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区护佑工程建设
2014-03-11潘臣成
白龙江林区护佑工程建设
白龙江林区分布在长江上游的白龙江和黄河上中游,生态地位十分重要。白龙江林区第二期天然林保护工程于2010年全面实施,2013年被最高检列为重点工程建设挂牌督办项目。为稳步推进二期工程,甘肃省院与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召开了“两联两促”专项行动推进会议。为确保二期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和创新的工作措施。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林区企业经营、项目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把白龙江二期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打造成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典范。
□潘臣成
会议精神“定标引航”
“我们对林区检察机关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两联两促’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转变观念、突出重点开展天保二期工程专项预防工作;要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推动林区预防体系建设。”甘肃省院副检察长张清在林区分院专项行动推进会议上说道。
今年年初,林区分院及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推进会在兰州召开,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清,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纪委书记,林区两级院检察长及预防部门等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张清副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是甘肃省院党组顺应我省跨越发展形势要求,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而作出的一项战略举措。“林区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积极联系辖区单位,了解项目需求,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意见,通过建立驻企业检察服务室,主动加强与天保二期工程建设单位的联系协作,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林区企业经营、项目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把白龙江二期天保工程项目打造成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典范。”
多种措施“护航掌舵”
预防宣传无死角
“原来举报流程是这样的!我们广大群众就是检察机关的‘线人’,以后要是有林区贪污腐败的线索我们立马就过来向检察院举报。”一位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在参加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时对检察干警说道。近年来,针对林区分院查办的林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林区两级院加大了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力度,切实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的滋生蔓延,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顺利实施。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和林区党委确定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加大天保工程实施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注重宣传实效。
此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林区两级院积极协助并督促林业主管部门在各个林场、护林站点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并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自我抵御能力,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和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纪守法,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林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林区检察职能作用。
预防调查系民生
为确保白龙江林区第二期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林区分院紧紧围绕关乎林区职工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活动,研究预防对策,提出预防建议,督促、协助被调查单位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防患堵漏。如迭部林区检察院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取暖、用水”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发现有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向林业局党委汇报、沟通,一方面向迭部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另一方面在第一时间与后勤管理中心协调解决。最终不仅快速解决了职工群众的取暖用水问题,而且监督后勤管理中心整章建制,规范运营,在职工群众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预防监督严把关
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林区纪检、检察机关加大了对“天保”资金的监督力度,进行全程监控,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监督制约措施,增强透明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资金运作的审核与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举报案件线索,奖励举报有功者,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营造全社会监督氛围。同时,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督制约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控,防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加强资金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建立年度资金拨付调控制度,通过审计、稽查等方式,杜绝任何形式截留、挤占、串用、挪用资金的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检察机关对违规违纪行为会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林区分院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查处了林业局林场场长贪污案与房管科科长受贿案等职务犯罪。从涉及民生民利的事情入手,针对非法盗伐等行为,查处了护林员受贿、玩忽职守的职务犯罪;另外,从热点领域入手,查处了某林业局副总经理挪用公款等案件。通过对涉林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极大的净化了林区发展环境,廉洁履职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为二期天保的顺利实施打开一把保护伞。
天然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结构最复杂的陆地生态系统,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期天保工程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承担着保护森林资源、恢复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质量的作用,林区检察机关作为白龙江林区生存发展的“诊疗室”,在推进白龙江林区二期天保建设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确保二期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才能巩固好林区建设成果,才能使林区检察的职责与使命得到真正彰显。截至2014年9月底,项目共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3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万亩、封山育林17万亩。人工造林面积真实,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90%以上。
「链接」
白龙江林区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与岷山山脉的白龙江和洮河两大河流上游,属长江和黄河的源头地区。该林区是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实施区域,也是长江上游与黄河上中游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和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绿色屏障,更是甘肃这样一个深处内陆、干旱少林省份不可多得的绿色宝库。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始建于1952年,1963年经国务院批准全面开发建设,1966年正式成立林业部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至今,已经走过了50多年的风雨历程。全林区经营总面积104.98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04.16万公顷,森林面积55.1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