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欣散文作品四篇
2014-02-28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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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欣散文作品四篇
少年时代在《青少年日记》发表散文处女作,后辍笔。2012年末开始恢复业余创作,迄今发表作品60余万字,体裁以小说,诗歌,散文为主。作品散见于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知名纯文学期刊或栏目:《作家》《参花》《芳草·小说月刊》《吉林日报》《青年文学家》《辽河》《岁月》《短篇小说》《吉林农业》《诗林》《中国诗人》《诗歌月刊》等杂志报刊。
其中,在《参花》杂志发表的中篇小说《当爱已成往事》和短篇小说《迷情》,中篇小说《栀子花香》以及短篇小说《火锅店里的骨灰坛》分别被2013年 9期,10期,12期和2014年 2期《小说月报》选录在“报刊小说选目”中。
刊发于《辽河》杂志的短篇小说《朋友的漂亮妻子》被2013年 9期《小说选刊》选录在“全国报刊小说概览”中。
在《作家》杂志发表的短篇小说《歌厅里的小荷》被2013年12期《小说月报》选录在“报刊小说选目”中。
在《中国诗人》第 5卷发表的组诗《女儿的眼神》入选2013年10期《诗选刊》选目。
于2013年10月出版个人中、短篇小说集《丈夫的诺言》,在2013年12月19日《吉林日报》“大众读书”栏目中刊出序言。在2014年 2期《文化吉林》杂志“新书预告”中推介。该书于2014年 2月被授予长春文艺最高奖项—长春君子兰文艺奖作品提名奖。
2014年 1月24日,组诗《印象净月》获得“净月杯”金冠全国诗歌大赛金奖。 2014年3月1日,散文《愿阳光洒满一路》获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日报“我的中国梦”征文奖三等奖。
2014年2月吉林省德惠市电视台推出专访,4月吉林省长春市电视台“坐标”栏目推出专访。
现为吉林省作家协会会员,吉林省长春市作家协会会员。
赵欣,原名赵惠(慧),笔名阿侠。作家,诗人。男,汉族,1968年生。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任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