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体多元文化的历史明证∗
2014-03-03马迎胜
马迎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新疆考古队队长巫新华博士主持,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提孜那甫乡曲什曼(曲 曼)村东面、紧濒塔什库尔干河的一片海拔3 050米、名为吉尔赞卡勒的台地上,所作的考古发掘工作获得了重大新发现:一是从已发掘的10座墓葬中分别提取的人骨、木质样本送美国贝塔(Beta)实验室分析,得出的大致年代为距今2 500年左右;二是墓葬出土文物数百件,有青铜器、竹梳、木制弦乐器、玻璃料珠、玛瑙串饰、多种随葬动物等物(还有单独埋葬鹰的祭祀坑),其中以木制和陶制的“祭火坛”最为重要,在出土的木制祭火坛上部中央可见经强烈烧灼留下的未穿底的碗状坑(火烧碳化层厚约一厘米),以及在烧坑中的积碳上(包括烧黑的陶制祭火坛中)各留有15粒石子,这与拜火教(祆教)圣典《阿维斯塔》(又称《阿维斯陀经》或《波斯古经》)记载的“半月之数”、“明暗周期”古经等教习相符①巫新华《影响世界的宗教——拜火教起源地考古新发现》:“在圣典《阿维斯塔》亚斯纳(Yasna)篇中(Y36.6),太阳被视为天上的火,同样为教徒所尊崇。墓地地表用黑白卵石铺成单方面条带,可以解释为拜火教徒死亡后对火——光明崇拜的一种具象表达。除我们正在发掘和已调查的遗址外,以规则摆放的黑白卵石为装饰的墓地仅见于塔吉克斯坦东部的帕米尔地区,如Karaat,Shurali,Jarty Gumbezt和Ak-Beit遗址。与吉尔赞卡勒遗址的黑白石条带不同的是,塔吉克斯坦境内遗址的黑、白卵石各自构成三角形,相邻排列成一个更大的三角形,——发掘者认为墓葬建造于公元前3-8世纪拜火教盛行的塞人(Saka)时期。”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中共塔县县委宣传部《亚欧大陆最早的拜火教遗址吉尔赞喀勒黑白石条墓地》序二,第4页。;也与大夏的贵霜寺庙里有15个祆教神的记载相符②克林凯特《丝绸古道上的文化》:“祆教神的名称,大部分是保存在大夏形式的祆教里。这当然不是说,他们在贵霜寺庙里的意义及其扮演的角色,绝对地与正统祆教的相同。大约有15个人物的祆教神,构成贵霜寺庙里的最大一组神,其中有‘正义’和‘王国’,他们是那六个‘永生不死的圣徒’中的两个。在祆教经典中,这六个人物是与‘智慧之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可以理解,正是这些神受到国王的公开礼拜。”新疆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第73页。,证明此为拜火教“明火入葬”葬俗的遗迹,而且是亚欧大陆范围迄今首次发现的最早、最原始的此类遗迹;三是从墓葬方式看有拜火教的二次葬(先天葬再收骨入坛土葬)和一次葬(直接土葬),或同一墓穴两种葬俗同时存在等情况,这与墓葬年代还处于拜火教发展初期的情况大致相符;四是在墓穴地表一侧(也有压着墓穴的)用黑白卵石相间铺设的多寡不一、整体错落的直线条带(代表光明与黑暗),这种独特的墓葬形制为亚欧大陆迄今仅见的古代文化现象[1]2。据发掘者称,在发掘期间经拓展调查,已发现同样类型的墓地在塔什库尔干帕米尔河谷其他地带还有5处,共计6处。表明这种遗迹所代表的文化曾是公元前6世纪左右帕米尔高原该地区的普遍存在[1]4。
上述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的考古新发现,其社会意义和价值是广泛而重要的。尤其是随着对其研究的逐步深入,其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文化学、宗教学等多个方面的社会意义和价值,不仅对新疆,而且对中国对世界都具有难以估量的影响。本文仅从文化学角度,以塔什库尔干考古新发现与新疆一体多元文化形成的关系为主题,谈几点浅见。
一、塔什库尔干是丝绸之路东西文化交流的要道门户
处于亚洲腹地、古称西域的新疆自古属于中国的领土。对于这一点,西方学者也表示承认,只不过他们最早使用的是所谓“中国突厥斯坦”的名称[2]。实际上,自古以来,最先让欧亚大陆和世界各国、各民族了解新疆、了解中国的是发端中国长安,连接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这条既是经贸沟通、又是人文交流的国际大通道。而横贯亚欧的丝绸之路的东段,其分水岭主要是昆仑山、喀喇昆仑山、帕米尔高原和天山之一部分。在新疆境内,早期的丝绸之路在北新道没有开辟之前,走的都是经由塔里木盆地的南道或北道,而南北两道最终都主要在塔里木盆地西缘的喀什噶尔汇合,然后越过葱岭—帕米尔高原的兴都库什山隘,走向犍陀罗(今巴基斯坦)、天竺(今印度)或大夏(东伊朗)、波斯(今伊朗)等广阔的亚欧大陆地区。而今天的塔什库尔干正是这条通道上最先开辟的要道和进出门户。据印度古文献记载,公元前4世纪,我国产的丝及丝织品就输到了印度;又据古希腊的记载,在公元前3世纪,我国的丝织品就远销到了希腊,他们称中国为“丝国”[3]。如今,在塔什库尔干的考古新发现,把这种中华与亚欧的文明交流至少前推到了公元前6世纪,同时证明了位于丝绸之路东段关键位置——西北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接壤、西南通过瓦罕走廊与阿富汗接壤、南部与巴基斯坦接壤、东部与塔里木盆地西缘重镇喀什噶尔相连的塔什库尔干,在历史上所起到的正是丝绸之路要道和中华文明与希腊文明、波斯文明、印度文明沟通交流之门户的重要作用。
除了我国史载的东晋高僧法显、唐代高僧玄奘等许多为弘扬佛教而西去天竺取经的僧侣都经由了塔什库尔干以外,在中外文献中有文字记载的自公元150年至1949年的1 800年间,外国人来新疆考察、测绘、收集文物、捕杀野生动物的就有希腊、波斯、罗马、阿拉伯、俄国、意大利、英国、法国、瑞典、德国、日本、亚美尼亚、匈牙利、美国等十多个国家的182批次“探险家”,其中经由帕米尔高原这一十分艰险的丝路古道的,就有24批次,其中有我们耳熟能详的马可波罗(意大利)、斯坦因(英国,三到新疆、三走帕米尔古道)、斯文赫定(六到新疆,一走帕米尔古道)、大谷光瑞(日本)等人[4]。他们的过往,都在塔什库尔干和塔里木盆地周缘留下了方方面面的历史痕迹。
二、塔什库尔干和塔里木盆地构成祆教在东方落地传播的起点
宗教的传播与改变,对地域文化的形成与异变影响巨大,不可忽视。
由于新疆在古代陆路丝绸之路上的地位和作用是交通要道、进出门户和文化交汇枢纽,故而在以地缘为基础的人文交流上,西来东去文明总是先在新疆落地尔后东渐或西传成为古代中华文化对外交流的历史规律之一。民族的迁徙是如此,文化和宗教的传播也是如此,都离不开地缘环境的客观影响。例如,佛教传入西域,与帕米尔高原以西诸民族的活动密切相关。在公元前3世纪孔雀王朝阿育王时代,印度佛教开始向境外传播,最先传到今克什米尔、巴基斯坦的白沙瓦、阿富汗的喀布尔地区。这些地方与西域塔里木盆地绿洲仅隔着帕米尔高原和昆仑山脉。而佛教继续向东方传播,则与贵霜大月氏等中亚民族的活动有关[5]100。当时往来于丝绸之路上的不仅有商队,还有大量中亚的佛教人士。他们当中姓“支”的一般都是大月氏人(即贵霜国人)、姓“安”的为安息人、姓“康”的为康居人、姓“竺”的为天竺人[5]100。季羡林先生研究认为:“佛教从印度向中国传播,有两条途径:其一,由印度传至大夏,再传到中国;其二,由印度传到中亚新疆小国,再传至中国,佛教传入中原内地的时间则为公元1世纪。”[6]佛教传入中国后,首先是在新疆落地传播。当时在西域丝绸之路南北道上形成了两大佛教文化中心——于阗(大乘)和龟兹(小乘)。在西域,佛教信众首开凿石窟、绘壁画、塑造像先河,将希腊和印度艺术引入并弘扬。仅在新疆保存至今的石窟遗址就有17处、960多个洞窟,其数量多、内容丰富、造型精美、艺术成就高等特色,对内地形成强烈影响。随后,到于阗(今和田)、龟兹(今库车)访问求佛经的内地僧人越来越多,渐成佛教由新疆东传内地的趋势。而当时新疆由于多民族、多语言的优势,拥有许多除地方民族语言外还兼通印度语、波斯语和汉语的高僧,在译经、传经上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他们中不少人还纷纷携西域佛经到内地去翻译、传播。如历经17年磨难终到长安去译经的龟兹高僧鸠摩罗什,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其在长安译出《大品般若经》《法华经》《大智度经》《十诵律》《维摩经》共35部294卷),为佛教在中国的汉传一脉做出了重大贡献。如今在佛教的汉语词汇中,“沙门”是借用的龟兹语(表示佛教僧侣)、“和尚”是借用的古于阗语、“佛”是采用的古龟兹语音译[5]121等,即是明证。以此为规律观照拜火教的传入与发散,亦颇为契合。
长期以来,国内外史家、学者都认可拜火教是最早传入新疆的外来宗教。但何时传入,又如何失传的,则因史无记载,又缺乏考古发现,一直没有明确结论。据国外文献,西方一般称拜火教为“琐罗亚斯德教”,是以创教者的姓名命名。但其信仰者往往称自己的宗教为“马兹达教”,因为该教首要教义是独尊阿胡拉·马兹达为最高、惟一的主神,是全知全能的宇宙创造者、光明和黑暗王国的主宰者、人间恩德的施予者、末日的审判者和报应的裁判者。按该教传统说法,创教者琐罗亚斯德的生卒时间为公元前628年至551年。传说在他30岁时得到“阿胡拉·马兹达”的启示,创立了拜火教教义。但他在世时传教并不顺利,备受官方祭司阶层迫害,头十多年中只有一位表亲成为他的信徒。42岁时他离开家乡到大夏(东伊朗)传教,因得到大夏国王维·维斯塔斯帕的支持,拜火教在大夏传开。但在他77岁去世后,由于波斯被希腊征服,进入希腊化时代,拜火教受到沉重打击,沉寂了100多年。直到公元前3世纪,拜火教成为复国后波斯萨珊王朝的国教,才获得了空前地发展。
在中国,古代史籍亦明确拜火教产生于古波斯,我国文献称之为“祆教”(“祆”字最早见于唐代史籍,发xiān音,表示“天神”之意,据说与古代于阗语“灰烬”的发音有关),在民间又称其为“拜火教”、“火祆教”、“波斯教”等。根据我国史料,结合有关考古发现,特别是新近在塔什库尔干的考古新发现,可以得出以下三点认识:
(一)此前比较普遍的看法是祆教约于公元前4世纪传入新疆,其考古学依据是新疆考古工作者于1976-1978年在乌鲁木齐南山矿区的天山阿拉沟发掘的一处古代塞人的墓葬,随葬品中有一座祆教拜火用的祭祀台,主要文物年代鉴定为距当时2345年左右(即公元前4世纪)[5]78。而塔什库尔干的考古新发现以多处遗迹、大量文物证明,这些古墓葬遗迹既是典型的拜火教葬俗,又距今已有2 500年历史,这就为拜火教传入新疆进一步提供了详实的历史物证,而且把传入的时间至少推前了2个世纪。
(二)中国塔吉克族的先民主要为操印欧语系东伊朗语支的塞人,今天的塔吉克族语言仍然为印欧语系东伊朗语支的“萨里库尔”、“瓦罕”两种方言。在古代,由于大夏与帕米尔相近,而且两地居民的语言也相近,加之丝绸之路的沟通,祆教的东传帕米尔是具备地缘文化条件的。而今,塔什库尔干新发现的拜火教墓葬遗址,形成时间与祆教的创立时间和在大夏传播的时间相吻合。这说明,虽然祆教创始之初在古波斯传教受阻,但藉由丝绸之路的沟通而外传到了帕米尔高原,并为这里的语言相近民族所接受而落地、传教是极为可能的。
(三)以往可见的史载拜火教传入中国内地时间,为南北朝的北朝时期(公元6世纪),距在塔什库尔干新发现的拜火教墓葬时间已相隔了1 000余年。这似乎可以明确在这1 000多年的漫长时间里,传入中国的拜火教主要是在西域落地传播。巫新华博士提出了一个新观点,“拜火教起源有波斯或中亚说,这一发现(指塔什库尔干的考古新发现)支持了中亚起源说,并有可能把中亚起源地定于塔里木盆地周缘或直接定在帕米尔高原。”[1]2支持他观点的依据有两点:一是在塔什库尔干考古发现的拜火教墓葬遗址的地面直线黑白条带形制为仅见,与他处的截然不同;二是在波斯创建拜火教之初,于公元前5-3世纪曾经沉寂了100多年,自顾不暇,遑论他传。不论确否,他的提示是有意义的,至少启发我们可以对拜火教在新疆、主要是帕米尔高原和塔里木盆地周缘的传播作多学科地深入研究,以期从中综合得出与史实相契合的正确结论。
三、新疆祆教遗俗佐证新疆民族文化由多元融合走向一体
在一定的地缘范围内,由于人类及其文化的长期交流与融合,最终由多元区隔走向一体多元是世界范围的人类历史规律。在中国,在新疆,也是这样。透过祆教遗俗在新疆各民族中延续的情况,可见一斑。
(一)西域的古代民族大都信仰过祆教,并为之传播发挥了一定作用。在新疆的民族演变、发展过程中,操印欧语系东伊朗语支的塞人逐渐与塔里木盆地其他民族成份相融合,成为绿洲定居居民;天山以北的塞人则融合成为操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游牧民族的一部分,但他们的祆教信仰和拜火习俗延续了下来,并对以后所在地居民的宗教思想和文化习俗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粟特人早先也是操印欧语系伊朗语支的“善商贾”民族,他们是信仰祆教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丝绸之路北道上,从碎叶城到龟兹、焉耆、高昌各地曾散布了许多粟特部落,他们逐渐落户南疆绿洲,成为当地民族的一部分,西域各地的“祭祆神”、“拜火祠”习俗,主要受粟特人对祆教虔诚的影响。公元11世纪,当新疆粟特人突厥化之后,他们放弃了自己的语言,改用了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语言文字;突厥人曾有过“事祆神”的记载;回鹘、蒙古也曾受祆教思想的影响。
(二)祆教曾在新疆多地流行,主要存在于农村民间。我国史籍记载的祆教在新疆流行情况主要有:高昌国“俗事天神,兼信佛法”(《魏书》《北史》);焉耆国“俗事天神,并崇信佛法”(《魏书》《周书》);“疏勒国俗事天祆神”(《旧唐书》《新唐书》);“于阗国好事火祆神”(《旧唐书》)和“于阗,其俗好事祆神”(《宋史·于阗传》);龟兹:“太平兴国六年(976年)五月,西州龟兹遣使易难与婆罗门斯外道来贡”(《宋会要·蕃夷四》《龟兹传》);高昌:“复有摩尼寺、波斯僧,各持其法,佛经所谓外道也”(《宋史》卷490,《高昌传》);“雍熙元年(984年)五月,西州回鹘与婆罗门及波斯外道阿里烟朝贡”(《宋会要·蕃夷四》《高昌传》)[5]83。
由上记载可见,在祆教于新疆落地传播期间,又先后有摩尼教、佛教传入,却没有因此而影响祆教信仰的存在与延续,也没有形成对祆教的激烈宗教排斥冲突,反而逐渐融入了新疆各地的民族民间习俗,成为外地人看新疆时的一个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不仅印象深刻,而且载入史籍。但是,由于客观上祆教具有一不译经,二不传教的特点,故其未能成为世界性宗教或西域当时各城邦国的国教。只有其崇拜天神的思想、向善的思想、祭火仪式,以及较适合当地居民习俗的礼仪、节日习俗等,被居住于广大农村的普通群众所接受和延续。这些构成了祆教在中国传播的基本特点,传之内地也大体如此。这一模式及其鲜明特点是在西域形成的,似可认为它是又一个新的起点。
(三)祆教遗俗融入新疆大多数民族习俗甚至宗教信仰。祆教的本质被认为是神学的“一神论”和哲学的“二元论”的结合,其教义最主要的有四点:独尊阿胡拉·玛兹达为最高、惟一的主神;光明与黑暗两种力量长期斗争的善恶二元论;天神护佑的思想;主张善恶报应、灵魂转世和最后审判。尤其崇拜火,认为火是神创造的最高、最有力量的物,象征着神的绝对和至善。礼赞火是祆教徒的首要义务[5]72−74。
在长期的融合发展中,祆教的一些理念、思想和行为方式被新疆的多个民族所接受,并融入了民族风俗之中,成为了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传统观念。敬畏天地和自然万物;崇尚善与光明,反对恶与黑暗;信奉多行善则进天堂,多行恶必下地狱;讲究洁净,禁戒污浊;相信天神护佑和善恶报应等。这些传统观念已成为新疆各民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思想基石之一,在民间代代相传。
2.人生礼仪。人生礼仪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婚礼和丧仪。新疆多个民族的婚礼和丧仪中可见祆教的遗俗。崇尚白色(代表洁净),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在订亲时,女家如同意,要在男家人员的右肩或身上撒一撮白面粉,以示祝福;塔吉克族婚礼上,要给一对新人和来客双肩洒上一撮白面粉表示祝福。崇尚火(洁净和避邪),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等多个民族举行婚礼,要在新娘进门时举行“跨火盆礼”。崇尚光明,在亲人去世停尸期间,塔吉克、哈萨克等民族会在逝者头前和脚下点燃一盏油灯,汉族和锡伯族也有丧仪点“长明灯”的习俗。塔吉克族在亲人出殡时,还要关闭室内天窗,用绣制的“开先干”(盖尸布)盖尸遮阳,在室内炉灶和室外门边点燃烟火;入葬当晚要举行“灯祭”仪式,由海里派(宗教人士)主持祈祷后,宰杀一只绵羊(俗称为死者去往阴世的坐骑),用绵花和羊油制成油灯点燃(俗称为死者照亮去往阴世的路),海里派诵念《灯经》,祝死者前往阴世顺利、安宁。
3.节日习俗。祆教节日大都源于古波斯历法与风俗,共有7个节日,其中的“春分节”是献给火及其保护神的节日。这一节日在新疆已成为塔吉克和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塔尔6个民族共同的传统节日,除塔吉克族称其为“肖贡巴哈尔”或“纳夫罗孜”以外,其他5个民族均称其为“诺茹孜”。节日统一在春分日举行,意义仍为迎接春天,也视其为过年。塔吉克人在除夕夜依俗在房前点一堆篝火,人们牵着自己的牲畜从火堆跳过进入畜圈;然后全家人一一从火堆跳过,以示吉庆;节日一早,每户家长要点燃火把在家庭各成员头上绕三圈,再到畜圈里的牛、马、骆驼头上绕三圈,以示新春祝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同样要在除夕夜燃起火堆,全家人一一从火堆跃过,以祈福。这一习俗在新疆的汉族人中也有,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的汉族人,在除夕夜家家都要“垒旺火”以祈福。新疆蒙古族在农历十月二十五过“祖拉节”(又称明安珠勒节、点灯节、千灯节、千佛灯节),意为添岁增寿的“长岁节”。节俗为当晚掌灯后,全家围坐一起,用荞麦面和酥油做“珠勒”(佛灯),再按家中每人的年龄数做一捆火把(用芨芨草棒缠绵花),然后集中一起置入沙盘中,待星星出来后全家人聚在一起点燃火把,放置于屋外、门前。对着火把互相祝福新的一岁吉祥如意。
塔吉克族还有一个特殊的“灯节”,塔吉克语称“皮里克节”(“皮里克”塔吉克语意为“灯”,这里是指以绵花浸油脂缠于干草棍上制成的“油烛”)或“巴拉提节”。于每年回历八月十四、十五日全民族过此节。节俗为十四日晚做“家中皮里克”仪式,给家中每人预做2支油烛插于沙盆,入夜全家围沙盆而坐,主持人祈祷后呼唤每个家人名字,被呼者应答,然后点燃油烛,诵读经文,祈愿真主赐福,家人眼望油烛互相祝福,然后分食节日食物;翌日白天人们互相拜节,入夜做“墓地皮里克”仪式,各家特意为亡故亲人杀牲、准备食物,入夜全家人往墓地祭奠亲人,点燃“皮里克”后,一家人祷告祖先,共食带去食物。仪式后,家家在屋顶燃起火把,祈求真主降福,孩子们在外边燃起篝火游戏[7]。
4.宗教遗规。例如,祆教十分重视洁净及洁净的仪式,其洁净仪式有小净、大净和“九夜之濯”三种。其小净、大净的遗规在今天的穆斯林中为普遍行为。
四、结 论
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的考古新发现,不仅为新疆的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再添十分有力的证据,而且为新疆多元的民族文化经过长期地交流与融合发展,最终达到既有个性、也有共性的一体多元区域文化再添历史明证。它让民族分裂和极端宗教势力宣扬的在新疆从来就不曾单独存在过的突厥民族“至上”,以及只是在新疆流传的多种宗教之一的伊斯兰教“至上”等谬论不攻自破,更让他们所散布的“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独立国家”和“汉族侵略”的谎言在事实面前不堪一击。
以史为证,加强新疆“三史”和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宣传与弘扬,是我们反对和祛除民族分裂与宗教极端主义、促进各民族团结奋斗建设大美新疆的思想文化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