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2014-03-05吕书广张启勇汪炳南
□吕书广 □张启勇 □汪炳南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直管项目建设管理局)
1 概述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水利工程五项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多年的工程实践,南水北调工程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对规范工程管理行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工程概算投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进入攻坚阶段,工程态势总体向好,但个别标段进度滞后、诚信体系缺失、设计变更增多等问题仍令人担忧,合同意识淡薄、力量薄弱等现象依然突出,合同管理现状不容乐观,该问题已经引起高层的注意。2013年是南水北调的“合同管理年”,如何“破解难关战高峰、持续攻坚保通水”,关键是通过规范化合同管理破解难关、精细化的合同管理保障攻坚、统筹化管理实现共赢。面对繁杂琐碎的合同管理工作,笔者有几点粗浅的看法和思考。
2 合同管理形势及应对
2.1 提高合同履约意识,增强合同管理力量,全面实施规范化合同管理是加快解决工程问题的基础 “
何谓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谓合同管理,就是通过规范管理促进双方履行合同承诺、协商解决分歧、合作完成任务,实现共同利益。比如参建单位常说的资金缺口问题,重要原因是人工工资、原材料涨价幅度大,主要原材料均由企业自行采购,实际上增加了施工成本,参建单位叫苦连天。但这就是市场的“风险”,作为一位成熟承包商更是应该明确意识到的风险,也是规范化合同管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立约就要守约,承诺必须兑现。
有一个现象不知大家意识到没有,当年大家挤入南水北调这个市场,分享南水北调这一世纪工程带给大家的荣誉,但很多参与者只是把这个项目作为“短、平、快”项目,甚至有些仅认为“挖河”而已,没有认真筹划、细致分析、精心准备,而是仓促上阵。就“技术力量”而言,大家在投标时,恐怕全部派出的都是精英力量,实际到位却大打折扣,施工一线“劳务分包”严重,甚至违法分包,技术工人能力参差不齐,个别单位仅管理到部门一级,经常看到资料做的很漂亮,现场一塌糊涂的怪象。履行合同时却满口抱怨、人云亦云,不知在大家抱怨时,是否忘记了合同履约的准则和义务呢?建筑合同作为加工承揽合同,《经济合同法》第19条规定:“承揽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作、修缮任务的主要部分。”对照合同,你该做到的你做到了吗?该履行的义务是否真正履行了吗?是否在用投标承诺的“丰富的施工经验、雄厚的施工能力”为业主奉献精品工程?尽管如此,国调办、中线局依然结合实情出台了材料价格调差、人工调差的政策,合同中也赋予了变更索赔的权利,但仍有个别单位等、靠、要”思想严重,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只会说“没有钱、缺资金、物价上涨”,并不能真正从合同角度解决这些问题,甚至不知如何下手。从前一段时间实践来看,各单位能够认真研究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变更索赔报告,有理有据的提出资金申请的却寥寥无几。尽管建管单位心急如焚,秉夜加班处理,往往要么变更不成立,要么需要多次补充材料,造成变更不能及时定案,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因此,各单位只有提高合同履约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力量,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做到一手抓现场生产、一手抓合同管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加快难题破解,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2.2 强化合同主导意识,勇于破解工程难题,大力推广精细化合同管理是建设精品工程的保障
南水北调工程线路长、投资大、周期长,边界条件复杂,征地移民协调工作繁琐,参建单位就数百家,项目法人职责就是运用合同协调管理,把没有隶属关系的参建各方形成合力,一环套一环,共同完成工程建设目标。参建各方均应该尊重合同的法律地位,违反合同约定的不做,有悖诚信承诺的不为。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精细化合同管理必须涵盖工程建设全员、全过程,必须深入工程角角落落。但目前南水北调合同管理中,几种现象不容忽视。
一是合同主导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前瞻性不足。个别人员在处理现场事务时,不是站在合同的角度分析,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办理,而是凭主观处理、武断决策,往往造成前后脱节、相互矛盾,或者以工程为借口,违背程序,形成“木已成舟”,给后续投资管理带来困难;二是掩耳盗铃,小车不倒只管推。南水北调工程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再加上前期工作深度、超大规模建筑物技术攻关问题,造成一些合同边界条件的变化。面对这些问题,不是深入研究、依据合同程序合理解决,而是任其发展,推一天算一天,积少成多,积小成大,最终问题掩盖不住,投资也成倍增加;三是不敢或者不会拿起合同维护自己的利益,合同管理的核心是投资管理,常言说一流工程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项目法人作为出资方,投入大量资金,而各参建单位通过物化劳动生产合格、适用的产品,而不是盲目的追求“高尖端、高安全”,更不能把这一“千秋工程”作为某些单位的试验田、练兵场;四是职能部门未通过精细化的合同管理形成合力,在解决具体问题时通常考虑更多的是部门职责,缺乏从合同角度统筹考虑,甚至认为合同管理就是管合同的事,而合同管理人员普遍缺乏,陷入具体事务,综合管理力不从心。
因此,成熟的工程管理是全员、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精细化合同管理,主要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关键在建立合同履行监督、预警机制,强化合同的权威性、严肃性,维护国家利益;重点要加强在建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建立投资控制预警机制,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益和效率。只有精细化合同管理深入全体参建人员、遍及全线全工地,才是建设精品工程的有力保障。
2.3 统筹兼顾建设目标,把握各方利益平衡,共建优质工程是参建各方共赢的和谐之路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业主方希望以最小的投资获取优质安全的工程,承建方希望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润,合同执行的过程本身就是双方利益博弈的过程,管理的本质就是通过事先约定的条件平衡双方的利益。因此合同管理工作需注重以下几个平衡:一是投资与工程建设目标的平衡,目前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工程建设目标应与我国现阶段的财力相适应,严格控制工程概算。该平衡的关键是设计和变更的控制,应严格控制设计质量,推行限额设计,通过设计精细化管理,做到经济适用,更要注重初设、招标、施工图阶段设计工作的衔接,严格控制变更总量。二是投资与进度、质量目标的平衡,即进度、质量目标要与我国现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控制各项目标的经济性、可行性。该平衡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三要素的辩证关系,效益是目的,质量是根本,进度是关键,之间应相互协调,达到综合平衡。三是甲方与乙方利益的平衡,即甲乙双方要通过工程建设达到和谐发展、同荣共赢。该平衡的关键是工程管理要以合同为依据、国家法规为准则,双方均应以合同约束自己的行为,通过合同合法追求自身的利益,通过寻求矛盾的共同点解决问题。针对现场的一些实际困难,建管单位应积极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同时对不认真履行合同、消极怠工的,也要坚决给予合同处罚。
3 结论
2013年是南水北调工程的决战决胜年,通过合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统筹化管理思路的摸索和实践,一是全面提高了参建各方的合同履约意识,为保障年度建设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二是增强了合同管理力量,形成了“人人讲合同、事事按合同”的合同管理氛围;三是找到了参建各方利益平衡点,促进了合同难题的破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作为一项超大规模的线性工程,对其管理环境的开放性、材料供应的社会性、技术管理的复杂性、尾工建设的艰巨性,存在估计不足、把握不准的问题,也给合同管理带来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