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讲故事手法写出的一篇通讯佳作
2014-03-05刘保全
刘保全
在报业竞争愈演愈烈、加上网络的冲击,报纸越发艰难的情况下,纸质平面媒体如何运用形式新颖、读者喜闻乐见的手法写新闻,怎样把新闻写得引人入胜,吸引读者的眼球和阅读欲望,第23届中国新闻奖通讯一等奖《老红军和他的三个兵》(载《辽宁日报》2012年12月15日)一文,为我们提供了用讲故事的手法把新闻写活,以赢得读者青睐的好方法。
记者为什么要讲故事?是因为故事能吸引人,故事有离奇曲折和扣人心弦的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感人,加之有令人难忘的细节,既有连贯性,又富于吸引力和感染力,符合人们的阅读需求。报纸用讲真实性故事的方法写新闻更能打动读者,讲故事力求使人物有血有肉,让事件生动活泼,比讲道理更容易让读者接受,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传播效果。
如何才能把故事讲好呢?从这篇获奖作品来看,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第一,要有一个“勾人”的题目。
大家历来重视文章标题的制作,中国古语说:“题好一半文”。传媒界有人提出“五步三秒”,即是指摆在报摊上的报纸,在一瞬间吸引住读者的目光,进而使读者决定掏钱买这张报纸。有研究认为,大多数读者打开报纸都是先浏览文章的标题,才决定看哪篇报道的全篇内容。可见标题制作得精彩生动,对于吸引读者至关重要。这篇通讯的标题采用的是悬念式标题。悬念式标题就是像说书人一样,先卖一个关子。悬念,调动起读者关切故事发展和人物命运的紧张心情。为了增强感染力,在制作标题时,对有些事的主人或原因、结果不直接点明,而是利用巧妙手段,先给读者制造一个又一个的疑团,调动起紧张心理,催促读者往下看。《老红军和他的三个兵》这则标题,无疑对读者有着强烈的吸引力。老红军是谁?他的三个兵和老红军是什么关系?他们有些什么样的事迹为众人所不知?这个故事在题目上就先卖了一个又一个关子,吸引读者往下阅读全文、听作者讲这个故事以解心中的疑团。
第二,要有一个精彩的开头。
“一个记者必须要用导语引起读者和编辑的注意……无论涉及哪种体裁,这一原则都是相同的。第一个字、第一个短语、第一个段落至关重要。”这是美国作家、自由撰稿人罗伯特·奈特说的。在西方的新闻培训中,下功夫最多的,就是讲述导语的写法。而我们在新闻导语的写作上往往不够精心,结果是把重要的新闻事实湮没于芜杂的材料当中。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李希光教授,曾就中国新闻缺少导语的现状进行了批评。他说,我们有些记者不会写作新闻导语,把不是导语的写进了导语,无导语最终埋葬了中国的主流声音。
无精彩开头的故事,无疑是不会有人愿意读下去、听下去的。这篇通讯的开头,写得是精彩的。如文中写道:
12月3日,记者来到家住鞍山军分区干休所的老红军余新元家。走进客厅,一幅雷锋的照片出现在眼前,雷锋的嘴角挂着微笑,像是在和我们打招呼。“我就是余新元!”犹如洪钟响过,一双大手捂住了记者的手。落座后,记者同余老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样,亲热地唠了起来。
短短的一段现场描写,从侧面刻画出老红军的事迹一定与雷锋有着紧密的关系,也看出这位老红军的健康体魄及对人热情、谦和的风采。
第三,要用直接引语来增强故事主题的鲜活性和深刻性。
西方新闻作品讲究引语的使用,对直接引语的使用最为重视,能让读者感觉“听到”了当事人说的话,增强可信度。同时,直接引语也改变了文章的行文结构,使文章行文富于变化。当然,使用更富有个性的引语效果更佳。这篇通讯在运用引语讲故事上是成功的。全文一共运用了7句直接引语讲述了4个人的故事。全篇以主人公自述的形式展开,将描写变成了讲述,阅读成了聆听,使读者能够真正享受阅读。主人公的自述语言质朴,饱含深情。对余老神情的描写简单明了、意味深长。“对话里的对话”笔法细腻连贯,真实可信。主人公讲自己轻描淡写,话雷锋、郭明义有哭有笑,讲老儿子神情严肃,充满张力的描述将红军精神刻到了余老的骨子里,真实地反映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
正如中央军委原主席胡锦涛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和全军英模大会上,曾两次接见老红军、通讯的主人公余新元时夸赞他说的:“你真了不起!”这篇通讯以独特的视角,运用直接引语讲述了余老战争年代出生入死、奋勇杀敌,和平时期送“两代雷锋”当兵,几十年如一日传播雷锋精神的传奇经历,其通讯主题鲜明重大,新闻价值高。报道见报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百万网民或通过微博、论坛表达对余老的敬意,或登录雷锋微博、网站表态要向余老学习,数十家企事业单位邀请他作报告。沈阳军区《前进报》对这篇通讯全文转载,沈阳军区政工网、雷锋纪念馆网站和雷锋微博等新兴媒体组织专题报道,对余老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大篇幅、全方位、多角度的集中宣传,学习余老先进事迹的热度在军内外日渐升高。3月5日,在沈阳军区纪念学雷锋活动5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他被授予金质“学雷锋荣誉章”。可见,报道收到了很好的传播效果。
第四,要讲得富有情感。
白居易说:“未成曲调先有情。”“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托尔斯泰说:“艺术起源于一个人为了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中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现出来。”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吴冠中说:“艺术是疯狂的感情事业。艺之高低系于情之真伪。”由此可见,“情”是人的一种社会生理本能,是一种历史沉淀的结果,是一种社会文化构成的必然。而艺术作品的“审美属性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情表现”,“最高的艺术境界是对情感的审美表达”。
情到深处方感人。作者所讲的故事要能感动人,就必须富有情感。这篇通讯在以情动人方面是成功的。如文中写的:
△“1936年10月,红军来到会宁,会宁离我家不远。毛主席也来了,他讲话我去听过,好多话我没大听懂,但他说红军是咱穷人的队伍,这句话我听懂了。所以,我把放羊的鞭子一扔,当了兵。那时,我差一个月满13岁。”
△余老流着眼泪谈了送雷锋当兵的经过。endprint
△有一天改善伙食吃菜包子,我问雷锋,你当兵爸妈同意吗?雷锋把刚咬了两口的菜包子放下了,眼里全是泪水。雷锋是最后一个穿上军装的,那天他可高兴了。他对我和老伴说,首长,让我叫你一声爸爸吧!阿姨,让我叫你一声妈妈吧!走那天,我老伴给他买了背心、裤衩、毛巾,一直把他送到车站,嘱咐说,“小雷子啊,阿姨希望你到部队好好干,当毛主席的好战士。”
“雷锋牺牲的消息我是在《前进报》上看到的。我老伴把报纸递给我,流着泪说:‘咱那儿子走了!想到雷锋和我们全家相处的日子,想到跟雷锋经历的那些往事,我们全家人都哭了,连中午饭都没吃……”
△余老笑着谈起了送郭明义当兵的经过。
△老儿子对我说,“老爹,我最后一次求你,找人说句话,让我进一个条件好一点的公安分局”。我摇摇头。结果,老儿子被分到鞍山郊区一个分局,当上了一名侦查员。你知道干这行很危险,我天天担心。
△告别余老时,余老和记者来了个拥抱。他把脸贴在我的脸上,紧紧的、紧紧的,一股暖流涌遍我的全身……
通过上面讲述的余新元当年参加红军时的激情,与雷锋、郭明义及小儿子的战友情、父子情,还有与记者的同志情,通讯的主题思想——余老对红军精神的坚守和传承、四位不同时代英雄的人格魅力便跃然纸上,并融入读者的心灵,让人觉得震撼。
谈点不足,那就是通讯中每个小故事用一大自然段讲完,每段三百多个字,显得有些太长。让人读起来、听起来觉得有点费劲。大量的新闻写作实践表明,运用短段落即一个意思一个段落、一个段落不得超过两个句号,这样在行文中段落之间的启承转合,环环相扣,张弛有度,富有变化,让读者、听者轻松省力,朗朗上口,兴趣盎然,不感觉到累,其传播效果会更好。瑜中微瑕,写出来供欲拿中国新闻奖大奖之后来者以为镜鉴也。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研究员)
附原文:
老红军和他的三个兵
●本报特约记者 杜树人
12月3日,记者来到家住鞍山军分区干休所的老红军余新元家。走进客厅,一幅雷锋的照片出现在眼前,雷锋的嘴角挂着微笑,像是在和我们打招呼。“我就是余新元!”犹如洪钟响过,一双大手捂住了记者的手。落座后,记者同余老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样,亲热地唠了起来。
“送”自己去当兵
余老先是轻描淡写地谈了自己当兵后的76年。
“1936年10月,红军来到会宁,会宁离我家不远。毛主席也来了,他讲话我去听过,好多话我没大听懂,但他说红军是咱穷人的队伍,这句话我听懂了。所以,我把放羊的鞭子一扔,当了兵。那时,我差一个月满13岁。”
“我参加过大小500余次战斗。黄土岭战役,左腿被敌人机枪打成了马蜂窝,是白求恩主刀保住了我的腿;狼牙山反扫荡中,我与‘狼牙山五壮士同在一个团,受伤后昏迷了200多天;百团大战中,我的屁股被炮弹炸出7个眼儿……”
“我是1981年离休的,最后一站是鞍山军分区副政委。退休30多年来就干了一件事儿——宣传雷锋。你看,我的聘书,一铁箱子都装不下。我是全国146所大中小学校的校外辅导员,还是多家单位的党课教员和顾问。30年间,我作雷锋专题报告、上党课4000多场,听众差不多有400万人……”
送雷锋去当兵
接着,余老流着眼泪谈了送雷锋当兵的经过。
“1959年底雷锋报名参军,当时我是辽阳市武装部政委。雷锋身高和体重都差一点点,评议时被拿了下来。我问小雷子,你现在拿38元8角5分工资,不是挣得挺多吗?雷锋回答说,我报名参军是想到前方打仗。听了雷锋的话,我一连叫了几声好。后来,雷锋搬到我家来住,一住就是58天。有一天改善伙食吃菜包子,我问雷锋,你当兵爸妈同意吗?雷锋把刚咬了两口的菜包子放下了,眼里全是泪水。雷锋是最后一个穿上军装的,那天他可高兴了。他对我和老伴说,首长,让我叫你一声爸爸吧!阿姨,让我叫你一声妈妈吧!走那天,我老伴给他买了背心、裤衩、毛巾,一直把他送到车站,嘱咐说,‘小雷子啊,阿姨希望你到部队好好干,当毛主席的好战士。”
“雷锋牺牲的消息我是在《前进报》上看到的。我老伴把报纸递给我,流着泪说:‘咱那儿子走了!想到雷锋和我们全家相处的日子,想到跟雷锋经历的那些往事,我们全家人都哭了,连中午饭都没吃……”
送郭明义去当兵
再接着,余老笑着谈起了送郭明义当兵的经过。
“1976年底,有一天郭明义的父亲来到我这,没进门就喊:‘老政委啊,我来找你来啦!见到他,我就乐了。我说,啥事啊?他爸说:我今天来没别的事儿,就是送我儿子郭明义当兵。我问,检查上了吗?他爸说,检查上啦!我说,检查上了不就行了嘛!他爸摇着头说,不行不行,今年检查上的可多了,听说走得少,反正你得让我儿子走上!我说,你怎么跟当年雷锋一样的调,还赖上我了是不是。我拿起电话,打给军分区动员科科长车文普,问了一下郭明义的情况。小车说,郭明义体检、政审都过关了。我说,郭明义他爸、他叔是鞍钢工人出身,郭明义是个好苗子,部队需要这样的。”
“新兵出发时,郭明义代表全体新兵发言。郭明义精瘦精瘦的,说话倒很有力量:‘我们要向雷锋学习,做毛主席的好战士!前些日子,郭明义到我家来,我对他说,当雷锋传人,不能当带引号的,你说我说得对不对?郭明义说,对!对!”
送老儿子去当兵
最后,余老神情严肃地又谈起了老儿子余锦旗。
“孩子们对自己要求都挺严,从不干越格的事儿,大格小格都不越。老儿子余锦旗1978年当兵,到部队后他给我写信,让我找人调动调动。我回信写了11页纸,我说你别埋怨老爹对你要求严,你不要和别人比,要和雷锋比。老儿子看我不开口,就闷着头干了下去。这小子干得还行,入伍一年多就被评为军区装甲兵优秀共青团员,入伍第二年就入了党,还当上了班长。1981年年底,老儿子退伍回来被分到鞍钢最北的选矿场当工人。后来,公安局选警察,他被选中了。老儿子对我说,‘老爹,我最后一次求你,找人说句话,让我进一个条件好一点的公安分局。我摇了摇头。结果,老儿子被分到鞍山郊区一个分局,当上了一名侦查员。你知道干这行很危险,我天天担心。老儿子干得挺出色,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鞍山市劳动模范、辽宁省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标兵得了一大堆!”
告别余老时,余老和记者来了个拥抱。他把脸贴在我的脸上,紧紧的、紧紧的,一股暖流涌遍我的全身……
编校:董方晓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