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5万斤鱼受污致死“缉凶”遭遇三大难
2014-03-11冯应馨
冯应馨
案例解析5万斤鱼受污致死“缉凶”遭遇三大难
冯应馨
■案件综述
1994年成志平与光明社区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15年,主要养殖青、草、鲢、鳙、鲤、鲫、鳊等鱼类。2004年,光明社区将上游距池塘约500-1000米的窑厂空地租给当地村民张帮云等经营林木; 其后,张帮云又将此地转租给吴兵等十一户进行生猪养殖,养猪粪便通过小沟渠直接排放到相通水域。与其毗连的第一个大塘青甫葛于养猪场建成次年发生“翻塘”事件(整塘鱼都死光),至今成为废塘。虽然污水经过下游2个大塘的过滤,使流入成志平养鱼塘的污水有所减轻,但日积月累仍然造成水质恶化。
2007年5月25日,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的成志平所承包的鱼塘突现死鱼漂浮整个水面的现象,最重的鱼达30斤。在养猪场建成前该鱼塘从未发生类似事件,而截止事发时,养猪场内共养猪1054头。“翻塘”事件发生后,成志平于27日委托巢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水污染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养殖场所排污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严重超标。成志平得知后寻求赔偿途径,多方求助无果后,便向中华环保联合会投诉。经调查审核后,中华环保联合会向成志平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垫付诉讼费、鉴定费,并免费提供代理律师。
2007年9月12日,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并委托中国环境科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就事发时巢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检测结果进行鉴定。2008年4月21日,鉴定结论显示“鱼塘内鱼死亡与水污染有直接的因果关系”。2009年3月20日,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判定吴兵等十一位养猪户及巢湖市道德医院东风社区服务站共同赔偿原告成志平鱼塘损失86040元,此外,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4300元及鉴定费29738元。
3.78公倾渔塘一夜“翻塘”,近5万斤白鲢成死鱼,直接损失近9万元。成志平/供图
■律师札记
徐孝云: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本案代理律师
本案虽已过去6年,但如今回顾,其成功维权仍有不寻常的意义。从外部看,当时媒体、中华环保联合会、律师联动,共同开展环境公益维权,使觉醒的环保意识更加深入民心;另一方面,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困难,也对今后如何有效的开展环境维权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一些当时存在的问题仍然是目前及今后环境维权道路上所面临的难点。
证据留存、固定难。
其首要原因当属受害方意识不到位,往往待污染发生一段时间后,受害人才想起来应当搜集保留证据;其次,证据本身留存不易,有些证据稍纵即逝,如过境污水会被一场大雨冲刷干净,待搜寻时踪迹全无;再次,留存的证据存在时效性,如此类水污染案,死鱼留存时间不能过长,放置时间稍长会自然腐败,待有条件检测时无法分析导致鱼类死亡的污染物质;另外,污染者反侦查能力强,精心隐藏排污痕迹,也是造成证据留存难的原因之一。
因果关系确定难。
虽然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案件由污染者就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但同时没有免除受害方基本的举证义务。没有基本的现象联系,法院立案都困难。就本案来说,养猪场位于水库上游且有污染物排放,这是现象联系,但对于造成死鱼这一损害后果来说,存在诸多可能因素。那么法院判定因果关系不可能仅从现象出发论证,需要有一定的科学方法,如排除法、历史统计法等。鉴于本案水库周边环境复杂,可能的污染源较多,这些方法都不可行。为保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与法庭沟通后,由原告方提出进行因果关系鉴定。经多方联系,法院依法委托中国环境科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进行因果关系鉴定,该鉴定机构最终给出了令人信服的客观结论,才使案件得以顺利进行。
损失计算难。
环境污染案件损失如何计算是过去、现在以及将来一段时间都无法克服的困难。一方面在于环境是生态系统的载体,其破坏势必影响整个系统,如此其损失范围无法确定。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环境修复问题,修复的费用无从估算,而且按国内目前立法倾向,此类间接损失,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另一方面是没有法定的环境损害评估机构,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只限于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对于环境损害不在其内,国内仅有的几家能做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的机构其评估结论往往因此受到当事人合法性质疑。
■本刊述评:
无肉不欢,是许多人对饮食的要求,然而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这些美食在餐桌之外造成的影响。近年来,在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的同时,畜禽粪便废弃物也成为农村地区的主要污染源。2013年,海南省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上百亩红树林离奇死亡,探其原因,居然是上游种猪育种基地的外排污水搞的鬼。
据了解,每头猪日均产生排泄物6公斤,同时养殖场通常还需要用5—10倍的水量去冲洗。也就是说,一个生猪存栏量达一千头的养殖场,一年将会产生13000余吨的污染废水。
生猪嗷嘈,鸡粪恶臭,污水横流……养殖场的种种污染让临近居民苦不堪言。数据统计,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分别占农业污染源的96%、38%和56%,是当前我国农业源污染中最为突出的问题。
由于畜禽养殖仍属低利润行业,环保经费本就有限,加之农村地区环境意识淡薄,所以养殖场所往往只有在造成重大的污染事故后才会被追究责任。
延伸阅读:
2013年3月,上海黄浦江上惊现大批死猪。公开资料显示,相关方面共打捞出死猪1万余头。调查发现,部分死猪来源于黄浦江上游的浙江嘉兴、平湖以及江苏等地。嘉兴方面表示:生猪总体养殖量大,规模小,密度高,小规模户饲养管理水平差,全程成活率相对管理水平高的养殖场低,是造成正常死亡绝对量大的原因。
民众最为担忧的,不仅是触目惊心的死猪数量和检测出的猪圆环病毒,而是死猪打捞地正是上海市饮用水的取水水源所在。幸运的是,上海市有关方面多次出面表示,饮用水源未受影响。
《大西洋月刊》撰文称,猪在中国的饲养量巨大,但由于是农场养殖,抵抗力弱,病死后农民习惯一丢了事,对危害卫生安全的丢弃物进行处理的做法还不普及。《华尔街日报》也说,大规模丢弃死猪的缺德之举令国民震惊,但人们质疑的不仅是猪的死因,还有中国处理动物死亡事件的方法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