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模式利益机制研究
2014-03-12包焱BAOYan
包焱BAO Yan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 200438)
(Shanghai Technical College of Urban Management,Shanghai 200438,China)
1 高职物业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利益机制的内涵界定
“利益”指益处、好处,是对人或物有良性影响的事物。“机制”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现泛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内部组织和运行变化的规律。“利益机制”通常指企业及其成员从维护自身的利益出发,对企业外部环境中各种经济现象及其变动的反应方式和企业中不同成员的行为之间的相互依存、制约、影响方式。由此可见,校企合作的利益机制是基于自身利益诉求所形成的在一定现实条件制约下的高职院校、企业等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机制。而在校企合作模式下,此利益机制的实现是以高职院校与企业间存在利益结合点为前提形成的,即合作要符合互利原则并能实现双方的利益。只有在重视并实现各参与主体利益的前提下,校企合作才可以持续性发展。
只有真正触及利益机制的校企合作才能发展成为互惠互利的自发式长效机制。所以在重视利益机制的前提下,挖掘并最大化校企之间的利益契合点,激发校企合作各参与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各方利益的良性互补,才是未来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长效发展的根本支撑。
2 高职物业管理校企合作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分析
“利益”作为联结校企双方的纽带,在高职物业管理校企合作模式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校企合作各参与主体存在着资源互补的合作需要,有着自身的利益诉求。
2.1 学校参与校企合作的利益诉求
2.1.1 培养技能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校企合作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其基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均指向学生。学生在校企合作中通过参观访谈、顶岗实习、动手操作、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不仅能消化已学过的理论知识,加深对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还能充分了解到现代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企业运营流程、企业对毕业生素质的要求,强化了实际操作能力和团结合作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创新精神,增加了学生就业机会。
尤其是对于物业管理专业来说,随着行业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模式与传统概念中的物业模式已大相径庭。而校企合作模式可以使学生在顶岗实习时即对企业有直接的感性认识,能加深对现代物业的理解。校企合作模式除了可以使高职学生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及时帮助学生掌握就业信息,实现学生就业和企业用工的顺利对接外,还有利于帮助学生提高职业能力,毕业后能够很快实现由学生向社会人的角色转变,更好地融入岗位工作。
2.1.2 培养“双师型”教师,提高教师能力“双师型教师可以培养出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熟练技能的学生”。毫无疑问,高职院校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前提是要有双师型教师。但是,我国高职院校的教师结构中有相当大的比例都是学校毕业后直接担任高职院校专业课教师,缺乏职业经验和熟练的职业技能。物业管理专业的教师也存在此类问题,而且物业管理行业作为新兴发展行业,其职业资格的认证制度尚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中,“双师型”教师显得尤为短缺。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可以为物业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双师型”教师培养提供了一个良好环境。通过校企合作,专业教师可以进入合作企业锻炼,熟识行业动态;同时,专业教学也可以聘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兼职教师队伍,从而实现本专业与合作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合作互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1.3 有利于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 校企合作模式为高职院校提供了深入了解企业乃至行业的机会。通过校企合作的深入进行,高职院校与企业双方相互加深了解。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新兴的物业服务行业也在不断完善当中。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建设及相应的教学改革势必要围绕行业发展动态展开。而校企合作为物业管理专业建设提供了适时、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的机会,有助于本专业适应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培养既能顶岗操作又不乏后续发展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2.1.4 为学校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基于物业管理专业的特点,在实训教学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物业设施设备,而高职院校设施设备投入能力有限,使得学生有效实训量不足往往成为该专业发展过程中的瓶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确立,一方面使学生获得在企业实训的机会,另一方面,学校也能够获取企业的资助,有助于改进教学设备、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学校经济效益。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常态化,也有助于提高学生质量,利于提升专业的知名度,树立学校的社会形象,进而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
2.2 企业的利益诉求 虽然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中,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但这只是基于企业自身的利益诉求无法达成满足的背景下才出现的。从物业服务企业来看,近年来伴随物业行业的发展和转型,企业不但在人力资源方面需要高职院校的大力支持,而且在经营管理、科学研发、技术支持、行业探索等方面与高职院校有着多方面的利益关联点。
2.2.1 获得稳定的技能型员工供给 伴随物业管理行业的转型发展,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支撑。人才的获得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大学毕业生,但现有的大学生缺乏实际能力,无法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另一方面,市场上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才则有着成本高,供应量不足的特点。在此背景下,校企合作可以让企业以较小的代价获得大量的实用人才。学生到企业实习,可以使企业节约招聘新员工的上岗培训费,招聘、试用、不合格解聘等方面的费用,部分解决了企业临时工作或辅助工作的人力需求问题。通过校企合作,企业还能物色到满意的固定雇员、获得适应其发展需要的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人才。
2.2.2 提升在职员工的能力 校企合作模式中,企业往往可以利用高职院校资源对在职员工进行继续教育,通过刺激、激励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加强“学习型企业”建设。学校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既掌握最新的专业技术,又有独到的教学方法,能够给员工提供最优化的培训。企业通过培训,实现了员工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提升了员工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增强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2.3 获得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伴随物业行业的发展,“现代物业理念”的提出,迫使传统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断转变经营思路,借助于高职院校的科研、信息与技术服务,解决技术、管理、经验方面的难题,从而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
2.2.4 提高企业社会声誉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中,尤其是订单培养班,通常以企业名称冠名可见,企业通过对教育的支持,间接起到宣传效应,提升了企业品牌的内涵和影响力。另外,学生是行业未来的领航者和主力军,通过校企合作,起到了针对潜在消费者的广告作用,也无形中扩大了企业的宣传力度。校企合作实践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并提高其知名度。
2.2.5 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 通过校企合作,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政策性优惠,如:减税,贴息等;另外企业录用到满意的实习学生,并进而录用为正式员工,大大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
2.3 政府的利益诉求 在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中,政府虽然是独立于合作协议双方的外部力量,但是,却是校企合作的主导者。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迅速,离不开中央的大力推动。温家宝总理曾指出:“要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对于高等职业教育而言,教育质量的提高关键是推进校企合作。
政府主导下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对于主导者政府来说,其利益诉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可以提高高职学生就业率、维护社会稳定。包括高职学生在内的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毕业即失业、就业专业不对口,是对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就业困难造成大学生强烈的失落感和挫折感,对广大家庭的教育投资和消费产生不利影响,影响社会稳定与公平,甚至引发对社会的不满心理和过激行为。第二,解决结构性人才不足的问题。校企合作有助于促使高职院校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岗位实际需求相匹配。第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对于企业具有促进作用,而企业作为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微观主体,企业的健康发展利于社会经济健康运行。
3 高职物业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利益机制的构建
深入考察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现状,企业参与校企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不高,本质上的原因在于其利益诉求未达到满足。究其根源,原因在于:第一,职业教育与企业自身的短期经济利益关联度不高,可以说,职业教育关系到国家发展的潜在的长远的利益,而对于作为国民经济微观主体的企业来说,直接关系不大。第二,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虽然有着与高校进行产学研互动的需求,但是高职院校限于自身的办学水平与科研能力不足,无法实现与企业深度合作。一方面高职院校教师师资紧张,教学任务繁重,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科研条件有限,导致其无法有效满足企业的研发需求。第三,物业服务行业虽然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人才需求量大,但是,高职院校提供的学生如果局限于低廉劳动力,那么企业宁可倾向于内部培训为主。
因此,高职物业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利益机制的构建,需要从学校、企业双方协议主体入手。高职院校应树立市场意识,增强为企业服务的理念,既注重建设一支能够为企业提供技术攻关、员工培训等服务的教学、科研人员队伍;也要注重培养适应企业岗位要求并具有后续发展潜力的技能型人才,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而企业则应具有长远战略目光,不能只看当前利益,与高职院校建立长久联系,借助高职院校的师资、科研力量为本企业的人力资源储备、员工培训及技术攻关服务。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学校、企业均有各自的利益诉求,校企合作模式中,因校企双方在价值观、体制、工作方式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其利益诉求无法达成一致时,政府应发挥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导作用,即政府出台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既要明确职业教育发展要充分依靠行业、企业,实行产教结合,共同服务于区域经济建;又要明确校企合作中参与主体的权责利关系,以保障校企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激励企业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中。
[1]王翠华.高职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J].教育与职业,2011(35).
[2]刘一兵.构建高职互惠双赢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J].价值工程,2012,31(20).
[3]王振洪,王亚南.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利益机制及构建路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