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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路径初探*

2014-03-11朱小平王海容魏洋刘毅

医学与法学 2014年2期
关键词:医事实务卓越

朱小平 王海容 魏洋 刘毅

◆医药卫生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

加强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路径初探*

朱小平 王海容 魏洋 刘毅

医事法学已经迈入了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新时期,如何加强医事法学学科建设是一项重要课题。应当在遵循适应需求、立足创新、突出特色、交叉融合、追求卓越原则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医事法学学科定位,培育学科特色,建设创新团队,构筑学科平台,加强科学研究,形成交叉学科群体优势,并创新管理运行机制,以此提升医事法学学科建设水平。

医事法学;学科建设;提升路径

一、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亟待加强

医事法学在国内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并以其交叉性、复合性有别于传统的医学和法学学科,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在教育部所公布的学科目录中,没有专门的医事法学学科,医事法学只是作为一个学科方向挂靠在法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甚至中医学学科下,还谈不上系统的学科建设。二是师资力量和学术队伍匮乏,在全国医学院内,医事法学专业教师绝大多数不具备医学和法学双学科知识结构,医学本科毕业生取得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学位的人凤毛麟角。三是人才培养的社会认可度不高,不能满足社会现实需求,出现“就业难”和“用工荒”现象。[1]

可喜的是,2011年教育部启动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出今后要着力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分类培养计划,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高等学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持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对医事法学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医学院校必须紧跟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社会发展需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医事法学的学科专业建设,以培养满足社会所需求的卓越医事法律专门人才。

二、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适应需求原则

学科的适应性决定高校的适应性和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因此,医事法学学科建设必须适应社会需求,以经济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整体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与科技和文化发展相适应,紧密结合社会对医事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以“立足本校,面向社会,适应发展,满足需求”方针为指导,为社会输送所需的高层次医事法学专门人才。

(二)立足创新原则

学科创新是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任务,对学科的知识结构、理论体系、组织制度及应用领域进行拓展、变革和优化,从而形成具有自身优势和特色的学科及学科体系的过程。医事法学学科创新应包括学科的理念创新、体系创新、内容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五个方面。在当前形势下,医学院校的医事法学学科建设应着力于卓越医事法律人才的培养,打造高校与医院、与医法实务部门的联合人才培养基地和学科平台,加强学科体系建设和组织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的快速发展。

(三)突出特色原则

学科特色既是学科的“立足之根”,又是学科的“竞争之本”。地方高校要努力为区域、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通过社会服务来加强学科建设。打造特色,这是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的源泉和动力。[2]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要突出“产学研”办学特色和“医法结合”的整体特色,依托相关研究机构、学术期刊、医疗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开展产学研工作,通过产学研结合不断促进医学与法学的结合,增强学科创新能力,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此不断形成医学院校医事法学的学科特色,打造医事法学学科品牌。

(四)交叉融合原则

作为医学、法学向管理学领域渗透而形成的跨界学科,医事法学具有较强的学科交叉性、复合性和专业性,以及医学的自然属性和法学、管理学的人文属性,学科属性错综复杂。[3]高校必须综合权衡医学和法学两个方面师资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基地建设的因素,处理好这种复杂的学科特性,使其能够融汇贯通,形成跨界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优势。

(五)追求卓越原则

人才培养是学科建设的根本目的,学科的卓越集中体现在人才培养质量的卓越上。医学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计划”的要求,积极创新医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加强医事法学人才培养的社会实践环节和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培养“理论卓越、素质卓越、技能卓越、岗位胜任力强”的卓越医法专门人才。

三、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提升路径

(一)坚持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医事法学学科定位

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导向和医学教育的“功利性”取向,使得医学院校的学科建设规划往往是医学学科先行,处于边界的医事法学学科建设容易被边缘化。鉴此,必须坚持“在发展中求生存,在生存中实现发展”的发展观念,根据医学教育、法学教育规律、国内外学科发展趋势、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准确定位,科学规划,制定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努力使医事法学学科建设与高层次卓越医法人才培养、科学技术创新、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紧密联系起来,实现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持续分步发展和整体推进。

(二)凝练学科方向,努力培育医事法学学科特色

凝练学科方向、形成学科特色是医事法学学科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学科特色的发展重点在自行设置的二级学科和学科研究方向上,特别是从交叉学科中提炼特色,形成独特的学科优势。鉴于医事法学交叉性、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确定学科研究方向时要找准定位、突出优势、错位发展,要根据我国医疗卫生发展和改革急需以及长远发展来凝练学科研究方向,如医患纠纷防范与处置、卫生体制改革与立法、突发公共卫生的危机管理与立法、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医疗保障管理立法、药品食品安全立法、中医药及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医事法学人才培养等。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研究方向一般设置3~5个,以便于集中力量进行科学研究,承担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学科优势,夯实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基础。

(三)凝聚学术队伍,建设医事法学学科创新团队

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核心,也是目前医事法学学科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可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医事法学队伍建设:一是树立“团队”意识,加强学科领军人物的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以高校教师聘任为契机,建立学科团队、学术团队聘任考核机制,增强团队竞争力和整体实力,形成“领军人物+创新团队”的学科人才结构。二是坚持“自主培养”和“择优引进”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加大校内人才整合和培养力度,通过攻读学位、国外访学进修、研讨会、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从国内外招聘和引进人才,拓宽途径选拔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并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三是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部门和医学实务部门中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兼职导师,构成专兼结合、理论与实务“双师结构”的师资队伍;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专任教师参与法律实务、兼职法律实务工作或直接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

(四)加强基地建设,打造医事法学学科建设平台

学科基地是打造大学学科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条件,建设高水平的学科必须有一批高层次的学科基地作为支撑。目前,医事法学要着力建设好几个平台:一是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实现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各种教育模式的有机组合。二是进一步适应国家医事卫生法治建设和日益深入的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搭建更为广阔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实践平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三是建设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的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探索建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新机制,建立“团队+项目+平台+人才”四位一体的互动联合机制,形成校企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积极推进联合人才培养,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实践基地群。

(五)加强科学研究,提升医事法学学科研究水平

开展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最活跃因素。只有通过重大项目的研究,才能出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培养和锻炼高水平的学术队伍,吸引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提高学科的整体水平。地方医学院校要始终坚持以科研养学科,以学科促科研,形成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的良性循环。积极推进“医事法学”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创新研究平台建设,按照“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要求,依托医学与法学交叉的学术研究与实务机构为载体,形成“交叉学科建设、跨学科研究与复合型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创新研究平台。

(六)注重学术交流,逐步形成交叉学科群体优势

学术交流是学科开阔视野、借用外力促进发展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学术交流,可以拓展本学科的学术视野,追踪学科前沿,学习和借鉴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建设的思路和经验。医事法学学科要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依托医事法学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构建校际间、学科间广泛交流的长效机制,促进医学与法学的融合,逐步形成医法交叉群体优势,为医事法学学科专业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提供强大的智力保障。

(七)创新管理机制,保障医事法学学科专业建设有序进行

弱势学科建设需要特殊政策保护,建议在校内设立医事法学学科特区,创新学科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经费投入,积极支持建设医事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质量工程;通过大力引进或送培具有双学位背景的特殊人才,聘请高水平的客座教授和专家等方式,重点支持医事法学的团队建设;联合医学、法学和管理学的力量培育重点项目和交叉学科研究项目,以提升医事法学交叉学科研究水平;通过自主设置医事法学二级学科招收医事法学研究生,积极支持医事法学申报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培养医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等方式,培养医事法学高层次人才。

[1]田思蓓.浅析医事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与“用工荒”的原因[J].经营管理者,2011(12):140-142.

[2]王文祥.地方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几点认识和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10):47-51.

[3]沈玉洁.医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7):41-42.

(责任编辑:梅达成)

Discussions on Strengthening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of Medical Jurisprudence in Local Medi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Zhu Xiaoping Wang Hairong Wei Yang Liu Yi

Medical jurisprudence has entered the new period of training outstanding law talents,therefore how to strengthen the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roject.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iscipline construction,we should base on the principles of meeting requirements,basing on innovation,highlighting its unique features,discipline intersection and fusion,pursuing excellence,etc.;accurately grasp the subject orientation;cultivate discipline characteristics;constructing innovation teams;constructing discipline platforms;strengthen scientific research to form a cross-disciplinary group;and innovating management operation mechanism.

Medical Jurisprudence;discipline construction;way of promotion

本文系四川省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项目“新形势下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提升路径研究”(项目编号:YF13-Y03)和“医事法学本科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YF13-Z01)的阶段性成果。

朱小平,泸州医学院副研究员。王海容,泸州医学院讲师。魏洋,泸州医学院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助教。刘毅,通讯作者,泸州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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