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主位—客位”对民族音乐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2014-03-12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福建厦门361000
何 璇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福建厦门 361000)
“主位—客位”这一概念是由美国语言人类学家派克(pike)首创,时至今日已经成为民族音乐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方法。民族音乐学作为一门综合性、边缘性学科,是以研究方法研究视角而命名的学科,从一开始就不断地吸收与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去丰富与完善自身的学科建设。在学科发展过程中,无论经历了“比较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的三大历史时期,但是面对不同阶段,有两个起码的研究重点没有改变,一是重视“实地调查”;二是注重“文化语境”的重要意义。一个民族音乐学研究者在进入一片区域做实地调查时,一个最为迫切和现实的问题就是如何去看待与融入被观察群体的文化活动,最大程度的消除“文化隔膜”所带来的影响。以一个研究者(局外人)的视角将自身文化习惯与被观察的族群(局内人)文化达到最大程度的平衡。
“主位—客位”这一对概念源自于语言人类学。主位(emic)原意phonemic,为音位学;客位(etic)原意phonetic,为语音学。“emic—etic的理论概念,最初是从音位学和语音学概念发展而来。“在语言学的不同分支里,传统的语音学以语言的语音方面为研究对象,其任务是从生理发音、物理音响等方面考察语音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主要包括语音的构成、分类、组合、变化以及表音文字中有关语音单位及词语等意义单位的书面表达。音位学则指从语言功能的角度对语音的研究”1对于一个音乐现象,民族音乐学要求以客观的视角全方位考察音乐在其文化体系之下的生成、发展规律,以及人如何通过自身的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自己的音乐,从而去阐释“人如何创造音乐”这样的目标。所以在面对千差万别的文化及其音乐时,如何才能真正的客观、公正、平衡的做到研究的预期目的一直是困扰我们工作的一个主要问题。由此理论引出“局内人”(insider)“局外人”(outsider)两种音乐文化考察视角(双视角)观察法。一个作为个体的人是在一定地域性、民族性的文化环境体中成长,受到所处文化环境、自然条件、经济条件、风俗习惯等决定性因素的影响,往往对所研究对象(“他族”音乐事项)有着主观性的审美先见,不能理解与认同“他族”的音乐文化,因此,“主位—客位”研究法可以提供一个实际的理论去解决这样的难题。此方法要求一个研究者能够真正的“融入”他所研究的音乐环境中去,像一个“局内人”那样去行动与思考,并且又能“跳出”所处的音乐环境,像一个“局外人”那样去分析与研究。
“主位—客位”研究法由派克(Pike)1947年首创,并于1957年在其论著《语言与人类行为结构的统一理论关系》加以理论化。在六十余年的时间里不断地得到实践与充实,目前对于人类学、语言学、音乐学等交叉性学科有着极大地指导价值。民族音乐学对此理论在此之前一直运用,比如:博厄斯、赫斯科维茨等提倡的“文化相对主义”;胡德提出的“双重音乐能力”;梅利亚姆提出的“分析评价与民间评价”等理论都是对“主位—客位”研究法的运用与补充。通过“主位—客位”研究法可以消除由“文化偏见”带来的歧视与曲解问题。西方音乐与中国传统音乐;学院派专业音乐教育与民间音乐传承;乃至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等问题需要用“主位—客位”、“双视角”观察法去理解。笔者曾经到农村地区做田野考察、采集当地的民间乐种。在考察期间笔者就强烈地感受到“文化隔膜”所带来的不便。作为一个从小生活在城市中,接受专业音乐教育的人,一进入农村就体会到一种现实的差距感,在听了当地村民演奏的民间鼓吹乐之后,不自觉地使用所学的音乐知识与听觉习惯去评判当地音乐的优劣。这样的主观习惯就、会使笔者很难“融入”当地音乐文化体系之中,从而不能达到考察的目的。中国的民间音乐伴生于丰富的民间礼俗、宗教文化、节日庆典、庙会祭祀活动之中;以及“口传身授”“内部传承”的方式进行教育。笔者当时对传统音乐中“为神演奏”“为人演奏”等概念知之甚少,以至于什么场合演奏什么曲目,演奏中有什么讲究等问题不能理解。通过考察活动明白了在实地考察之前如果对当地的民俗活动、风俗习惯没有清楚的了解是不能明白当地音乐的文化含义。单一的角度与单向性思维会,对处于“异文化”的“他族”音乐带来误读,缺乏客观与全面的解读与思考会对研究工作带来毁灭性地打击。如何在实地考察中使自身携带的“我族”文化与当地的“他族”文化相结合,进而从中产生互补与平衡?“主位—客位”研究法从两个角度全面地开展观察来解决此问题。它是将“局内人”与“局外人”的视角相结合,互动式的对音乐事项进行考察。“在当代人类学里,人们已逐渐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倾向于去重视emicetic两类视角的互补作用。一方面以往那种将etic视为某种接近科学的‘普同性文化’观念,已经逐渐为一种更为谨慎和有限范围内的‘文化共性’特征或‘跨文化比较’观念所取代。另一方面则提倡在具体的接触方式上,应该以观察者和被观察者双方自身的文化系统为基础,将insider-outsider视为彼此平行、互为主体性参照的双向考察系统,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避免价值标准的失衡与偏颇。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某种可供宏观(跨文化)比较的,具中立性特征的参照视角”2因此,对于一种自己没有接触过的“异文化”音乐现象,由于没有文化环境与审美的认同感,所以主观的臆断在研究是不可避免的。“主位—客位”法可以帮助我们在认同与理解的基础上,形成一种全面系统的研究概念,把音乐的研究事项通过“主位——客位”双视角研究法形成一种“局内——局外”共同承担、共同作用的研究视角,起到研究互补的作用。
对于研究“音乐中的文化与文化中的音乐”为目的的民族音乐学来说,如何处理好自己与被研究对象的关系是最为重要的。其中不仅仅是人际交往问题,还要努力地弥补文化差异带来的认同“隔膜”问题。在交通便利、资讯发达的今天,国际化、全球化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那么在这样的趋势下,面对不同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冲击与影响,我们要立足于“中立”角度,以对方的文化背景为考证依托,以自身的文化为比较,论证其科学性、客观性的文化视角,从而达到某种程度上的统一与互补作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丰富文化历史,地域性、民族性文化差异明显的国家,在做民族音乐学研究时往往更多的是以传统音乐为研究对象,需要考察的“客位”因素有很多,比如:我们要了解律、调、曲、器、谱等形态因素,还囊括传统音乐的“历时”走向与“共时”联系等因素,以及音乐的生存依托(庙会科仪、民俗活动)和“局内人”的“个人体验与创造”(音乐的多功能性运用与二次创作)。只要深入地了解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特征与地域性、民族性的差异化问题才能在更好的解读传统音乐。对于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这四大组成部分,我们只有在“主位—客位”的双向性相互基础上认真的做好功课,才能真正的掌握我国悠久灿烂的传统音乐文化。
当今的民族音乐学或音乐人类学的学科建设已经不是针对于某一音乐文化事项的研究来划分学科,而是更加倾向于“方法论”的运用,是以方法论为导向而形成的一门学科,研究领域现已涉及到西方艺术音乐研究、城市音乐研究、移民音乐文化研究等多种领域。如果没有“主位—客位”的价值观念,这些研究是无法正常进行的。通过对人类学、语言学方法理论的借鉴与吸收,我们的研究视野大大的拓展,将学科的发展放到了全球化的高度,认同与理解是研究的永恒主题,希望“主位—客位”法可以引导我们做出更大的成就。
注释:
1.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p132.
2.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p140.
[1]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
[2]汤亚汀.《音乐人类学的历史思潮与方法论》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
[3]张伯瑜.《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