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恩溥对清季乡村的认知及社会反应说略
——以《中国乡村生活》为中心
2014-03-12董丛林
□董丛林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明恩溥对清季乡村的认知及社会反应说略
——以《中国乡村生活》为中心
□董丛林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美国新教来华教士明恩溥的《中国乡村生活》,是作者记述和评说中国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的典型文本之一,其中特别着意于对观照对象“缺陷”方面的揭示,并从其特定立场出发,思考并提出使之所谓“纠错改正的建议”。所贯穿的理念固然不乏偏误之处,但从现象层面的记述来看,毕竟提供了关于当时中国乡村面相的诸多具体生动写照,也有着刺激人们省察、反思的触媒作用。该书及作者的另一相关名著,当年在中国社会引起复杂反应,其中不乏精英辈人物给予过切实重视和理性评析。这在今天,仍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
明恩溥;《中国乡村生活》;清季乡村
明恩溥作为清末民初在华多年的一位美国新教人士,其活动和居留主要是在农村。他以特定的身份和目光用心观照中国社会尤其是乡村状况,留下了一系列相关著述,而《中国乡村生活》,便是于清季面世的典型文本之一。本文便拟以之为中心,联系其稍早的另一相关名著,审视作者对清季乡村的认知状况,陈说其史料价值,并通过当年精英辈人物的肯定性反应体察其资鉴意义。
一、明恩溥其人及本文旨趣
明恩溥是美国公理会的一位传教士,本名Arthur Henderson Smith,汉语译名亚瑟·亨·史密斯(明恩溥为其中国名字)。他1845至1932年间在世,1872年受差会派遣来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回国,在华约半个世纪之久,而绝多时间是在乡村,特别是华北乡村。开始,他曾在天津活动,而这个刚经过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的城市,对传教的抵触力强劲,传教活动很难开展。他转而谋图通过深入中国乡村腹地打开局面,特别是利用1877年山东发生严重灾荒,他前往“赈灾”的契机,在该省恩县的庞庄扎下据点,持续多年(1893年又把教会设到临清),传教活动大见成效①。后来又曾以非专职教士身份,居直隶通州多年。其传教和居留乡间的过程,同时也是深入农村有的放矢地考察过程,正是以这样的多年实践为基础,撰写和出版了一系列关于中国的著作。其中在1899年出版的Village Life in China:A Study in Sociology(所见及本文所据中译本为《中国乡村生活》,午晴、唐军译,属黄兴涛、杨念群主编的“西方视野里的中国形象”丛书中的一种,下文中简作《乡村》),从书名即可见知该书的中心内容所在。其实,因为明恩溥在华的接触面主要是乡村,所以即使他于1890年代初出版(初版后很快又有修改版),以更为宽泛的论题标示也更为有名而风行的著作Chinese Characteristics②,实际也是以中国乡村和农民为主要体察对象的,与稍后完成和面世的《乡村》可谓相辅相成,故本文在以《乡村》为中心的同时,有的环节上也需与之联系论述(所依据的是张梦阳、王丽娟译,敦煌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的《中国人气质》,下文中简称《气质》)。
当年明恩溥这位美国新教传教士对中国乡村的认知情形,自是本文审视的基础环节。所谓“认知”,在心理学中是指“个体认识客观世界的信息加工活动”,按照具体阐释包括了一系列的复杂环节和机制,甚至有专门的“认知心理学”分支。在日常话语系统中,“认知”一词也越来越被广泛使用,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6版)中即已正式收录,释义为“通过思维活动认识、了解”。本文中即主要从这个意义上来使用该词。显然,此义也与心理学所属概念的基本意义联通,只是不求那样的复杂“学理化”而已。这里讲当年明恩溥对“中国乡村”的认知,就是说他“通过思维活动”对相关事象的“认识、了解”,当然也包括所作评断。审视其对清末中国乡村的认知,自然不应仅限于孤立性地就事论事,还需要与所引起的社会反应联系。而其所获反应是来自多方面情形复杂且呈巨大反差的,本文则重在关注其刺激中国人对“国民性”自省和反思的积极方面,同时当然也关注其自身的史料价值。
二、《乡村》的内容梗概及认知要旨
在《乡村》的简短前言中,明恩溥明确认定“中国乡村是这个帝国的缩影”③。当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有志于切实了解中国的他,对乡村有着特别的钟情,通过其观察、体验和思考,得出自己的观感和认知。在《气质》一书的最后一章中,作者特别交代,其“判断不是仓猝形成的,而是建立在大量观察资料基础上的”④。如果说这对于该书而言不尽虚枉,那么对于问世时间上还要稍后些的《乡村》来说自更适用。应该说,其观察思考的态度的确是认真的,乃至是一种学术追求,这从《乡村》所特加的副题“一个社会学的研究”即可印证。至于因为包括立场在内种种制约因素,其观察的失真和结论的谬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是另外一个方面的问题。
《乡村》除“前言”之外分27个部分(所据中译本是以阿拉伯数字序号表示的,当然也可以像《气质》那样以“章”称之)。若按内容划分“单元”,可以归纳为四个:第1和2章为第一单元,是概要而综合地交代“中国乡村”和“乡村结构”情况的。第3-19章为第二单元,是关于若干具体方面的揭示,分别涉及乡村名称、道路、渡口、水井、商店、戏剧、学堂和游方书生、科举制度及教育改革、庙宇和宗教团体、宗教仪式的协作、市场及集会的协作、协作的贷款团体、看护农作物的团体、求雨、狩猎、婚礼和葬礼、新年等。第20-26章为第三单元,标题提示分别是关于“地痞”、“头面人物”、男孩和成年男子、女孩和成年妇女、乡村生活的单调和贫乏、中国家庭不牢靠的平衡、家庭的不稳定性等项内容,除“乡村生活的单调和贫乏”可视为对“乡村生活”特点一个方面的总结外,其余几项则可谓都属对“中国家庭”从不同角度和方面的观察、分析。“家庭”(连带家族)问题在中国具有特殊重要性,所以不宜与前边所涉的那些具体方面并列。第27章单独可作为第四亦最后一个单元,其标题是《基督教能为中国做什么?》,是作者基于上述对中国乡村(一些内容环节上也兼涉城市)的观察和思考,最后作出的与其传教士特定身份紧密关联的主旨宣示。
明恩溥作为西方人,其观察视域和体验对象会具有其特异性。在本乡本土人的心目中,诸多事情司空见惯,安常若素,觉得本即如此,毫不为怪,便不会在意。而这类事情对于异域的明恩溥来说,便可能具有吸引力、奇异感或刺激性。譬如,村庄名称,道路、水井状况,农活技术操作等,即属此类,它们都进入了明恩溥注意体察的范围。这位西方人查究中国村名的由头,注意到与姓氏、庙宇、旅店等标志性事物以及绰号乃至错衍性称谓有密切关联,故而生成诸如“张王庄”、“华家寺”、“五里店”、“老鸦城”、“母狗庄”之类的村名⑤。他感叹于乡间土路的“蜿蜒迂回”,狭窄难行,在多雨季节甚至积水“变成河”,还记下直隶中部地区的一个小村庄里发生的这等怪事:一位“生活境况不错”的人家,出资在路旁开沟垫路解决路面积水问题,本来给村民带来很大方便,而随后因逢疫病死人,村民们便归因于新整治的道路,竟“怒不可遏,集中起来将新公路铲平到了早先的位置”⑥。对作为乡间饮水之源的水井,他认作“确乎是中国乡村外部装备的一个重要特征”,特别注意到其污染肮脏的情形,说“为了节省运水的劳力,所有的牲口都被赶到井边喝水,其结果是,水井附近到处是泥水,特别是在冬令时节,简直脏得不堪入目”⑦。农活事项中像剥高粱叶,恐只是在北方杂粮种植区才可能有的事情,《乡村》中对此作有这样的述说:“在高粱种植的地区,人们通常到一定时候就会将高粱下面的叶子剥下来,据说,当地人认为这样可以让高粱杆比较自由地‘呼吸’,高粱将更好地成熟起来。”并注意到所记地方的这样一种规矩:“开始剥叶子的日子有时是严格按照协定规定好的,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不能提前。但是到了那一天,无论谁都可以随意到别人地里去剥叶子,只要他剥叶子时没有超过规定的(高粱杆上可以剥的)高度。这些叶子是家禽和牲口宝贵的食物。”⑧诸如此类,在在多有。
此外,像对集市贸易、戏剧演出、学堂形制和教学方式、相关习俗等,也多有惟妙惟肖的记述。就拿当时中国塾堂中最典型的学习方式来说吧,《乡村》中是这样记述其“几乎不可避免”的“恶习”的:“学生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两件事上:一是以书本上的前后顺序重述所有的文字;二是尽量以最快的速度背诵下来。然而意义和表达完全被忽视了”,“一旦他(按:指学生)真正熟悉了要背诵的一段文字,立刻高声地哼起来,就像陀螺或圆锯发出的嗡嗡声。不管听者对这段文字多么熟悉,要想从这种嗡嗡声中抽取出人的言语声,都是极为困难的,可以说,几乎不可能”⑨。关于习俗事项,该书中除了对婚、丧之俗的记述外,还对“新年”即春节给予了特别关注,像对吃饺子、家人团聚、置办新衣、祭神拜祖、亲邻交往、休息娱乐、赌钱玩耍、逼债还债等事,分别予以述说。求雨迷信习俗当中不乏禁忌,《乡村》中就记下因此在山东省西部某县引发多条命案的事情:村民们在去庙堂求雨的路上,遇见一个走娘家回来手抱小孩骑马的妇女,雇佣的牵马人头戴一顶宽草帽,在求雨者的眼里这当是犯了“遮雨”的禁忌,“他们上前去大声斥喝,并用长矛柄插进他的帽子,将其扔到了马头上,马受到惊恐后脱身就往前冲”,结果拖死了怀孕的妇人,其所抱的孩子也被摔死,受害一家闻讯后纠人报复,“当场杀死了四五个求雨的人”⑩。算来,连妇女腹中婴儿,冲突中双方共有七八个人死去。明恩溥作为严格一神教的基督教传教士,对中国乡村的“杂神”崇拜自不会忽视,他记述说:“在乡村,或许最受崇拜的神是仁慈的女神,即‘观音菩萨’,以及多面特征的女神,即‘娘娘’,还有如来佛。‘三教堂’是‘三教一体’朦胧时期的一种有启发性的遗俗。在三教堂内,有孔子、老子(道教的创始人)和如来佛三者的塑像并列于祭台上”;“另一种将对立要求作温和的折中形式是‘众神庙’,各种各样的神都在墙上呈现出来,而且没有明显的荣誉高低之分”⑪。
在乡村社会关系方面,《乡村》中对扮演重要角色、起着特殊作用的人等多有注意。譬如对“地痞”,不但作有外在的“画像”,更有这样的内在定位:“可以说,不充分了解乡村地痞的地位,就不可能完全理解中国人的生活。换句话说,准确了解了中国地痞的特点和作用,就在很大程度上理解了中国社会”⑫。尤其是注意到他们与官府的微妙关系:“一个精明的地痞往往与县衙中的每一个人都很熟悉,他实际上是衙门最好的主顾之一。更确切的说,他们为衙门招徕着顾客。衙门像一张蜘蛛网,而地痞则像一只驱赶飞虫落网的大昆虫。”⑬与“地痞”密切关联的还有所谓“乡村头面人物”,大致也就是“乡绅”吧,书中除了对这等人物日常地位和作用的揭示外,还特别点出其为掌控“地方自治”的重要角色⑭。至于对中国“家庭”,明恩溥更是充分看到它的特别重要性,有“家庭就是这个帝国的缩影”⑮,“家庭是中国社会生活的单元”⑯之语,对家庭中男女各种人等的角色地位,其相对“平衡”而又“不稳定”的微妙状况,通过若干具体细节和事例,作了一个西方人心目中的如实揭示。如此等等。
当然,《乡村》的内容远说不上“全景式”和系统的,也难言有学理逻辑上的特别缜密、精当。作者似乎也不作这样的追求。他认为,“对中国人的生活现象进行连贯而又有序的解释几乎是没有指望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详细考察所有进入到我们视野中的这种现象”,也明确承认,该书“是由一些既不同质又不太连贯而且相当不精致的章节组成”。不过,他又强调,“这些章节都是关于中国人实际生活现象的研究”。至于“对这些现象的观察”,自认也不是全方位的,而是有赖于他用一种现象比喻的“窥洞”:“要观察一个房子里正在发生什么,一个上好的方法就是揭开其屋顶”(意思显然是这样可一览无余),而这对于外国人来说又不可能,于是,“他可以模仿中国人,将一个湿手指放在纸窗户上”,制造一个小洞,“通过这个小洞,至少能够观察到某些东西”⑰。如此“窥洞”,也就成为明恩溥用心观察的渠道。这种“洞窥”而得的偌多事象,“通过思维活动”连缀整合,体悟思考,也就形成了一种“认知”,由《乡村》文本中呈现出来。
并且,其呈现也颇见“西方特色”。对同一事物的记述,当时出自西方人笔下者往往较之中国人书写的具体、生动(当然这只是就呈现方式来说而不论内容的正误真伪),这在《乡村》书中也得以体现,它提供了关于清末农村日常生活的若干不乏具体情节、场景的生动写照。就书写来说,虽然一个人会有他的总体风格,但明恩溥的《乡村》,与他的《气质》相比,也能各显特点。譬如说,《气质》由诸多章题中就能叠见对“中国人”作负面价值判断的语句和字眼,如“缺乏时间观念”、“忽视精确”、“误解”、“欺瞒”、“顽固”、“智力迟钝”、“麻木不仁”、“缺乏公共精神”、“守旧”、“缺乏同情心”、“互相猜疑”、“缺乏信”⑱等。这种情形则少见于《乡村》。一般情况下,《乡村》在有些事情上即使侧重于负面揭示,也是通过相关具体情节和现象的铺展体现出来,而不是直截的判定。何况,许多情况下绝对的“正”、“负”是很难说的,而往往是两者“互融”、杂糅“一体”的。这在《乡村》所揭示的诸多事象中,便能很典型地反映出来。当然,无论如何,这还主要是从“呈现形式”方面来说的。
就作品的内容实质而言,认知者的立场当然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立足点”自会决定认知的“出发点”。明恩溥在《乡村》前言中一开头就宣示:“本书基于这样一个立场:作者在中国有过丰富的生活经历之后,对中国人无数的优秀品质深表尊重,并对大多数中国人怀有强烈的个人敬意。中华民族不仅有着一个举世无双的过去,也必将有着一个美好的未来。然而,在这个美好的未来实现之前,还存在许多必须克服的缺陷。一个人越是了解中国,越会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通过对它的考察,我们将会更好地提出纠错改正的建议。”⑲他这样说,尽管不能完全排除“客套”乃至“伪善”的成分,但毕竟还是反映出他作为文化素质较高的新教传教士,与典型“侵略分子”的不同。从上引话语中,不难解读出作者要表示的该书撰写的如此立意:为了有助于中国“纠错改正”,将侧重在对考察对象需要“克服的缺陷”的揭示,或是说系立基于“批判”。他展示中国乡村的“缺陷”,自是为按其意愿“改造”之而张本。在为全书作综的最后一章的开头,作者即置有这样一段话语:“尽管我们关于中国乡村生活的调查不充分或不完全,但至少已经显示中国乡村生活具有严重的缺陷。因此,合理的问题是如何予以改进,假定能够改进的话。”⑳那么,明恩溥心目中的“改进”肯綮何在?一言以蔽之,靠基督教来发挥作用。他持论,对于中国的人们,基督教“能更好地关怀他们”,“基督教将改变中国的教育制度”,又能改良“中国的习俗”,“净化和柔化中国的家庭”,在中国伦理中“引入一种全新的要素”,“给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引进一种新的起预防作用的有效因素”,“基督教将使童性变得神圣,使母性变得崇高,使人性变得尊严,同时净化各种社会条件”㉑。他的这种论断对于“儒教”浸润的中国人来说,不论觉得是何等夸诞,但出自作为传教士的明恩溥之口,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应该说正是体现了其宗教使命感。
三、《乡村》的史料价值及资鉴意义
我们对《乡村》当然应该有自己的解读。从史实层面看,应该说它还是记录下了当年中国乡村特别是北方乡村的大量基本真实的“图景”。其实,不消说那时,即使新中国改革开放前的若干年里,若不说政权和社会管理上较前的革命性变化,只就农村的自然环境条件、“硬件设施”和农民的日常衣食住行而言,在许多地方,较之明恩溥笔下的年代似乎也没有根本性改变。亲历过改革开放前年代的人,将头脑中对那时农村的“留影”与《乡村》中的若干“画面”比对,不免会有“何其相似乃尔”之感。试想,后之多年尚且如此,可见明恩溥当时的写照在基本面上并不失真,应该说为中国乡村尤其是北方乡村,留下了许多具象的可贵资料。他似乎并非有多大刻意丑化和污蔑的恶意,尽管他的“采图”不免要有符合其意旨的选择性。从对所涉事象的基本“实录”意义上说,其史料价值是不应忽视的。当然,特别需要强调,这只是主要就所展陈的“现象性”的史事层面而言,并且,即此也绝不是说它就全部真实可靠。而一旦进入记述者解释、评析的主观层面,由于其立场、身份的限定,文化隔膜因素的不可避免存在,所表现出的隔靴搔痒、浮泛表浅,乃至不着边际、谬误错乱的地方就会所在多有。然而,不应该因此否认其所展陈的“现象性”史事的较大真实性,《乡村》的史料价值主要也正是在这方面。
就明恩溥的理念层面而言,他注重于对中国“缺陷”的揭示和批判,当然是他自觉不自觉地自居于政治、文化优势地位的一种凌人表现,不无潜在的殖民意识作祟。就此来说,当年国人中对明恩溥作品的否定和“义愤”反应诚为事出有因。即使今天我们解读当中,也仍要保持足够的警惕。然而另一方面,承认当年中国尤其是广大乡村的落后,看到其严重缺陷,就此进行深刻的省察和思考,这也是不应回避的。当年鲁迅先生对《气质》的态度可为资鉴。1933年,他针对日本主要从负面涉及“支那民族性”的作品予以评议,认定其“实则肤浅”,说“至于攻击中国弱点,则至今为止,大概以斯密司(按:即明恩溥)之《中国人气质》为蓝本,此书在四十年前,他们(按:指日本人)已有译本,亦较日本人所作者为佳,似尚值得译给中国人一看(虽然错误亦多)”㉒。三年后,在鲁迅逝世前十几天,他针对所谓“辱华影片”(片名为《上海快车》)事件发表评论,有一层意思是说国人需反省安于“自欺”的毛病,言及“我至今还在希望有人翻出斯密斯(按:即上文中“斯密司”)的《支那人气质》(按:即《中国人气质》)来。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明白那几点说的对,变革,挣扎,自做工夫,却不求别人的原谅和称赞,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㉓。既然如此,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乡村》,对于鲁迅来说想必是更无问题的。
如果说,鲁迅的国民自省意识还主要是“政治”层面的,那么,像李景汉、潘光旦辈中国社会学家先驱从“学术”层面的反应,也可谓“异曲同工”。1930年代,潘光旦完成并出版《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一书,自序之外,还有李景汉先生的长篇序文。因为潘书中包含了相当篇幅的对明恩溥Chinese Characteristics一书的选译内容,“两序”中皆多就此而作的评说,而李序中还特别与Village Life in China:A Study in Sociology联系起来,有谓:“十五年前(按:约当1910与1920年代之交),我在美国求学的时候才得细读《中国人的特性》(Chinese Characteristics)的英文原文,对于书中不少的地方未能赞同,也有些地方使我不愉快。这一方面是因为我那时为祖国顾全体面的心正盛,至于究竟他说的对不对未加探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明氏的材料都是从农村里得来,我虽是中国人,但对祖国的农村社会就没有用心观察过。但因为这我欣赏这部书的文体,我就买了一本带回国来。一回国就开始我的都市社会调查研究的工作,与民众接触的机会一天比一天多,逐渐感觉到这部书的意义。后来不久就转入农村,从于事实地调查的工作。我就把这部书和他的《中国农村生活》(Village Life in China)都带到乡间去。说也奇怪,因为农村开荒的工作过于紧张,我就好久把它们留在箱子里,没得闲空理会他(它)们。直到过了足有几年的时间,才又忽然想起这部书来。及至再打开一读,就觉得此书的意义与从前大不相同了。明氏毕竟是过来人。他对中国农村的现象,可谓观察精密,独具只眼,而且他那描摹入微、写实逼肖的能力,岂但在洋人中没有几个可以与他比拟的,就是在我们自己的国人中间恐怕也是少如凤毛麟角罢。”㉔
可见,李景汉对于明恩溥《乡村》类著述,是有一个因时、因地、因心态而异致使感触、反应明显不同的变化过程的。特别是当他置身于乡村实际当中有了切身体察并致力于其落后面改造,而非仅从感性层面“为祖国顾全体面的时候”,就大大增强了对其肯定性。还需要注意到,李景汉不但品其书,而且识其人,直接听过明恩溥的相关讲演,与他有过谈话,印象是“他不但风趣横生,且极和蔼可亲,待人诚恳;总而言之,他是一个使人敬而爱之的长者”㉕。但李景汉对明恩溥其人、其书并非是“爱屋及乌”,而是出于足够理智的考量。一方面,他并不忽视“一个外国人要了解一个与自己不同的民族,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极不同的民族”,“总免不了带上有色眼镜”这样一种情况;另一方面,又认可“当局者迷”和“医不自医”、“知人易,知己难”和“傍观者清”这等谚语有其道理,说“肯承认自己的缺点是颇需要勇气的”,“往往有种种顾忌,或不好意思说出来”,外人则“能把我们的特性格外看得清楚”㉖。并特别指出下述表现的不可取性:“有的只喜欢外人说我们民族如何如何的优秀,而遇到指出我们的缺点时,即生反感,而替自己辩护;至于说的对与不对,往往不加深思的。因为我们是一个比较讲面子的民族,遇到别人直白的指出我们的弱点时,我们少有受得住的。”㉗能觉察并避免于此,这显然体现了民族自省的一种自觉意识。
潘光旦对明恩溥其人其书应该说也了解和理解得比较到位,说其人“毕生的著述,几全部以中国做对象”,他“与中国的关系,既如是长久而亲切,观察所及,当不至于过于浮泛”,并将其人与李景汉两个人对中国农民的观察结果联系起来分析论证,说“明氏以传教师的地位随意观察中国农民,李先生以社会学家的资格研究农民,而所见吻合如此,可见明氏这本作品,也决不能和一班走马观花、捕风捉影的西人著述等量齐观了”㉘。尽管所言“这本作品”指的是选译所据的明恩溥氏《中国人的特征》,而对于《乡村》来说,显然也是适用的。
李景汉和潘光旦作为社会学家,尽管两人具体专重的领域显有分别,由此对明恩溥关于中国乡村认知的观照视域和内容采撷的具体方面不无各自的专重,但其基本原则当是一致的。这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仍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如今我们生活的国度包括广大农村,较比当年业已发生了时代性的沧桑巨变,但对历史的认知和反思乃无尽的课题。可以说,由《乡村》一书,既可获取认识当年中国乡村真貌的助益,也仍能藉作刺激反思相关问题的触媒。 ■
注:
①相关具体情况参见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来华新教传教士评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58页。
②仅所见近些年里的该书中译本,自吴湘州、王清淮译《中国人的性格》1991年由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以来,又有其他出版社所出同一书名而不同译者的多种版本,以及《中国人气质》、《中国人的特性》、《中国人的素质》、《文明与陋习:典型的中国人》、《中国人德行》、《中国人的气质》等不同译名的多种版本问世(计达十余种之多,限于篇幅不一一具体开列)。同一书籍能如此争相翻译,可见其“热”和被关注程度之高。
③⑤⑥⑦⑧⑨⑩⑪⑫⑬⑭⑮⑯⑰⑱⑲⑳㉑ 明恩溥著,午晴、唐军译:《中国乡村生活》第1页、第23-27页、第32页、第41页、第166页、第79页、第171-172页、第135页、第213页、第219页、第227页、第343页、第311页、第5页、第1页、第335页、第335-345页。
④明恩溥著,张梦阳、王丽娟译:《中国人气质》,敦煌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236页。
⑱据上揭张梦阳、王丽娟译书中的章标题。
㉒㉓《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2卷第246页、第6卷第626页。
㉔㉕㉖㉗㉘ 潘光旦:《中国人的特性》(由原名《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改来),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5-6页(《李序》)、第5页(《李序》)、第2页(《李序》)、第3页(《李序》)、第20-21页(《自序》)。
【责任编辑 吴庆丰】
A Brief Discussion on Arthur Henderson Smith’ Cognition and Social Response towards Chinese Villages in Qing Dynasty---TakeVillage Life in Chinaas an Example
DONG Cong-lin
(College of History and Culture,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Shijiazhuang, Hebei 050024)
Village Life in China, written by Arthur Henderson Smith, a Protestantism priest from America, is one of the classical archives recording and commenting on Chinese society, esp. the Chinese village. It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on revealing the “flaws” of objects, and proposes “suggestions to correct” from certain perspectives. There is no lack of bias and misunderstandings in the theories involved. However, from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recording of social phenomena, it, after all, gives a vivid and concrete account of the Chinese village at that time. It can also inspire people to examine and reflect their thoughts and conduct. This book and the other book written by Arthur, stirred great controversies in China then, including some objective and rational comments given by some social elites. Today, it still has positive inspiring significance.
Arthur Henderson Smith;Village Life in China, village in Qing dynasty
K248
A
1004-4671(2014)06-0002-06
2014-01-13
董丛林(1952~),男,河北盐山人,历史学博士,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近代政治史、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