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必然性与现实性
2014-03-05宋铁毅
宋铁毅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的各项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与措施成为了学界乃至舆论所关注的焦点。一时间,此次全会最终形成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为了专家、学者们争先解读的对象。然而,对于文本的解读与研究并非仅仅局限于文本自身,如果从整体的视域出发,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的理论背景与具体措施之间,对于《决定》进行解读,就不难发现文本所内蕴的逻辑关系,即《决定》所体现出的全面深化改革与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之间的辩证关系。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信仰;改革;中国梦
近期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因其所展现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心,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关注与广泛热议。站在不同的立场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多维度的文本研究与解读,往往会形成多种多样,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结论。而对于文本解读来说,文本的中心恰恰同文本的环境紧密相连,因此,需要在文本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达成文本与其背景之间的视域融合。所以,一旦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以及意识形态等重要讲话的论断这一背景,就不难发现《决定》中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心与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之间的逻辑关系。
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必要性
信仰,是人类历史实践的产物,关乎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们的信念、习俗、道德和行为规范等等,是人对自身与自然、现实与历史目标之间关系的回答与解决形式,有着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自原始社会以来,自然宗教以人类对于自然力量的崇拜的形式,占据着人类信仰的正统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信仰的形式不断变化,先后产生了自然宗教、人为宗教,包括私有制下的商品拜物教,即以商品流通为体现的,对于物的逻辑的信奉、无产阶级信仰,即马克思主义信仰等诸多形式。其中,马克思主义信仰以人类在历史中的实践活动为基础,正确解答了人与自然、现实与历史之间的辩证关系,并以人类的全面发展和解放为旨归,形成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
因此,就当代我国的现实来说,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不仅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也是时代的呼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的全面深化,势必会对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提出历史性的要求。
首先,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为基本前提。马克思主义信仰遵循马克思辩证法的方法论原则,具备着不断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过程,就是在历史的连续性中,持续解放思想的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于我国发展的影响前所未有,成就举世瞩目。然而,这与在全国范围内所开展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息息相关,正是因为将思想统一到了重新树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之上,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马克思主义信条,才能够使改革开放成为了新中国历史上一次彪炳史册的思想解放运动。在今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同样成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前提。“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然而实现这一目标并非易事,信仰的缺失为改革的进一步全面深化带来了巨大的阻力。一方面,既得利益者由于丧失了马克思主义信仰,以社会公共资源为寻租资本,形成了阶层与利益的固化,导致了权力的异化与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并形成了强大的利益集团对抗改革的深化。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由于缺失了马克思主义信仰,以个体的短期利益为衡量全面深化改革的标准,无法深切体会到自身是改革的长远受益者,从而成为了潜在的改革抗拒者。在个体与集体、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寻租滥用之间,社会矛盾凸显,进而不持续化,严重阻碍了改革的进程。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同时,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将全国人民的思想与行为重新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心上来,以制度建设为约束,以主流意识形态为引导,双管齐下,才能够“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规划,协同推进”,降低改革的风险与阻力。
其次,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为重要保障。《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之一,这一伟大的创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带了巨大的发展与进步。然而,市场经济本身遵循着物的逻辑,当人与人的关系异化为商品流通过程中的物与物的关系时,商品拜物教就会成为侵浸人们的信仰的消极力量。而社会主义制度则遵循着人的逻辑,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拒斥一切阻碍人类解放和全面发展的异化形式。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其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追求与制度应用的创造性结合。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那样:“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2]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其本质上无所谓姓资还是姓社,问题在于需要应用其于怎样的价值形式之下。历史事实证明,市场经济并非是资本主义体制所独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创造性结合发挥了市场经济在资本主义体制下难以发挥的巨大优势。因此,市场经济这匹“烈马”必须被置于社会主义价值追求的约束之下,否则就会为“骑手”造成伤害。一旦丧失了正确的价值追求,对于利益最大化的笃信必然会带来价值观上的扭曲。坚定不移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历史发展与现实国情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出的任务与使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能否在最大限度发挥市场经济积极性的同时,使其始终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制度价值追求的应用手段而加以合理、有效的约束。越是依靠市场自发调节的作用,就越要更好发挥政府引导的积极作用,这就需要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