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后参考文献——责任者的著录方法
2014-03-09
仪器仪表用户 2014年5期
1)3人以下全部著录, 3人以上只著录前3人,后加“ ,等”,外文用“ ,et al ”, “ et al ” 不必用斜体。
2)责任者之间用“,”分隔。
3)责任者姓名的著录一律采用姓前名后的格式。
欧美著者的名可缩写,并省略缩写点,姓可用全大写;如用中译名,可以只著录其姓。
中国著者姓名的汉语拼音的拼写执行 GB/T 16159—1996的规定,名字不能缩写。
4)只著录主要责任者。
示例:陈浩元. 科技书刊标准化18讲
(原题:陈浩元主编. 科技书刊标准化18讲)
5)不要求著录责任者的国别、所在朝代。
6)机关团体名称应由上至下分级著录。
示例: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