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学“动物叙事”的资源谱系
——兼论中西动物伦理思想的差异*
2014-03-12陈佳冀
陈佳冀
(江南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在世界文学宝库的“动物叙事”长廊中,特别是加拿大、美国、奥地利、英国、日本等国的动物叙事创作历经了悠久的历史积淀形成了上百年的动物文学史记载,也涌现出堪称世界级的代表性专职“动物叙事”作家与被奉为文学史经典的名篇佳作。如加拿大作家厄尼斯特汤·西顿、法利·莫厄特,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英国作家吉卜林,日本作家椋鸠十等;而《老人与海》、《白鲸》、《变形记》、《义犬博比》、《鱼王》、《与狼共度》、《野性的呼唤》、《动物农庄》等*除此之外,世界动物叙事史上一些堪称经典的代表性作家作品还包括:阿普列尤斯得《金驴记》、塞万提斯《双犬记》、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安娜·休厄尔《黑美人》、霍夫曼《雄猫穆尔的生活观》、列夫·托尔斯泰《霍尔斯特梅尔》、尤奈斯库的《犀牛》、吉卜林《丛林之书》、艾特玛托夫《断头台》、特罗耶波利斯基《白比姆黑耳朵》等。丰富的动物叙事创作实绩与不胜枚举的经典性作家作品的呈现,都赋予了动物叙事以“史”的考查地位与论述维度,正如朱宝荣先生所言:“小说发展过程中,动物形象的塑造已然形成一种传统,动物形象的确拥有自身的‘历史’。”可谓切中肯絮,那么,如何以丰富的创作文本作为材料从史的角度系统地进入对动物叙事的梳理与探究当中,无疑是动物叙事研究中一个重要的考查向度,当然,本论文所强调的资源谱系的梳理就是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研究工作。引言详见朱宝荣:《动物形象:小说研究中不应忽视的一隅》,《文艺理论与批评》2005年第1期,第116页。诸多的“动物叙事”名作更是奠定了其在世界文学长廊中的特殊地位。而在中国的叙事范畴内,人们也会不经意地联想到《搜神记》、《任氏传》、《西游记》、《封神演义》、《聊斋志异》等这些耳熟能详的中国优秀古典名作,当然它们还尚不能归入完备的现代小说叙述范畴,但却已经向我们展示并见证了动物叙事在中华大地上曾经所拥有过的辉煌与荣耀。而自进入新时期以来,“动物叙事”创作已形成一股蓬勃的热潮,且发展至当下依旧名篇佳作层出不穷,成绩斐然。几乎所有的当代小说知名作家都曾染指过这一领域,其中有些创作甚至引起普泛意义上的时代共鸣,并在学理层面引发过广泛的热议,这种广泛的参与度与普泛的受众度,是大多叙事题材类型所难于具备的。
从哈萨克族作家艾克尔·米吉提创作《努尔曼老汉和猎狗巴力斯》(《新疆文艺》1979年第3期)起,先后有10余篇动物叙事作品获得过全国优秀中短篇小说奖,如乌热尔图的《一个猎人的恳求》、《七叉犄角的公鹿》与《琥珀色的篝火》,韩少功的《飞过蓝天》,冯苓植的《驼峰上的爱》,郑义的《远村》,王凤麟的《野狼出没的山谷》,邹志安的《哦,小公马》,王星泉的《白马》等。与新时期中短篇动物叙事创作的蔚为壮观相比,自进入新世纪以来,动物叙事作家们似乎更加倾向于长篇大作的写就。自名家贾平凹于2000年初创作《怀念狼》始,诸如方敏的《大绝唱》、姜戎的《狼图腾》、杨志军《藏獒》系列、娟子的《与狼》、郭雪波的《银狐》、路生的《怀念羊》、京夫的《鹿鸣》、李克威的《中国虎》、陈应松的《猎人峰》等长篇佳作相继问世,它们凭借自身所特有的题材优势、独特的叙事视角与惊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迅速占据了当代小说创作领域一个颇为重要的话语空间。
而从研究的维度,截止到2014年有关中国文学“动物叙事”的研究成果,总体上可以用比较可观来形容。与动物叙事的相关创作一样,中国学界对动物叙事的理论研究最初也是附着在儿童文学的框架内展开,故常常流于表面,也缺乏足够的理论深度。随着近年来动物叙事佳作的不断涌现,并在主题探询、形象塑造、艺术表现、审美效度、伦理诉求等多个向度呈现出焕然一新的特质与深刻的思考动向,异彩纷呈的类型化表征更促成这一叙事类型的蓬勃发展。如今的“动物叙事”创作早已溢出儿童文学的固有边界,表达出一种不可预知的深度与广度。相关的研究成果也不断向着更为深刻而厚重的领域延伸与开掘。但有一点尚需明确,虽然“动物叙事”研究已经逐渐成为当下一门显学,但它始终没有成为学界的一个纯粹意义上的理论热点,也没有引起足够多的重视与青睐。主流文学批评家、评论家们对这一叙事类型至今“眷顾”甚少,即使它发展至今已然如此的蔚为壮观、气势恢宏,但大多表现出一种轻蔑而略显“冷淡”的姿态,除了针对某一单篇作品偶尔发一发感慨,充满豪情地歌颂一番或陈词激烈地贬损一番,而对于“动物叙事”作为一种文学文化现象,作为一种文学思潮,作为一个重要理论热点的深入考察缺乏应有的关照,这是“动物叙事”研究当中一个不争的事实。
笔者致力于当代文学“动物叙事”类型学的专项研究基于将当代动物叙事作为一个叙事学意义上的类型整体为考查前提,重心在于对动物叙事这一特殊叙事类型具体的功能形态与历史根源的考查。也就是从类型的本质属性与发生学(起源学)两个最为基础的向度衍生而出,包含对当代动物叙事的概念诠释、伦理资源、叙事传承、类型衍生、功能形态、深层结构、主述模式以及神话根源等多个层面的探讨与论证,同时也兼顾从审美形式、叙事形态、艺术样貌到文化传承、心理结构与伦理价值——这样经由形式到内容,兼顾历时与共时,横向与纵向(历史的维度)相结合的偏于科学化的研究范式。本论文所做的在中、西方动物伦理思想资源的比较视域下挖掘、梳理“动物叙事”资源谱系的工作,就是类型学研究当中举足轻重的一个核心部分。
总体而言,与其他类型题材创作相比,中国当代动物叙事很好地达成了科学、生态、伦理、美学与现代思维的完美融合,也由此让我们窥见与感受到其所能承载的丰厚而博大的心灵容量。在时间已推进到新世纪的今天,中国文学动物叙事正以其自身所特有的伦理品格、道德感召与价值意蕴,参与了人类新世纪的文明进程,并继续发挥着其强大的精神洗礼与道德感召作用。基于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对这一中国文学史上所特有的叙事类型的未来发展走向抱以足够的期许与热度。正如彭斯远先生在《中国当代动物小说论》中所言:“古老的动物文学发展到今天,虽然人们已愈来愈深刻地认识到它的巨大社会价值,但人们的认识并未穷尽,相信它会不断被社会所开发利用而走向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此语可谓切中肯絮,恰恰也代表了笔者的某些心声与情感寄托。当然,从一名“动物叙事”的研究者与先行者的角度,笔者尤其寄希望于有更多的研究者加入到“动物叙事”这一略显单薄与冷清的研究领域,为动物叙事整体理论的建构与发展添砖加瓦,贡献出绵薄之力,这对于“动物叙事”相关题材的创作而言,将不啻为一件十足的好事。
翻看中西方有关动物伦理思想的历史履历,从古至今有关动物的看法、态度与相应的理念、思维等可以用博大精深、异彩纷呈来形容,而管窥其间,不难发现中、西方历史上对待动物的态度、观念的变迁以及对待动物伦理的不同侧面与关照角度、思维观念的不同。诚然,如何看待自然,如何对待万物,如何面对生命,历来是所有文明、宗教和哲学关心的问题。[1]而笔者的研究正依托建立于对中、西方文明中动物思想的宗教神学伦理与古代哲学文化伦理渊源的回溯基础之上,进行相应的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在中西方比较的视域之下,找出二者之间有关动物伦理观念所存在的差异性,各自的缺陷与不足及提供相应的弥补与有效的现代理念补充,这显然对于中国当下的生态文学创作而言可以提供更为合理的思想与理论依据。在深厚的中西历史语境中剥离错误、迂腐的动物理念,而积极挖掘与呈现出正确的、有导向作用的动物生态伦理思想,为生态文学的蓬勃发展奠定较为坚实的资源保障,并且进一步去深刻领悟中国动物伦理思想的内在传承、生发与叙事建构的有效进程与完备呈现。
特别是伴随着西方现代动物解放运动的兴起,无疑已经为我们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契机与有效的期冀,它的蓬勃发展与近乎遍布世界的积极回应,彰显了弘扬生态伦理思想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当然,中国也不例外,积极地参与到这项伟大的使命当中,仅从文学领域而言,蓬勃发展的中国当代动物叙事创作就是一个最好的见证。在对中西方传统思想资源的有效汲取与合理借鉴下,在西方现代动物解放运动的恩泽与感染之下,在正本清源中探寻与绵延那似已中断的中国古老文化的精神血脉,重塑人与自然彼此依存、和谐共荣的崇高信仰,从而完成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最为合理的表达与阐释,是我们对于动物叙事创作所抱有的共同的殷切期望。事实上,这种期冀的热度,乃至由生态到人态的伦理指向的当代叙事建构已经在诸多动物叙事作品中得到了最为有效的回应,这也让我们从情感诉求与终极伦理价值的维度去把握、诠释当代物叙事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质。也从一个侧面彰显出进行中、西方动物伦理思想的追本溯源与观念比照这一研究工作的重要价值意义。
一、中、西方动物思想的宗教神学伦理资源
(一)中国本土宗教神学伦理资源
在中国本土文化土壤中,如果从宗教神学的维度探讨中国动物叙事的伦理思想资源,那么除了萨满教与佛教之外,当然还包括道教、儒教、回教等重要的宝贵资源考察维度。文中将其纳入古代哲学文化范畴中对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等的相关探讨中。而就具体的时间进阶顺序与资源价值的重要性而言,萨满教这一中国最为原始的宗教形态排在最前列。毋庸置疑,几乎每一位当代动物叙事的少数民族作家(当然也包括诸多汉族作家)在具体的创作思维与理念追求上几乎都依托萨满教的重要思想承续。随后再对道教、儒教以及佛教与基督教的伦理诉求进行探讨,揭示诸教有效地汲取了本土民间宗教的伦理思想成分,同时也表明萨满教伦理思想之于中国生态文学的特殊重要意义。当然,论文在具体论述过程中为了便于阐释的需要,并未严格按照历史发展与时间顺序排列,而是从中、西方宗教神学与哲学文化两个维度展开,这样将更加有利于我们有效地以比较的视野来审视与关照中西方动物伦理思想观念的具体表达、传承与叙事建构中的不同与区别。
1. 萨满教伦理思想资源
萨满教作为我国北方渔猎与游牧民族所普遍信仰的原始宗教,*总体而言,萨满文化是一种存留至今的原始活态文化,同时也是一种原始多神宗教文化,我国北方阿尔泰语系各民族,如通古斯语族的满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锡伯族,突厥语族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语族的蒙古族、达斡尔族,原来都信仰过萨满教。足以彰显出这种原始宗教文化理念的在中国北方民族的影响之广与渗透之深,详细论证可参见满都尔图:《中国北方民族的萨满教》,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堪称是北方民族精神文化的代表。这一发轫并繁荣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在原始社会后期渐趋完善、成熟并开始逐渐以一种较为完备的民族宗教文化的形态呈现出来的萨满文化表征,倾诉与映射着北方原始初民集体无意识的情结抒写与朴素生态伦理思想的原始吁求与共鸣性表达。作为一种具备鲜明地域与民族特色,又充满神秘气息的原始宗教文化,其广为今人所传颂与景仰的堪称中国古老智慧之结晶的正是:它自身所孕育出的诸多原始、质朴而深刻的生态伦理价值观念。它由一般的观念层面到具体行为实施的层面,“它以神灵的名义进行环境意识教育,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方式。”[2]而这里所谓“以神灵的名义”正是萨满教宗教伦理文化中所标榜的神灵创世、神生万物以及万物有灵等原始情感理念。这里的核心与基础就是万物有灵的信仰表达方式,以自然崇拜、图腾崇拜以及先祖崇拜等具体的表征呈现出来,从而“以神灵的名义”去向导与指引人们如何尊重自然、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并通过诸多宗教禁忌,包括以“树神的名义去保护森林,以水神的名义保护河流、借助图腾崇拜保护物种等”[2]所形成的保护水源、草场、爱护森林、尊重大自然与保护动植物等等重要的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方式,进而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平衡。这无疑是对今天所面临的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的一种警示与训谕。
探讨萨满教的有关动物伦理思想的重要价值资源,重要的基点应落实到对万物有灵这一情感指涉的“动物崇拜”理念加以体认。这一尊重生命、保护动物物种的原始朴素生态观念对于中国动物叙事创作而言无疑是一份厚重的思想资源。在“萨满教世界中,神化了的动植物,都被赋予了各不相同的神性、神格。这往往与每一种动植物的习性特征有关,这是北方先民对生物世界认识的曲折反映。”[3]正是对动物既景仰崇拜又畏惧胆怯的复杂心理状态让原始先民把动物加以神化,并把这种由动物所构筑的天神形象人性化与伦理化,内在地表达了原始先民自身的情感认识与伦理表达。正如弗洛伊德在《论宗教》中所言:“万物有灵阶段,人们将万能归于他们自己,宗教阶段他们将之转给神明,不过并没有真正地放弃他们自己的权力,因为他们还保有按照自己的愿望以各种方式影响神明的权力。”[4][p.92]具体而言,萨满教的这种被赋予神明意义的动物崇拜主要体现在对一些凶猛之野兽与一类带有灵气之动物的景仰与膜拜的情感表达上,这些被赋予某种人性与神性的由飞禽走兽所编织而成的动物意象系列都具有相应的意识、情感与语言的表达能力,它们的喜怒哀乐尽显其中。
在萨满教伦理文化中最为典型的是有关熊的崇拜。在萨满教的祭礼中,熊被奉为民族的大力神,更被尊为太阳神的开路先锋,恰恰因为熊是森林中的庞然大物,它力大无穷又凶猛无比,而本身又有着优于其他野兽的智力水平。更主要的是熊具有强烈的报复心理,如果猎人一枪下去未要其性命,那么就会后患无穷,熊即便是受了重伤也会进行疯狂的致命反扑*在当代动物叙事所选择作品中叶楠的《最后一名猎手与最后一头公熊》中在精心刻画与渲染瘸腿公熊与业余猎手们殊死搏斗时的野性与凶狠,很好地表现了公熊这种特殊的物种品性。而由这种近似凶猛与残酷的意象表达实则也在表达作者对这冻土原上仅存的“最后一只公熊”所抱有的一份景仰与惋惜之情,也潜隐地与萨满教中熊图腾崇拜的文化理念不谋而合。,正是这种让北方原始先民既恐惧又崇拜的复杂情感催生了熊图腾崇拜的神话诉求。比如鄂温克人就把熊当作自己祖先,认为整个民族皆为熊的后裔,而在鄂温克民族中公熊常被称为“合克”,实则就是对父系最高辈分的称呼;而母熊则被称之为“鄂我”,是对母系最高辈分的称谓。在鄂伦春族原始神话传说《熊的故事》中对此有着清晰而明确的记载。[5]另外,像对狼、野猪、老鹰等动物形象都有着相关图腾崇拜的神话表达,同时,这种动物崇拜的情感伦理表达也并不仅仅局限在野兽之列。例如哈萨克族对驯化了的家畜的赞美与崇拜,并称为“四畜”的马、牛、羊与骆驼,被看做是哈萨克族氏族兴衰的主要依据,并以保护神的身份被分别赋予了神格的意义,这在哈萨克民间广为流传的“四畜”之歌中有着清晰的显示。*畜神之一是奥斯勒喀喇/成为骆驼繁衍的保护神/畜神之一是康巴尔阿塔/实现祈求者的迫切夙愿/畜神之一就是金格巴巴/她是乳汁丰满的牛妈妈/畜神之一就是乔盘阿塔/保护神为羊儿消灾避祸/让山羊脖颈肥大角似树/满圈的是茄克茄克阿塔。[6]
正如费尔巴哈所言:“人的生命和存在所依靠的东西,对人类来说,就是神。”[7][p.438-439]萨满教伦理思想其核心价值诉求就在于对神性的一种潜在的表达与依托,而它相关的动物崇拜伦理思想的传达也正是通过由人化到神化的进阶方式来潜隐表达的。这种潜在的宗教理念的表达方式实则对动物叙事的创作理念与表述方式等都产生深远而巨大的影响。在中国动物叙事的历史繁衍与叙事传承中,有关动物“神化”叙事母题的讲述一直经久不衰,并且始终承载着浓厚的生态伦理的情感蕴藉。即使在时间进阶到现代文化语境之中,包括端木蕻良、萧红、马原、洪峰、迟子建等诸多北方知名作家都不遗余力地在作品中直接呈现出萨满教的价值理念、文化表征与具体场景的渲染*在东北作家群的代表性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以及端木蕻良的《科尔沁旗草原》、《大江》等诸多知名作品中实则都有针对性地对萨满跳神、法师施法等精彩场面做出了淋漓尽致的渲染与极富诗意的动情展现,使文本本身焕发出了特有的震撼性与神秘感,而在动物叙事作家郭雪波的长篇《银狐》中,同样的表达与诠释也淋漓尽致地贯穿于文本的讲述与构篇之中,以一种回忆、尊崇与凝望的方式表达了自身对萨满原始文化及其生态和谐理念(包括对老“孛”铁喜为代表的一代萨满法师的崇高品性的热情赞誉)的深深敬意,更难能可贵的是,这里有关萨满文化伦理理念、行为膜拜以及具体场面的刻画与勾连实则也成为贯穿全篇的一个内在逻辑线索,发挥着其潜在的叙事导向与理念升华重要价值意义,突显作品本身别出心裁之处。。直至当代,它对当代动物叙事重要作家的创作影响同样至关重要。动物叙事重要作家乌热尔图与郭雪波都是突出的代表。二者各自代表作《七叉犄角的公鹿》与《银狐》都有对萨满教文化理念的有效诠释。前文借助对鹿的美誉与礼赞,虔诚而执着地传达了鄂温克族人对鹿这一图腾象征物的无比敬畏之情。后者更是把萨满与萨满教的兴亡作为全篇的主线来予以书写,作者借助于对萨满教的关注及其博大而精深的生态教义与理念的热情弘扬,表达了试图从古老宗教理念中探寻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伦理依据的美好愿望。萨满教文化伦理对于当代动物叙事最大的思想承传意义恰恰也就在于其所传达出的一种情感导向与精神指示的崇高意义。它实则是要现世的人类迷途知返,走出混乱与困顿的精神境地,从萨满教所提倡的大自然崇拜的广阔情怀与精神熏陶下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夙愿。
2.中国佛教伦理思想资源
论及中国古代动物思想资源的传承,从宗教伦理层面而言,人们最先想到的自然是佛教的传统。2000年来,上至君王宰相,下至普通黎民百姓,关于众生平等、生命轮回、因果报应以及戒杀互生等佛教的基础思维理念一直被广为流传,有形或潜隐地影响着人们对待动物所应抱有的姿态与相应的观念。自古以来,遵从佛义教化,诵佛食素者,代不乏人。对于普天之下生命形态的慈悲胸怀,深邃而宽广,博大而精深,已成为中国人内在生命体验中最为珍视的信仰传统。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是在东汉初期经由西域传入我国,而佛教真正勃兴的时间是在南北朝时期。由玄学和佛教相结合的新思潮渐渐兴盛,并逐渐取代消融了基于儒家思想的阴阳五行观念。
需要明确的是,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后逐渐与中国固有民间文化相交融而渐趋呈现出中国化的表征,并且佛教自身拥有着较为严密精深的理论体系,它崇尚虚幻,表达人生是痛苦的,只有潜心皈依佛门,勤加修持,最后才能涅槃成佛,获得绝对的幸福。而佛教典藏中那些神光离合、变异现身的幻想寓言故事,以及为下层佛教进行通俗化宣传、某些关于尊重生命生态的朴素观念,无论在创作理念与思想资源传承的层面,都对中国的动物叙事创作产生相当深远的影响。*朱迪光.把自六朝始所撰志怪直到清代文人写作笔记中的大量动物精怪故事,从动物成精的途径,动物人化的模式以及使这种传统迷信故事演变等层面,指出了其与佛教文化之间的内在维系与潜在影响,并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与论证。但需要指明的是,这种潜在的影响不仅仅只体现在精怪类动物叙事上,而佛教中的一些思维观念是可以影响到从古至今几乎所有类型的动物叙事作品的,这在笔者之后的论述中,将有尽可能详细的说明与必要的体现。[8]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言:“魏晋以来,渐译释典,天竺故事亦流传世间,文人喜其颖译,于有意或无意中用之,遂蜕化为国有。”[9][p.37]正是强调了佛教及其佛经文学对中国小说创作的某种特殊的影响与促进性作用,当然,对于动物叙事的创作则更为深远。佛教及其佛经文学的有关动物的伦理思想与情感诉求对中国动物叙事的潜在影响一直延伸到当下,这一轨迹,依旧清晰可辨。具体讲来,佛教之于中国动物叙事的思想资源传承主要体现在其众生平等、尊重生命与因果报应、戒杀互生两个核心理念上。
(1)众生平等、尊重生命
仅从宗教伦理层面考查,影响最大、普及最广的思维理念恰恰就是众生平等、尊重生命的伦理观念。佛教中说,人与动物本质上是同一的关系,佛祖曾化身雀王、鼈王、狮子、鹦鹉、白象、蛇等,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所以不要杀生。这种意识糅合中国本土传统的万物有灵、物老成精等信仰,就启示了动物精变故事的大量产生,而这种涉及动物精怪变形意象的书写方式与创作理念则一直延伸到中国当代作家的写作当中,并有清晰的历史发展脉络可循。笔者在另文中对动物叙事的类型繁衍探讨有详细而明确的揭示。这里所谓的“众生平等”,实则就是宣扬人和动物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众生的组成部分,生命是平等的,人与动物本质上也是平等的。它们的区别只表现在外部形态上,而这外部形态的差别也只能是暂时的,并会根据上世所为而遭受现世的“轮回”与“报应”。
因此,佛教中的各佛门信徒均严格遵守不杀生的戒规。此种观念渐趋在民间流传开并形成了一种尊重动物生存权利、推恩波及禽兽的风气。如不畜狸猫食鼠、经常放生等等,这与图腾崇拜、动物崇拜是不相同的。前者来源于宗教理论,后者来源于初民对自然的依赖。久而久之,佛教信条深入人心后就潜隐为一种内在的价值信仰,人们不但遵守不杀生之戒,而且将动物看成本质上是与人相同的生命体。
(2)因果报应、戒杀互生
这又是一个对中国动物叙事影响深远的宗教思维理念。佛教认为所有的生命形态都要经受六道轮回,即地狱、饿鬼、畜生、人、天、阿修罗。今生为人,来生可能投胎成为牛,所以人要行为为善、杜绝为恶。民间的传教通常喜欢通俗宣讲容易为下层群众所接受的佛教思想,例如“因果报应”思想就会被通俗地解说为:如果上世为人不善,或杀生,或偷盗,或欠人钱财等死后就要受到惩罚,或入饿鬼道,或下地狱,更多的却被罚作畜生。佛教徒主动地、单方面地宣传,后来深入百姓中,就成了百姓的一种信仰,他们将因果报应原是来生的变化改成当世也能出现,“为了众生不因我们的口腹之欲而受难,实是最起码的慈悲心。以慈心故,所以不杀;以悲心故,所以不食。”[10][p.32]即所谓现世报。由因果报应到“戒杀互生”,实则这种佛教的思维理念客观上恰恰促成了人们不予杀生的潜在理念的形成。这其实也是一个潜隐的关乎动物的道德准则,即人如果犯了杀戒,以果腹或其他之名杀害动物生灵,势必在当世会遭到相应的报复,而最多的恰恰是被罚作畜生。这起码会形成相应的道德行为约束,告知人们残害动物势必将受到可怕的惩罚。这也是进一步约束众生平等、尊重生命的核心理念。这种因果报应的思维理念更是贯穿在中国历代动物叙事创作之中,直至当代,如贾平凹的《怀念狼》中莫名其妙患上软骨病的傅山及猎队成员们,《猎人峰》中完全走向迷乱,变成野兽帮凶祸害乡民而最终致死的白秀,京夫的《鹿鸣》中那个作恶多端的度假中心被一场沙尘暴瞬间毁灭*大部分当代动物叙事中有关因果报应的佛教伦理理念的彰显,都连缀在了人类对大自然生态平衡的蓄意破坏与情感割裂之下,人类必然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陷入精神末日的惶惑与恐慌之中,最终招致大自然莫名而神秘(带有神性色彩)的报复与沉重打击,这里的因果报应的呈现多少赋予了鲜明时代意义与特殊的情感价值的诉求。等都有着关于因果报应的清晰显示,足见其影响之深。当代著名动物叙事作家郭雪波更是直言不讳谈到:“我们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更应该带领它们一块儿躲过这个共同的灾难。停止仇恨和杀斗,找一条一块儿活下去的出路。这是佛的旨意啊!”[11][p.120]此话无疑突显了佛教伦理思想对当代作家关于生态保护创作理念的内在传承与虔诚信仰。
除了佛教中关于众生平等与因果轮回这样基础性的思想价值与伦理诉求的表达之外,其内部的教义及其催生的佛经文学中同样有相关的歌颂动物义行和德品的篇章,也堪称是一份重要的思想资源。其中诸多汉译佛经中都有着相关的对动物品行进行赞誉的具体经书,如《撰集百缘经》、《杂宝藏经》、《贤惠经》、《六度集经》中都有散见的相关叙述。佛教经典中一些寓言故事的引用及在为下层佛教进行通俗化宣传甚至是佛教某些观念都对中国动物叙事自身思维逻辑与伦理价值诉求的演变与进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这种集中于对动物美好品性特别是感恩母题的叙述类型表达,更是与中国的传统原始动物神话交相呼应,最终成为中国动物叙事历史繁衍中经久不衰的叙事常态而永久标识。当然,这种突出的影响与推进作用,又不仅仅局限于动物叙事领域。用梁启超先生的话加以诠释可能更具代表性:“我国近代之纯文学——若小说,若歌曲,皆与佛典之翻译文学有密切关系。”[12][p.179]
(二)西方基督教神学动物伦理资源
让我们回溯到西方文化的源头——古希腊文化上,在这一最早的西方文化形态中却孕育着天人和谐的原始观念,但希腊哲人更习惯于将天(自然)作为外在于人类的独立的认识对象去论证。正如柏拉图著名的“理念说”一般,主客两分,把理念中的世界和感性的世界区分对立开来,这也开启了近代西方思维的总的起点。与中国的先秦原始文化类似,在古希腊文化里所折射出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具体的古希腊神话表现出来,它突出了人从自然中独立出来,借以审视自身,当然这种分化还处在最初级的阶段,人们以自然神化的形式保留着一份对自然的崇敬,对动物的态度同样如此。
可时间演进到中世纪的欧洲,当宗教神学的伦理范畴席卷而至,情况发生了本质性的变更。上帝横亘在人与自然之间,传统的古希腊自然哲学被宗教哲学所取代,对自然的原始崇敬也赋予到对神祇的无限崇拜上。人和自然一起统归于神力,超自然的上帝获得了绝对的权力而取代了自然之神,这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人对自然的关怀。总体而言,无论是自然哲学,还是宗教伦理,都突出了人从自然中摆脱,从而与自然呈现出一种冲突、对立的姿态。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合一”思想是在本质上相悖逆的,而潜在的取而代之的是“人作为自然的立法者”,而动物的命运也在劫难逃。在犹太——基督的教义中人俨然已经成为自然的中心。在《圣经·创世纪》里上帝寄希望于人类“生养众多,满遍地面”;“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球,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13][p.339]显然上帝是以赋予人以“统治者的姿态对待自然”。同时,上帝又对这种统治、主宰的地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与定案似的认可:“凡有生命的动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我将这一切赐给你们,有如以前赐给你们蔬菜一样。”[14][p.223]正是这种赋予人类统治和无节制地掠夺大自然的无限权利,开启了支配人类意识和行为达数千年之久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源头,间接隐含了导致当代世界陷入生态危机境地的思想根源。
当然,基督伦理中虽然明确了世界为上帝所创,人类为地上万物的主宰,“人类中心主义”的面目与意旨毋庸置疑。但又进而提到在上帝面前,人类和其他动物又是平等的,所以,在大洪水到来之前,上帝告诫亚伯拉罕把善的和恶的动物各取一部分放入诺亚方舟,等待洪水过后再促其生息繁衍。同时,《旧约》亦明确提到反对人类虐待动物。在这一层面上理解,动物又被赋予了同等的生存权利。“在基督教伦理看来,天赋动物生存权,动物是作为生命形态与人取得了平等的地位。于是,动物生存权利论进入基督教伦理思想体系。”[15][p.3]因此,不能盲目地“盖棺定论”把基督神学完全归为罪魁祸首而大加讨伐,在标榜人类中心主义的外壳之下依旧有一些值得肯定的思想价值,仅从动物叙事的思想资源角度考查,在对待动物的具体态度与表达形式上,都有值得借鉴与可取的地方供选择吸收。[16]*在黄伟的《西方文学动物叙事的伦理视野》一文中,更是明确提到:“基督教伦理关注人与动物的关系,旨在宣扬博爱思想,爱人类,爱动物,爱上帝创造的一切,灵魂才能向善。”论文中还进一步以具体的动物叙事作品柯尔律治的《古舟子咏》以及迪诺·布札蒂的《骑士的罪行》为例来加以论证,对基督动物伦理观念做出了极为正面的评价。应该说,作者只是看到了西方基督伦理维度的一个侧面,却忽视了其主体表达上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真实面目与伦理诉求,这难免不是一种遗憾。但值得确证的是,《旧约》里那些零散的经文字句所鼓励的不同程度地善待动物,反对残虐动物的宽松禁令其出发点依旧是基于对人的关心,而对动物的某种怜悯实则也是要引起我们对人类自身的怜悯。“毋庸置疑,一个人若对动物有怜悯之情,它会更加对人类有怜悯心,因此有言道,‘义人顾惜他牲畜的命’。”[14][p.233]
对于《旧约》中反对虐待动物的一些温和训诫,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高举“神性”的大旗。在其鸿篇巨制《神学大全》中做出了回应:他提出了一个被后人常常重复的观点,即反对虐待动物的唯一理由,是因为对动物的残忍会导致对人的残忍。这显然再次印证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本质,而从《神学大全》的总体表述中,更是从神学的角度突出了人类对虐待和掠夺动物的野蛮行径的理所当然与心安理得。而直至托勒密提出地球中心说,更为基督神学提供了一种科学上的理论支撑。地球是静止不动的它才是宇宙的重心,太阳及所有行星都围绕地球转动,而地球本身又是由上帝为人类而创造,这样无形当中,人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宇宙的重心,至此,人类作为宇宙万物中心的地位毋庸置疑。虽然后来随着哥白尼的日心说、布鲁诺的宇宙中心说及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的诞生,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渐趋式微与衰落,但由于西方宗教神学观念一直以来的传道者广、信教者众与深入人心,客观上依旧促成与延续了人类对动物的无端剥削与疯狂利用,直至造成大量动物痛苦而残忍地被虐杀与死亡,甚至到诸多物种种群的集体消亡,这一在西方普遍存在的现象几乎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
在宗教伦理的范畴内凸显了东、西方文明对待动物之间的差异,虽然中国的宗教文化不像西方犹太——基督教那样深入人心、普及广泛,但其中的一些伦理观念、情感价值依然镌刻在国人潜隐意识理念当中,并在某些时段发挥着其潜在的影响与道德的规训。同时,中国的宗教一般都融入了本国民间意识与原始信仰的成分,本身具备了民间宗教的形式与特质,这也在无形当中平添了一份悲悯与宽广的情怀。通过中国的佛教、道教(道家思想)及萨满教这三种相对影响广泛的宗教伦理观念的溯源考证,可以窥见,在中国的宗教伦理范畴之内对待动物的情感态度历来都是崇高而平等的,这是必须予以确证并值得以此标榜荣耀的既往现实。
二、中西方动物思想的哲学文化渊源
(一)中国古代动物思想的哲学文化渊源
关于中国古代动物思想传统内核在哲学文化领域的萌芽与发轫最早可以追溯到距今2500年前的经典性著作《周易》,其中有关人与自然万物关系及相应的动物伦理的阐释及表述,即是最早的系统性的理论探讨。无论从宗教伦理的角度,抑或哲学文化的层面考查,《周易》的出现,都显而易见地突出了其所具有的划时代的源流意义。《周易》中将天、地、人,并称为“三才”,而作为天地间有特殊禀赋的人类“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周易·系辞下》)最终指向了人类按照宇宙间最根本的规律建立起人间的规范,要让自己的行为与伦理道德符合“天道”,并尽“天命”,遵从天道、地道、人道和谐统一在一起。“这种天人同源、一体、合一的观念,可以说源于早期中国人的经验,并成为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一大特征”。[17]而其中人类所肩负的“赞天地之化育”,即协助、参与天地化育万物的神圣使命,则让我们领略到最初的人与自然、人与万物的和谐关系表征,这种自然观特别是当中的动物观显然对整个中国古代的动物伦理思想影响深远。
如果说在《周易》中,还尚未明确提到相关的动物保护思想,而只是潜隐了一种对待万物时人类所理应秉持的姿态,那么到了先秦诸子百家时期,作为对后世影响最为深远的儒与道二家学说中则开启了真正的生态保护意义上的“天人合一”思想。特别是老庄一派的道家传统,可以看到最早的明确对待动物平等态度的判定与见解,蕴含在其“天人交融”的深刻思想理念当中。老子所建立的天人关系是基于无为状态的人与天的和谐理想。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方面,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8][p.27]此重在说明天地人之间的伦序:天道在上,人道在于服从天道。并提到:“生之畜,生而不有,为而不悖,长而不宰。”(《老子》第五十一章)这应该是中国古代哲学文化中最早的直接明确提到尊重生命的动物权利观念。*对该句有明确的解释:意谓繁殖生长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助万物生长不自恃有功,引领万物而不宰制它们。并将其归为尊重生命,仁民爱物,化育并进一类,都是颇为公允与正确的评价。[19]同时,老子也明确表达了对打猎的批评态度,认为“驰骋打猎令人心发狂”(《老子》第十二章)。这同样是从维护动物作为一种生命生存权利的角度出发的,并暗含着某种素食主义的观点。而庄周则在此基础上更近一步,并直接有相关的“禽兽”概念出现在其著述之中。在《齐物论》中指出:从“齐物”的立场出发,与万物和谐相处,“同与禽兽居”而不互相侵害,从而享受人生的乐趣,“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而人则“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20][p.100]这些经典性论述显示老庄思想中生态思想的预见性与前瞻性,特别是对待动物态度的最早判定与阐述充分显示了其思想的厚重度。*道家思想中还有一些重要的有关对待动物态度的精彩论断,如《列子·说符》中提到:“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这无疑是一种温和的生物平等主义的真实写照;在《太上感应篇》中提到诸多必须禁止的残害动物的罪恶行为:“射飞逐走,发蜇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同时,道家还认为不应“无故杀鬼大蛇”,也不可伤害“昆虫树木”等,都暗含着朴素的动物保护观,这里主要引自杨通进:《中西动物保护伦理比较论纲》,《道德与文明》2000年第4期。
与老庄一派的道家思想有所区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中,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与情感的判定上就显得复杂了许多,并存在争议与矛盾。论及儒家传统之时,虽然其核心的仁爱思想意蕴深广、深入人心,但还是呈现出诸多的以人为中心的思想特征。首先,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上,如《论语·乡党》中就有一条语录被常常引用为孔子乃至整个儒家重人而轻视动物的有力证据,即:“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同样,在《论语·八侑》中记载孔子在答复其门下弟子子贡建议废弃鲁国“告朔弃羊”制度时言道:“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其次,儒家并不提倡素食主义,而孔子竟然直接表达了自身对即食之肉类的挑剔,“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论语·乡党》)。孟子在其所构想的王道社会里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鱼鳖不可胜食”,“七十者衣帛食肉”(《孟子·梁惠王上》)还有需要明确的是,儒家对用动物行祭祀礼的主张一贯推崇,并且在对待打猎的问题上,也同样给予相应的肯定,只是尽量不要赶尽杀绝而已。如:“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淮南子·主术训》)等。后继代表性人物荀子更是主张人定胜天,明确地表达了其浓厚的人类中心主义理念与主张*荀子的思想主张中占据主体地位的显然是偏于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理念与情感诉求,他对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能力的过分强调,使其不自觉地把人类本身看作为世界与自然的主宰,赋予了最高级别的之于万物的管理与统摄之权利。当然,也不能就此完全抹杀荀子哲学思想中的积极性因素,比如他的诸多理论主张中都包含了对生态问题的高度关注,如《荀子·王制》中就提出了:“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的要求,指明了在开发、利用自然之时,也要有的放矢的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当然,如果从动物伦理思想承继的维度看待主体性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荀子相关理念主张,显然负面与不利性因素依然占据了一个绝对的话语空间。。《荀子·王制》中言及:“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安乐之”更是突显了人类地位的无限高涨,天地万物为之所用,动物及自然资源也自然是人类统归与管辖之物,在这里动物根本丧失了道德主体地位而完全从属于人。
虽然儒家思想中包含了一定的以人为中心的思想理念,但不能因此盖棺定论地认为儒家思想在本质上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这是十分不公允的评价,特别是在人与动物关系上,儒家与西方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是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内容丰富,对天人关系的强调也是一以贯之,而以“仁”作为核心构成的儒家思想中,仁爱的含义也先后由“爱人”、“爱物”发展到“博爱”,遂形成泛爱众生的孕育生命道德哲学的生态思想。儒家的创始人孔子也曾提到过“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21][p.92]这表明他也强烈谴责过滥伐树木、任意捕猎的不道德行为,并把对待动物的态度看作是一个重要的道德问题。而到了孔子的后学,孟子则云:“君子之于物业,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这里突显了仁爱的内涵;[22][p.92]*对此句冯友兰先生给予了一定的解释:将善端由近及远地推开去。至于他人,至于万物,便能成就真正的仁爱。这里凝聚了儒家思想中由爱人、爱物到普及“博爱”的博大情怀,这显然在本质上是与西方人类中心主义的潮流相悖的。荀子则主张对自然万物施以“仁”的精神。当儒学发展到董仲舒,“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仁?”[23][p.251]这种类似于当代生态伦理学的主张已经把人类的道德关怀从对人扩展对生命和自然界,过渡到了泛爱众生的博爱境界,具备了完整意义上的生态哲学思想。
显然,儒家思想中的动物伦理保护思想一直力图超越、规避狭隘人类中心主义的束缚,而追求并寄望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天人合一境界的实现,这才是人类应当自始至终饱有的道德情操与伦理标识。正如宋明时期新儒学的代表王守仁所言: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之为一体也……见鸟兽之哀鸣,而必有不忍心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大学问》,《王文成公全书》卷26)看到鸟兽做哀鸣惊恐之状遂催生出怜悯与不忍之心,表明这种仁爱的本身就是与鸟兽等动物是融为一体的,乃至包容尽天地之万物。因此,从本质上理解儒家思想中对待人与动物的关系,“人与物是平等的,并没有什么优越性,在生命的意义上也是相同的,并没有什么‘特殊’,更不能高居万物之上,对万物实行宰制。”[24][p.147]这表明了在处理动物与人关系时所奉行的平等价值观。
总而言之,翻看中国文化博大而精深的历史履历,华夏子孙、古代先祖们早已在自然界中寻求到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和生态伦理内容。作为中国传统哲学文化主干的儒、道两家,虽然在历史上互补互抗,内蕴某种矛盾与对立的成分,但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天人观的探求上,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和谐与沟通的向往与内省。正如著名汉学家李约瑟博士所感言:“古代中国人在整个自然界寻求秩序与和谐,并将此视为一切人类关系的理想”。[25][p.386]同时,在具体的对待动物的情感态度上也殊途同归地呈现出某种一致性,隐含着对作为平等生命的动物权利的尊重。这些重要价值诉求与伦理取向无疑已经积淀成为中国人的稳定的心理结构与思维定式,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指引与导向性作用。而对于当下我们所面临的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之时,中国古代哲学文化中这份宝贵的精神财富就显得更加珍贵。而就中国当代动物叙事创作而言,重温儒道两家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哲思,在无比崇敬仰慕前人对待自然的关怀、对动物生命物种的尊重与珍视的同时,更要努力汲取其中丰富的营养价值成分,与现代思维理念达到和解与有效调剂,以重新确立自然界中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平等信念,使中国的动物叙事呈现出厚重而博大的心灵容量,充分显示自身独特民族品格的同时,共同参与到人类新世纪的文明进程当中。
(二)西方动物思想的哲学文化渊源
1. 古希腊哲学文化源头
在西方哲学文化源头古希腊文化中,人类中心论依旧占据了一个颇为重要的话语空间,该种理念最早被明确表述是在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了著名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虽然其初衷是由提升人的价值地位,而贬低神的作用,但人成为衡量万物尺度的同时,动物的地位无形中被抹杀忽视了。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对待动物的不平等态度自此投下了一个伦理思维的阴影,此种思想几乎横亘在西方的文化哲学历史上,直到今天依旧阴魂不散。继普罗泰戈拉之后,举世闻名的大哲学家柏拉图带着他著名的“理念说”粉墨登场,把理念世界与感性世界分离并对立起来,以人的理念建构出一个纯粹以人类为中心的世界,正如其所开创的主客两分的观念成为近代西方思维的崭新起点一样,客观上其对动物的无端弱化与“残酷剥削”与也同样对后世影响深远。
真正从学理意义上首次直接表达对待动物态度的哲学家应该非亚里士多德莫属。在亚里士多德的眼中,大自然直接呈现出了等级的区分,而处在最高等级阶梯的毫无疑问是人,他明确指出:“植物为着动物存在,动物又为着人类存在——家畜类为着人的役用和食用,野兽(至少其中多数)为了人的食用及其他生活用度,例如穿着和用具,由于自然造物不会没有目的或者徒劳,她创造一切动物乃是为了人类绝无可疑。”[13][p.338]动物的存在的唯一旨归是要为人类服务,人天生就充当了其他存在物特别是动物存在的目的。如果说在普罗泰戈拉和柏拉图那里,有关动物不平等的思想还是以某种潜隐的方式暗含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窠臼中,那么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已经是赤裸裸的对动物这一鲜活生命本身的蔑视与忽略。这种强烈地歧视和贬低动物生存权利与平等地位的思想态度长期充斥着西方思想界,并构成了日后西方哲学文化传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2. 近代西方哲学文化中的动物思想
西方文化进入近代,伴随着文艺复兴中人文主义与科学理性精神的复苏与觉醒,逐渐突破了欧洲中世纪以来几近僵化的宗教神学秩序。以“标榜人性”为己任的人文主义者,公开向宗教神学中的“神性”提出挑战与抗衡,大写的人,一时间成为万众瞩目与推崇的新偶像。这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动物的地位将会发生根本性变更,而实则却恰恰相反。从笛卡尔开始,经康德再到培根、洛克,让近代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更加甚嚣尘上,而动物更是难于幸免,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重演了任人剥削、宰割的痛苦命运。
其中,笛卡尔的机械论哲学对动物的打击是最为致命的。他认为一切由物质构成的东西,均如时钟一般,受相应的机械原理的控制。由此,笛卡尔高调地赞成用动物作科学实验,在他看来动物只是毫无感觉、理性可言的机器,它们甚至感受不到痛苦,没有心灵、没有意识可言。“这种把人与自然分离开来的主客二分的机械论世界观,证明了活体解剖动物和人对环境的所有行为的合理性。”[26][p.18-19]*准确地说,在麻醉剂尚未发明的近代欧洲,动物活体实验使动物表现出极度的痛苦,而笛卡尔的相关思想正消除了实验者在这种情形下所感到的疑虑与不安,客观上在动物解剖实验上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当时许多重要的生理学家都宣称自己是笛卡尔主义者就是一个最好的明证。他认为借助实践哲学可以使人类成为自然的主人与统治者,对自然的利用、征服和控制,使人类成为自然价值的主体,则是其核心的价值诉求,笛卡尔的理论在近代影响深远,甚至直接把矛头指向了与自然相悖离、抗衡甚至完全对立的状态。正如阿尔·戈尔对其学说的评价所言,按照笛卡尔的解释,我们与地球无关,有权将地球仅仅视为一堆无生命的资源,可以随意掠取。[27][p.187-188]动物的命运显然也在劫难逃,甚至有些无所适从,就更谈不上什么道德身份与主体性的获得。
在近代哲学文化中,另一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家当推康德。他对待动物的看法如出一辙。他甚至明确地把近代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彻底提升到完全理论化的高度,“人是自然界的最高立法者”,“人是绝对价值”,“人是客观目的”等著名论点的提出更是让他的理论思想得到了有利的巩固与传播。他在动物的态度上依旧没有丝毫的改观,“我们对动物的义务,只是我们对人的一种间接义务。”[13][p.343]动物在这里仅仅被当作一种为人类尽“间接义务”的工具而已,而失去了自身的生命价值与存在意义。在笛卡尔、康德之后高举人类中心主义大旗的还有培根、洛克等哲学文化名人,进一步推动甚至促成了该种思想诉诸实践。在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的理念主张中,对自然的否定甚至是通往幸福的必经之路,也迫不及待地敦促人类尽快有效地从自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最后与所有的人类中心主义者共同表达了一个强烈的思想诉求:即人类理应做自然的主宰,而目的恰恰就在于挣脱大自然对人类自身的束缚。*洛克的观点总体上是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但在具体的对待动物的态度上则应当区别对待,他曾在《关于教育的几点思考》一书中,对笛卡尔的思想提出质疑。他主张人们不仅要善待那些以往被人拥有且有用的动物,而且还要善待松鼠、小鸟、昆虫——事实上是“所有活着的动物。”详见[美]纳什《大自然的权利》,杨通进译,青岛出版社1999年版。
总体而言,我们在评价西方近代哲学文化思想中的人类中心主义时,首先应当肯定其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正面作用。它本身应该被看作一种价值观,其激发与突显了人类伟大的创造力,敢于战天斗地的伟大豪情,从根本上改变了人附属于自然,完全依附自然的地位,为社会的进步、为当今人类社会物质生活的提升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直到现在依然有强烈的声音公开支持甚至继续推崇该伦理思想。但不得不承认,人类中心主义的弊端已日益彰显,一味片面强调与凸显人的主体性、能动性与创造力的思维观念,客观上在最大层面上促成了人类对自然肆无忌惮的掠夺与瓜分,并且人类从不计较这样的所为带来的严重后果。由西方宗教神学与近代哲学文化所提出与绵延保持近2000多年的人类中心主义伦理价值观,让大自然不断遭受蒙难的同时,更让非人类的动物遭受了非动物般的虐待与残酷的剥削压榨。对于动物的态度也一直在主流文化视野中没有发生过本质改观,人与动物内在的伦理情感关系在宗教神学与哲学文化的双重影响下长期无法得到复苏,但潜隐的动物解放思想的暗流却自古罗马时期就一直未泯灭,直至发展到现代西方动物解放运动的蓬勃兴起与广泛传播,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做出了最有力的回击与挑战。
三、传承与发展:动物伦理资源的当代叙事建构
在上述对中西方动物伦理思想的追本溯源与观念比照当中,笔者系统地梳理了中西方有关动物伦理思想在宗教神学与哲学文化两个核心维度上的发展脉络与主要理念传达、承接与生发,直至现代动物解放运动的兴起与现代动物思想理念的形成。我们可以从中窥见,自人类诞生之日起千百年来一脉相承的有关动物伦理思想的诉求表达与发展脉络的清晰呈现。在这一显性与隐性相结合的动物思维理念传承性历史表达当中,本身既孕育着正面的积极的能量,一种对原始理念万物有灵情感基质的内在传承,对动物生命的尊重与平等概念的有效诠释,内含强烈的怜悯与恻隐之心。另一方面,亦有相对应的负面的消极的评价,一种对动物生命的漠视与不屑,人类中心主义的横行肆虐导致的虐杀、残害与屠戮的绵延不绝。两种相互对立与完全拒斥的动物思维理念一直交相缠绕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当中,也见证与参与了人类由野蛮向文明进阶过渡的现代化进程,这其中显然也融进了血与泪的经验教训与有关动物的辛酸、残忍的叙述史。随着时间的进程惶惶进入当代社会之际,伴随着全球化的迅速弥漫,人类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日益严峻的生存体验渐趋呈现,从自然生态到人文生态的整体坍塌与惨遭肢解,人类陷入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与情感伦理方向的混乱与迷失之中,危机感与恐惧感早已席卷整个世界。更加紧迫的环境生态问题早已成为人类永久的切肤之痛。时至今日,地球上的动物物种迅速减少,动物正经受着一个个来自于人类罪魁祸首的灭顶之灾,生态平衡早已遭到严重的破坏与肆虐,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与情感基础濒于坍塌、崩溃的边缘,有关环境保护、绿色生态与人心、灵魂拯救已经成为了这个时代的核心课题,而且已成为各个国家首当其冲的一大政治问题。
关于动物的保护,动物伦理思想的诉求更成为一个最为核心的出发点与解救契机呈现在人们面前,人类也逐渐找回了潜在的原始情感诉求“万物有灵”与“动物崇拜”等相应的内在伦理价值支撑。所有的物种生命都是平等的,理应受到人们发自内心的尊重与保护,是当下逐渐形成与汇流一体的意识形态表达方式。这种共识性的情感诉求融入现代动物解放运动的思想大潮当中,呈现出一股势如破竹的席卷一切的共鸣性力量。两种一直以来对立不止、充满悖论性的动物伦理诉求方式渐趋汇聚为一体,正面的、积极的平等对待动物的情感态度与伦理诉求以一种势不可挡的方式冲击着一切旧有的西方人类文明的基石,也动摇着各种文化与理念对于动物的基本价值与评判尺度。当然也包括上文提及的西方基督教义中关于人类为地球万物的主宰,上帝赋予人类管理动物的至高无上权利的理念。伊斯兰教义中有关对动物进行等级分类的价值诉求,以及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世界哲学文化渊源中,一脉相承且根深蒂固的“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观等动物伦理思想与价值理念都被进行了颠覆性的清算与剔除。随之而来的,是对百无禁忌的饮食习惯的节制与废止,对现代性、现代文明及其所夹带着的科学、技术理性主义提出了尖锐的质问与彻底的反思。对立足于资源掠夺的破坏性开发、劫掠与野蛮生产,及在消费主义大旗之下对动物物种生命的残酷迫害与疯狂虐杀等行径的深入斥责与批判等等,都汇入了动物解放运动的思想大潮之中,并且成为普泛人类的共识。这些都清晰地印证了人类的某种积极地探索,积极地寻求自我解救、积极地渴盼改变自身现状的迫切努力与热切向往,这是一种姿态,一种愿望,亦是一种昭示,凝聚着某种积极的蓄势待发的深切的自我批评与审视。
而走在最前列的思想者们显然作为先行者与执牛耳者被推向了这一大潮的顶端,如彼得·辛格、汤姆·里根、阿尔伯特·施韦泽等思想界、伦理界的学者精英们率先举起了动物解放思想的大旗,让这股潮流绵延不止、愈燃愈烈,并迅速地席卷全球。当这股思潮“风扫残云”般地席卷至中国这片古老而厚重的土地时,一度中断的古老的历史文化伦理血脉又恢复了它的原有供给,人与自然、动物相互依存的自古传承的信仰方式也再次焕发出濯濯耀眼之光。中国思想之先行者的重担落在了当代作家肩膀之上,尤其是中国当代动物叙事创作完全承载了思想传播与伦理探求的光荣使命,他们从中国、西方两个维度回身反顾,追本溯源,在宗教伦理与哲学文化的历史延续与传承中寻找厚重的思想积淀,完成对人与动物、自然三维关系的最为合理的阐释与解答。佛教中众生平等、护生戒杀的思维理念,萨满教中动物崇拜民间原始思维理念的诉求,以及中国古代哲学文化中老庄一派一脉相承的对待动物平等态度的伦理传统,儒家文化中有关“天人合一”、博爱众物的宝贵思想资源等,都成为他们依托并寄予厚望思想资源。
[参考文献]
[1]孙道进.生态伦理学的四大哲学困境[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2]宝贵贞.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探源[J].贵州民族研究,2002,(2).
[3]郭淑云.萨满教动植物崇拜与生物认知[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2004,(1).
[4](奥)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张敦福译.论宗教[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
[5]赵志忠.萨满教神话浅论[J].满族研究,2005,(1).
[6]黄中祥.哈萨克英雄史诗中所反映的萨满教观念[J].民族文学研究,2002,(3).
[7](德)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M].上海:三联书店,1962.
[8]朱迪光.动物精怪故事的演变与佛教文化的影响[J].中国文学研究,1994,(4).
[9]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10]林清玄.从餐桌做起[M].杨通进.中西动物保护伦理比较论纲[J].道德与文明,2000,(4).
[11]郭雪波.郭雪波小说自选集·天出血[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2.
[12]梁启超.佛学研究十八篇[M].北京:中华书局,1989.
[13]何怀宏.生态伦理——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
[14](澳)彼得·辛格.孟祥森,钱永祥译.动物解放[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
[15]杨通进.《环境伦理学》译者前言[A].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6]黄伟.西方文学动物叙事的伦理视野[J].求索,2008,(12).
[17]莽萍.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中国古代生态与动物伦理概观[J].社会科学研究,2009,(3).
[18]崔仲平.老子道德经译注[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19]吴效群.人类的文明与对动物的保护——中国历史上人与动物的关系[J].河南社会科学,2004,(6).
[20]庄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21]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2]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23]苏兴.春秋繁露义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2.
[24]林红梅.生态伦理学概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
[25]潘吉星.李约瑟文集[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
[26](美)纳什.杨通进译.大自然的权利[M].青岛:青岛出版社,1999.
[27](美)阿尔·戈尔.濒临失衡的地球——生态与人类精神[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