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4-03-03礼闻
礼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于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科学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党的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判断、新认识,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理念、路径新选择、方案新设计,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独特制度优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涵十分丰富。那么,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实际上就是我国经济社会管理制度体系,既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制度安排、体制机制。什么是国家治理能力?就是指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的能力。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这三个概念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辅相成,有了科学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孕育高水平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我们及时更新治理理念、深入改革治理体制、丰富完善治理体系、努力提高治理能力。解决中国各种问题,实现各项既定目标,关键要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我们党已经在全国执政将近65周年,经过数十年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已经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在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充分说明了我们党在制度建设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上的智慧和能力。实践证明,我国的制度体系和运行体制机制是科学的,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独特发展优势。一是我国治理体系建设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原则,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我国治理体系始终指向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注重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既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更着眼于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与属性。三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形成强大的统一意志和组织力量,让全国成为“一盘棋”,把一切经济、政治、社会资源都组织调动起来,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实现上下贯通、统一行动,确保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项重大任务。四是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消除不利于人民群众发挥积极性的不利因素,营造各尽其能的良好氛围和环境,能够把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更加充分地解放和释放社会活力。
二、为什么要完善我国制度建设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我们要看到,相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相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当今世界各国激烈竞争的新情况,我们在制度建设和管理能力方面还有很多不足,还有许多亟待完善和提高的地方,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还面临一系列严峻考验。要看到,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正在迅猛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方面改革远未定型。由此带来的“治理”问题纷繁复杂、变化多端,其触及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切身利益和心理状态程度之深,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比如,人们极为关注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上学看病、食品安全、养老保障、道德诚信、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都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这个重大目标很大程度上是刚刚破题,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还有待具体完成。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既改革不适应实践要求的体制机制,又不断构建新的制度和体制机制,使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
重点是要思考把握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要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在当前利益多元化、文化多样化的条件下,国家治理既要确保公共利益和主流道德价值不受侵害,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考虑个别,特别是要保障宪法确认的个人自由,承认合法合理的个性化追求,让公民和社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使社会保持动态平衡、稳定状态。二是要有利于扩大人民民主。全会突出强调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国家治理要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三是有利于实现社会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促进形成正义的社会制度。公平正义是具体的、现实的,也是不断发展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期待和要求平等交易、平等竞争;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趋势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变化,人们期待和要求平等对待、平等发展;随着社会财富和公民财产的增加,人们期待和要求平等享有、平等保护;随着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多元化,人们期待和要求平等参与、平等选择,等等。推进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努力使现阶段我国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
三、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加强制度建设,更要把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关键是要在三个方面取得更多的实质性进展:一是必须紧紧抓住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这两个关键,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中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治理方式和治理模式的现代化,适应信息化、网络化的社会变化,引入并应用电子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提高社会治理的水平。二是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长期以来,我们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完善各方面的制度和体制机制,但在如何发挥好制度效能方面重视不够。必须大力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具体可行、管用有效的政策措施,真正把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实际效能。三是大力推进创新,不断适应新情况、积极探索新思路。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尚未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需要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要善于吸取国外经验。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从统治到治理”的实践,具有重要启示与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