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的紧张影响因素及对策
2014-03-01卜丽君
卜丽君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重庆400036
医患关系的紧张影响因素及对策
卜丽君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重庆400036
本文通过对现存医患关系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针对影响因素如:国家现存的制度问题、医患双方的认知差异、舆论导向等,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达到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促进医疗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医患关系;影响因素;对策
医患关系是指医生、护士、医技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与患者及有关家属的关系[1]。近20年来,医患关系呈现恶化趋势。2012年3月24日,“丁香园”发布了一则《中国大陆近年恶性医患冲突案例简编》,该网站通过网络检索,从媒体公开报道中梳理出了从2000年1月—2009年7月就有124起恶性医患冲突案例。光从砍杀医务人员事件看,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了10起,2012年发生4起血案,2013年发生了60起暴力伤医事件,这一幕幕数据是人触目惊心。我们在忙碌的同时不得不反思一下,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何在。
1 医患关系的影响因素
1.1 国家制定的规章制度问题。
虽然,我国的医改已经取得大幅度的进展,医疗体系已基本建立[2](见表1),但医疗保障水平仍较低,自费项目往往很多,遇到重大疾病时,高额的治疗费用还是难以承受[2](见表2),“2009年我国逐步实行新医改,经过了三年的反复论证、修改和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的新医改最终出炉了。本次的新医改方案的亮点可以用五个关键词体现,分别是政府主导、倾向基层、全民覆盖、均等化、公益性[3]。”新医改主要针对基层的医疗单位与患者,做到均等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措施,保证更多的患者得到基本的救治,满足大多数患者的看病需求。
表1 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表2 医院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
1.2 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认知差距
当今医学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有很多治疗是无法实现的,医务人员没有让患者及其家属了解医学的局限性,患者自行将医生“神化”,对医生医疗技术期望值过高,认为病人死了,就是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也为充分掌握与患者家属的沟通技巧,未能让家属作好充分应对疾病病情恶化的思想准备,一旦病人的病情恶化,家属无法理解,无法承受,引发医疗纠纷[4]。
1.3 社会上有无数的幕后黑手,促使医患纠纷愈演愈烈。
当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为保持自身形象,安抚患者及其家属,给予慰问金等,但家属并不这么认为,家属觉得医院肯定是过错方,在这件事情上,只要越是不让步,闹得越厉害,获得的赔偿就会越多,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并催生了一个新兴的行业—“医闹”。这些人以聚众闹事为手段,以达到从医院获得最大赔偿为目的。根据周云鹏等人[5]所作的调查“60%多的医务人员认为媒体的报道不客观,55%的患者认为媒体的报道比较客观。”媒体就医疗问题的报道,将医患矛盾推到了风口浪尖,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又一因素[6]。
1.4 医务人员的自身原因。
一些医务人员可说是业内好手,但缺乏人文修养,缺乏与家属沟通的技巧,未能给家属说明医学的局限性及疾病发生突然变化的肯能性;或服务态度不好,病人及家属不满意,也是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7]。
妥善处理医患纠纷,保护医务人员和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医院营造和谐的医疗环境,已成为当前的首要目标。
2 纠正医患关系紧张的对策
2.1 完善医院的管理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根据盖小荣等人[8]所作的调查,“多数被调查这认为,引起医患关系不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60.29%被调查的医生和28.57%的患者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可通过建立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就如养老保险一样,国家规定由医疗机构投保大部分,个人风险储金组成,将赔偿责任直接与行为个人挂钩。成立医疗保险公司,出现医疗纠纷后,家属不是跟医院纠缠,而是直接与保险公司接洽,最后又医疗事故鉴定、仲裁机构决定赔偿数额。与此同时,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增加重大疾病及贫困人口就医时的报销比例。
2.2 非法律手段的应用
对于医疗纠纷可通过司法诉讼解决,也可借鉴国外经验,成立法律设定的医疗调解和医疗仲裁等机构,通过非法诉讼途径(替代医疗事故解决机制)解决,是医疗纠纷得到更好的处理。
2.3 加强医患双方的理解与沟通,改善医患关系。
医务人员应做到操作上力求精益求精,除此之外,还应加强对人文关怀、伦理知识、沟通技巧等软技能的培养。对《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及《侵权责任法》等进行重点学习,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律去武装自己。向公众普及相关医学知识,不但能提高中国人民的知识水平,还能让他们了解到当前医学发展情况及其局限性,患者及其家属一旦了解了所患疾病的情况,医务人员再作一定的沟通,就更容易使医患双方达成相互理解。
2.4 减少舆论对医务人员形象的玷污
对于“医闹”不再采取妥协态度,对暴力伤医人员应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这样对于参与“医闹”的人员也有警示的作用。政府对媒体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若媒体所发布的报道不真实,追究媒体的法律责任,从而规范媒体的言行。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的每个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之道,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信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能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1]李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J].中华现代医学和临床,2007,3(6):7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4-05-30).www.nhfpc.gov.cn/guihuaxxs/s10742/201405/886f82dafa344c3097f1d16581a1bea2.shtml.
[3]张卉.论新医疗改革中的政府角色[J].当代经济,2011(17):12-14.
[4]郭丽娟.医患双方对医患关系的认知差异性调查分析[J].齐鲁护理杂志,2012,18(11):48-50.
[5]周云鹏,张平.医患双方对医患关系现状及医疗媒体报道的评价[J].实用预防医学,2012,19(5):793-794..
[6]阳欣哲.媒体传播对医患关系影响研究[J].西部广播电视,2013,12(6): 16-18.
[7]朱晴月,陈思琪.患者对医患关系的认知现状调查分析[J].医学理论与实践,2013,26(22):3079-3080
[8]关键,盖小荣,郑宇同.ARD解决中国医患纠纷的可行性分析:医患双方的调查[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8,29(10):42-43.
R197.3
A
1672-5654(2014)11(a)-0069-02
2014-09-01)
卜丽君(1985-),女,汉族,重庆市潼南县,本科,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病区,护师,研究方向:临床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