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考
2014-02-27文/陈跃
文/陈 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考
文/陈 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关于国家管理理念的深刻变化,是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认识的创新,也是国家管理方式的创新与发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带来国家管理理念、管理主体定位、管理运行模式的深刻变革,进而形成全新的国家治理体制和运行模式。从国家管理到国家治理的转变,不仅是一个字的变化,而是国家管理意识、管理主体定位、管理方式的根本变革。国家管理强调的是国家行政部门的一元化管理,多采用简单的行政手段,以命令方式进行,这种管理往往与集权和专制相伴而行。国家治理强调的是多元主体参与管理,国家的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等通过广泛参与、民主协商的方式参与管理,因而,国家治理往往表现为多元、民主、协商的决策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同时也为改革国家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指明了方向,对于提高国家和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家和社会管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推动国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的深刻变革,形成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决策、监督机制。治理体系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性、民主性、协商性,强调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强调过程的公开性、透明性,因此,在国家治理体系框架下,所有参与治理的主体都应该具有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具有参政议政的能力,具有协商共事的合作精神,进而实现从传统的封闭式行政决策转变为开放式的决策,从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多元主体共治的国家治理。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创造新的机遇,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将更加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焕发出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热情和力量;将更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更好地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更好地维护宪法权威,实现司法独立,建设法治中国;将更好地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执政能力都提出了新要求,从而带来党的执政能力的新变化。在治理体系下,党的执政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发扬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充分运用民主和法治手段,组织和带领社会各阶层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使党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更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进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根本要求,奠定党长期执政、合法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重庆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