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制度”不能“软执行”
2014-03-17张永生
党建 2014年2期
张永生
公车私用、超标配车、豪华装饰……近年来,公车滥用现象普遍,基层群众对“车轮腐败”深恶痛绝,公车治理也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
向“车轮腐败”亮剑,势必触动一些部门一些人的“奶酪”,可能会遭遇各种各样掣肘。一些人坐惯了公车,会视之为理所当然,要立马改变还不能适应;还有人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会想出这个点子、使出那个招儿,玩变通、软抵抗。遏制“车轮腐败”,需要警惕打“擦边球”、玩“躲猫猫”,甚至见招拆招。一句话:“硬制度”须防“软执行”。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关于公车改革内容的原则性、指导性都很强,但执行还需进一步细化。如什么是“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还需要进一步界定;对于怎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多少才算“适度”,还需要制定更为明确的标准……至于怎么界定、制定何种标准,需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更不能由某些部门说了算、甚至“领导说了算”。否则,很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或改下级、改别人不改自己,或补贴照拿、公车照坐,硬是把公务出行补贴搞成了变相福利。
细化制度规定,强化监督,严厉问责是关键。一些公务出行费用、交通补贴,怎么用的、用到哪里、用得是否合理,应该摊开晒出来,接受社会监督;一些违规者受到怎样的处罚,也应公之于众。一句话,强化监督、严厉问责,让人认识到“红线”不是“弹簧”,“雷池”不可逾越,更不敢将禁令当空文、视令箭为鸡毛。唯有确保制度的刚性和执行力,才能勒住“车轮腐败”这匹狂奔的野马。
(责任编辑: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