关键仪表,应具有防水、防晒、防腐、抗射频干扰、防转动、防倾倒性能,主要技术指标:最大安全过载能力、灵敏度、准确度等级、蠕变、零点温度系数、量程温度系数、使用温度范围、温度补偿范围、输入阻抗、输出阻抗、绝缘电阻、激励电压、防护等级。
3 称重管理系统及其他配套性能
目前,国内垃圾焚烧厂垃圾称重系统一般设有汽车衡控制室,配置称重管理系统,与中控室和地方城管系统联网,及时进行数据交换,以实现垃圾计量等的自动化、高效运营,充分发挥政府监督指导职能。称重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称重数据库管理系统、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和语音报读系统等。垃圾焚烧厂可根据自动化程度要求配置,如道闸、红绿灯及红外光开关、读卡柜、服务器、打印机、称重和发卡软件、大屏幕等。
在-10~40℃范围内和相对湿度为85%时,衡器应满足相应的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当环境温度每差5℃时,衡器的零点或零点附近的示值变化应不大于1个分度值。如衡器安装在-10℃以下的环境中使用,应采取措施(加热)保证传感器正常工作[5]。
使用交流电源供电的衡器,当电压值在-15%~10%,额定电源频率变化±2%时,衡器应符合相应的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使用直流电源供电的衡器,当电压值在规定的最低电压和标称电压的+20%的范围内时,衡器应符合相应的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
衡器应具有的通用技术要求包括:使用适应性,操作安全性,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对显著干扰误差的反应,直流电源,外部接口,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衡器结构,称重传感器,称重控制显示器等。
4 垃圾焚烧厂常用汽车衡的选择
4.1 汽车衡数量设置
根据CJJ 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垃圾焚烧厂焚烧能力为2 000 t/d及以上时,设置3台或以上汽车衡;焚烧能力为600 t/d及以上时,设置2~3台汽车衡;焚烧能力为600 t/d以下时,设置1~2台汽车衡。如果选用2台及以上汽车衡,宜设置1台出厂物料称重用衡器。
4.2 静态汽车衡与动态汽车衡、模拟式汽车衡与数字式汽车衡的选择
据垃圾焚烧厂总图布置,结合建设规模、垃圾车流速度,可选择静态汽车衡与动态汽车衡。
由于动态汽车衡具有不停车、计量连续、称量时间短的优点,在垃圾焚烧厂项目中占有一定市场。但其采集数据波动大、准确度低,因此,垃圾焚烧厂选用动态汽车衡,应配套选用模拟式汽车衡。动态汽车衡可以作为动静两用汽车衡,但作为自动衡器,称重系统必须配置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同时,模拟式汽车衡由于模拟式传感器传递模拟信号自身保密性差、抗干扰能力弱,称量结果易受外部信号干扰,难以保证数据的准确度和稳定性。
如果选用静态汽车衡,可以配置模拟式传感器或数字式传感器。数字式传感器由于传感器传递数字信号,自身防腐、防潮、防倾斜等要求,传感器价格大大高于模拟式传感器,但是传感器传递数字信号保密性好、抗干扰能力强,称量结果准确。
如选用静态数字化汽车衡,称重传感器仍为模拟式称重传感器,在接线盒中完成了信号的模数转换,经过数字接线盒内部的放大、A/D转换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因此,输出电信号为数字信号。此类汽车衡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模拟式汽车衡的缺点,但与数字式电子汽车衡相比较,其蠕变、线性及准确度等级等性能指标还相差较远,但价格上占有一定优势。
4.3 地上衡与地中衡的选择
根据垃圾焚烧厂总图布置,结合建设规模、垃圾车流速度,可以选择地上衡与地中衡。
地上衡由于衡器置于地上,具有设备维护简单、排水方便、设备防潮防腐环境较好等优点,在垃圾焚烧厂项目中占有一定市场。但由于上下汽车衡需沿坡度控制车速,总图布置需考虑汽车衡前后设一段较长的引道,对衡器的测量结果准确度有一定影响。
地中衡由于称重传感器位于低于地面的基坑中,秤台上通行面与地面平齐。因此,此类汽车衡称重方便,但设备防潮防腐要求高,需考虑基坑排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应用范围。
4.4 称重管理系统的选择
垃圾焚烧厂可根据当地城市环卫管理部门要求和自动化程度需求,选择配置称重数据库管理系统、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和语音报读系统等。
作为称重系统的辅助管理部分,该系统将根据汽车衡选型相应配套。一般而言,各供货商该部分供货内容可以根据采购方要求选择,供货标准相差不大。
4.5 称重系统的其他要求
垃圾焚烧厂汽车衡主要用于对出入厂燃料、材料、动力及固废的计量、统计以进行补贴费结算。因此,对于静态汽车衡,准确度等级选择中准确度III;对于动态汽车衡,准确度等级选择0.2级或0.5级即可。称量精度不大于20 kg[6]。
汽车衡的设计称量应根据最大垃圾运输车的最大满载总重按式(1)确定。其系数确定应从减少故障、延长系统使用寿命、保证测试精度以及经济性角度考虑。计算安全系数可取1.30~1.7,其中对使用载质量15 t及以上的垃圾运输车,取下限;15 t以下的,取上限。汽车衡称台的长度按不小于前后轮的距离加1.5m,宽度宜按不小于轮距加0.8 m并符合制造厂的规格系列来确定[6]。
设计称量=(1.30~1.7) ×(最大运输车自重+最大载质量) (1)
需要指出的是,常用汽车衡要求周围环境保持在-10~40℃范围和85%相对湿度。因此,当衡器安装在-10℃以下的环境中时,设备应设计加热系统以保证传感器正常工作。
汽车衡前后设直线引道,引道周围设排水系统,引道设横向斜坡,坡度不能超过1%。一般要求汽车衡基础下的素土承载力不低于98 kPa(10 t/m2)并应符合制造厂的要求[6]。
5 结束语
垃圾焚烧厂称重系统计量垃圾处理量,其结果直接影响垃圾焚烧厂营业收入,继而影响垃圾焚烧厂经济效益。由于其计量环境的特殊性,在设备选择和系统设计时区别于普通称重系统。因此,在保证垃圾计量精度、计量结果准确度及稳定性的前提下,需要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设备选型、价格及合理的系统设计。
[1]GB/T 7723—2008固定式电子衡器[S].
[2]QB/T 1563—2003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S].
[3]GB/T 14250—1993衡器术语[S].
[4]GB/T 15561—2008静态电子轨道衡[S].
[5]GB/T 21296—2007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S].
[6]RISN-TG 009—2010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导则[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