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管理的公平性问题
2014-03-03贾学强
贾学强
【摘 要】和教育活动相同,公平性问题也在教育管理活动中存在。与此同时,教育管理的公平性问题却和教育公平性问题有着截然不同的内容,就目前看来,国内对于教育公平性问题的研究较多,却很少有人去研究教育管理公平性。本文就此作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以求推动教育管理公平性的实现。
【关键词】教育管理 公平性 激励理论 管理公平
前言
在我国教育界,教育公平性问题已经成为了老师和专家广泛关注的话题,目前已经出台了很多关于教育公平性问题的对策,可是,对于教育管理公平性问题却很少有人问津,在教育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理和解决。笔者从事相关工作,对此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就教育管理中的公平性问题,谈谈自身一些看法。
一、教育管理公平性的概念与定义
个体单位想要在社会中获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要依托于群体的力量,否则,我们很难获得维持生活的物质产品。在一个同体里的人,他们所追求的是一致和共同的利益,这种利益观念使他们能够紧密合作,维持同体的存在,与此同时,由于同体中每个人都想占有较大份额的利益,在利益分配时,就会出现矛盾与冲突,因此,我们可以这样定义“公平”二字:公平其实指的是在一个合作团体中不同个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度量。
作为一个社会性的合作活动,教育管理的参与者在有着合作关系的同时,也有着利益分配上的问题,这就使我们在本文中所提到的教育管理公平性问题。
二、教育管理公平性的范畴
根据前文对教育管理公平性的定义,我们知道,对教育管理体系里所有合作人员之间利益关系的度量,被我们称为教育管理公平性,这种利益的分配关系包括三个方面,即被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方的利益分配、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方的利益分配,以及管理者和管理者双方的利益分配。笔者认为,要使教育管理活动得以公平,一定要以个体贡献为依据,来保障合作体系中每个个体的非基本利益,同时,还要对利益进行合理的分配,补贴不利个体,使其获得应有的补偿。
三、教育管理公平性的理论研究
1. 契约方式,维持教育管理公平性
当前,西方很多国家在研究教育管理公平性问题时,经常用到契约理论来进行研究,他们认为,公平和契约有着一种浑然天成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将契约作为衡量公平的尺度。西方国家的这种思想,为我国教育管理公平性问题的研究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启示,使教育管理公平性问题有了新的方向。
要使教育管理活动能够延续下去,首先要得明确被管理者和管理者两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说明,教育管理活动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将会发生混淆。我们知道,被管理者需要履行的一项义务就是服从管理者,同时,管理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引导或命令被管理者,如果没有了这样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那么教育管理活动也就无从说起。
在教育管理过程中,我们可以采用签订契约的方式,来对教育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者的权利和责任分别进行规定,这样的方式可以使教育管理公平性达到最大化,以下就以教育行政为例子,来论证上文的说法。
对于教育行政而言,管理者正是教育行政部门,而被管理者则是学校。就当前看来,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并没有对这两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学校的地位根本无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相提并论。在教育工作中,如果出现了某些不利于学校和教育行业发展的状况,责任往往是由学校来承担的,而教育行政部门没有责任,只存在权力,对于学校而言,这样是很不公平的。反之,如果能够通过签订契约的方式,将会使教育和教育管理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可以实现使权利和义务的公平分配。在这里,签订契约的双方都是对契约持有同意意见的,同时,在签订契约时,双方都是理性的,我们可以将这种契约形式的权利、责任划分认为是公平性体现的方式。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能看清权利和义务的本质,知道如果权利中没有义务存在,那权利也不会存在于义务当中,这样,才能够使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实现完整的结合。
2. 激励方式,维持教育管理公平性
管理活动,本质意义上就是实现对人的规范化管理,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对人的管理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要对人进行管理,除了强制管理之外,采取激励制度,使人的积极性得以调动。而要实现对人的激励,一定要使人的心中感受到公平,可是,不同的个体感受也会有所不同,很容易出现失真等情况。就目前看来,使人感受失真的因素主要分为以下两点:第一,由于受到心理估计上偏差的影响,使人的感受有所影响。第二,不同个体的价值观会对其感受造成重要影响。我们总是利用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以及价值观来对某个事物的价值进行判断,同样的一件事物,在价值观不同的人眼里,肯定也会有截然不同的价值。因此,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即使是一样的利益分配,在不同人眼里也是不公平的,我们一定要在教育团体中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公平理念,使团队的力量得以有效整合,而利用激励的方式,正好可以做到这一点。
结束语
总而言之,就目前看来,我国学者对于教育管理公平性的研究相对较少,还没有很好的措施来实现教育管理的公平性,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功经验,将好的措施运用到国内教育管理活动中,采用契约签订和鼓励制度的方式,来实现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被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公平,让每一个个体都能够明确自身的利益和责任,才能使公平性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李慧. 论教育公平的主客观标准[J]. 中国教育学刊,201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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