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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气候伦理对话:从分歧走向共识
——第四届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国际学术会议综述

2014-03-10

阅江学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雷丁牛津大学公共政策

史 军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 210044)

2014年9月21日至23日,由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和《阅江学刊》共同发起,由英国雷丁大学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学院主办,英国牛津大学马丁学院和牛津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协办的第四届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国际学术会议暨中英气候伦理与政策学术研讨会在雷丁大学和牛津大学召开。此次会议是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阅江学刊》继2012年5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成功召开第二届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国际学术会议暨中美气候伦理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后,再次在境外成功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来自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及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雷丁大学、牛津大学、伯明翰大学、爱丁堡大学、谢菲尔德大学、诺丁汉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特大学等各国知名高校的30余位学者出席会议。雷丁大学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学院,英国牛津大学马丁学院和牛津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为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做了精心筹备,不仅召集了许多国际知名的学者,组织了多篇优秀论文,而且为此次会议提供了大量经费资助。

在雷丁大学召开的学术会议由代际气候正义与代内气候正义、气候贫困和消费者选择、平等和发展、国际法律与国际制度、新问题与新技术方案等五组专题论坛组成,每组专题分别由一位中国学者和一位英国学者发表约20分钟的报告,并与参会者进行约40分钟的对话与辩论。

一、代际气候正义与代内气候正义

第一组讨论的主题是气候变化与代际正义问题,主持人是雷丁大学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学院的卡特里奥娜·麦金农(Catriona McKinnon)教授。

西方学者大量探讨代际气候正义问题,却似乎有意或无意地搁置代内气候正义问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的史军副教授在《从代际气候正义回到代内气候正义》中,呼吁发达国家学者重视对代内气候正义的探讨,他指出,以历史责任为核心的代内气候正义问题的解决是代际气候正义问题得到解决的前提。如果人们不愿意或无力解决当前的气候正义问题,又怎能相信他们真正希望并有能力解决未来的气候正义问题,而非逃避或推卸责任呢?只有解决代内气候正义问题,才能使负有不同历史排放责任的国家站在公平的“起跑线”上,共同承担对未来人的责任。

应对全球变暖的激进行动是否足以使未来人免于贫困?这样做是否意味着劫贫济富?英国诺丁汉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系的马修·伦德尔(Matthew Rendall)教授在《气候变化与灾难威胁:让子孙为我们购买保险的伦理问题》中认为当代人不应当补贴未来。虽然富裕国家应当出钱建立基金,帮助本国以及全球的贫困国家减排,但是要求当代人承担大幅减排的所有成本却不公平,并且在政治上也是不现实的。我们应当将一部分应对气候变化的负担转移给后代,因为即使我们增加公共债务或转移投资,未来人也应当会比当代人更加富裕——只要当代人能避免灾难。当代人所不能做的,只是将他们置于灾难的威胁之中。

二、气候贫困与消费者选择

第二组讨论的主题是气候贫困与消费者选择问题,主持人是雷丁大学的帕特里克·汤姆林(Patrick Tomlin)教授。

消费与气候变化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哲学系的霍利·劳福德-史密斯(Holly Lawford-smith)教授在《消费者选择与气候变化》中指出,人类对许多商品的消费都会对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因为这些商品在生产、运输与贸易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破坏环境,对未来的人、当前的低收入者和发展中国家造成伤害。要减少消费与气候变化的影响,需要变革国际贸易规则,修改国内法律与政策,提高环境有害商品的税率等。个人如何旅行、吃什么、穿什么、在何处购物、支持何种政策等都与气候变化息息相关。霍利·劳福德-史密斯教授指出,我们有责任与其他消费者联合抵制环境不友好的商品,因为消费者的集体行动势必会改变生产过程,实现对某种商品或某家企业的成功抵制。

气候变化与贫困之间关系如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的张胜玉博士在《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气候贫困应对策略》中进行了论述。气候贫困难以界定,因为气候变化与贫困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贫困既有气候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多方面的原因。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气候变化并非导致贫困的最关键因素,却无疑会恶化贫困人口的生存环境,加重其他因素引发的贫困。由于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最大,因此,富裕国家有责任向因气候变化而贫困加剧的国家提供援助。当前,有必要建立评估气候变化影响贫困的指标体系,并积极建构公民社会以缓解气候贫困。

三、平等与发展

第三组讨论的是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平等与发展问题,主持人是牛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的多米尼克·罗泽(Dominic Roser)博士。

发达国家过去由于“无知”而排放温室气体的责任是否可以被原谅?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的王韬洋博士在《气候变化、历史责任与可原谅的无知》中探讨了发达国家应当承担的历史责任。在当前的气候变化争论中,历史责任原则受到许多学者的批驳,“可原谅的无知”主张(the excusable ignorance claim)就是其中之一。王韬洋指出,过去的温室气体排放者因其“无知”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如果他们从排放行为中受益,那么,即使他们处于“无知”状态,仍需为其排放行为承担责任,而且行为者所承担的责任要与其从伤害行为中获得的收益相对应,可以称之为“有限责任原则”(the limited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当前,包括“可原谅的无知”在内的各种对“历史责任原则”的批评,总体上说明发达国家学者思考问题的视角从“权利承担者”(the rights-bearers)转向“义务承担者”(duties-bearers),发达国家的学者不再关心“权利承担者”(如气候变化的受害者)视角中非常重要的问题,例如,受害者利益遭到严重侵害的问题,受害者缺乏自我防护能力的问题,等等。

“绿色经济”已成为全球环境公共政策论坛中最时髦的词汇之一,但绿色经济对全球环境可持续性的意义却依然不明晰。雷丁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系查克斯·欧克瑞克(Chuks Okereke)教授在《绿色经济与全球环境正义》中,试图厘清“绿色经济”一词的概念,将绿色经济的不同内涵与各种正义观念联系起来,并提出了“绿色经济不仅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工具,也是实现社会正义和环境正义的重要途径”这一重要结论。

四、国际法律与国际制度

第四组讨论的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与国际制度问题,主持人是雷丁大学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学院院长艾伦·克罗马蒂(Alan Cromartie)教授。

一些人提出,联合国安理会应当采取行动干预气候变化,对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的董勤副教授在《联合国安理会是否有权干预气候变化问题?》中作出了回应。董勤指出,联合国安理会对气候变化的干预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相反,会恶化当前的国际安全局势,从而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另外,在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中,发达国家占有大多数席位,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席位不对等的情况下,如果安理会对气候变化问题行使表决权,就会违背国家公平的原则。

国际刑法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新兴学科,然而,对于其边界、内容、来源等问题都缺乏共识。国际刑法是否可以涵盖气候变化引发的国际伤害行为?雷丁大学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学院的卡特里奥娜·麦金农教授在《气候变化与谋杀后代》中指出,在气候变化背景下,未来人的脆弱性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重,工业革命以来科学与技术的进步给予了当代人彻底改变后代人生活条件的能力。这种能力空前强大,却又促成了一种新的国际犯罪:谋杀后代(postericide)。谋杀后代是指“系统地使人类处于灭绝或濒临灭绝之严重威胁的有意或无意行为”,当代人鲁莽地大幅增加温室气体排放的行为对未来人造成了巨大的风险,从而犯了“谋杀后代”这种国际罪。当前的国际刑法没有考虑此类犯罪行为,因而是不完善的。卡特里奥娜·麦金农教授试图将气候变化引发的谋杀后代行为纳入国际刑法的范畴。

五、新问题与新技术方案

第五组的讨论围绕气候伦理研究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技术方案展开,主持人是牛津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的尼克·本宁(Nick Bunnin)教授。

很少有人关注作为父母是否有应对气候变化的特殊义务这个问题。来自英国爱丁堡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系的伊丽莎白·克里普斯(Elizabeth Cripps)教授探讨的主题是“我们是否及如何成为‘绿色’父母”。她重点阐述了两点主张:家长们有集体义务保护下一代人免受气候变化的伤害;父母有义务使他们的子女养成低排放的生活方式,并让他们知道人为气候变化的危险。气候变化需要集体行动,如果全球的父母们不联合起来共同行动,就很难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行动。因此,伊丽莎白·克里普斯教授呼吁全球父母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网络,共同减少排放并教育下一代人养成良好的低碳生活方式。

气候地球工程是减缓和适应之外的第三种应对气候变化的可能路径。如果说减缓和适应显得过于“消极”,那么,气候地球工程则十分“积极”,它旨在用新兴技术为人类创造更多的排放空间。对于气候地球工程这种新兴解决方案,东方社会的传统儒家伦理会做出怎样的回应?来自牛津大学维希罗(Uehiro)应用伦理学中心和牛津大学科学、创新与社会研究院的黄柏恒(Pak-Hang Wong)博士在《气候地球工程与儒家环境伦理》中探讨了传统儒家环境伦理思想对新兴气候地球工程的可能回应。他指出,目前对气候地球工程的规范讨论大多是从欧美伦理视角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忽视了其他传统伦理理论,所以远非真正的全球性对话。儒家环境伦理思想对气候地球工程讨论的特殊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儒家人类中心主义的人与自然关系理论,这种理论会同意某些气候地球工程选项。

六、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价值立场

9月23日在牛津大学召开的学术会议由学者交流和公开演讲两部分组成。作为此次学术会议的“压轴戏”,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郇庆治教授代表中方学者向牛津大学的师生发表了题为“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参与:一种伦理视角的反思”的公开演讲,并与该校师生就中国参与国际气候治理的立场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演讲由牛津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拉纳·米德(Rana Mitter)教授主持,牛津大学能源研究院的贝尼托·穆勒(Benito Muller)教授进行了点评。

恰逢纽约联合国气候峰会,部分参会学者还接受了新华社伦敦分社和“中外对话”伦敦办事处的专访,着重阐述了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以及所取得的进展。

此次会议对中英学者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增进了解、求同存异、寻找共识起到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学者参与国际气候问题交流与合作的水平和能力。雷丁大学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学院的卡特里奥娜·麦金农教授、牛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的多米尼克·罗泽博士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史军副教授在会后一致同意共同筹划成立“中英气候正义研究中心”,并商定于2015年春季在中国南京举办第五届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国际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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