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更多来自基层的代表
2014-03-03刘洪波
刘洪波
河南省人大代表罗志元,被一名女子举报包养情妇、养私生女。这应该是前赴后继“情妇反腐”的又一个例子。
罗志元是私企老板,若仅以这一身份包养情妇,虽然还是腐败,但属于社会腐败,而不是典型的政治腐败。但他头顶人大代表之冠,虽不是党政官员,却是一个国家职务,那就是政治腐败的一个例子。
人大代表出席人大会议,人大会议按照法律具有最高权力,人大制度是中国的根本制度。尽管人大又时常被认为作为发挥不够充分,人大代表履行职务也时常不力,但人大代表至少是个光环,既代表着某个人正式被政治系统所接纳,又依法享有审议、表决、提名、选举、提出议案、质询、提出罢免案、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提议、言论表决免究、人身特别保护、执行代表职务保障等诸多权利。
无利不起早,这些年商人进人大、当代表,蔚然成风。前几天,东莞扫黄,涉及一家酒店,店主外号“太子辉”,正号梁耀辉,是全国人大代表。早几年,韶关查处“粤北首富”朱思宜,其行贿犯罪中的一项,就是行贿省人大工作人员,获选全国人大代表。此次正被举报的罗志元,短信对举报者说,“我的人大代表身份疏通了多少关系才选上的,如果被撤了,你看着办吧!”再前一些时,湖南衡阳查处集体贿选案,出席市人大会议的527名代表,有518人受贿,受贿者还有68名工作人员,他们要从93名候选人中选出76名省人大代表,当选者中有56人行贿,贿金达到1.1亿元。举报者是行贿而最终落选者。
即使是村级选举,一些地方都出现了黑恶控制、家族控制、贿金控制等现象,农民有被迫投票的,有受贿投票的。有时两者合一,农民被胁迫投某一个人的票,投完后可以领取一些“赏金”。然后,选出来的人就控制了村一级的事务,农民利益所受的损害,并不比村委会不经选举产生更小,实际上往往是更大。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一旦由贿选产生,当地政治生活将是怎样的成色,所决定的事务又将有利于哪个阶层,最大多数的人会在哪里?都是让人忧虑的。
在不少地方,人大代表中真正来自底层的,已经寥若晨星。人大代表中官员多,已是有目共睹。人大代表中老板多,也是事实。衡阳有贿选,贿选者未必都是老板,但老板数量不会少。就是正当地选,被列入候选并当选的老板也很多。有的地方,人大代表甚至成了给予大老板的奖励。
“基层代表”有吗?有的。往往一个县委书记,到了省人大,就是“基层代表”了。一个企业家,在哪一级人大都算是“基层代表”。还有专家学者呢,还有明星人物呢,当然也是“基层代表”。代表中也还会有纯粹的工人、农民、出外打工者等等,凡有一个,真的就是新闻。
这里也会产生意见和建议,及身而想,倘若社会管理的利益、企业利益、专家学者利益、明星大腕利益都得到充分的表达,投票和审议是不是形成对相应阶层利益的维护?即便这里也会产生质询、询问,但接受者是行政部门,发出者多是企业主,或者直言之,是资方、资本家。那么劳方、劳动者呢,代表这一阶层的声音是不是太微弱?
某年两会上,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每67万人才能分配到1名代表名额,一个人的不称职,就意味着67万人的缺席;一个人失语,就意味着67万人沉默。某市的两会上,媒体算账,一个代表不称职,就意识着2.79万市民的缺席,而实际上平均每天的缺席代表有42人次。这无疑是可贵的意识,只是原本兼职的代表,做过多少67万人或2.79万人的功课,又是否明确得了代表哪些人群?窃以为,在某种程度上,一些代表不过是基于个人的身份、经历、想法、经验而坐在议席上而已。作为社会大多数的阶层,派出了多少代表,谁能回答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