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税负”与“税负痛苦指数”
2014-03-03
近日,有学者称我国已经迈入“人均万元税负阶段”。此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随之引起了中国人税收负担高不高等一系列探讨。
公众由“人均万元税负”引发的焦虑和讨论,其实是一个概念误读。“人均万元税负”并不等同于每个公民年缴税额,而是衡量一国宏观税负水平的表述。
宏观税负,通常以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的税收总量占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 或国民收入(NI)的比例来表示。宏观税负的经济内涵,显示了一国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占用的财力资源在该国当年实现的GDP中所占的份额,它不仅体现了政府履行职能与所需财力资源的关系,也反映了政府集中的各项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近期热议的所谓“人均万元税负”的计算并不复杂。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公共财政收入达到12.9万亿,被我国13亿人口一平均,便可得出。但这一算法不科学、 不靠谱。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按照这一算法得出的“人均宏观税负”实际上是“人均财政收入”。
近年来,曾经引起公众对税收负担热烈讨论的,还有“全球税负痛苦指数”。2009年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按照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统计方法,各税种都选用最高的边际税率来计算痛苦指数,例如,2009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为25%,则相应的痛苦指数为25,按照这个方法把相关税率直接加总,便得出中国内地的税收痛苦指数为159,名列全球第二。
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税负痛苦指数是科学性较差的一种算法,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有几个重大缺陷。一、指数选取的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往往比名义税率低。二、最高的边际税率只适用很小比例的纳税人,不能反映一国居民的总体税负状况。三、简单相加的假设前提是对每个税种赋予同等的权重,而这一假设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
税负高低决定了“痛苦”程度吗?张斌认为,除了统计口径的差异外,每个国家有不同的国情,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税负是重还是轻,不能做简单的国际对比。目前没有足够的依据做出判断,究竟多高的税负水平是合适的。比如,有些北欧国家,宏观税负达到50%,但由于高福利,民众对高税负并没有太多意见。一些人之所以感觉税负较重,可能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现阶段非税收入比重较高,政府收入的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税负分布不均衡,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相对较重;三是政府预算的透明度较低,财政支出的结构和效益与公众希望的理想状态还有距离。“宏观税负关键不在于收多少,而在于预算制度的完善和财政支出结构的改善。”(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