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
2014-03-16
长垣县
【概况】 长垣县位于豫北平原东部,地处黄河滩区,全县辖11个镇、3个乡、4个街道,601个行政村,总面积1051平方千米,耕地面积6.96万公顷,总人口84.98万人,全县共有引黄闸门10座,大型灌区2处,中型灌区2处,机电井1.03万眼。全县有效灌溉面积4.38万公顷,节水灌溉面积1.92万公顷,除涝面积3.23万公顷。
【农田水利】 全年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44亿元,完成大功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安全饮水、三善园引黄调蓄3个项目工程。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共清淤土方262.44万立方米,清挖整修河道367条、长608.99千米,新打机井750眼,新建、重建各类配套建筑物391座,新增有效灌溉面积和旱涝保收田面积各200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400公顷,改善灌溉面积1.77万公顷。
【防汛抗旱】 5月,召开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防汛工作,印发防指成员单位防汛职责,调整县防汛指挥部成员,落实县党政军领导防洪抢险、迁安救护、物资供应分工负责制,明确防洪河道、重点区域责任人,县防指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内河防汛工作责任书。3月县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会同各乡镇水利管理单位,先后2次对全县度汛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对15处重点工程隐患,分别制定措施,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防汛物资麻袋5万条、编织袋82.23万条、油料25万公斤、钢管1万根、木桩6.2万根、铁丝5.9万公斤、冲锋舟2艘、橡皮艇3艘、救生衣1000件、抢险应急发电灯1台、发电机组13.4千瓦,做到物料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四明确,实行定期检查和专人管理;组建了由500名职工组成的应急抢险队,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防汛队伍,县防指组织了防汛抢险演练。修订完善预案,编制下发了内河防汛工作方案。自6月1日起,县防指办、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工情、水情和天气变化。各项防汛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确保了汛期安全。
秋季全县持续干旱,最严重时农田受旱面积达3.07万公顷,小麦种植困难。针对严重干旱,协调河务部门,加强引水,迅速开启所有引黄口门,关闭所有的排水闸门,短时间形成快引快送引水局面,保证了农田灌溉用水。县政府紧急调拨专项资金290万元,争取省水利厅抗旱经费101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旱情严重、渠灌条件差的乡镇打配机井,共新打机井750眼。国庆节前组织清挖疏浚引黄总干渠、沉沙池、禅房总干及左寨干渠,增强引水能力。发挥水利工程抗旱作用,引、拦、蓄、堵疏结合,开源节流,适时调整供水方案,满足各地灌溉用水需要。至10月下旬,全县5.33万公顷农田普浇一遍,战胜了秋季旱灾,为夏粮实现“十一连增”奠定了基础。全年共引水1.26亿立方米,浇灌农田19万公顷次。
【饮水安全】 2012年第二批饮水安全工程项目,2013年2月开工,3月底竣工,共扩建供水工程1处,延伸管网工程2处,累计铺设管网25.88万米,新打水源井1眼,建设泵房1座,清水池1座,完成投资1260万元,解决蒲西、方里、芦岗3个乡(镇、街道)17个行政村2.22万村民和9所学校5000名师生饮水安全问题。2013年饮水安全项目涉及武邱、芦岗、佘家、恼里、常村、方里、孟岗、樊相8个乡(镇),共投入资金4848万元,建成集中水厂4处,管网延伸工程7处,新打配水源井10眼,建设管理房、泵房各4座,清水池8座,自动化控制设备4套,铺设PE100、PVC—M干支供水管网83万米,水厂附属设施4处,完成入户安装2.5万户,解决73个行政村8.55万村民和47所学校1.91万名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大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二批项目,投资73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40万元,省级投资191万元。工程于3月29日开工,6月15日竣工。完成硬化骨干渠道6600米,清淤整理渠道5400米,重建生产桥6座,完成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8700立方米,土方9.77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1533.33公顷,年增粮食209万公斤,年节水253万立方米。
【三善园引黄调蓄】 2013年12月底,完成三善园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建成调蓄池1处,蓄水容量110万立方米,护砌引水渠874米,建节制闸1座、进水闸1座、桥2座,疏浚河道1870米,完成投资6875万元。
【水政水资源管理】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共向群众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单1万余份、宣传册2000余本,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受教育人群达18万人次。加大水行政审批管理力度,共审批取水许可16件,换发取水许可证60套。对取用水户进行区域划分,分解到各个水管单位,逐月按水表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共征缴水资源费220.25万元。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凿井案6起,罚没款15.8万元,下达限期安装取水计量设施通知书、限期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20份,强制拆除阻水建筑物1座,清除阻水围堰3条,制止“四无”凿井队暴力抗法一次,维护了水法尊严。
(甘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