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率先推出土地复垦费用联管机制
2014-02-25云岭
1月16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昆明共同签署“云南省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云南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土地复垦费用联合监管机制。
云南地处低纬高原,地质环境复杂,生态环境脆弱,每年因矿产资源开采及交通、水利、能源建设等生产建设活动压占、损毁的土地达30万亩左右,如不及时复垦恢复利用,将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生态恶化,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严重影响。为改变这一状况,云南省建立了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土地复垦定期报告、土地复垦档案管理等制度,并将土地复垦监管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土地复垦监管机制。同时,在云南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国土资源厅与发展改革、工信、财政、交通、能源、水利、农业、环境保护、林业及金融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初步构建起云南省的土地复垦共同责任机制。
2011年国务院颁布施行《土地复垦条例》,2013年3月国土资源部颁布施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为认真落实好《条例》和《实施办法》要求,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金融部门积极探索土地复垦费用监管新机制。根据《合作协议》,土地复垦义务人在土地复垦费用代理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复垦义务人和代理银行三方签订土地复垦工作监管协议。根据协议,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遵循“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的原则管理使用。
为实现土地复垦费用监督管理信息化,围绕加强土地复垦资金监管的要求,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与建行云南省分行和云南省信用联社创新土地复垦资金监管模式,联合开发了“云南省土地复垦费用监管业务系统”,土地复垦费用监管系统借助省国土资源厅三级联网审批平台,通过查询、统计和预警等功能,满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复垦费用监管的需要,实现全省土地复垦费用三级联网监管,推动土地复垦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了国土资源部门、银行、复垦义务人三方的优势,并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和资金的合理使用。